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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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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赛的经年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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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9 23:59:2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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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7

人寻爱的过程,其实就是成长的过程。
短短几天,她看透了、想通了一些事。譬如,爱情。
双生花姐妹的话剧社公演话剧。很老很经典的桥段,格林的著名童话《白雪公主》。她收到了她们寄给她的参观券,指明了要交给她、燕尾,还有他。都是头排位子,双生花姐妹也算用心良苦了。
燕尾对于话剧一向没兴趣,不过介于演员、编剧、美工都是朋友兼任,不得不移了尊驾前来。“珂薇,看不出你还有改编剧本的兴趣,办公室没业务?”
“你不会认为我很清闲吧?个人爱好,偶尔涂鸦几笔。”她一笑置之,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他愣了愣,凝目注视她。她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子?几乎完美到挑不出一丝瑕疵,完美到甚至不真实。也许她是精灵,不慎一脚踩空陨落凡间稍作停滞。
她只是淡然微笑,盯着舞台上绚丽的道具、服饰、布景、灯光呆呆出神。白雪公主,《Sneewittchen》一个不可思义的童话。真奇怪,她一向是不看童话的现实主义者,竟然会忙里偷闲帮那对姐妹改编剧本。她惊异自己的改变,天长地久的爱情只是童话的一贯模式,她不屑一顾,因为这根本不容于现实。
“寒冷的冬天,雪花像羽毛一样从天上飘落下来。一位王后坐在乌檀木框子的窗户前做着针线。她一边缝着,一边望着空中飞舞的雪花,针一下子扎破了手指头。血流出来,滴了三滴在雪地里,血红红的,衬着白雪,格外美丽。王后于是想:‘要是我有个孩子,有个白得像雪、红得像血、黑得像乌檀木的孩子就好了!’过了不久,她生下一个女儿,果真皮肤雪白、嘴唇血红、头发像乌檀木一样黑油油的,因此就给她取了一个名字叫‘白雪’。可是,白雪公主生下不久,王后就去世了……”
燕尾轻声叙说这个故事:“你们有什么看法?”
她冷冷地陈述观点:“王后是一个不错的人物,心狠手辣嫉妒成性,很有现实意义。而且智商不低,还知道在一个苹果上一半涂毒一半自己吃,比起那个呆头呆脑的白雪公主好太多了。”
“会下毒当然化学很好,又擅长易容。在武侠片里绝对是个人物。”他接过她话。
“你们这两个变态!”燕尾随口骂了句,“这么富有教育意义的经典童话就被你们这么解剖了,而且剔除精华,吸取糟粕。”
她微微一笑。没办法,这就是现实,永远不会有童话的完美,而且人只有两种路径:生或死。决不会有毒苹果卡在喉咙里又被人救活的好运。
他忽然玩笑地说:“有一点还算现实,就是王子对公主的一见钟情。不论生死都把她带回自己的国家,即使这是个陌生人。”
她笑道:“不然怎么叫童话,童话里永远不会有民间疾苦世态炎凉。”
燕尾忽然觉得她根本插不上话。他们一言一语地辨着,争论一切可争论的东西。这对他来说恐怕是前所未有的,他的死党云汉说他从来都是个内向的人。虽然并不寡言少语,却决不是侃侃而谈的材料。她的改造绝对算得上彻底。
或者他是为她改变的。她习惯微笑,口才也好。时常见她为他的某些段子笑得眉弯如月。他们可能互相暗生情愫了,只是一个在拼命压抑,一个在两相矛盾。她一直说信不过现代社会的爱情,如果不能保障天长地久,就不要有曾经拥有的遗憾。得到了,再失去,更撕心裂肺。所以她宁愿选择放弃,至少没有开始就不会有终结。而他,仍然陷在亦如的泥沼中抽不出身。或者他想告别陈年往事,却又怕食言自己对亦如的从一而终。
也许悲剧已然注定,因为纯粹的二人世界永远夹杂着亦如的阴影。她不在了,所以无法替代。
或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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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8

谁说过,天长地久有尽时,此恨绵绵无绝期。
她没想到他就这样走进她的世界,真正地成为她生命中的一部分。她怀疑这份真实。
他可以因为亦如的过世患了一年多情绪病,难道半年过渡就可以让他彻头彻尾的改变,倾心另一个人?
他们对于一切早已习以为常。本来就是知己好友,现在不过多了一些形式而已。说穿了,没有任何本质的改变。这让她联想到精神恋爱。没有肥皂剧惯用的的俗套,只是心灵的一种充裕。很少有人可以承受一个人的寂寞,自始至终一个人孤单。她轻轻叹了口气,看到燕尾那张略显忧郁的脸,乐天派的典型人物也有凄凄惨惨的时候?
“珂薇,我来找你聊天,你一定要帮我。”燕尾一改平时欢愉,清音低沉而感伤。
她点点头,为朋友煮了一杯卡布其诺,自己倒了杯蓝山。
“我想我爱上一个人,可是跟他永远不可能。”
“爱上?”她注意她的措词,“你确定是‘爱’上,而非喜欢?”
“或者。”燕尾端起杯子吹着热气,“反正是心动,大体上这样,无所谓爱或喜欢。”
“我记得你长这么大是第一次。”她沉吟着,“你认为我有什么能帮你的?”
燕尾的眼神斩钉截铁的坚决:“让我忘了吧。没有结果的,不如不开始,是我一厢情愿。”
作为心理医师她可以不过问燕尾心仪的对象是何方神圣,而站在密友的立场,她却相当有兴趣。不过大方得体如她从不过问别人的私隐,毕竟八卦鸡婆是招人厌的。何况,她可以猜到那个人是谁。
“要忘记一个人有很多方法,如果不想改变现状,就让自己忙碌。生活充实,没有时间去思念。如果觉得实在没必要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你的天空大可换一个人主宰。”
“那个人已经名草有主,我除了再找棵芳草以外别无他法。”燕尾自嘲地笑笑,“我的事搞定了,说你。我问你,你跟亦如,梦泽更爱谁?”
尖锐的问题,而且无法逃避。她只是淡然一笑:“我想是亦如,大半年怎么敌得过他们十几年的感情积累?何况我们什么承诺也没有,即便连牵手都是习以为常的一种形式,以前我治疗他的时候就这样牵着他到处游走。”
燕尾不得不承认她理智得可怕。一般女人在恋爱中的智商呈现出负值,而她却依然理性,或者更加现实。她有本事掌握自己的情绪。爱情这个围城足以框死许多痴男怨女,她却可以站在边缘笑看红男绿女们倒头沦陷。她清高得脱离世俗。
爱与不爱只是一个界限,爱则已,不爱已矣。无所谓对与错,是与非。生命并非因爱情而存在,漫漫人生中还有无数精彩。她一直如此认为,他对她而言,是一个亲密伙伴,蓝颜知己。因为他爱亦如,仅此而已。

