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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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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赛的经年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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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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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4 20:20: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这是一个关于幸福的话题


天使的五枚羽根


传说中,
当触碰到天使的羽毛,
通往空中的阶梯便会在面前展开。
脱离喧嚣的俗世,
已寻觅了千万趟的天堂,
悠然呈现眼前。
这里,每一丝珍贵的回忆,
都在天使的精心呵护下绽放出婉妙的花朵。
在幻梦般的花丛美景中穿梭,
在醉人的音乐声中徜徉,
这便是天堂。
人世间的寻寻觅觅无止无息,
为了天使散落的羽根,
只因它定义了幸福!


    某年岁末飞扬说过一个故事。
    上帝在创造万物的时候先创造了骡子。上帝对骡子说,你叫骡子,你生来就是要做苦力的,必须踏踏实实地工作,直到死为止。你的寿命是五十年。骡子说,上帝啊,我的生命这么辛苦,五十年太久了,我只要活二十五年。上帝答应了骡子。
    上帝创造了狗。上帝对狗说,你叫狗,你生来就是要忠于主人的,你要负责看家,直到死为止。你的寿命是二十年。狗说,上帝啊,我的生命这么劳碌,二十年太久了,我只要活十年。上帝答应了狗。
    上帝又创造了猴子。上帝对猴子说,你叫猴子,你生来就是要被愚弄的,你会被评头论足,直到死为止。你的寿命是二十年。猴子说,上帝啊,我的生命那么不堪,二十年太久了,我只要活十年。上帝答应了猴子。
    上帝最后创造了人。上帝对人说,你叫做人,你生来就有健全的头脑,你是惟一一种有思维的生物,你可以凭借自己无穷的智慧做世界的主人。你的寿命是二十年。人说,上帝啊,我的生命这么美好,二十年太短了,你把骡子不要的二十五年、狗不要的十年、猴子不要的十年都加给我吧。上帝答应了人。
    因此,人的生命中,前二十年过的是属于人的生活;然后的二十五年像骡子一样,兢兢业业地工作,发展事业;从四十五岁开始的十年像狗一样,拼命地守护家庭和事业;最后的十年像猴子一样,被人们愚弄、嘲笑,成为闲暇时的话题。
然飞扬始终觉得人的一生充斥着年少的影子。无论什么年纪,总是离不开少年的零星点滴。
这话真正不错。
    人生,残酷而真实。但是,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人生是幸福的。幸福就在于人生的残酷而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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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4 20:24:4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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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枚羽根

这是一个听来的故事,长远以前的事了,记不得是哪位姐姐说的了。隐约想起这位姐姐是某知名大学校花级人物,却有一段很不一般的经历。这个故事亦是口述的,说时很零散,成文肯定润色过。回头看看这个叫作《天涯》故事,它重新定义了幸福。

和淮安最后一次出游是去野生动物园。淮安说孔雀开屏不如它拖着尾巴漂亮,那一束彩翎和哈雷彗星很像。

一九九九年初秋 延中绿地 第一次邂逅淮安
枫叶和晚霞交织成的黄昏,他单肩背了一个九八世界杯的纪念背包,用散步的速度闯红灯,被吹哨子的纠察老伯拦了下来。伊静说那人脑子有毛病,头一次见人这么闯红灯。我们抄到他前面,回头,拿了蓝色玫瑰封皮的软面抄问他要签名。一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淮安。
伊静说你们两个都很变态,没有多余的话,却以这么不可思议的方式相识了。我说这又不奇怪,又不是空本子,上面全是帅哥签名,只是他不知道罢了。我们笑得很灿烂,整条街都听得见,而淮安自始至终没看过我们一眼。
伊静说,好定力,真是一个人物。
在“人”的世界中,他的确格格不入。

二零零零年立春 闸北体育场 第一次看淮安踢球
我坐在看台上听音乐,嘴里嚼着苹果。淮安穿了二十三号白色球衣,贝克汉姆的号码。他擅长传球和远射。上半场二十九分钟,他进了第一个球。
我丢了一个通红的苹果给他。他接过苹果,眼神充满怜爱。这种眼神倒是让我颇有幸福之感,我太习惯父亲的这种关怀了。淮安指指太阳,说他喜欢追着红色走,红色代表希望,也是幸福的颜色。他的手巾是纯白的,理由是看着舒服。
伊静说天秤座的人大都有洁癖,淮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他更喜欢白的天。

二零零零年初夏 浙西大峡谷 第一次和淮安出游
伊静中规中矩地在石板路上蹉跎,鄙夷地看着我和淮安。我光着脚在在泥泞上留下一个个脚印。淮安在两半山谷夹着的小涧中趟水,顺便替我和伊静搓毛巾。他把牛仔长裤挽得很高,修长白皙的腿被泉水映得泛出鬼魅的青色。淮安,小心有水蛇!我不放心地提醒他。没关系,我带着药,他递还给我一个淡然的微笑。
峡谷两侧的树柔得能滴出水来,阳光透过朝露把青石板映射得斑斑驳驳。淮安的发上、身上布满水珠,是最真实的洛水之神。周身笼罩着一圈稀薄的烟晕,朦胧得仿佛置身于天堂。他向我挥手,发出天使的召唤。我垂下头不敢答应,生怕打破了这一派人水合一的美丽。因为低着头,才忽视了他瞳仁中抹不掉的寂寞。
伊静说,漫菊你看啊,他是不属于凡间的人。
他的不食人间烟火是因为他是属于自然的。

