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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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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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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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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9 16:58: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来我只关心秀一的生死,对于柯南破的那个案子已经没有兴趣了,但是在论坛看到有人说柯南“又一次把对恶人报复的犯人捉到了”,就忍不住去看了看那个犯人的杀人的动机。姑且不说犯人杀人原因是多么令人同情,也不说那个社长有多么可恶。最令人失望甚至是寒心的是:这一次,柯南再也没有了以往那同情犯人的深沉眼神,他好像只是沉醉于与犯人的斗智。我忍不住说出“柯南越来越来让我讨厌了”的话,但是却引来柯南迷的坚决反驳,说讨厌的柯南都是小P孩,并引了一大篇来证明柯南的正确性。

其实我很早以前看到《柯南与福尔摩斯的最大差别》就想写点东西了,但是犯懒,今天,我再忍不住了。那篇《柯南与福尔摩斯的最大差别》写的太偏激,很多骂柯南的理由根本是胡说八道,但是,柯南确实与福尔摩斯有很大差别,那就是他不明白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绝对的正义,而一味的把法律当成了绝对的正义,当然福尔摩斯也不完美,其实他跟柯南不同,没有必要相提并论,更没有必要拿谁来贬低谁。我同意“绝对没有杀人的正义”这样的理念,但是这个世界的罪恶却绝对不是只有杀人,那些逼着善良的人成为杀人犯的人更可恶,可是很遗憾,很多时候,法律往往根本惩罚不了这样的人,这个时候该怎么办?难道要告诉那些受害者“叫上帝去惩罚他们”或者是“宽恕”这样苍白无力的话吗?我试问,如果优作有希子小兰平次全让琴酒杀了——不好意思,只是打个比方,而他又完全做不到用法律来惩罚琴酒,而在他最悲愤的时候给他一个机会,他敢说他一定不会杀了琴酒,难说吧。有田所俊哉、日向幸那样的遭遇,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敢保证自己一定不会杀人,只会想尽办法用法律来惩罚恶人,难道只是他们命不好,所以活该?“能够惩罚坏人的,有权利惩罚坏人的,只有法律”,我既同意又不能完全同意,法律只是一种工具,一种虽然能够维持社会秩序却又绝不完美的工具,还是那句话,法律在很多时候根本保护不了好人,也惩罚不了坏人,这个时候如何,难道说那些无辜的受害者就应该为了社会秩序而牺牲自己.<米花之狼杀人事件>中,如果那个无辜的弱女子不先下手为强的话,她就会变成米花之狼的“刀下鬼”,柯南明知如此还要揭穿她,只是因为她不是“合法自卫”,问题在于,如何“合法自卫”,如果是柯南自己的话,相信他有能力和智慧找出米花之狼要杀人的证据,然后以“杀人未遂”逮捕他,可是那女子根本没有柯南那样的能耐——这世界有几个人能有柯南的本事?警方也根本不可能因为那女子能够预感到米花之狼要杀她就将米花之狼逮捕,如果这个时候女子不杀人的话,就只能等着被杀了,可是柯南还是揭穿了她,因为她还是犯了法,想来那女子也还是要在监狱呆一阵的,她一个无辜弱女子,要么被杀要么坐牢,杀人绝对不是正义,可这又算哪门子正义?

其次,柯南是现代日本人,我不知道现实中的日本是不是一个相对法制公平的社会,至少柯南剧中是的,相信那些“情有可原”杀人犯也没有人会被判死刑,如果是在中国呢,如果柯南是中国人,那田所俊哉、日向幸还有所有令人“潸然泪下”的凶手恐怕都得被枪毙了,中国人总是抱着“杀人就得偿命”这种可以说几乎跟“三从四德”一样陈腐的观念的不放,也理所当然的认为不管为了什么杀人就得死,而国家机器却有权力判人死刑枪毙,这实在是中国人的悲哀,如果说谁都没有权力夺走别人的生命的话,那么国家机器——也就是法律也同样不具有这个权力。有点儿跑题了,再回过来说柯南吧,如果他生活在法律不健全的社会,他也那样履行侦探的职责的话,他就是跟琴酒一样可恶的凶手了,因为琴酒是为了黑暗组织的“法”可以杀任何人,而他,却是为了一个并不公正的社会的法律而牺牲别人,柯南一心一意要灭组织,可是别忘了,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大的组织啊。当然,这里说的全是假设,也许柯南生活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社会,他就会跟福尔摩斯一样,放过那些凶手呢。也许正是因为柯南所处社会相对公正,所以他才会理所当然把法律看作一切,不过还是那句话,即使是一个相对公正的社会,正义也绝对不是能够完全由法律来代表的。柯南的行为其实更像一个警察,其实,侦探并没有一定要把凶手绳之以法的职责,侦探的职责只能查出事情的真相,完全可以不告诉警察。