云汉气急败坏地来找他,劈头盖脸先一通乱骂,当然是因为他与她交往却不告诉他这个兄弟一声,内心激气。同时也借由这一顿发泄平定潜藏的失落。美好如她,不可能只有他一个追求者。被捷足先登生气是必然的,然而对方是他,他也无能为力只好缴械投降。
“喂,你不会看不出来还有人中意你吧?”云汉末了提醒他,“就是那个燕尾,绝对是落花有意,可惜流水无情。不过你真让我大大吃惊,原本我以为除了亦如,你不会再对任何人动心,但是珂薇……要想不对她有好感恐怕很难。这样一个人,什么都会,什么都好,挑不出一点毛病,惟一的缺点就是没有缺点。”
云汉句句属实,他被戳到痛处。他配不上她吧,他这一生早已许给亦如了,他痛苦地摇头,突然做了一个决定。
他去找她,正巧她送燕尾出来。燕尾向他释然一笑:“呦,你来了。我就赶紧撤了吧,做电灯泡太不道德了。”
他向燕尾挥手示意,她看到他拿着封信:“你要寄信?”
他笑得高深莫测:“对,很重要的信。”
“马路对面有个邮局,我帮你过去寄吧,交给我。”她瞥了一眼信封,“地址是你家附近,怎么不亲手送去?”
他意味深长地笑了:“送不过去,只有邮寄过去,应该能收到。”
她向他微笑了下,径直跨向斑马线。忽然听到一阵刺耳的鸣笛,抬头一看,车灯使她一阵晕眩。她立时没了思想,只感到一阵锥心的疼痛从身侧传递开来,最后跃入眼帘的是他惊慌失措焦急万分的脸。
她心想,这下终于跟亦如站在同一起跑线了。她走了,换来他一世刻骨铭心的思念,死也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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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9

从生到死,是一个短暂的过程。
正因为一切太过突然,所以没有人能够接受。
她一直强调人生的残酷。如今应验在她周边的人身上,当真报应不爽。可惜她不会知道了。
那封信一直拽在她掌心,染成血色一片。他无限留恋地取下这封信,她生命交托的信,寄给——亦如,已经在天国的亦如。
他冷冷抛下信,离开。燕尾拾起,拆封。
“亦如:
你在天国住了一年多,一切都好吧?记得我们以前约定永远不分离的对么?可惜,你食言了。你带着一颗爱我的心离开,也一度把我带往另一个世界。我以为我会在追忆悼念中耗尽一生,直到她的出现——珂薇,她是我的神。对不起,亦如,我想我非常在意她,胜过爱你。
过往的风起云涌,如今已经烟消云散。少年情事,也已化为人生经历上的一笔,镌刻在我十八岁的天空,永恒地闪烁着。不要担心我会忘记你,只是我现在的天空换了另一个人主宰。人不能一度沉浸在过去泥是深陷,不是么?
亦如,你知道的,我一直很爱你。可是我的爱无法超越阴阳,横跨生死的极限继续守护你。我会把你,把你对我的心,把我们的情事小心珍藏起来,因为这是我的至宝。让我想通这一切的,是珂薇。
刚刚被云汉带去她那里,我以为她是个不明白情为何物的冰山美人。珂薇很美,但我不是因为她的容貌而倾心于她。她的一切完美到令人无法移开停驻在她身上的视线,我自闭,其实也不是自闭,只是不想搭理人而已。偌大一个世界,没有能够理解我心情的人。他们都说我不值得,为了一个已经过世的人放弃全世界,太愚蠢。可是谁说过,傻是极限的爱。珂薇懂我,她只是不断地告诉我许多她亲见的、听来的故事。她说既然老天让我们活在这世上就会有它的理由。我们还没有遇到命定的人,因为真正会在一起的人是不会分开的,拆散一段姻缘,是为了促配一对更好的情人。
或者是我们太轻率,早早互相承诺互订终生,没有设想是否这是错误的开始。珂薇有的时候比我还悲观,她甚至觉得人世间不可能有真心真爱,天长地久是海市蜃楼,根本不容于现实。后来我告诉她‘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这句话是你对我说的,你说既然我们无法改变千疮百孔的事实,不如就遵照这个模式爱着,一切都是自愿的,我们后果自负。
亦如,珂薇对我而言不单单是一个爱人,她是我的一个器官,血液里的细胞,要么运行始终,要么病变坏死,反正是无法割舍的。没办法,当我意识到这个事实的时候,我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她。
对不起,我要守护她,她是我的女神。亦如,我以前说过我是为你而生的,现在再加上一句,我为你而生,却可以为珂薇而死。我这一生,只为她而活。
再见了,亦如,我的青梅竹马,我的初恋。你在天上祝福我们,守护我们吧。让我们一起追寻幸福!

梦泽”
燕尾早已泣不成声。看来她是不知道他已经完全爱上她,彻头彻尾的。难为她日夜黯然神伤。然她是不会再知道了,现在她步亦如后尘,带着一颗爱他的心,在天上祝福他,守护他。
燕尾原封不动地叠好信纸装进信封,然后塞进邮筒。既然是寄给亦如的信,还是应当寄出去,她会收到的。
她要做的,是去榆树林,把这封告别信的内容完完整整一五一十地复述一遍。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已然是初春了。
春风呐,你究竟带走了谁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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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0