二零零零年冬至 光新路家 第一次和淮安长谈
淮安的家是很素净的白色,有些沉闷和忧郁,和淮安给我的感觉一样。天很冷,即使有咖啡和暖气还是冷,大概是因为心寒。
淮安已经决定要去西藏。我沉默。淮安决定的事任何人都无法使之改变。淮安的理由很简单,西藏是中国境内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没有城市的喧嚣,更重要的是,有单纯的自由。
你就这么需要自由么?我问淮安。
是的,他一边看着窗外飘浮的云一边毫不犹豫地回答。
那,我知道了。我咬着唇说。
有一种人,天生就是属于自由的,就像大草原上奔驰的野马,追赶太阳才是他生存的目标,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将其束缚。
伊静说,淮安也许没有爱过你,漫菊。就算他爱过你,也只是爱过而已。
他像父亲一般怜惜我,他希望给我幸福。但是,他却做不到。

二零零四年初夏 愚园路家 第一次怀念淮安
自从淮安走出我的生活后我就再也没有想起过他。直到伊静借了我一张西藏专题的片子,我才从心灵深处再度把淮安挖掘出来。
西藏的天是白的,山是由白色和青色涂成的,血红的太阳在清白的世界里格外耀眼。气息的草原上有牦牛,还有牧人。他们的悠闲的确是禁锢在石头森林里的我们可欲而不可求的。我开始明白,淮安心心念念的西藏的确是梦幻的乐土。这是他的天涯。
伊静说,塞外的牛羊的确比不上伊人,却还是有人为伊销得人憔悴。
我拉开抽屉,淮安寄来的明信片静静地卧着:在这里,我很快乐。虽然这里物资短缺,环境恶劣,但有城市里找不到的快乐。
白的天,青的山,红的太阳,还有可贵的自由。淮安的照片上,他灿烂地笑着,笑得很满足。
城市里的淮安唯有颓废和淡然。既然他已经找到了他要的快乐和幸福,那又何妨让他离开这个本就不适合他的城市呢?
伊静说,你这么想,说明你长大了。
他的幸福是我的心愿。

野生动物园里的淮安说过,有一天,当你明白了孔雀不开屏的美丽,你就真的长大了。

不知这位姐姐是否就是她口中的那个叫漫菊的女子。我暗自揣测多半就是了,因模糊记忆中这位姐姐很像亦舒笔下淡然如菊的女子。一直以来自以为是很懂得幸福的,因一直身在幸福的糖罐中,几乎淡忘了眼泪的味道。然从此刻开始,我不得不重新改观。理想中的幸福是王子拯救了公主,俩人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年纪渐渐长大才发觉错得离谱。漫菊和淮安的故事,能画上不幸福的大叉么?自然不是的。未满双十的男女能抵这番境界,想来是很看开的人。如是这般,不可不谓幸福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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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枚羽根

    同许多恋爱中的男生女生一般,他们的故事并没有任何特别之处。亦许多半年青人受不了太平淡的爱情,然,我想说,平淡的爱情,始末未曾离开过幸福。风平浪静地寻到命定的人,这是运气。平淡如水地生活到老,这是福气。三个人,三段口述,汇成一个故事。我叫它作《流年》。

——我叫潼泠。
每天下午一如既往地在韶光店里喝咖啡。她煮的蓝山很好喝,水气缭绕的,情调很好。不过韶光并不是咖吧的老板,她开音像店,就在我们毕业的那个高中旁边。
韶光实在是个奇怪的人,她主修装潢设计,然主业是流行歌曲词作者,副业是音像店老板。没见过这样发展的人。韶光说她的未来在毕业那年已经注定,剩下只是按轨迹运行而已。
音像店很大,由于在学校附近,每天光顾的学生很多。韶光总是笑看一个个别着她也曾别过的校徽的孩子在她面前闪过,唇边那一抹浅笑看不出是什么意味。
我问韶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生活?
韶光说,一切在毕业那年已然如是,她只是履行自己的命轮。
我不置可否地笑笑。说实话我并不怎么相信老天膜拜命运,尤其是在高考落榜以后。
韶光说我很幸福,即便落榜也有个自己有间公司的老爸,我可以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她没说错。我的确不能理解韶光,她老爸是我老爸公司最大的客户,她绝对够资格称为千金小姐。
现在,我整天百无聊赖,她却得不到清闲,不过还好她乐在其中。
韶光说忙有忙的好,至少不用想太多无聊的事。
我知道她所指,至今我仍然觉得这完全可以避免。
如果不是她当年一时心软,秦荆也不会去西雅图留学,以至于现在隔了半个地球,音讯全无。
秦荆以前坐在韶光后排,他们的暧昧大概只有我感觉到。
我拍着韶光的肩,好歹是个美女哩,不会没人要的不是么?这是个很老套很俗气的借口,我承认。韶光是念旧的人,她根本不可能忘记一个如此重要的人。
菁菁校园中的暧昧情节一直为小说家津津乐道,其实是他们不了解个中辛酸。真的一头栽进校园恋情里,想翻身很难。
面前的韶光就是一条再难翻身的咸鱼,此刻正以她大家闺秀特有的优雅姿态喝着咖啡。果然是淑女,我自叹不如望尘莫及。
不过关于这个秦荆,我实在无话可说。男人么总是事业大过天,天晓得他在西雅图哪个角落逍遥呢!
韶光这样好的女子,可惜了。

