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快捷导航
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Kc.StarX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这是禁言吗?

 关闭 [复制链接]

杯户中学生

1

主题

0

好友

5

积分

 

升级
10%
帖子
273
精华
0
积分
5
威望
0
RP
6
金钱
12 柯币
人气
20 ℃
注册时间
2004-7-16
21
发表于 2008-5-2 19:00:17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aobin 于 2008-5-2 18:41 发表
LZ,无脑之人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们要不要问问别人,看看别人是不是和你解释的一样?

可以是可以。但是不一样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1

主题

0

好友

5

积分

 

升级
10%
帖子
273
精华
0
积分
5
威望
0
RP
6
金钱
12 柯币
人气
20 ℃
注册时间
2004-7-16
22
发表于 2008-5-2 19:07:07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独孤寂寞 于 2008-5-2 18:47 发表





如果说某位身体健康的人残疾
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
不用别人,我会亲自动手PB你



自己以为大家对你的好言相劝都是在针对你
抱定先入为主的观点
听不进其他声音

就这一点来看
你确实不是什么值得针对的人 ...


原来如此。那么我说的“无脑之人?”和“你有没有脑子?”“你不经过大脑思考吗?”这些雷同的话违反了哪些法律条规。违反了45S哪条规定。一没有辱骂,二没有攻击。
你可以请非45S的法律界人事来辨别。这和“白痴”之类完全两种性质。

现在我没有说你任何的不足之处,但你说我“你确实不是什么值得针对的人”这算相互尊敬?似乎和事物所总版规背道而驰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1

主题

0

好友

5

积分

 

升级
10%
帖子
273
精华
0
积分
5
威望
0
RP
6
金钱
12 柯币
人气
20 ℃
注册时间
2004-7-16
23
发表于 2008-5-2 19:12:13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yguonan 于 2008-5-2 19:06 发表
那你想说明什么呢?错了就是错了。没人会拿你曾经犯的错误说事。真正可怕的是自己一直不敢正视、承认错误

我下午已经说过,我既然违反了相关版块的规定。也接受了PB。也没多提这事。后来也没拿这说过事。只是提了相关建议。
只不过在我说完后,在求档主题里,有人不尊重我。我相对的说了几句,就接到至少5个人的不完整的炮轰。
你刚来就说我不敢正视。。我还有什么好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1

主题

0

好友

5

积分

 

升级
10%
帖子
273
精华
0
积分
5
威望
0
RP
6
金钱
12 柯币
人气
20 ℃
注册时间
2004-7-16
24
发表于 2008-5-2 19:16:37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aobin 于 2008-5-2 19:08 发表
如果你对事务所PB你不满,可以上法院上诉~我耐心已经告罄,您等好吧


……这些事要上诉。很好的理由。又要我重申,我下午已经说过。刚才又说过,既然违反了你所定的规矩。PB就PB,没得说。
后来提了两条你似乎没怎么理的建议。。之后也没说过跟这有关的事。
是现在有人说我可以被PB3个月。我很无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1

主题

0

好友

5

积分

 

升级
10%
帖子
273
精华
0
积分
5
威望
0
RP
6
金钱
12 柯币
人气
20 ℃
注册时间
2004-7-16
25
发表于 2008-5-2 19:25:37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独孤寂寞 于 2008-5-2 19:13 发表




“你有没有脑子?”“你不经过大脑思考吗?”
用这种言辞来形容别人,你居然大言不惭的说“一没有辱骂,二没有攻击”
那我用这两句话说你,你会怎么想


非45S的法律界人士
抱歉
如果你愿意付律师费的话
那我当然不介意
  ...


如果我真的是昏头做了什么。被这样说有什么奇怪。你父母和你老师这样说你也算侮辱和攻击。我无语。
第2点,我没有大言不惭,只是有别人认为我有侮辱或攻击别人的嫌疑,我在维护自己的权益罢了。
关于最后那一点我没那个闲工夫。律师能判断到底是不是侮辱。而其他人说的不一定正确而已。律师费则和此次讨论无关联。不讨论也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1

主题

0

好友

5

积分

 

升级
10%
帖子
273
精华
0
积分
5
威望
0
RP
6
金钱
12 柯币
人气
20 ℃
注册时间
2004-7-16
26
发表于 2008-5-2 19:27:49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aobin 于 2008-5-2 19:20 发表
这些事不要上诉,很好,那你又提什么法律法规,还要什么非45S的法律界人士来辨别?我当然以为你要搞什么出来了,不过你也认识到和这些完全不搭界吧 ...

