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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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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ara·潘

投诉jimmylo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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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5-12-20 22: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jimmylotus

对lara·潘我公开道歉,我确实不应该越权使用物理删除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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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12-20 23: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jimmylotus

[quote=天驰翔]初步了解下来是私人感情问题,如果是家务事的话我们谁都不方便插手,也请你们不要把这些事情搬到论坛上来大肆张扬,我们不会偏帮哪一边,也请不要指望我们能够解决这样的矛盾= =

但我们这个组织在权限管理上的漏洞确实存在,我们要从制度上改进。[/quote]

不是私人感情问题。是利用网络欺骗他人危害他人身心健康。且性质严重已经超出常人可以忍受的地步。没让您们来解决什么感情问题,重申:不是感情问题。听您的口气就已经有明显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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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12-20 23: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jimmylotus

在网络上要有基本公德,做出那么多欺骗他人利用他人,从而满足自己变态心理和变态之事,自己要有自知之明才好,铁证如山居然还嚣张如此。我倒想问问,就像 一个社会需要警惕和惩治一个危害公共治安和身心健康的人一样,难道论坛就不需要?难道非要等到论坛上发生网友利用论坛去欺骗他人直至发生恶性伤害事故您们 才跳出来管又或者干脆说还是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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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05-12-20 23: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jimmylotus

[quote=筷炎]在网络上要有基本公德,做出那么多欺骗他人利用他人,从而满足自己变态心理和变态之事,自己要有自知之明才好,铁证如山居然还嚣张如此。我倒想问问,就像 一个社会需要警惕和惩治一个危害公共治安和身心健康的人一样,难道论坛就不需要?难道非要等到论坛上发生网友利用论坛去欺骗他人直至发生恶性伤害事故您们 才跳出来...[/quote]
有些话不是当事人是很难明白的,要求管理员样样都懂也并非是很现实的事情,你也少说两句吧。
公道自在人心。月饼已经道歉了,就一人让一步也无妨。

至于对某人的处理,我想这个还是让lara决定吧,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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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侦探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1 08: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jimmylotus

[quote=jimmylotus]对lara·潘我公开道歉,我确实不应该越权使用物理删除权限[/quote]

那能否请您解释一下为何要不看我的帖子就任意删除并且还要征得d_dog的同意?
能否再请您解释一下为何d_dog说删您就删?

[QUOTE=天驰翔]初步了解下来是私人感情问题,如果是家务事的话我们谁都不方便插手,也请你们不要把这些事情搬到论坛上来大肆张扬,我们不会偏帮哪一边,也请不要指望我们能够解决这样的矛盾= =

但我们这个组织在权限管理上的漏洞确实存在,我们要从制度上改进。[/QUOTE]

我想不光是权限的漏洞吧

是否还存在着小团体互帮互利的行为存在?

对于版主不分青红皂白就帮助和自己亲密的同伴而损害他人的利益,这点您似乎一点也没提到啊。

那么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当自身权利遭到毁坏的时候,只要领导们说一句“这是制度上的缺陷”就可以了吗?那么简单吗?

希望您可以公正一点看待这个问题。

至于私人感情问题,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远远超过此。若您不相信,我想我可以继续发很多的主题贴,如筷炎所说,这已经大大伤害到当事人的身心健康了。

p.s.年末了工作事务一堆居然在网上还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真是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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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12-21 08:3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jimmylotus

[QUOTE=lara·潘]那能否请您解释一下为何要不看我的帖子就任意删除并且还要征得d_dog的同意?
能否再请您解释一下为何d_dog说删您就删?



我想不光是权限的漏洞吧

是否还存在着小团体互帮互利的行为存在?

对于版主不分青红皂白就帮助和自己亲密的同伴而损害他人的利益,这点您似乎一点也没提到啊。

那...[/QUOTE]
希望你能够把帖子的内容重新贴出来让我们判断.