——我叫韶光。
从潼泠的眼神里我深切体会到她在替我不值,为了个地球另一面的男人,    这是很浪费青春的事。潼泠甚至打算在我大学毕业之后帮我介绍相亲,真是服了她。
自己也想不明白,明明已经如愿以偿考入我挚爱的装潢艺术专业,怎么会回到母校旁边开一家音像店,这并非我的本意。
只是我没有办法。
三年前,这里是一家生意并不太好的小吃店。
拍毕业照那天秦荆指着窗外对街这间小吃店说他的理想就是把这家店铲平了开音像店。
这是个天方夜谭式的主意,至少三年前的我如是想。
开玩笑地说等我考进了艺术系,我来替你的音像店装修吧,对了,我还要入股。我真的心无城府,并不是银子太多要发霉,只是随口说说。
至今仍然想不通为什么这间小吃店会被我盘下来改头换面变成音像店,然后莫名其妙地成了老板。小店粉饰得很精致,三年的装潢不是白学的。
我觉得我像个职业工作者,替歌手写歌词,开店,然后回学校上我的专业课,颇有些半工半读的味道。
只能说,这是早就安排好的生活。在毕业那年,我们说好的,他做不到的事,我来继续。
他的梦想,我来实现。已经无所谓他在哪里在想什么,我认命就是了。何况,我早就认了。
留不住,算不出,流年。

    ——我叫秦荆。
没有想到接手一家公司会这么难,从歌手录歌到包装宣传全部要一一过目。天哪,我是凡人,不是神仙!
抱怨归抱怨,毕竟是饭碗,砸锅的话老爸会把我砍成几百段扔到黄浦江里去喂鱼。
每一天都很丰盈,也很疲倦。几次三番想撒手不管,不过最后还是向命运妥协,这是我的命,想不认也不行。
周围的女子流连不息,燕瘦环肥,品种齐全。如果被韶光知道我这么说她的女同胞们,恐怕苏州河里的鱼也有的吃了。
旗下有个歌手叫黯黯,西雅图留学时认识的,主修声乐。其实她并不是条件最优异的,可鬼使神差,我把她招揽过来。
回国后我猛然发现黯黯长得很像韶光,虽不及她大方高贵,仍有七八分眼熟。
我不在乎退而求其次,反正不是选老婆。可我不得不承认,如果黯黯不是长得像韶光,我才不会选中她。
在西雅图,我主修艺术设计。这并非我本意,不过是命中注定。
毕业那年,韶光说她会考艺术系当设计师。她是认真的,看得出来。我随口附和,我也考这个好了。
我没有想到我会为了一句戏言在西雅图学了三年艺术。
最近黯黯在录制新专辑,我每天过去听。不是因为她的音色,而是她的歌,准确地说,为了那些歌词。
我找秘书打听去了,我要把这个业余作词人招揽过来。这种词风很亲切,同时兼有荒凉的意味。
这种感觉很像韶光。
秘书的办事效率很高,下午就送来了地址。
竟然不留电话,怎么会有这样的人!不过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打算亲自走一趟。因为这条路正巧就是高中所在地,我想顺道看看老班,听说我们毕业后,她一直以留洋的我为傲。
记得三年前学校对面有家小吃店,我曾要铲平它开音像店。一直以来我不喜欢子承父业,大概武打书看多了,我欣赏自立门户的独立精神。
可是命运通常是很无奈的,我只得屈服,因为反抗不得。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成长了,我知道顾全大局最要紧。
一路驱车过去,音响里放黯黯的歌。这些歌曲的旋律很有点复古的感觉,尤其是歌词,很像韶光喜欢的那个张爱玲,一般荒凉的底蕴。
几年来,我从不知道学校的确切门牌,更没想那间小吃店的未来真的成了一间音像店。
播的是王菲的歌《流年》。我记得韶光喜欢王菲的声音,因为她的荒凉。
再走近,看见老同学。潼泠还是老样子,无所事事的,到底有个有钱的老爸,不像我要忙于奔波劳碌。
然后看到了在笔记本电脑前健指如飞的韶光。
这一刻,时间停止。
这一年,让一生,改变。

    老实讲后来发生了什么其实我并不清楚。三个人都不再明说。辰光长了,亦忘却深究。应当是一双幸福的小情人去了西雅图,忠诚的朋友守着那间牵系两人红线的音像店,如是如是。这笔风花雪月的纠葛算作十多岁的恋人的旧梦,平淡如水。或者这分偶然中之必然的几率着实教人痴迷。命定的情爱羡煞旁人,局外的廿余光景的男女亦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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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枚羽根

邮箱里有一封晓寒专程在情人节发给我的电子祝福卡。从网友开始发展的感情现已升华到现实生活。发了消息谢谢她,同时,亦和她聊着她的故事。她的幸福,真是与众不同。人说不幸有许多种,然幸福惟一。其实不见得,幸福亦是各有千秋,尤其是晓寒这般三十光景的女子。《眼神》,确然陈述了幸福。

晓寒是一个古怪的女子。她可以一整天不说一句话,也可以在BBS上和网友侃侃而谈;文静时候宛若害羞牧羊女,活泼时候胜于疯狂假小子。在没有人与人接触的场合,她充满了生命的欢愉。熙熙攘攘的人流中,她永远是一尊沉静的爱思考的雕像,让人很难感觉她的存在。
晓寒,外企白骨精,标准的黑衣丽人。
晓寒淡淡地讲着电话。是红衣的电话,电话那头充满了红衣黄莺出谷般的声音。晓寒微微笑着,一言不发地听。晓寒是一个很善于倾听的人。红衣是她最好的朋友。因偏爱红衣,故而红衣叫红衣。“晓寒深处,春波碧草,相对浴红衣。”是这句诗把晓寒和红衣联系在一起。晓寒喜欢念诗,也喜欢唱歌。她的知名曲目是孙燕姿的《眼神》。
此刻她在怀念她的年少。