习惯了没有她在身边,他喜欢独自沉浸在树林的安逸中,享受午后阳光均匀洒遍身上的温暖。
他是个出乎意料的人,当大家以为他会再度自闭或者想不开随她而去。于是日夜有人陪伴他开导他。连云汉——一度将他视作仇人,最终又回复以前的友情。她的事,不能全然怪他。宿命使然,无处可逃。他却一贯平和,常展颜淡笑,仿佛她还在他身边笑脸相随。
或者这也不错,至少他还是这个世界的一份子。只是亦如令他痛不欲生,对她只会有增无减。他的平和不可谓正常,惟一多了的习惯,是喜欢独自散步在埋葬她的榆树林,无论昼夜,坚决不要人作陪。
朋友们只有罢手,毕竟他要和她独处,他们无权干涉。
他趁着月夜明朗踱到榆林。不需灯火指引,天空一轮明月足以照耀她的芳华,她抱膝蜷坐在树杆上轻笑:“今天好像有点晚。”
“嗯,今天漾漾澄澄的话剧社要公演《白雪公主》。似乎从你改编剧本以后的那场公演开始就好评如潮,如今俨然成了保留节目。”
“这场话剧也有你的功劳。”她微微一笑。那天他们一同搭档制作布景的满足,至今仍是回味无穷。
“他们刚才搞庆功宴,总算一个个全走了我才能抽出身来。不然被他们看见你,恐怕要吓破胆。”那是自然的,明明已经过世的人却在这里有说有笑,除非幻觉。“不过现在再看《白雪公主》还多了一点寓教娱乐的价值。”
她眨眨眼:“你想说死人复活?我并不算复活,只是寄生于另一个形态。这片榆林包含了大量的生机与爱,我才吸收精华重见天日。而且,你也知道,只有每年春天榆花盛开的时候,我才会出现。”
“比牛郎织女好多了吧。”他调侃。他没有什么可不满足的,毕竟他没有失去她,她一直都在,而且就在他身边,只是换了一种生存形式。
“珂薇,你是最美的树精。”他凝目注视她半透明的身体,以榆花层层覆盖而成的花衣,如烟的长发,袅袅的清音。他真该感激上苍的仁慈,也暗自庆幸将她置于水晶棺中全然下葬是明智之举,不然岂非永远阴阳相隔?
她笑了:“精灵都很美,可惜见不得光,只能在黑夜中喘息。”如果不是听到他撕心裂肺的呼唤,看见他日渐憔悴的俊容,或许她还在榆树下沉睡。
生与死只是形式罢了。她一直以为没有天长地久,却被一份超越生死的爱紧紧环绕,深入骨髓,突破了阴阳的界限。
直到某个月圆的夜晚他在榆林中见到她,他才相信这是个充满神迹的世界。他以为是相思欲狂出现的幻象,却清清楚楚地看见她在向他挥手。他中邪般地走上前,听她温柔地唤了声他的名字。终于相思得偿。
于是絮絮叨叨扯了整夜闲话。从不刻意表现外在形式的他们一如从前,知己般地谈天说地。从他口中,她了解她离开后的种种,然后一声叹息。
她说:“梦泽,你要认真地活着,直到你已经了无遗憾地活过一生,才准来找我会合,不然我会生气。”
他只有忙不迭点头称是。事到如今,一切都不再重要。即便每年只有十天半月能与她在暗夜相逢,他也知足常乐。他认为这是她好人有好报。她感化了许多人,于是老天也将博爱分了一份到她手里。
“梦泽,我记得你会吹saxophone?我想听《望春风》。”她央求他,近日数着陆续凋零的榆花,她明白今年春天的约会即将告终。
他当然会满足她的要求,何况这并非难事。《望春风》虽然是高音sax曲目,却因他个人喜好早已炉火纯青。他们果然是有默契,连钟爱的曲子也一致。只是如今在悠扬的曲音背后,“望春风”也成为他最大的心愿。
春风带动纯白的榆花竞相开放,她也会在榆花风中翩然出现,再续他们未了的前缘。
“我要走了。”她淡然向他告别,“明年见,希望可以看到你的幸福生活。”她挥挥白皙的手,蒸发似地慢慢褪去。
她说的“幸福”大概是再找一个爱人吧。他摇头,她太小看他了。难道现在他不幸福么?他们在春天有约,而且是从不会爽约的终生约会,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人这一生,总会找到一个无可替代的人。无论这个人是生是死,终究在心中占据一席重要位置,永不会消逝。
花谢花会再开,春风吹过也会再来。或者花不再是去年的花,春风也不再是去年的春风。然,爱是不会改变的,生生世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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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春风告诉榆花:我们的邂逅只在春天,却相守岁岁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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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好歹也脱线这么久
是时候回营了啦~
随便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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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顶么~伤心- -
看看还有什么东东再贴上来好了
我要说..我要说..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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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都没回过神来吧……
(1 好密的字…… 2 我觉得我有可能读不懂……)
热情温暖之红,睿智冷静之蓝,合成的紫,它的神秘,为哀而生。
流光逝水,小可(可依奈)今已为正式版主。物是人非,其他的熟人,在哪儿?
BY可能已被遗忘的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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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如夏花

浮生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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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如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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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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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utterable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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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时候的文
也许是青涩的
文笔跟构思也不见得好
不过
文字是纪录一个时段的最好见证
所以
回首这些文字
满是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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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话醇香

话起

看多了缠绵悱恻,听多了海誓山盟,不免有些麻木。
本来么,人生在世,哪有这么多痴情人苦苦守候痴痴相爱,浪费青春浪费生命真是很傻。然而,在那个地方——
那个地方——叫“咖吧街”,一条有诸多咖啡吧的小巷。流传着几个感人的故事。无关结局的悲喜,仅仅因为他们让人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有真爱存在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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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话 好心相爱

楔子

    所有之一切都是从一次灌水开始的。那天在BBS上和朋友说林清玄,说他的《林清玄散文》,说一篇《煮雪》。传说在北极的人因为天寒地冻,一开口说话就会结成冰,对方听不见,只好拿回家慢慢地烤来听……一个极度浪漫的说法。林清玄提到了一个词“情雪”。很巧,我就叫情雪,本名本人。