PS: 与本事件无关的人都给我闭嘴, 我丝毫不相信你们是为了论坛普通会员的利益来发贴的. 管理人员有越权的行为要处理, 但是在事情没调查清楚之前不要煽风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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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侦探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1 08: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jimmylotus

[quote=残酷天使]希望你能够把帖子的内容重新贴出来让我们判断.

PS: 与本事件无关的人都给我闭嘴, 我丝毫不相信你们是为了论坛普通会员的利益来发贴的. 管理人员有越权的行为要处理, 但是在事情没调查清楚之前不要煽风点火.[/quote]

好的。
我已经发在柯哀联盟了。

另外我认为筷炎并不是与事件无关的人,她也和我一样受到了欺骗,只是相对于时过境迁的她来说,受到的伤害绝没有我来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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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12-21 08: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jimmylotus

好, 我看到了.
首先, 我不知道你发这个帖子给谁看, 为什么要发到柯哀, 两个人私下的事情请私下解决, 不要到论坛公开发贴. 大家到论坛不是来为了看两个人吵架的.

月饼物理删除这个帖子的确是不合适的, 对于这样的帖子正确的做法是移动到回收站, 但是应该由斑竹或者警察来完成. 我不知道他或者DOG要求删除这个帖子的理由是什么, 我会去问的. 所以以后会加强对有权限的ID的监管, 严禁手伸过界.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 至于处理结果, 应该由慈祥来宣布. 但是我还是希望双方能够各退一步, 毕竟这个不是什么杀父之仇, 犯步上一定要把对方打倒在地, 只要能够不让这样的事情再发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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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侦探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1 08:4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jimmylotus

对不起我想请您注意一下,这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那么简单的。

事关在网上利用虚拟身份欺骗别人造成别人的伤害,难道不能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作出解释吗?

或者说还应该让其继续利用这样的身份瞒天过海欺骗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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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12-21 08: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jimmylotus

[QUOTE=lara·潘]对不起我想请您注意一下,这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那么简单的。

事关在网上利用虚拟身份欺骗别人造成别人的伤害,难道不能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作出解释吗?

或者说还应该让其继续利用这样的身份瞒天过海欺骗下去吗???...[/QUOTE]
那么你这个帖子是发给谁看的? 谁欺骗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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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侦探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1 08: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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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这么跟您说,如果这只是一般的感情问题我就忍气吞声算了。

但这涉及到一个人对于整个论坛的人的欺骗,您觉得是不是有必要让大家都知道?

另外我不觉得我在帖子里有任何吵架的语气,有吗?我觉得我已经相当控制言辞了。

杀父之仇这个词用得真重啊,真的是杀父之仇的话我到论坛上来要求解决能得到解决吗?
既然我是在网络上受到严重的欺骗,那么我在网络上要求得到公正的回报有任何错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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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侦探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1 08: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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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残酷天使]那么你这个帖子是发给谁看的? 谁欺骗了你?[/quote]

呵呵。我本来还想给对方留面子,可既然您都觉得我故意在扩大化事件了,已经剥夺我的言论自由了,那我也只能实话实说了。

那个帖子我是对d_dog说的。
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我在发了这样一个在您看来根本看不懂并且不知道是给谁的帖子之后,雪月会去征求d_dog的意见主动删贴。
希望能给我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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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12-21 08: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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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那你说一下谁, 怎么欺骗了整个论坛. 我们需要知道你发这个贴的缘由
如果你觉得这样没效率可以加我的QQ 2280695或者MSN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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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5-12-21 09: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jimmylotus

老兄,你本来是柯哀发那种不着边的贴会被删是必然的~

只是月饼不应该去删而已~

还有,你这还不是扩大事情,你发那贴本来就是私人问题不是么!

如果不是因为私人问题发那贴,就不会被删~

更不会有现在这贴了!

楼主啊,你说年关事情多,你还有空来这里说这说那....