说了这么多,我要声明,我绝对不是说杀人是应该的,无论如何,杀人都是不能被肯定的行为,但是这个世界太复杂了,看过《关中匪事》没有,墩子全家被横行霸道的保安团长以“莫须有”的所杀,父亲被铡刀铡死,母亲被活活烧死,青梅竹马的女朋友被强奸,你说他能怎么做,如果说现代中国是法制不健全的,那个旧社会就完全是黑白颠倒的,要说用法律来惩罚罗玉璋(保安团长)那是痴人说梦,难道要告诉墩子“宽恕”之类的废话,让他看着不共戴天的仇人继续欺男霸女,无恶不作,那恐怕才是罪恶吧。在柯南中,詹姆斯曾经说过,秀一在黑暗组织中卧底,展现了实力,得到了与琴酒差不多的地位,问题是,这“展现实力”指的是什么,我们都知道秀一不是志保那样的技术人员,不可能展现什么科技开发的实力吧,那么恐怕就只能是和琴酒一样的“暗杀”实力了,事实上,秀一的能力侧重点也和琴酒基本一样,琴酒杀了多少人恐怕已经说不清了,秀一能得到和他差不多的地位,若说他没有杀人那不是睁着眼说瞎话吗,可是为了得到组织的信赖,秀一又能怎么做?我只想说,法律并不能代表一切,可柯南却把法律当成绝对正义,还有我们都成人了,应该有自己的思想,一味的把柯南奉若神明,认为他所做的一切就是绝对正确才是小P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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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9 17:27:2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也说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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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9 17:51:2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也说柯南

正因为有缺陷所以才是人啊!: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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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9 18:41:1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也说柯南

楼上的说法我赞同,柯南是有缺陷的,只不过很多柯南迷却把他当成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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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9 19:18:5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也说柯南

新一从小环境那么优越,不娇生惯养已经很可贵了,还那么正义
虽然真正的正义是甚么,对于17岁的人来说不一定完全解释得清楚,可能谁都不知道真正的争议是甚么,就像DN里面一样,还一直有正义

不过就我看来,柯南的信念就是“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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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9 19:36:2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也说柯南

我还是不太喜欢柯南,不喜欢他把法律当绝对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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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9 20:02:4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也说柯南

如果用神的标准看柯南,那么我们就觉得他是个人;
如果用人的标准看柯南,那么我们就觉得他是个神。
同意楼上5楼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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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9 20:20:0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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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胆的猜测,LZ并没有学过法学,不知道法律的真正内涵是什么

PS:其实真正有关杀人的刑事案件中,纯粹的是犯人滥杀无辜的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杀人犯都有这样那样或许值得“同情”的理由,但他们仍旧是杀人犯,虽然值得同情,但他们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两者之间是没有关系的。

PS2:就如LZ举的米花之狼的例子,现在的情况是如果她不先下手为强的话,她会被杀;但如果事情不是这样,她的预想是错的,米花之狼根本就不想杀人,这中间存在误会的话,这世上不就有一个无辜的人平白无故的被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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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9 20:24:1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也说柯南

我大胆的猜测,LZ并没有学过法学,不知道法律的真正内涵是什么

PS:其实真正有关杀人的刑事案件中,纯粹的是犯人滥杀无辜的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杀人犯都有这样那样或许值得“同情”的理由,但他们仍旧是杀人犯,虽然值得同情,但他们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两者之间是没有关系的。

PS2:就如LZ举的米花之狼的例子,现在的情况是如果她不先下手为强的话,她会被杀;但如果事情不是这样,她的预想是错的,米花之狼根本就不想杀人,这中间存在误会的话,这世上不就有一个无辜的人平白无故的被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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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9 20:30:1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也说柯南

至少也是青山的一种心愿吧,把自己的一些理想灌输在自己的漫画中,希望这个世界正义永存,没有黑暗与非正义.我想柯南道尔也是,所以他们创造这个人物,代替他们完成心愿.所以,他们尽管不是完美的,但是在柯南迷心中,他就是完美的!
詠恆啯嘟р: 埘锏囬 -┈→.該面對的..我絕不逃避ooo0` 真実そしてた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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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9 23:32:1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也说柯南

[quote=AshKetchum]我大胆的猜测,LZ并没有学过法学,不知道法律的真正内涵是什么

PS:其实真正有关杀人的刑事案件中,纯粹的是犯人滥杀无辜的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杀人犯都有这样那样或许值得“同情”的理由,但他们仍旧是杀人犯,虽然值得同情,但他们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两者之间是没有关系的。

PS2:就如LZ举的米花之...[/quote]
我想大多数人都没有专门学过法学吧,我只是想说,法律并不能代表绝对的正义,一切的标准,可是柯南却把法律当成了绝对正义,一切的标准,如果他是警察,我不反对他的做法,因为那是他的职责,可是他只是侦探,这种行为就值得商榷了。