很多年以前,晓寒还是一个学生。
青涩的校园恋情,虽显浮夸轻佻,却是真正的人生精华。
墨白和晓寒的遇见是定式的,他们同在一个班级,注定会发生一些故事。
红衣曾说在十七岁之前没有初恋的人生是黑暗的。据说到十七岁还留着初吻的人比三条腿的蛤蟆更难找。的确是说得夸张了一些,不过挺有道理,就是喻体难听了些。
那个年代的晓寒是一个极纯真的女孩,很可爱,也是极为少数的“三条腿的蛤蟆”之一。她是一个敏感的孩子,思想很复杂。墨白似乎是一个复杂的人,具体说不清,感觉很朦胧,像雾里看花,模糊的才更漂亮一些。
晓寒想起第一次见到墨白的时候,歪着头在想这个人是不是一个班的;想起高一开运动会的时候,他吃早饭的傻样子;想起第一次真正了解他是在别人传他桃色流言的时候;想起以前几个女生迫他请客吃饭;想起那时放学,和朋友去跟踪他和他的女友。那个时候,是多么兴趣盎然,然谁也没有想到,他和他的女友会很快分手。她更加不会想到,在不久的将来,她会喜欢上他,成为他的女朋友。
爱,其实很简单。一念之间的事,“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只此而已。
心情不好的时候,墨白递来的一支棒棒糖能让晓寒喜笑颜开;闲来塞一块巧克力,也让她欣喜不已;天冷了,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身上,心里好暖。女孩子的要求就这么简单,有一个念着她、疼着她、爱着她的人,有一双硬朗的肩膀让她靠,就足够了。
如果这样一直发展下去,他们也许会成为一对人人羡慕的情人。可惜,上天总是爱做弄人的。或者见不得人幸福,便伸手拆散。或者不是命定的人,眼见要配错了姻缘,来一记拨乱反正。
墨白的白血病拖了几年,最终还是走了。除了骨髓配对,白血病目前还在绝症之列。无可奈何的生命的流逝。人如此渺小,哪来的能力对抗死亡?
只是晓寒还未适应少了一个温暖的肩膀,墨白便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于是这便是一对十多岁的恋人的遭遇。
后来——过了几年,晓寒大学毕业。
几度花谢花开。一晃眼,年届三十。

“过几天是他忌日,我抽不出时间陪你到波士顿,不好意思。其实你也知道每年这个时候我都没空的,不该把CASE安排在这时候。”
“这是什么话?人死了,魂魄在天上看着。你出言不敬当心他来找你晦气。才不是吓你,他最听不得别人说他坏话了。”
“你要跟我一起去?发什么神经,你又没见过他。做什么,你以为是看热闹?不准,想也不要想!”
“红衣,你都一把年纪了,不要任性!好了好了,我要面试去了,再联络。”
晓寒挂断电话后秘书把应征者们逐一领进办公室。
“请介绍一下自己。”千篇一律的台词,晓寒说得腻味了。
一段叽叽咕咕的英语,晓寒好声好气地打断他:“请用母语好嘛?”
来者一脸茫然:“这不是外企么?”
“先生你是外国人么?”晓寒淡淡地甩出一句话,“不好意思,我想看一下其他人。”
一连几个,晓寒猜测今天可能不会有收获。手上一打简历的确让人心动,可惜闻名不如见面。印象全盘毁于一旦。
“下一个是时清。”这个名字不错。看简历上的名字跟照片是晓寒忙里偷闲的兴趣。
“你好。我是时清。”清清秀秀的男生,看起来不会超过二十五岁。
晓寒抬眼看入他深邃的眸:“为什么会来我们公司?”
“找不到事做。不能待业做社会青年。”很坦率的回答,比起那些大话连篇高帽乱扣的乌合之众要高尚得多。
晓寒对他的初印象是赞赏。不过她不喜欢他的眼神。这会让她莫名的心痛。“你的条件很好,完全可以去更好的公司。”
时清望了望她:“其他企业没有美女经理。”
自诩身经百战的晓寒不由地脸红了。也许是因为他纯粹的眼神——那——像极了墨白。
红衣说初恋情人会是一生择偶的版本。很准确的话。
“如果你没有被录取这个职位会怎么样?”晓寒在挑衅。
“我会再去应征地区执行官。”时清不为所动,甚至还相当有信心。
晓寒忽然笑了笑:“你去吧!”

一个礼拜有五个工作日,足够淡忘很多事。
礼拜一清早要开会,因为迎接新的顶头上司。
晓寒真是佩服自己的定力。她可以对时清的笑容装聋作哑。这是几世修来来的本事。她绝对是一时戏言,当时仅仅想看他讨饶的样子。没想到他很顶真,而且实力雄厚运气也好。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丫子。
“原来我想做你属下的,可惜你不肯收我。现在只能做你上司。”散会后时清踱到她身边,“晓寒,十分钟后来我办公室。”
晓寒已经做好充分的觉悟。看得出时清有话要说,当然是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我很欣赏你。”这是时清一贯的坦白。
被一个小自己四五岁的男生这样说,晓寒哭笑不得。“有话直说。”她才不想对着他无可挑剔的笑脸。
“我要追你。”这是时清一贯的直率。
晓寒笑笑。不可能的,她的心在十多年前已经死了。不可能复活的。
“你不相信?”这是时清一贯的认真。
摇摇头,晓寒轻盈退出办公室。真是有趣的孩子。如果不是他的眼神跟墨白太相似,或许他们真的会有发展空间,她会有爱上他的几率。
只是现在,不可能的。晓寒告诉自己,那只是个孩子。