说到《煮雪》是因为旻枫失恋了,一蹶不振的她欣赏林清玄的一句话:“如果失恋,等不到冰雪尽溶的时候,就放一把火把雪屋都烧了,烧成另一个春天。”所以圈子里的人开始说林清玄,引得不少陌生人参与其中。谈笑之间,有不少人愿意成为“另一个春天”,旻枫心情舒畅,一扫失恋之痛。
可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个不知好歹的,说火是不能烧了雪屋的,雪化了是水,水能灭火,怎么能烧成另一个春天呢?我说,这是诗意的说法,正如有个问题是“雪化了是什么”,习惯思维答“水”,却偏偏有人说雪化了是春天。这要靠感悟,只意会不言传。看来你是个缺乏想象的人。他说,女孩子是不是都喜欢诗词歌赋言情小说,是不是都期期艾艾地期待白马王子呢?我回答大概吧,不过我就是一个反例,我看过很多小说,但不喜欢;也不奢望爱情,我想我是一个不会恋爱的人。他显然很有兴趣,又开始连珠炮似地发问:你是怎样看待“情雪”的?是怎样看待爱情的?你认为一个人一生能爱几次?有没有人能真正忘情忘忧呢?
情雪是闲来无事时最好的调剂。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生一点小火,慢慢地煮,细细地品,深深地感悟。煮出水气和热情,品出爱情和生活,感悟出天地和人间。情雪是孤独的,它承载情诗情词,肩负吴侬软语,是传递爱恋的使者。但是,就情雪本身而言,它犹如黑夜里的一盏明灯,照亮人心,却形单影只。情雪,看着情人们相爱,自己却在一旁独自哀伤,兴许不是哀伤吧,分享其他人的爱情,也是一种快乐。
怎样看待爱情?那是两个人的事,这便是我的看法了。我想,没有人能用精准的语言诠释爱情。爱情的滋味,只有品尝过的人才知道,我,没有爱过,所以无法回答。
莫伯桑在《羊脂球》里说,男人通常能爱好多次,而女人通常只爱一次,这是男人的花心和女人的痴心。我想,一个人一生能爱好多次。爱情就像浪花一样,汹涌澎湃,浩浩汤汤,一朵又一朵,后浪推前浪,是生生不息的。爱情来了,湖水会变为大海,涟漪会变为海啸。我想,这就是爱情的感觉。爱情本身就是一霎那间的感动,这样的感动,一个人的一生有几次,只有他本人才知道,这是理论,不是现实,没有谁能预测人生,哪怕是自己的人生。
姑且不说那些六根清净的。世间并没有人能够忘情,如果修为高段的,兴许可以忘忧。恋恋红尘,就是这个意思吧!亲情、友情、爱情,和那些处于这两者或三者之间的另类情感,都是人生在世的必需品。看破红尘的人,也会常常追忆往昔,独自交织在爱恨情仇中。我们是凡人,不是仙人。仙人也有个三圣母,与才子刘彦昌铸就一段旷世情缘,何况是凡人?
他说,你答得很好,我欣赏,难道你就不想追着幸福跑吗?难道你要在鸡皮鹤发的时候来回忆年轻时犯下的过错吗?难道你要错过仅此一次,下不为例的人生吗?不曾拥有过爱情的人是可悲的,难道你想让一对对幸福的人笑着看你哭吗?难道你也想化身为情雪吗?我发现他好像特别擅长发问,而我一直在回答。
我本来就是情雪,在摁下这几个字的时候,笑意出现在我的唇边,很巧,我就叫情雪,本名本人。也许我的一生,就是作灯塔之用,在黑暗里,在一望无垠的海的边际,引领船只走向光明。我苦笑,可惜他看不见,也幸好他看不见。
灯塔很美,但是孤独,不只孤独,还有寂寞围绕着。孤独并不可怕,寂寞才是致命的。你有什么不愿涉及的过去吗?我想你应该说出来,我是个善于聆听的人,希望能帮到你。
如果快乐是病毒就好了,我愿意被传染,房间里好大一股消毒水味,我快要休克了,我说。指尖已经麻木,我开始恐惧,记忆中的红莲再次出现,鲜红的,像莲花一样盛开在雪地上。那年冬天下着小雪,一片一片又轻又小,大地薄薄地罩了一床白纱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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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 12:38:4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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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网上,那个人经常出现。他叫做四叶的三叶草。
因为经常跟他唱反调吵架,我改名叫三叶的四叶草。
他问我,为什么老和他相反,连名字都是,而且好像只有四叶的三叶草,没有三叶的四叶草吧。我回答说,四叶的三叶草是幸运,三叶的四叶草是叛逆。他沉默,良久才说,其实我不是很幸运的,倒是你,你很叛逆吗?我想了想说,有点吧!因为很久以前,每到闲暇的时候,就一个人看烟花。一个人点,一个人放,一个人捂着耳朵,一个人全神贯注地看。从始至终,都是一个人。所以很小,就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吃,一个人睡,一个人出门,一个人聚精会神地阅读,一个人专心致志地写作。干什么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反而不习惯群居式的生活。这大概是我叛逆的主因吧,缺乏管教,和别人不一样的成长历程。他好奇了,你真的从小就一个人吗?从小?嗯,因为我从来就是一个人,我回答。一个人?从来?他重复。嗯,这次我只“嗯”了一下,懒得解释了。
那你靠什么谋生?他显然对我很有兴趣。我是个网络写手,我回答,其实这蛮赚的,只要有一家媒体用了稿子,就能收钱。怪不得你的文笔那么好,原来是吃这行饭的,他有些调侃地说,你出过书吗?他又问,我要去买来看。我的文章有一些被用过,但是你找不到的,我笑,因为我经常换名字,几乎是一篇文章一个名字。
情雪?嗯?你能不能出来一趟?他忽然问。你干吗?我的神经紧张起来。我想见见你,他说。除了一个地方之外,我是不会随便出门的。顺便告诉你,我的三餐都是叫外卖的,我说。他打了六点省略号。呵呵,我笑。我发现和他在一起时,笑的频率高了。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鬼使神差地打了这行字:“礼拜六下午,天地间。”