至于米花之狼杀人事件,根本没法说清怎样才是对的,实际上TV版原创这个案子已经最大程度体现了法律的漏洞,剧中哪个原本无辜的女子只有两种结局,要么杀人要么坐牢,试问她有什么错,为什么一定要承受这种结果,难道说因为法律的漏洞她就只能做出牺牲,别说的那么理直气壮那就是法律的悲哀,轮到我们自己头上的时候你还会这样认为吗?柯南这次可是完全明白米花之狼准备杀人的,却还是揭穿了那女子,他要那女子怎么做,莫非乖乖等着被杀?如果米花之狼根本没准备杀人,揭穿她当然是应该的,可事实却恰好相反,万一这种事小兰头上,柯南又会怎么做?柯南的人生还是太完美了——除了变小之外,让他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没有对错是非只别,只是一味追求真相,其实他还是不知人间疾苦,我不是诅咒他,也不想任何柯南中任何一个人死,但是恐怕真的要琴酒杀死一两个他最重要的人他又完全没办法用法律来惩罚琴酒,他才能真正了解那些犯人的心情,才能真正对那些犯人投以同情的眼神,不再只是高高在上的训人,特别是像今天这样只是沉醉于犯人斗智更令人不满。事实上说了这么多,我绝对没有说我就认同杀人报复,我只是指出柯南绝对不是某些人说的那样完美,他的做法也绝对就该一味的崇拜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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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9 23:48: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也说柯南

楼主未免太无视法律了。

现代社会的法律已经相对完善了,如果没人遵守,那么还制定来干什么呢?

目前国内的问题不是人性太少而是人情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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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0 00:06:5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也说柯南

[quote=cime63]楼主未免太无视法律了。

现代社会的法律已经相对完善了,如果没人遵守,那么还制定来干什么呢?

目前国内的问题不是人性太少而是人情太多。[/quote/]
我无视法律吗,我只是想说法律并不代表一切,不是警察的柯南完全可以做到放米花之狼中那个弱女子甚至田所俊哉日向幸一马,如果日后他们再被警察查出来,这时候才能说“警察有维护法律和社会秩序的职责”,警察查出犯人逮捕他们的确没有话说,因为那是他们的职责。但是柯南根本不是警察,根本没必要一定要揭穿他们,自己查出事情的真相就行了。
你真的认为中国的法律相对完善了吗,我实在无法苟同,要这样说发达国家还行,中国的人情太多是不假,问题是死刑也太多,当然现在也注意到这个问题了,但是要纠正恐怕还要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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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也说柯南

我的意见是柯南揭穿他们没有错,或许他应该抱有一些同情之心,但这不意味着可以因此不去揭穿他们,毕竟他们是犯人,他们剥夺了他人的生命。可能那些死者是有错(比如这次的这个社长),但这些错真的抵一条命吗?还是说这次的事件,那个犯人不一定非要杀死社长,或许他可以有更好的方法,比如找个律师打官司,让法院断定合同显失公平,认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PS:中国的法律经过几十年的积淀,确实已经相对完善了,虽然不能和与中国同为大陆法系的法国、意大利、甚至日本相提并论,但至少已经能基本保证社会的稳定了,虽然仍旧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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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也说柯南

一个人有一个人意见,我的意见就是柯南揭穿他们不能说是错的,但也绝对不能说他就是那么正确完美的.至于中国法律,实在没办法说是健全的,每年那么多的死刑案件就说明中国法律过于严酷,你们可知道中国每年枪毙的死刑犯占世界处死人数的90%,不要老拿中国国情特殊说事,难道中国的国情真就那么特殊,人命就真那么不值钱?不过这是更大的问题,要讨论也不是在这儿,所以这个问题还是就此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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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也说柯南

说中国法律健全自然是不可能,但说中国每年的死刑犯占世界的90%完全是信口开河,毫无依据的。中国每年的死刑犯数量都是公开的,当然你可以不相信政府的说法,但你的说法的依据在哪里?