至今晓寒仍然想不通她怎么会跟时清在一起。睡在她身边成熟的大男孩安然地呼吸,长而翘的睫毛让她联想到SD娃娃。
晓寒蹑手蹑脚地起床,披上睡袍,到书房里打开电脑。
在某一个特定时刻,人总是会看到一些不该看的东西。
晓寒见到书桌上的日志。时清的。
“今天开会的时候见到一个跟霏儿有着一样眼神的人。她叫晓寒,在一家知名外企上班。典型的白骨精。我决定要追她,因为霏儿。我以为此生再也见不到霏儿的眼神,现在有人从天而降拯救了我。霏儿也许不愿意见到我这么做,可是我仍然很想拥有这眼神。”
“晓寒踢我出局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因为我说只有这家企业才有美女经理。看来说真话不是个好习惯。她挑衅我,大概是想看我求饶的样子。跟以前的霏儿一样的嗜好。于是再去应征地区执行官。运气还算比较好,沈伯的介绍信再加哈佛工商管理的学历让我如愿以偿。从下个工作日开始,我会是她顶头上司。”
“今天情人节,公开向晓寒表白。晓寒问我为什么选中她,我没回答。我不想骗她,也不能说实话。于是沉默。晓寒的眼神有些黯淡。她说她有一段伤,是心底的私隐,她不会告诉任何人,也叫我不要问。其实每个人都有秘密,就像我的霏儿。”
“霏儿的忌日。我去上坟。我跟霏儿说我找到了一个叫晓寒的女子,跟她有一样的眼神。冥冥之中我似乎看到霏儿的嗔怪,她的眼神跟晓寒重叠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或者晓寒就是霏儿留在人世间给我的依靠,尽管晓寒比我们都大。我相信人跟人之间会有难言的牵系,晓寒是霏儿,霏儿是晓寒。”
“晓寒晚上做梦会叫‘墨白’。我猜这是她的少年恋人。我有一种想打电话给红衣问清一切的冲动。最后还是平复了。我没有资格要求她全心待我,至少我就不是全心待她的。大家两不相欠。”
“今天回来的路上看到晓寒一个人。她开车去偏远的郊区。我不放心就跟着一起去。原来她是去上坟。她喃喃低语了良久。等她离开后我上前去看,原来墓碑上的名字是墨白。晓寒跟我是一样的,也许她会接受我,是因为我在某些地方跟墨白相似。我看到照片上墨白的眼睛,我明白了一切。”
晓寒充泪了。这就是四个人的爱情,并不复杂。相反,纯粹得如同玻璃。
她把日志原封不动地放到原处。然后回到卧房。时清仍然在沉睡。晓寒忽然想他的习惯比她好,至少不会半夜里叫霏儿。
她脱了睡衣爬上床。在这一刻他们仍然相爱着。她爱着他,他也爱着她。或者他们相爱的对象很复杂,然而他们爱着。
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晓寒说,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我们既已决定去爱,便应不计后果不虑代价。她是真正做到了。或者她会这样跟时清在一起久长辰光。将来的事没有人晓得。然她是幸福的,无论她爱着的是谁,墨白亦好,时清亦罢。爱人是幸福的,被爱亦是幸福的。无论她是作为霏儿被爱着,还是作为晓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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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4 23:54:4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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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电脑的结果
没想到找到些自认不错的东西
我要说..我要说..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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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5 01:24:1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赛的经年文华

第四枚羽根

一个男人,跟一个小他二十多岁的女人。这个女人是我的朋友。或者还不能称她为女人,十九岁的年纪并不能证明什么。世俗不看好甚至反对的关系。舆论的流言蜚语的杀伤力敌不过她的真挚。亦许她是不考虑未来的女子,她只活在这一时刻。至于那个男人,那真正是一个男人了。他爱着她,毋庸置疑的,如同爱着他的女儿。

