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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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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084|回复: 18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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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3-28 21:2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那个拿个剑的男的叫斑竹?先一次无理取闹说我这呀那呀我已经没和他说什么了。这会又说我刷屏,请看看我的帖子,每一副都是我用心写的,刷了什么了?我觉得那些帖子好,我想回复,不行吗?这也可以PB?我看尽快撤消他的斑竹。谢谢!%&119

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5-3-28 21: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天下小心眼的男人太多了,可怕!这人还一斑竹,哎!替事物所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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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发表于 2005-3-28 21: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虽然我不是斑竹,可是还是想出来说句话
楼主,你的帖子每一个都是用心写的,我相信.
想回复,可以,欢迎,可是凡事都要有规矩,请认真看看版规,不要在一个版内过多回复
那个斑竹不是有心针对你,他对人人都一样,如果你触犯版规,不仅是他,还有警察,甚至是我们也会去举报
所以,请在发帖前仔细阅读版规,对人对己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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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3-28 21: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綉氣小蘭
http://bbs.aptx.cn:8013/member.php?u=91286

主论坛刷屏,由于有前科,全论坛禁言2天
(2005年3月28日到2005年3月30日)

每次PB都是有根据的,没有人会空到随便去屏蔽人

另外,XU已经是很讲客气了也解释了很多规定

无理取闹的是谁你自己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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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3-28 23: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难道我们看到很多好的帖子也不能回复吗?请问那要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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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5-3-28 23: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QUOTE=shinichi·kudo]綉氣小蘭
http://bbs.aptx.cn:8013/member.php?u=91286

主论坛刷屏,由于有前科,全论坛禁言2天
(2005年3月28日到2005年3月30日)

每次PB都是有根据的,没有人会空到随便去屏蔽人

另外,XU已经是很讲客气了也解释了很多规定

无理取闹的是谁你自己清楚[/QUOTE]
那你这样说话我是不是也可以举报你呢
当然,你们不会有所谓的惩罚,因为你们就是管理的人
想怎么就怎么,不怕你们。行吗
我并没有回很多贴,看清楚了,真的不多。
而且当时论坛人很多,很快就被别人更新了。
%&121 怕了你们了真是,强盗帮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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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5-3-28 23: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我刚才去数了,那一面一共是34个帖子头,我回了最值得回的6个,也叫刷屏吗?连1/5都没有到也能叫刷屏?
你们真是哦,我怕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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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发表于 2005-3-29 00: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请楼主消消气,关于回复的个数版规是有规定的
http://bbs.aptx.cn/viewthread.php?tid=79766
  3,[回复刷屏]

连续最后回复都是同一个ID

(处理:6——9贴,警告,屡犯的禁言2天;10贴到15贴禁言5天,15贴及以上但不到全屏的禁言7天;全屏禁言1个月)

楼主可以在主论坛先发5帖,再到其他分论坛发,等你的回复的帖子别人回复后(你的回复< 5)时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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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

发表于 2005-3-29 08: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没清楚版规前就在那里指责别人
xu警告你以后你是什么态度
你又是怎么回复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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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5-3-29 09: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回复帖子的确不会被禁言,但是回复刷屏就会被禁言。这个刷屏是绝对禁止,但新人最容易犯的。我本以为上次你被禁言后就会去参看主论坛相关规定,以免再次在主论坛违规,可是很可惜的,你又违规了。因为你回复刷屏了。

关于刷屏的定义请见主论坛版规

3,[回复刷屏]

连续最后回复都是同一个ID

(处理:6——9贴,警告,屡犯的禁言2天;10贴到15贴禁言5天,15贴及以上但不到全屏的禁言7天;全屏禁言1个月)



让我们来看看事实:


如图所示,你连续回复6贴就已经构成了回复刷屏就应该按照版规警告,但是由于你有前科,我也曾经警告过你,所以按照后面的禁言2天处理。

既然版规已经规定了禁止的行为,那么作为规定的执行者就必须按照规定来。无论是谁在主论坛违反了规定,我都要处罚,包括你。处罚你的目的是希望遵守规定,希望你能明白,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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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

发表于 2005-3-29 10: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谁叫你没空去回复6篇了,你回复5篇不就没事了,在说你就PB2天还叫什么叫,又没冤枉你,他又没徇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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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3-29 10: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楼主,换位思考,45所好帖何其多也,如果每个会员动辄就回复个十几帖,那论坛的版面还能看么,对其他人浏览帖子也会有一定影响吧

认真回帖我们绝对欢迎,不过建议您回个三四帖就到别的版块转转,等其他人有回复了,再来回复其他帖子,这样一来您和别人不就都能灌得愉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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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侦探

发表于 2005-3-29 14: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慢慢回帖子,不要心急的

充分理解版规会对自己有很大的好处~

看我,刚来的时候也和楼主一样,慢慢适应一下

规矩还是要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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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资源补档组

发表于 2005-3-29 14: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斑竹做的不错啊,还是请楼主仔细看看版规吧
如果事务所是你所说的这样早就没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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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资源补档组

发表于 2005-3-29 17: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拿剑的男的……

对事务所的工作人员稍微客气一些行吧?我想了半天都没想到怎么回事……

咱们的xu版主工作认真,待人诚恳是大家公认的……

你没有跟他深入接触,如果你跟他深入接触了,你就了解他的为人了……多一份谅解跟体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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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3-29 18: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QUOTE=綉気哓蘭]那你这样说话我是不是也可以举报你呢
当然,你们不会有所谓的惩罚,因为你们就是管理的人
想怎么就怎么,不怕你们。行吗
我并没有回很多贴,看清楚了,真的不多。
而且当时论坛人很多,很快就被别人更新了。
%&121 怕了你们了真是,强盗帮强盗[/QUOTE]


所谓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任何的处罚都是依据论坛的规定而来的,如果你觉得处罚错了是超出规定的可以投诉版主,但如果仅仅是因为自己违规了来随意发泄的话是你自己的事情

而且最早违反版规的时候也并没有屏蔽只是警告,为此XU也解释了很多主论坛的规定,是你自己无视版规想继续捣乱的(我想我还没记错吧你回复那PM)

关于这个处罚上面几楼的已经解释很清楚了,论坛规定你觉得不合适,可以提建议,希望你明白所有的处罚都是有根据的并没有任何针对和徇私,XU也是出名的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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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大学生

发表于 2005-3-29 18: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虽然我不是什么,
但真的觉得楼主有点无理取闹

「每一副都是我用心写的」跟「而且当时论坛人很多」好像有点矛盾,
用心就应该会花点时间,如果当时真的人很多,你的回复是应该不会连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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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字幕组

发表于 2005-3-29 20: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怎么来了个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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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资源补档组

发表于 2005-3-29 20: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拿剑的那个男的太不像话了!

“不喜欢这个论坛可以不要来”我记得这是谁说的?
不要无理取闹
虽然和我无关,但是我实在看不下去要帮斑竹们说两句话了
我个人觉得残应该弄个封IP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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