我晕的很,提到法律,是在你前面有几个人说我可以被PB,认为我有那种嫌疑。
现在被几位斑竹弄得和之前与你讨论的版规问题完全不搭界才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1

主题

0

好友

5

积分

 

升级
10%
帖子
273
精华
0
积分
5
威望
0
RP
6
金钱
12 柯币
人气
20 ℃
注册时间
2004-7-16
27
发表于 2008-5-2 19:34:39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om1718 于 2008-5-2 19:19 发表
既然是老会员了
应该更习惯先看版规吧
所谓的与时俱进,版规也是在不断完善中
不能以“以前的版规怎么这么样”来做说明吧
认为现在的版规不合理,细节方面制定的不够详细
可以在这边提
论坛的版规和现实中的法律一样,即使 ...


诶,早在你之前就有两位斑竹这样说。我除了和某两位之前是有点闹嘴。还远称不上侮辱之类。已经结束之时。

却有人不尊重我,我才说了他两句。
结果被另外两位斑竹弄得头晕。一会说我纠缠,还要邀请我去别的论坛战什么东西。。
对于其他人我只是在说明情况。完全没带半点其他感情。
这样的情况,还遭遇炮轰,认为我态度不好,我已经彻底无语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1

主题

0

好友

5

积分

 

升级
10%
帖子
273
精华
0
积分
5
威望
0
RP
6
金钱
12 柯币
人气
20 ℃
注册时间
2004-7-16
28
发表于 2008-5-2 19:38:27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yaoRan_Li 于 2008-5-2 19:27 发表


第一,我说战是因为你已经开始在打嘴仗了~
第二,我之所以提出去别的论坛是因为这么做不符合本版的规定:本版是用来投诉的,不是用来吵架的.
第三,我只有在别人先挑起事端的情况下才会有战的兴趣,主动攻击别人不是我擅 ...


晕。我只是一味的在为我自己解释,打嘴仗是你才用的词吧。
在本版说我该PB三个月的没记错就是斑竹你吧
提两个建议。被人说几句。反说了他几句。结果是你算在我头上。还和我说主动攻击。战什么的。我很佩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1

主题

0

好友

5

积分

 

升级
10%
帖子
273
精华
0
积分
5
威望
0
RP
6
金钱
12 柯币
人气
20 ℃
注册时间
2004-7-16
29
发表于 2008-5-2 19:41:48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独孤寂寞 于 2008-5-2 19:35 发表



你父母和你老师?
你居然用这个来做例子
我真佩服你
你凭什么以为自己可以和他们相提并论



非45S的法律人士是你先提出来的
你现在居然这么说



也罢
我没有耐心了
如果你对处理或者对版主和版规有意见的话 ...


在晕,这还有什么凭什么啊。我不能和他们想提并论,这个自然。只不过这个例子正好反映现在的情况。老师家长可以用。那我的嫌疑就洗清了吧。。
的确是我提,但没说要请。
原先的开头,是你问我问题,我只不过是回答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1

主题

0

好友

5

积分

 

升级
10%
帖子
273
精华
0
积分
5
威望
0
RP
6
金钱
12 柯币
人气
20 ℃
注册时间
2004-7-16
30
发表于 2008-5-2 19:45:12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aobin 于 2008-5-2 19:30 发表
请别把自己的思想强加到别人头上,你很乐意被这么说不是你这么说别人的理由。即使师长这么说,也是侮辱,何况你又是我们的谁啊?

奇怪,哪里强加在别人头上了。是那位斑竹说我应该被PB3个月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1

主题

0

好友

5

积分

 

升级
10%
帖子
273
精华
0
积分
5
威望
0
RP
6
金钱
12 柯币
人气
20 ℃
注册时间
2004-7-16
31
发表于 2008-5-2 19:49:54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om1718 于 2008-5-2 19:44 发表
刚刚又翻了下
你在22楼的建议xiaobin在26楼就解释过了
你28楼的建议个人认为没有必要
因为发帖日期在后面自动显示有的

单贴最多5集
从“间隔时间一天”到“间隔36小时”
版规是越来越清晰细致

LZ收了那么久柯南了
...

相隔36是无大碍的。同样相隔24小时也无大碍。半夜里普通人都不多吧。很多人认为我在找借口。我不说这个。你的提醒我接受。
后面说的资源浪费问题的我下午听说了。既然是为节约资源。这个我也没办法,只有遵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1

主题

0

好友

5

积分

 

升级
10%
帖子
273
精华
0
积分
5
威望
0
RP
6
金钱
12 柯币
人气
20 ℃
注册时间
2004-7-16
32
发表于 2008-5-2 19:54:38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独孤寂寞 于 2008-5-2 19:46 发表



什么叫正好反映现在的情况?
什么叫老师家长可以用,你的嫌疑就洗清了?

归根到底你还是想把自己和我们的尊亲师长相提并论
那就没法再跟你谈下去了 ...


我倒不是一定要这么说。
试问人人平等的说法,在45所是不提倡的吗?

举个例子,已经被扭曲成辈份和亲友问题了。我也不想多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手机版|Archiver|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 沪ICP备17027512号 )

GMT+8, 2024-6-1 15:31 , Processed in 0.037967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