在对的时候遇见对的人,一生幸福;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一段荒唐;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一声叹息;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一场灾难。
经典老话始终未从潮流的龙套中淡出自然有它的道理。漫漫数十载人生,渴想“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悠然。然事实上,大风大浪袭来,亦只能坚强面对。
茫茫人海中讲究缘分。缘分是一种神秘而有美丽的牵系。
张爱玲式的遇见颇为平淡:“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唉,你也在这里吗?’”
平淡之中,凸显恬然婉约淡然哀愁。天地玄黄似乎便是因此遇见而生。生命中终究有几桩避免不了的事,或为一场邂逅,或是一段回忆,总是永久的片断。
她不是个好女孩,绝对不是。
她邂逅他,是在导师的画室。她学油画。他也是学生,第一次来。
就这样遇见。简约、平凡。
第一个礼拜他跟她的距离相隔很远。她只是知道他是造型师,美术是爱好也是必修课。
第二个礼拜他仍旧来了。她感到意外。因为她听导师说他是隔周来的。
第三个礼拜他们的位置近了许多。休息时间开始聊天。她单纯地觉得他们聊得来,气氛融洽得好像他们认识了几十年。
第四个礼拜她站在落地窗前发呆。他偷香了她的颊。
她甚至没有不安。她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她一直自诩虽然观念开放,却还没有随便到爱上一个仅仅认识一个月的人。
然终究是爱上了。爱真是奇怪的东西,毫无理性毫无根据,莫名其妙地倾心。
他有家庭。他的女儿比她小九岁。很久以后她见到他的女儿,认为他更爱他女儿。或者说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很可能会把亲生女儿视作恋人。这是她的主观认为。
不过这是很后来的事。当时她只是沉沦在他的怀抱中万劫不复。
认识她的人都说她不像个女人,就性格而言绝对是个小子。
执念、不计后果、直率、爽朗,决不会忸怩不安故作羞涩伪装淑女。
于是酥酥进入她的生活。
她跟酥酥认识并不久。即便碰面话也不多,交情几乎为零。
她想不起来她跟酥酥突然亲密的原因。
酥酥是性情中人,她也是。这是她们的交集,仅此而已。
她可以披着满头棕红、绛紫、鹅黄、暗蓝的头发在大街拐角处抽烟。酥酥甚至闻不得烟味,连“基本”的粗话也说不出口。
随便找一个例子足可证明她们的差异。
然她们的交情却格外好。很多人看不懂。就像一头牛跟一朵花在聊天,当然这个比喻并不恰当。反正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走在一起显然是天渊之别。
酥酥喜欢收集各式各样的故事,她满足她。她的确有许多故事。从十五岁开始至今她起码交了五十个男朋友,年龄在十五至四十不等。在酥酥听来难以置信,然她最终还是接受了她的经历。酥酥只是她的朋友,没有资格管她。何况交往是个人自由,她真的管不着。
她穿过斑马线跑到街心花园。找了个紫藤架下的木椅坐好,然后点燃一支烟。她习惯抽薄荷的外烟,免税商品。
酥酥坐在风口上游,看着她撒开两条腿吐着烟圈。酥酥盯着在空气中逐渐弥散的灰蓝色烟雾发呆。然后紫藤花开始一瓣一瓣掉落。紫藤花太重,飘不起来。
她也是飘不起来的,她有太多牵拌。她不承认,而且竭力追求洒脱。酥酥眼见她眸中一闪而过的愁绪——只有一星点,在一个极短的瞬间。
酥酥问她将来。她学造型设计,将来多半是造型师,跟他一样。分不清是否受他影响。
她说他们已经半年没有在一起。因为她要高考,他让她不要分心。她告诉酥酥他是念着她的,不然不会顾虑她的未来。
酥酥不置可否。
她接着说去年他们住在一起的时候是她最开心的时候。很大的屋子,很软的床,很硬的地板。她没有往下说,她望着酥酥。
酥酥点头,她明白她的意思。屋子、床、地板、男人和女人,会发生什么毫无悬念。
她说开心的日子过了一年。然后她就搬回家住。
酥酥问为什么。
她忽然莫名的温柔。她说酥酥你知道么,我真的觉得我跟他的一切是命运安排好的。他的造型屋有好几家连锁店,我也搬了很多次家。可每次我们的距离不会超过三条马路。无论是他的家或店面还是我的租屋,一直相当接近。她是个信命的人,她觉得这是老天的意思,这个男人就是她的,打着她的印记。就像至尊宝脚底的三颗黑痣,即便他恢复本尊浑身长满猴毛仍然掩盖不了他属于紫霞仙子的事实。
酥酥说至尊宝不应该放弃紫霞。取经是为了普渡众生,到头来却渡化不了自己。
她纠正酥酥。有些事真的是身不由己的,该放手的留也留不住。挣扎只会让人更痛苦。不如爽快地放弃。有回忆也是甜蜜的。
酥酥佩服她如此看开。这一点是别人无法比拟的,酥酥欣赏她的豁达。
她说酥酥你还小,有很多事没有经历过。虽然你每一句话都有道理,但这道理终究是看来的听来的,不是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所以你还只是个小女孩。
酥酥没有反驳。她是对的。她在她面前跟小毛孩没有区别。
她继续说今年他的生日她见过他的面。她是去送蛋糕的。在香提买了八十块钱小蛋糕送到他的总店。他意外她的出现。她看得出他惊喜,她安安静静地坐在他身边看他吃蛋糕。面前的这个男人已不再年轻,尤其跟她的青春相比简直是亵渎。然她觉得他们的心灵有着共通之处,他们都是现实的人。他们不计后果,他们超脱一切地爱着。一直爱了三年。
酥酥知道现在只是暂停。她不止一次地说等高考结束就飞到他身边陪他。酥酥问她,那他家里人呢?
她摇头。他的妻子非但知道她的存在甚至见过她两三次。还有他的女儿管她叫姐姐。她可以坦然无惧地直视他妻子,却在面对他女儿时不安。可能是他们只差九岁。
酥酥想象她们对峙的场面,包括他的女儿。
她说没有对峙。他妻子维持着名存实亡的关系,婚姻生活只是一纸空文。为了财产也为了女儿她不会离婚。有一夜他问她他死后要不要留遗产给她。她回答随便。她说他是拿她当家人看了,这点让她欣慰。
后来她知道他对他女儿的爱有多强烈。不过她管不着。她并不奢望独占他,这根本是无稽之谈。以前有好几个女人跟过他,后来也销声匿迹了。这种关系没有天长地久的说法,只是阶段性的。
酥酥猜他在她的众多男朋友之中是时日最长的。很快得到肯定。
她的男朋友的确很多,男人却没几个。男朋友跟男人有本质的区别。可能她的眼光比较高比较怪。她喜欢成熟的男人,而成熟的男人势必需要岁月的累积。所以她垂青的男人都不再年轻。
酥酥听她说过她只有在他身边才觉得自己是个女人。她会因为他脸红心跳。酥酥说你的烟抽完很久了,今天应该到此为止了。
她们边走边说的形式进行了很长时间。她要找人倾诉心底鲜为人知的秘密。酥酥是个很好的对象。在这个年龄段中酥酥是成熟的孩子。
她说下辈子她要做他的女儿。她可以名正言顺地爱他到死。