我没有像往常一样打车过去,而是别出心裁地坐了地铁。好久没有坐地铁了,我惊异地发现,地铁愈来愈现代化了,像人们一样,它也学会了赶时髦,四面都贴了广告,还安装了移动电视。我记得上一次坐地铁的时候,是连广告都没有的。我从中途上车,却喜欢乘到终点,等坐了位置,再乘到目的地。这是很久以前就有的习惯,一个别人都不苟同的怪癖。我喜欢打量形形色色的人,万物以人为本,这是我写作的源泉。
车门一开,人潮涌动。“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这是钱钟书写在《围城》里的话,却很适用于地铁。我忽然笑了,也不管别人怎么想我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微笑。我的座位旁边站了一个刚上车的人,一身雪白的休闲服,雪白的耐克球鞋,雪白的阿迪达斯背包。雪人!我想。换成别人一定会对着他出众的相貌多打量几眼,然后估计他的身价。我总是和别人不同,就连衣着打扮也是。他站在我身边,就更显得我奇怪。一身纯黑的连衣长裙,纯黑的皮鞋,纯黑的手袋,连披散的长发都是用纯黑的发夹束着的。我想这大概是我唯一受束缚的地方。雪白的人立着,纯黑的人坐着,是这班地铁独有的风景。
他和我同一站下车。在这一站下车的大多是年轻人,十有八九是去咖吧街的。这是属于年轻人的站点,咖吧街,也是属于年轻人的街。我估计他也是到咖吧街。果然,他和我一个方向,是一直通往那条小巷的方向。我静静地走在他身后,直到他在天地间跟前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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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 12:40:0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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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间是一家咖啡吧的名字。我喜欢这个名字:天地间,好像天和地之间除了我之外别无他物。天地间的四围是落地玻璃,像童话中的水晶宫一样,窗子上是屋檐,银白色的,从外头看就像天蓝色的屋顶上飘着银色的云彩一样。两扇高大的玻璃门上悬了风铃,金属制的银色的风铃,垂了“天地间”的牌子,是类似于“水云间”的风铃。色调是最原始的,天蓝的天花板,土黄的绒地毯,是天和地的颜色,还有银色的咖啡桌咖啡椅,泛着金属般的光泽。我喜欢银色,我以为这是人间根源的颜色。每一张桌上还放置了小巧的玻璃台灯,灯光昏黄昏黄的,是旧报纸加上猪油渣的颜色,仿佛随时能散发出刨花油的香气。这是市井的昏黄,本该是俗气的,但在天地间里,却代表人文的气息,是人间的味道。
我一眼扫过每一个客人,他太显眼了,一身的白。我也很显眼,一身的黑,他也轻而易举地发现了我。他凝视我良久,然后对我笑笑,我走到他那边——是靠窗的位置,向西,刚巧能看见路灯和行人,还有人行道上的法国泡桐。我点了蓝山,他要的是摩卡。
情雪?他试探性地问,声音温柔而富有磁性。四叶的三叶草?我没有回答,而是反问。请不要在生活中称呼我的网名,他对我笑笑,嗨,我是嗣烨,子嗣的嗣,火华烨,继承光盛的意思,不是什么四片叶子。原来你真的叫嗣烨,不是为了幸运草的传说而取的网名,我有些惊讶地说,嗣烨,我记住了。
我仔细观察他,不同于地铁中凑巧的打量。他真的很出众,细长浓黑的眉,高挺的鼻梁,红润的唇,过于苍白的肤色。相貌有些女性化的秀气。一张陌生的脸,是我所不熟悉的,但是他的思想,他的内涵,我却是再熟悉不过了。我们是老朋友了,只是从网络变成生活,从虚拟变成真实,这才有种真正相识的感觉。
你长得很娘娘腔呢!我直言不讳。他没有生气的样子,也直言不讳,你过于苍白,给我弱不禁风的感觉。他说,我想这和你很少出门有关,你不晒太阳,呃,像小龙女的苍白。嘿,我没说你,你倒先说我了!我也不生气他的评论,你才苍白呢!一副唧唧歪歪的样子,风一吹就会倒似的,我说。好了好了,批评完了,开始表扬,他换了认输的口气说,你先吧!
你脸皮真厚,我笑骂,嗯,你很……漂亮!我盯着他的眼睛,你不能算帅,尽管你很帅。我故意刺激他,你长得太女性化了。我知道,他一副无奈的样子,我有什么办法?我一生下来就这样,要看就看,不看拉倒。我不由笑了,你别小家子气嘛,我只是实话实说啊!那,换你揭我的短就是了。
虽然你穿黑色很漂亮,但我相信你穿白色会更漂亮,他说。我故意有些不满地盯着他,你不要把自己的爱好强加在别人身上,围棋白子般的男人。我忽然脱口而出金河仁《你爱香草吗》里的句子。你不也是围棋黑子般的女人吗?我不甘示弱,没想到你也看韩国的言情小说,我又找到了嘲讽他的把柄,真是娘娘腔到家了。你总是一身黑吗?他说不过我,所以回到正题。我很快地接口,这是我的代表色,黑色,比较酷。可是,像奔丧,他皱皱眉,做出愁眉苦脸的表情,你去PARTY也这样?让我告诉你,我从不参加,我生硬地打断他,就算去,我也这样,我就是我!他耸耸肩,打了圆场,是啊,他说,三叶的四叶草,代表叛逆,不是么?
你找到这样的地方真不容易,我佩服你。真是有性格的地方。我进门以后,WAITER竟然问我,先生您要什么颜色的垫子?然后我莫名其妙地跟他进了一间雅致的小间。在里边,我看到的颜色比我一辈子看到的还多,我选了一个黑的,才总算能坐下。这地方的花样还真是与众不同。我用同情的眼光看着他发了一大篇牢骚。
我第一次来的时候和你反应一样,太窘了。但是,这丝毫没有影响我对它的好印象,我说,想出这个花样的是这家店的主人,我告诉他我所知道的天地间,她叫颐芗,是一个很难用文字形容的女孩儿,复杂得很,也单纯得很。怎么说呢?套用一本小说里的一句话“矛盾的综合体”。嗯,《窗外》,我知道,他狡猾地贼笑,我妈是琼瑶的书迷,从小我就跟着她看全集。你厉害,我佩服你!我是打心底里佩服他,用的却是嘲讽的口气说,说不定你比我看的书还多。那是肯定的,他自信满满地说。
我说,从始至终,我只用一种颜色的垫子。他下意识弯下腰注意我的坐垫,雪一样的纯白。我接着道,这里的规矩是只能有一次选择,不能更换。颜色能代表心情,所以说,我每次的心情都是一样的。说着说着,我开始忧郁起来。他忙笑着岔开,你总是和我作对,连垫子的颜色都是。我也不禁笑了,是啊,与其说作对,不如说是凑巧吧!真的,好多巧合。
我们忽然又都不说话了,出神地注视窗外的街景。我很喜欢看窗外,我说,大概因为是落地窗,所以才会有在天与地之间唯我独尊的感觉。他没有收回视线,接着我的话头说,好像我也是这窗外世界的一份子,我也参与其中一样,他顿了顿,收回目光迎向我,这是天与地之间么?我一时接不上话,片刻后才道,人间就是窗外的那个样子,缤纷绚丽,川流不息,我好像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我垂下头,黯然神伤,我是窗内世界的。
这次轮到他接不上话了,他干脆不开口,用银匙盛了方糖搅着摩卡,圆形的容器中生成咖啡色的漩涡,奶白的沫汇成一点打着转。我也不说话,我们继续自顾自看窗外,直到看到有霞光,还有,咖啡杯里的液体逐渐殆尽消亡。
我刚刚还在打算,我要带你去三个地方,他忽然说,我想着有什么好玩的地方能让你快乐一点开朗一点,还要难忘一点。我希望看到你的笑容,但我期待的是你长久的、发自内心的笑容。终于让我想到了三个这样的地方,我们的问题是,你跟不跟我去?我想了想说,为什么不?我习惯用反问来回答他的疑问。那,就让我们走第一步。他边说边扬手埋单,和我一起大步流星地走出天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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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地方是海边。
夕阳的余晖播撒大地,照得一切生命灿烂和谐。沿岸的裙带菜在微风里轻盈地舞蹈,是一群绿色的舞者;沙滩里的寄居蟹欢快地爬行,弥漫着回家的味道;温柔的晚霞则是天然的聚光灯,云彩里有各种傍晚应该具备的颜色,从不同的角度看,能看到不一样的姿态;海面上翻滚起淘气的波浪,折射出粼粼的闪光;还有孤帆远影聚焦成一个个黑点,匆匆闯入视野,又急急地离开。海风猎猎作响,吹得我的鬓发和裙摆一起飞扬。
我弯下腰捧起一把沙,沙子慢慢地从我指缝中流过,留下的不过是些石子和生物残骸。玲珑晶莹的贝壳,见证了我的似水年华。海是蓝的,夕阳是红的,海平面上是浅浅的紫,沙滩是金黄的,海藻是苔绿的,黄昏使本就璀璨的海更加璀璨。很熟悉的场景,和小时候的一模一样。海不像地铁,它是不会变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是老样子。我庆幸它不会变,正因为如此,我才能拥有唯一一个长久的老朋友。
他蹲下来拨弄沙子,因为没有工具,所以挖得手上全是沙。他很兴奋地托起一个贝壳,放在我跟前,是珍珠蚌的遗骸。他小心地打开,蚌壳里有层薄薄的沙粒。他吹干净沙,分了一半给我,说,大浪淘沙,留下贝壳,可惜,它不会响。
我把它放在耳畔,贝壳里传来风的声音。我说,不只海螺会响,贝壳也会,不信你听听。他听了一阵,还是不解地摇摇头。这是风的声音,你要用心去听。我接过他手里的那一半,靠近他耳边,很轻,是不是?我说,不要以为它一直默默无闻,它的平凡只是因为人们的不了解。他很惊异地看着我,似乎讶异我这句话的深奥。
不只是常理上你认为会响的东西才会响,我没有理会他的讶异,而是继续倾诉我的心事,人人都知道海螺会响,可是又有几个人知道贝壳也会响呢?就像我一样,很多人认为我是一个奇怪的、不可理喻的人,有数不清的怪癖,可是又有几个人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是什么造成了我的独断独行?我忽然变得激动而浮躁,这是我从来没有过的,我喊,因为我有最灰色的童年,还有最灰色的家庭!
情雪!他低声呼唤我的名字,你说,我听。他拉着我冰凉的手,他的掌心温暖而使人安定。我任由他引领我到沙滩上的礁石边,坐下。他随意地坐在我旁边的沙滩上,毫不介意这会弄脏他雪白的衣服。我用力呼吸海边独有的空气,带有海的气味的空气,一如小时候熟悉的味道。可能是此情此景让我想到幼时一段甜蜜而幸福的时光,不知不觉中我安定下来。