不止你事情多,咱们事情更多

算了不多说,反正私人事你们自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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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12-21 09: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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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我和他谈过了.整个事情中事务所只能处理到月饼违规删贴的事情, 其他的无能为力.

对月饼的处理会和慈祥商量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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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发表于 2005-12-21 10: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投诉jimmylotus

这位小姐你的请求让我们很为难啊,感情被欺骗这种事情我最多从道义上鄙视一下这个欺骗你的人,可这关我们什么事儿啊?你既然愿意赌一把感情在网络上就要有愿赌服输的心理准备,我们最多也就判雪月他烂用职权,老狗已经辞职了我们管不到他,网络上只能做到这个份上了,你实在不爽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律师这种行为是不是能起诉他什么罪名,我们是只能表示同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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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侦探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1 12: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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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再说一句吧。

复旦的bbs对于注册成员的管理是非常彻底的。
id的注册单详细到院系科级,而对于id背后也可准确定位到其寝室房间号码的地步,我想对此我也不能说这里的论坛管理不善而我学校的管理彻底吧。
只能说是论坛之间的区别吧。那我就认了。

另外建议管理员在论坛成员必读的注意事项中加上以下一条:

“请各位会员自己强烈斟酌重视和你说话交往的对方的真实身份,若发生欺骗事件请自行解决,本论坛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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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12-21 13: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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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lara·潘]那么我再说一句吧。

复旦的bbs对于注册成员的管理是非常彻底的。
id的注册单详细到院系科级,而对于id背后也可准确定位到其寝室房间号码的地步,我想对此我也不能说这里的论坛管理不善而我学校的管理彻底吧。
只能说是论坛之间的区别吧。那我就认了。

另外建议管理员在论坛成员必读的注意事项中加上以下...[/QUOTE]
插一句嘴

bbs网络实名制在中国并没有法律规定过

如果真的是交友不善,被骗,只要没有到诈骗的地步,那还只是你们两个自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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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12-21 13: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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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lara·潘]那么我再说一句吧。

复旦的bbs对于注册成员的管理是非常彻底的。
id的注册单详细到院系科级,而对于id背后也可准确定位到其寝室房间号码的地步,我想对此我也不能说这里的论坛管理不善而我学校的管理彻底吧。
只能说是论坛之间的区别吧。那我就认了。

另外建议管理员在论坛成员必读的注意事项中加上以下...[/quote]
复旦可以这么做,因为有条件.难道我们这里要登记每个人的资料?
这个并不是论坛须知,这是上网须知.不在这里,任何别的地方, 聊天市,网游,拍卖网站都可能会发生.虽然我们希望大家能够坦诚相对,但是同时也不建议大家放弃自我保护,但是也不用做到草木皆兵的地步.具体如何做, 大家都是成年人,不需要别人来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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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12-21 13: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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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残酷天使]希望你能够把帖子的内容重新贴出来让我们判断.

PS: 与本事件无关的人都给我闭嘴, 我丝毫不相信你们是为了论坛普通会员的利益来发贴的. 管理人员有越权的行为要处理, 但是在事情没调查清楚之前不要煽风点火.[/quote]

闭嘴这种词您认为说出来上台面么?您认为公道么?像一个大规模的社区论坛么?
你相信不相信我们是为了普通会员的利益是你自己的心态问题,我们要告诉你的就是发现了一个变态行为利用网络和论坛继续欺骗别人的人,lara是我的朋友, 而我自己也算是经历过这种欺骗,只是当时及时抽身没有发现而已,而且在我们之前也有过不止一两个的例子,我们也认为行径那么恶劣且事后丝毫没有悔过之意的 人应该公布出来警告大家提醒大家,不想再有类似的不愉快事件发生,这有什么问题么?什么叫煽风点火了?

不过正如你们所说,你们管不到,ok,如lara所说,那就是各个论坛之间的差别,反正也没有法律约束,我们也无话可说。论坛也不缺一两个会员的信任,无所谓他们的失望与否。就自认倒霉,吃一亏长一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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