这个故事叫作《将爱》。我亲见过听说过许多故事。她的幸福是最直观的。长久以来她爱着他,不计回报的。她亦懒得去思考他是否爱着她、爱过她。她以为一切都是镜花水月,只有真正触摸得到的才是真实。这便是一名未满双十的女子跟一名四十出头的男人的故事。我以为这是幸福,主观的形而上的幸福。中年男人的情感世界很难深究,其实亦毋须计较太多。幸福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快乐。快乐便好了。
我要说..我要说..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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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5 11:50:5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赛的经年文华

[U]呵呵,赛J加油的说.............[/U]
就算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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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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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5 13:00:0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赛的经年文华

很不错的文章,还有吗?咱要收藏了。
我将一生幸福,我找到了我的另一半,她很爱我,我也很爱她。我们要生一个漂亮聪明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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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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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6 18:04:3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赛的经年文华

还有的
不过可能要过些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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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9号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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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9 11:40:5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赛的经年文华

[U]那个,赛J.......把字弄大点吧...........(寒个,咱的视力)[/U]
就算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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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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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0 19:26:5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赛的经年文华

呀呀~凑合着看看吧
实在是不太会弄来着
不如复制下来看……
我要说..我要说..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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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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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0 22:37:1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赛的经年文华

呵呵,看到好多字。。。今天已经眼花了,明天来好好看。。。最好是完结了一起看= =0
不如意的时候要哭,哭过后还要继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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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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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30 19:39:5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赛的经年文华

还没有更新么= =
五一到了,赛也该有点时间了吧,不过大考在即,我还是很有耐心等地~
珍重至今的东西在一瞬间就被掠夺……是否只有体验过痛彻心扉的感觉之后人才会真正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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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30 21:13:4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赛的经年文华

终于看完了
其中有篇我提前看过,西西
签名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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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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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30 21:31:3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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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长。。。。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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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 12:21:2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赛的经年文华

第五枚羽根

一直以来以为年龄是越不过的鸿沟。其实这念头不准确。酥酥到乡村度假漫步田野时遇见一双老年夫妇,介于五十至六十之间。总之韶华已逝红颜已老。老太太年青时想见是位美人,如今美人迟暮却不显得怎么悲哀。大概是身边有人陪伴,不会寂寞。孤独催人老。他们没有手牵手,因老人拉着一管二胡,他是位盲人。然他们脸上却觅不见凄苦,或者,他们乐在其中。

男人叫隆良,女人叫凤英。
听名字就知道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出生的人。中国人的好处就是取名彰显时代特征。
那个年代的风花雪月如今看来无疑是一出闹剧。生在几十年以后的酥酥难以想象他们的生活。
石库门、弄堂、天井,不遥远却陌生的名词。曾经爬到排满瓦片的屋顶上看夕阳,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夕阳仍是夕阳,无论在哪里看到,总有一股子难言的离愁。
他们说的故事自然更遥远。酥酥以为年龄是越不过的鸿沟,事实上她错了。
酥酥邂逅老人是在一大片麦田边上。他们正散着步,其实就是慢腾腾地走走,晒晒太阳。老爷子是位盲人,抱着管二胡。酥酥联想到阿炳,老太太就是他的喜妹。不同之处在于阿炳并不幸福,而他们笑看风云。
这着实是难能可贵的。
他们驻足,酥酥上前寒暄。她已许久没有见人,而且她此行的目的是想捕捉一些未知年代的风花雪月。
凤英凝视她的男人,眼神中溢满温柔。隆良看不到,却握紧了她干瘦的手。他们是心有灵犀的。几十年了,或者日久生情。酥酥这样以为。她是不相信爱情的另类。
酥酥问她他的眼是怎么瞎的,算是没话找话。无意瞥见隆良混浊的双瞳,不禁微有心酸,是体会世态炎凉悲欢离合的性情。
凤英朝隆良瞄了一眼,原本神采奕奕的脸黯然失色。他倒先发话说要回去休息。酥酥眼望他支着拐杖蹒跚的背影,当即意识到挑了个令他尴尬令她难堪的问题。哪壶不开提哪壶。
是我弄瞎的,凤英末了淡淡地回答。
大惊失色是必然的。酥酥支吾着,可你们很相爱,不是么?
是的,我们相爱。凤英叹息。仿佛穿越时空回到几十年以前——那个烽烟四起的年代。
酥酥望眼欲穿,只恨生未逢时,错失了历史长河的血色。
她不否认她的残忍。

那天黄昏从小麦田回别墅路过一大片油菜花地。金黄的随风摇曳的油菜花让她驻足。酥酥背靠一株柳树席地而坐,远望夕阳与油菜花的两半金黄交相辉映。
她想起凤英说的故事。三十多年以前,在一个偏远的坐落在半山腰的山村,山顶有一间寺院,时常会有孩子攀上山顶嬉戏。那时她十来岁,跟着一群邻人的孩子摸进寺院,看到在佛堂里正襟危坐的他。风尘仆仆的,布满岁月铅华。
外乡人呢。有人上前招呼。那个年代的人热络得很,不比现在各人自扫门前雪,决不多说无关的闲话。
于是一群孩子都坐了下来。他生了堆火正烤着番薯,孩子们看了眼馋,他就允他们七手八脚剥了吞下肚。又聊了些山村风俗人情,一群不速之客陆续下山回家解决温饱。
山里人开饭早,吃过饭才到黄昏。她忽然想起他们吃光了他的番薯,平白害他少了晚饭,便拎了个食篮装了几个高庄馒头一小碟咸菜一壶粗茶上了山。
他还在庙里,干坐着。看似是天黑了找不到吃食,甘心挨饿。
她扑哧笑出了声,递过食篮,正对他愕然的脸。他还是满好看的,看上去二十来岁光景。她说这是给你的,我们吃了你的东西害你挨饿,应该还你的。
他怔了怔,随即旋开一抹笑意。
她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笑竟有如此的魅惑。仿佛是初春的第一缕阳光,融化了冻积了一整个冬天的冰雪。他从一个风雪归人蜕变为欢愉的大男孩。
你笑起来很好看哟。她笑,看上去满大相的,不过还是小青年嘛。她蜷腿坐下,散开蓬乱的发辫,重新辫成两股麻花。
是么?他笑了笑,恭敬不如从命地动了筷子。他说他明天就要离开这里。
她问去哪里,得到的回答是不知道。她点点头,有些莫名的失落。
翌日果然人去楼空。她由失落转化为遗憾。
原来相遇是如此简单,离别也可以如此轻易。