上天是很公平的,有所得,必定也有所失。我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我的父亲是商场上叱咤风云的猛将,他的工作悠闲却并不轻松,每天都要应酬各式各样的人,和各式各样的人接触。有一天,他们相遇了——他和一个毁了我母亲整个世界的女人,一个既不漂亮也不能干的人相遇了。可是,我父亲却爱上她了。真的,相爱是毫无理由的,至今我都想不通他为什么会爱上这个女人,一个不及我母亲十分之一的女人。也许是她的无能唤起了我父亲的大男子主义吧——母亲在父亲面前是一个坚强而能干的人。她是一个小说家,事业很成功,在这方面,她和父亲是并驾齐驱的,我想这也是我父亲下定决心离开母亲的原因之一,因为,即使他离开了,她也会过得很好。然后,他就真的跟我母亲谈起离婚的事情——这时候我母亲丝毫不知情,忽然听到“离婚”这两个字,起初还以为是结婚十周年玩笑——那天真的是他们的周年纪念日,一个真的很戏剧性的日子。我母亲超乎常人的平静,她听完了父亲和那个女人所有的故事,然后惨惨地浅笑,说,你走吧,我放了你了。没有你,我的确可以活得很好,而她,离开你,大概会活不下去的吧。父亲也许没有看见母亲眼里的泪光,他真的抛下我母亲,走了,而且还是心安理得地走了。
母亲伫立在晒台上,那时是冬天,她穿着很单薄的衣服,却没有发抖。我在角落里蜷缩着,那年我八岁,不懂事。我听到母亲说,小雪儿,你长大千万不能像妈妈这么坚强了,也不要像妈妈这样能干,记着,女子无才便是德。她看着我,眼里透出无限怜爱,天啊,你只有八岁,我却要离开你了,你要好好的活下去,千万,千万,做一片无情的雪,知道吗?小雪儿……我母亲低声呼唤着我的小名,然后,很快从晒台上跃下。
等我冲下楼,奔到她身边的时候,她已经停止了呼吸。冬天,地上全是雪,而雪白雪白的地上,赫然盛开着一朵红莲。
我是一个人长大的,我没有让母亲担心,我活得很好。只是有一点,让她失望了——我无法摆脱从小就受到的文学熏陶,我还是走了我母亲的老路,我还是成了一个作者。

