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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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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筷炎

哀 日记 我美丽因为我在寂寞的路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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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4-7-11 13: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其实我哥做事是很有原则的。。。。= =!AIAI25号聚会到底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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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

发表于 2004-7-11 13: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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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前面的帖子,还是有些感慨的:我们有时候的确太过激动了。
说句实话,我很讨厌看到“用心”这个词,以及人身攻击。
还有,这个帖子里没有人在挑衅。
最后,建议炎还是把非原创的部分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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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4-7-11 13: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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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挑衅的,只不过有些已经删除了。
炎在删,可不知道为什么删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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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

发表于 2004-7-11 13: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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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改标题,至少要说明后半部分的来源和原作者。不能像现在这样写个“非同人”。
说句实话,我也不喜欢姓名替换。
我知道马甲的事。但至少现在k和rottenapple不是挑衅。请不要怀疑他们的用心。


还有,删帖子要在左上角的框里打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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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7-11 13: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最初由 筷炎 发布
我最大错误就是懒——一直没有写下去。
第二个错误就是急——只想着结束。
第三个错误就是乱——把私人感情加入其中,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是太过任性的表现。

楼主,我想大多数人愿意相信你当前最大的错误是 借鉴 了而忘记注明 改编。
这与你的生活发生了什么 要纪念什么 你老哥有什么权利 或者 这篇作品到底是不是同人无关。

改正第一个错误之前,请不要再让第二个错误超越它。
我们相信你正在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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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4-7-11 13: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最初由 人85 发布
楼...


再次重申,我没有把我哥有什么权利扯到我的文上来。请不要进行无谓的针对。我说这话是警告要挑衅闹事的人。

另外,我已经准备把原帖重发。至于写什么改编不改编毫无意义,既然我既不是郭那样写东西来赚钱又不是靠这个东西捞什么好处,我就根本不需要为这个解释那么多。但是我不想为我哥舔什么麻烦。既然有人硬要咬住不放。我说了,我删。全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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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4-7-11 13: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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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打勾,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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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4-7-11 13:51: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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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不能删除整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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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7-11 13: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顶楼贴...要找斑删
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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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

发表于 2004-7-11 13: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不能删除整个帖子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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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

发表于 2004-7-11 13: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当然,第一个是3不掉的,此后的回贴是可以3的。
还有,我不希望看到所谓的改编贴,真的。要么原创,要么转贴。不管是不是有好处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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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4-7-11 13: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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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找我哥来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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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4-7-11 13: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最初由 yj1983 发布
当然,第一个是3不掉的,此后的回贴是可以3的。
还有,我不希望看到所谓的改编贴,真的。要么原创,要么转贴。不管是不是有好处在里面。

没有任何好处。
我重发。
然后让我哥删了这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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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

发表于 2004-7-11 14: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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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发我也不赞成。你还想找来更多非议吗?你不累我都累了……
还有,其实大家对你把“我哥”两个字老是挂在嘴边都是有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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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4-7-11 14: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这都有意见?我没话说了。人真是可怕。
我说重发是把非原创的部分都删除后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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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4-7-11 14: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本身就不是什么脾气好的人。我的任性在论坛上也是出了名的。看不爽的也肯定不少的。
我不是为了谁而活的。我有我自己的原则。
我喜欢我哥我哥的叫。
谁都管不了。
我没这个时间去管别人看的爽看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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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

发表于 2004-7-11 14: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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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我145楼的话白说了。
论坛也是一个社会而已。
什么时候用什么话语这个也很重要。
在这么敏感的时候提到你哥,别人很自然理解为你是在拿虎皮充大旗。
这个帖子里这么多人说的话你还不明白吗?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让别人不爽,怎么能让别人来尊重你。
废话不多说了,我要干正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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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7-11 14: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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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筷炎 发布
再次重申,我没有把我哥有什么权利扯到我的文上来。请不要进行无谓的针对。

引用我的话,好吧,我得对此负责。
你哥是谁我并不十分清楚,所以我只能用“你哥”二字代替对他的称谓,我对他的认识也全部基于楼主在自己的回帖里提到他和他‘删贴’的频率,所以将其列入混淆问题之一,其他别无用心。
如果这一条不会成为未来事情走向偏差的一个因素[由删贴引起],那么请尽管提。
最初由 筷炎 发布
我说这话是警告要挑衅闹事的人。

要挑衅闹事的人是绝对要严惩的,我为这话鼓掌!不过前提是先把他们从指出错误的人民大众中区别开来。
党中央人民政府应该吃过一次文革的教训了,所以现在需要反省的是人民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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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4-7-11 14: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说的好。

这里所有的人大家互相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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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4-7-11 14: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也不想再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我把该弄的东西弄好。

剩下的交给我哥来处理,该删的就删,该锁的就锁。
不要针对我哥,他是最有原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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