酥酥眯着眼看天际最后一抹余霞,暮色笼罩了整片麦田。她忽然想其实在这里长住也不错,至少不用理会钢筋水泥的高压十丈红尘的烦恼。在一个行动电话的信号微弱到几乎消失的地方,安逸是必然的。酥酥爱上了它的简单。
相遇是偶然,相逢是造就必然。
再相见,时光荏苒了五度花谢花开。
她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却迟迟不肯出阁嫁人。她说不清缘由,闭口不谈终生大事。或者是在等待。
等待冥冥中的相逢。
相逢的场面远不如曾经的明快。在那个非常时期,他被打成右派,拖到镇上公开批斗。
她恰巧走访亲眷,在人群包围的央心见到他,霎那间心痛如绞。
无法想象那个年代的惨烈,总之是血与恨浸透的十年。现在看来云淡风轻,却埋葬了太多人的家庭爱情幸福甚至生命。
他也在人流中寻觅到她,那个扎麻花的丫头出落成明艳少女。瞬间年华老去,他感到青春不再,似乎生无可恋。
顷刻间的心如死灰又是无法想象的。那个年代受不了折磨自寻短见的人比比皆是,他的念头并不稀奇。
他被关进牛棚时已经眼神呆滞行动木然,宛然一具行尸走肉。
她急忙向人打听得知他是知识分子,是个音乐家。可惜在那个时代这些非但不是足以自傲的本钱反而是无尽灾难的源头。
后来她偷偷溜去探他。两人相顾无言,只觉一眼万年。或者情愫暗生,只是双方都不知情罢了。絮絮地叨着闲话,他忘却耻辱伤痛,她倍感幸福安然。或者这就叫爱。
锅碗瓢盆柴米油盐是相濡以沫,执迷不悔生死相随是铭心刻骨。
大凡人都处于后者。他们何其幸,鱼与熊掌兼得;他们何其不幸,生在那个年代。
私下交往的隐事被揭露到光天化日之下俨然成了丑闻。于是按照惯例被迫斩断关系。他们递给她一根粗棒,让她“改造”他。
她泪如泉涌。怎么可能下手?即便对陌生人也本着一颗仁慈之心,何况是这个至关重要的人。
这是不行的。他们心里都清楚,身在这个年代,他们只能屈服只能逆来顺受。
他悄无声息地哀叹一声,直直地盯着她,仿佛想把她的音容笑貌烙印于心。接着猛一使劲按住她手朝自己头上方击下。
她的泪随他的血流了一地。撕心裂肺的呼喊唤不回他的知觉。
他们以为他死了。人群陆续散去。她硬是将他扶回家,尽心医治。
半年后他虽恢复健康,却永远失去光明。她嫁给了他。没有新房没有婚礼没有喜筵,甚至连爱情也是他以后才意识到的。他以为她是拿一生弥补他,坚决反对,却拗不过她的倔强。她清楚了解自己的心——那是——爱。她爱他,追溯到五年前的邂逅。那时她还是一个扎麻花辫的黄毛丫头,他是一路风尘的匆匆过客。
在某个有月光的晚上,在家乡山寺中,他们谈笑风生。
那一刻的天空永远镌刻在她的记忆里。

十年在一个人的生命中占据了不小的比重,然在历史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
十年劫后余生,他们早已彼此深爱。也许因为那个年代风云动荡,患难见真情。
酥酥眺望远处一间平房。三十年前他们辗转到这里落地生根,于是互相搀扶过了半生。她羡慕他们手牵手的样子。人与人的情缘本来就是互相扶持彼此依赖分担生活的苦难共享人生的幸福。
他们或者是个案,确实真真实实见证历史,一路坎坷走来。
洗尽铅华,幸福才更纯粹。
酥酥开始相信,这人世间还是有不会随光阴而逝的真正的爱情的。

《牵手》这一原本漫长而复杂的故事由于时光蹉跎变得简单明了。或者损失了真挚的细节与曼妙的对白,然我深信精华还是可循的。苦难与时间是验证情爱的良药,亦是见证幸福的标志。没亲见老人牵手相伴的场面,然可想个中默契甜蜜温馨幸福。时代非人可择,除却逆来顺受,人没有别个方法抗拒命运所趋。他们是幸福的,因他们拥有不会随光阴而逝的真正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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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赛的经年文华

有人说不幸有很多种,然幸福惟一。
酥酥反对这观点。幸福也是有很多种的。譬如寻找自由追求梦想寄托爱情超脱世俗体验苦难。无法反驳这些是错误,毕竟漫漫人生长河中,每一个年龄段都会有不同思维不同目标。或者这就叫成长。
时间是不可逆转的定式。在有限的生命历程中尽可能发挥最大的价值是有志之士孜孜以求的理想。
然,请不要忘了——
人的成长过程就是寻爱的过程。
每个人都应该为了寻觅属于自己的那枚天使的羽根而活得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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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一长段校园恋情
青涩的
却很真实
我要说..我要说..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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