我定定地望着他,我没有乱说,我真的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人。这片海,在我八岁之前,是一家人休闲度假的地方,而现在,却成了凭吊过去的地方,真是悲哀的转变啊!他的掌心紧了一紧,我明显地感到,他在同情我的身世。我的心忽然一痛,甩开他手,大叫,我不需要你的同情,我会活得很好,我会无情地活下去,直到见到我母亲为止。
小雪儿,他很轻地叫。我忽然有了一种想哭的冲动,这三个字,是我心里最底层的东西,也是我最原始的甜蜜,它又让我想起了那个下雪的冬天。小雪儿,你这么活着不累吗?为什么不能轻松一点,释放你的真性情呢?他的话像剑一样,毫不留情地刺进了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我妈说,要我做一片无情的雪。一直以来,我都很听她的话,很努力地克制自己的情感,就像古墓派的小龙女一样,少哭少笑,这样活着虽然累,但是,很多年来,真的没有什么纠葛,一如我母亲所愿。
可是,小龙女毕竟还是遇见了杨过,就此改变了一生。而我,也逃不开上天安排的轨迹,邂逅了一个改变我一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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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地方是郊外一片有火车经过的田野。
嗣烨,你为什么带我来这儿?我猜不透他的用意。问他,他又不肯说。
我不相信有什么东西会让人一生铭记。因为时间是火焰,长久的煅烧会化去一切点缀、附属,只剩下最纯净的本质,而这本质,又有多少难忘的成分呢?我并不怕被煅烧,因为我没有什么值得怀念的事,有的,只是我一直拼命努力忘记的事。记忆就是这样,你越想忘记,却偏偏挥之不去,只能在过去的阴影里挣扎,像海一样,看得到岸,却够不到。
什么意思?他问,你说话总是这么深奥,我理解不了。我笑,没什么,这是我以前一篇文章里的一段话。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想到了从前的事,想了许多。我觉得,你是对的,有些事情,发生过了,就权当是历炼吧,不必时时刻刻都记在心上,该忘的,就忘掉吧!我下定决心似地点点头,他温柔地注视着我,眼光中透出无限怜爱,一如母亲眼中的和蔼。
虽然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是,这好像能使你快乐一点,嗣烨显然理不清连我自己都觉得杂乱如麻的思绪,但他还是报以鼓励的一笑。今天会有火车经过的,他说,我第一次看见火车,就是在这里。那年我六岁,我姐姐带着我,走过这一片天地,这是我童年时最值得纪念的事了。那个时候是春天,田野里一派油绿,这也是我第一次看见油菜花,甜津津的香味毕生难忘。我折了一支油菜花,拿在手里把玩。花梗断处流出奶白色的汁液,我不知道是什么,连忙拿给我姐看。姐姐看到我惊慌失措的样子,笑着说,这是油菜花的眼泪,你调皮,把它折断了,所以它哭了。我当时真的相信了,很长一段时间,都为轻易结束一个生命而自责。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折过花草来玩。他边说边笑,我也跟着一起笑,我们说了许多童年时候的事,当然,我的童年,只到八岁为止。所以就我而言是多听少讲,幸而他的童年充实而有趣,才不至于让我有时间自惭形秽。
我和他一起神往,又感到奇怪,你小时候从来不出门吗?我问他,看到火车和油菜花这么稀罕。我身体不好,很难得出门。你身体不好?不会吧,我看你身强体健的,就是瘦了点,我说。哎呀,不要讨论我的身体状况了,他边看表边打断我,火车差不多该来了吧!
在他说完这句话两分钟后,火车果然经过了。
火车速度太快,一阵风似地驶过。除了轮廓,我什么都没看清,但是强劲的风,势如破竹的气势,还是重重震撼了我。我听到他的声音说,火车真是潇洒,总是不断地往前冲,把一切的不愉快统统抛在脑后,让它们随风逝去,不再想起。做人,如果有它十分之一的潇洒,也就足够忘忧了。
我毕竟没有那么高段,我不能选择性地掏选我的记忆,分辨哪些是我想拥有的,哪些是我想忘却的,我做不到。我期待海外仙岛上真的有什么忘忧草,能让我“忘了就好”。
忘忧草是没有,三叶草倒遍地都是,毕竟三叶草的学名叫萱草,在古代有“忘忧草”的雅号,暂时用来凑数还不错。看,嗣烨,三叶草!我发现田间一簇簇的新绿,指给他看。那是不会凋谢的绿色,它是四季常青的。他边说边走到田间,蹲下身拨弄草丛。我知道他在找四叶草,就走到他身边,参与其中。四叶草是三叶草的变异,它的几率是万分之一,我说,可不是随随便便能找到的。他头也没抬道,那就找一万片。我有点吃惊他的执著,愣了愣才接口,这里,足够有一万片了,那,那就慢慢找吧!看来不找着估计你是不会罢休了。
我竟然真的在帮他找四叶草!等我发现这一点的时候,他已经叫起来,小雪儿,我找到了!我也顾不得去分析自己的反常,忙冲到他身边。密密草丛之中,果然有一份幸运迎风摇曳。众多三叶草之中,唯有它长着四片心形叶子。嗯,真是四叶草哎!我兴奋地说,欲伸手将它摘下,他按住我手,别摘,好么?既然你说它是万分之一的幸运,那么就让它继续生存下去,让更多和我们一样诚心寻找幸运的人看到它。我们既已发现它,又何必拘泥于把它夹进书里,带回家永久珍藏呢?这样似乎破坏了四叶草传说的美丽,我们不要做践踏美丽传说的人。我转向他,看见他眼神中的央求。我忽而一笑,嗣烨这不愧是嗣烨,这样为四叶草着想,我转身道,那就不摘了,保持这份美丽吧!刚打算走,却发现我的手还在嗣烨掌中。我的脸忽然发烫,他似乎没有发现我的窘迫,依旧平静地说,那就走啦!
一路上,他好像没有感觉什么不妥,他的左手一直携着我的右手。我垂着头,感受来自他掌心的温柔。春天并不冷,但他的掌心仍旧让我温暖。执子之手,与子携老,他忽然低低地说。《诗经》里的一句情诗,在张爱玲《倾城之恋》里也出现过。我没有理会他,他也没再说什么,我们就这样安静地、默契地一直沿着田间小道往前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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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地方是一片不知名的小树林。
我问他,这小树林也有你的回忆么?他点点头,自从上一次,我无意间带你到有你回忆的地方,我就一直想带你到这儿来。这是充满我回忆的地方。难怪要去你第一次接触自然的地方了,我恍然大悟,又有了疑惑,可是,为什么?因为,他很坦然地笑了笑,我想让你知道更多的我,当然要从有我童年的地方开始。听了他的解释,我忽然很温暖,没有像以前那样脸红了,我想我已经逐渐习惯了他的温柔。
小树林真的是“小”树林,很小,树却不少。阳光不是很烈,而地上、我和他肩上,依旧有树叶参差斑驳的影子。这让我想到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一个人的夜游荷塘,孤孤单单,即使有淡淡的喜悦,却也逃不开淡淡的哀愁。思绪百转千回,最后到了身边,我抬眼望去,他环顾四周,似乎在端望一幅好画,聆听一首老歌,露出只有在回忆时才有的微笑。我心里一阵感动,我不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我也不会有哀愁,因为我身边有他。虽然他自顾自地陶醉在过往的记忆里,但他始终在我身边,不会离开。依赖他,似乎已经成了天经地义的事,如果哪一天我不再依赖他了,那才是真的不可能。
也许前世里,我们就注定了身份。他是一棵女萝树,挺拔高耸,粗枝壮叶,而我就是缠绕在女萝树上的菟丝花,纤细敏感,轻柔娇嫩,离开女萝树,就会枯萎。我必须依附在他身上才能存活。
他忽然打断我,喂,别发呆了,我已经找到我要找的东西了,他指着前方说。那是一棵云杉,高大而苍劲,秀丽而挺拔。秋风拍打云杉,卷起一阵阵枯叶飞舞。除了云杉树叶哗啦哗啦的声响,一切都静的可怕。秋风柔和而湿冷,让人打颤。站在云杉下,遥望四围的枯叶摇晃着飘落,随风远逝,如同一只只枯黄的蝶。我用食指和中指夹了一片擦肩而过的黄叶,笑问,你是不是在上面刻了什么有纪念价值的东西,例如你童年时的身高?你可真聪明,没见过比你更聪明的,他有些无可奈何的意味,你看吧,那就是我小时候,才这么点高。我抚摸树皮,隐约可见几道浅浅的痕迹截断粗糙的纹理,已经磨砺得和表皮同样粗糙了。我说,真的,年代很久了,几乎看不见了。可是刻痕犹在,那一条深而窄的缝隙,见证了你的似水年华。
我触景生情,忽然想起一首关于云杉的诗。我问他,你想听吗?哦?真的,那当然。你好像一本万宝全书,无论身边的事物是什么,都能够搜索到资料,他诚心地说,这一点,我望尘莫及。
一弯新月,
缓步轻轻移上云杉树梢,
望着朦胧月色里的云杉,
莫名的忧伤袭上心头。
听,树叶在悄声细语,
我的心也在向你轻声诉说,
对你的那份深深思念。
为什么秋风起时,树叶染霜?
那是因为树把自己红红的心,
一片一片,挂在了树梢上。
我的心,宛如一棵树,
在这晚秋时节,
美丽的静夜,
凋落了片片思念。
很美的诗,他由衷赞叹,你能通篇背诵,也了不起。我说,嗣烨,你知道么,我并不喜欢这诗。为什么?他凝视我,太悲哀了?的确,太悲哀了,应该说是忧郁。忽然间莫名的忧郁袭上心头,我说,我不喜欢思念。因为不敢?他揣测,的确,因为不敢,因为害怕,思念和失去是划等号的。小雪儿,他又以那种温柔而深沉的声音安慰我,林夕描写得很确切,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形。你不必惧怕它,有时候它是美好的,比如在以后,你思念我的时候。不,我不能!我忽然很激动地打断他,我希望,永远不要有这一天。他一双朗若流星的眼睛笑望着我,但愿能如你所愿,小姐。
对了,我尴尬地破坏这种暧昧的气氛。我送你一样东西,我打开黑色手袋,一条白底灰色和卡其色四叶草花纹的围巾就到了他手上。我告诉他,原本买的时候只觉得很漂亮,很合适你。买回来细看才发现,它似乎是为你定做的,我说,晚秋了,天凉。他笑得很浓,像化不开的墨。好巧,我也有东西要送你,他从白色运动包里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看看!
红色的丝绒底子,衬着一条闪光的银质手链。哇,好漂亮!我惊叹。身为一个女孩,我不可能抗拒手饰的吸引。那是——四叶草?!链子由三颗一组的圆珠连接成,串联了三片四叶草。雕钻清晰,栩栩如生。我惊喜地叫,天啊,搭扣上还挂着雪花的吊坠,你……你怎么买到的?嗣烨你真是个天才!他看到我大喜若狂的样子,欣慰之情溢于言表,没什么,我和姐姐找了许多银饰店,最后在一家很偏僻的小店里找到了它,它好像是专门为我们定做的。价钱倒是不贵,但花了很多心血。
谢谢!我满足地磕上眼睑,嗣烨,我会永远戴着它,就好像你永远陪着我一样。我也会永远戴着它,他捧着围巾笑道,补充一下,在晚秋和冬天,永远!我现在就戴。他围上围巾,是一折二穿过去的老式戴法。这么戴不好看,像五四青年一样,我皱眉,我来。
那一刻我们靠得很近,近到听得见彼此的心跳和呼吸。他微俯下身,我略踮起脚,把围巾绕成一个漂亮的样式。是不错,他低头看了看,那,我也要帮你戴,他接过我手心里的饰物说。
其实我完全可以自己戴的,每个女孩子都具备这种能力。可我让他戴了,我看着他白皙纤长的手指在我腕上移动。他的指甲修剪得很干净,指甲缝里也没有污垢,从一双手就能感觉到他是一个很有深度的人。好了,他说,你皮肤白,戴银色很漂亮。嗯,我有些懵懂地回应,我已经完全陶醉在他的魔力中了。
   
也许有一天,我会像一滴水一样从人间蒸发掉,他忧郁而平静地说。不会,即使蒸发掉,也不会像水,我接过他的话,应该像眼泪,会留下盐渍,撒在伤口上很痛。我摇了摇头,笑道,为什么老是说蒸发呢,太消极了,说点积极的不好么?呀,小雪儿会说“积极”了,看来我功夫可没白费,他显然被我感染得轻松起来,那你有什么积极的想法?
我么,我想写一本书,记下所有的故事,我憧憬地说。所有的故事?多大的概念?他开始找茬。所有的,咖吧街上所有的咖啡吧,咖啡吧的主人、过客,只要是有故事的,愿意把过去告诉我的,我都记录下来,合成一本。他肯定地笑笑,这么多人,这么多事,也应该算一本巨作了。希望吧!我说。
抬头看看天,已经夕下了。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他念,你送我一首诗,我也回送你一首词。我亏,我的字数多,我笑他,我忽然有个想法,你帮我实现。积极?消极?他问。我回答,说不上来,去买红颜料、纸、剪刀、线,我想……他打断我,树把自己红红的心,一片一片,挂在了树梢上。聪明,我望穿他深邃的笑眸,说,我们走吧,在这晚秋时节,美丽的静夜,绽放片片思念吧。
于是那天晚上,属于他的云杉上挂了九十九片红心,红色的纸制的,随风飘扬倒像是叶子。云杉的叶子是绿色塔形的,所以红色心形的“叶子”十分显眼。我们忙到很晚,待我们完工之后,天已经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了。他叹息,可惜,看不到我们的成果了。我轻快地接口,无所谓啊,改天好了,如果怕被风吹掉,明天来也行,或者,在这里等到天亮也行。他迟疑一会儿,又望了望皓月,明天会是个好天吧,他说,那,我们就等到明天。
然后我们聊到大半夜,在月亮已经垂到东边的时候,我还是睡着了。
我要说..我要说..我要说..
天上下刀子我也要说...
柯南是哀的..新一是平次的..快斗是白马的..
你们都是我的...哇哈哈哈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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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 12:43:4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赛的经年文华

尾声
   
天地间。
水红色衣服,明媚得像三月里的阳光的颐芗坐在我对面。
我一直看着窗外。
你别看了,颐芗黄莺般的清音在我的耳畔响起,你已经看了一个多钟头了。
你这里怎么听不到知了叫?设计得真不够周到,我迷迷糊糊地埋怨。小姐,你不是被盛夏的骄阳晒昏头了吧?我这儿是咖啡吧,不是昆虫博物馆。再说了,知了叫有什么好听的。她整了整水红色的坐垫,往薄荷水里加了一片柠檬。慵懒中夹带着颓废的气质。
我依旧一袭黑色,雪白的垫子,水气缭绕的蓝山静止在我面前的咖啡杯里。
你还在等他么?已经过掉大半年了,她说,他会回来么?
不知道,我依旧看着窗外,我真的不知道。
现在明白爱情是什么了么?她蜷缩在桌角,媚眼如丝。
我想了几秒钟,郑重其事地回答,爱情就是不顾一切地想要和他在一起生活。
那天我醒来的时候,他已经不见了。云杉上的红心依旧在飘扬。我数了一下,一百片。第一百片上留下了话:
我是一个先天性心脏病患者。今天是我赴加拿大换心的日子。原谅我不能陪你在第一时间欣赏我们的杰作。它们很漂亮。如果你有幸发现我这种低级的留言方式,那么我会很开心的,因为你很在乎我们在一起的时光。它虽然短暂,却很灿烂,像流星,惊鸿一瞥已然不见。如果我死不了的话,我会去天地间找你。当然,我会尽力活下去,因为我已经找到了使我活下去的最重要的理由。
翻到背面,一个好大的“你”字。
我没有痛哭流涕,也没有黯然神伤。我充满希望。
我知道会有那么一天,一身白衣的男孩将在路人的注目下,用他独有的阳光和朝气,递给在水晶房子里默默等待他的女孩一个连时间都无法使之沧桑退色的微笑。
我要说..我要说..我要说..
天上下刀子我也要说...
柯南是哀的..新一是平次的..快斗是白马的..
你们都是我的...哇哈哈哈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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