好了,现在已经跑题了,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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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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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0 02:12:4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也说柯南

柯南只是一部动漫,他和人一样,永远不会是完美的!
※A secret makes a woman woman※

书画琴棋诗酒花,开门七件任人夸;而今有酒独自饮,奈何无人对诗话;
笔墨纸砚诗书画,行年件件不离它;吃尽寒窗千般苦,迎来科场状元花;
金银丝帛盐糖茶,四海买卖三江达;开门七件钱为本,迎送八方店作家;
田林稻畜桑丝麻,七般心事日牵挂;祭祀祈祷天地佑,年丰仓满金银发;
听看访问酒钱茶,日夜奔波为了它;官府衙门常出入,街坊百姓我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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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也说柯南

[quote=AshKetchum]我大胆的猜测,LZ并没有学过法学,不知道法律的真正内涵是什么

PS:其实真正有关杀人的刑事案件中,纯粹的是犯人滥杀无辜的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杀人犯都有这样那样或许值得“同情”的理由,但他们仍旧是杀人犯,虽然值得同情,但他们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两者之间是没有关系的。

PS2:就如LZ举的米花之...[/quote]

那么请问在那种情形下您会坐以待毙么?
与其述说放弃的理由,倒不如细数能做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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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也说柯南

[quote=GreenLDR]那么请问在那种情形下您会坐以待毙么?[/quote]

难道除了坐以待毙或者杀人,你就想不出其他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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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也说柯南

LZ言重了,柯南只是一部动画,他既不能成就超脱现实的绝对正义,也不可能讲清人性善恶的根源。如果说73在创作这部动画时候考虑最多的,恐怕还是众多FANS的观后感以及电视台的收视率吧。

“柯南再也没有了以往那同情犯人的深沉眼神,他好像只是沉醉于与犯人的斗智。”
柯南会同情犯人,因为大多数的犯罪也是有动机的,纯粹的杀人魔只能出现在恐怖片中。既然如此,犯人当然会有自认为可以做或者应当做理由,有的被害人有前科,有时直言法律存在空白或盲点。
而柯南是个侦探,他要做的也就是找到凶手,与犯人斗智就是他的工作。犯人杀了人这是事实,无论有什么理由(请听我说完),也不能成为“替天行道”的借口。

“这个世界的罪恶却绝对不是只有杀人,那些逼着善良的人成为杀人犯的人更可恶,可是很遗憾,很多时候,法律往往根本惩罚不了这样的人,这个时候该怎么办?”
能够理解这前半句话,后面的就不敢苟同了,什么叫怎么办,当然不能违法。我们先不要说中国法律还是外国,因为在当今时代,所有的法律条文都不是正义文明的保护伞,并不是说有了法律,就可以惩罚罪恶,匡扶正义。它只是一个准则,一个纲领,一个……人们行为的指导性文件。
如果法律存在缺憾怎么办?没有办法,向儒家思想一样,容忍它吧。“逼着善良的人成为杀人犯的人更可恶”,是的,就像用罪恶手段对付罪恶一样。人性是发展的,社会是在进步的,法律规范也是如此,总体上讲,实行中的法律条款是与当前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完美是不存在的。
对于随地吐痰的行为,在城市中会被处罚,在农村就不会,这就是法律适应环境所产生的区别。再SF一点,倘若一个人回到蛮荒时代,看到当时的人们互相杀戮,彼此餐食,这确实极其恶劣,但如果因此毁灭他们,一个文明就湮灭了。只有此时此地方才有此法。

“法律在很多时候根本保护不了好人,也惩罚不了坏人,这个时候如何,难道说那些无辜的受害者就应该为了社会秩序而牺牲自己.<米花之狼杀人事件>中,如果那个无辜的弱女子不先下手为强的话,她就会变成米花之狼的‘刀下鬼’”
上面也说到一些,法律是给人定的,但不是给每个人定的。保护不了好人,是的;惩罚不了恶人,是的!因为成文的法律要以社会普遍接受的准则来衡量善恶,要以大多数人能够承认的事实来判断是非。这样的标准肯定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犯罪分子不留下证据就无法定罪,他可能因此免于处罚。但是,如果米花之狼杀人事件中以那位女子的视角来判断,那么谁来规范她呢,在没有绝对证据的前提下给所谓的米花之狼惩罚,如何保证不会误判,如何避免个人意志凌驾与公众意志之上?要维护基本的公正,但要是不能容忍一切罪过,结果可能更加恐怖。
要想实现更加完善法律制度很难的,但也不是没有办法。著名社会学家哈耶克曾经说过:“坏的制度会使好人做坏事,好的制度会使坏人做好事。”法律的存在不光是惩恶扬善,更为重要的是,为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公众的道德观,简单说就是使好人受尊敬,坏人被鄙视,保证大多数人自觉地愿意成为好人。很遗憾在73的《米花之狼》故事中,没有看到这样的和谐境界。当然,如果动画拍成这样,也就变成宣传片而不是侦探故事了。
“如果那个无辜的弱女子不先下手为强的话”,不好意思,LZ,请问什么叫先下手为强?是避免被侵犯还是把对方先干掉!那位女子确实已经做了一些努力来躲避狼先生了,难道是说女子的杀人行为……值得……同情?她可是杀了人哪,如果她事先知道对方的杀人计划,那么完全可以请求警方保护,控告他杀人未遂;如果她不知道的话,那就不是防卫行为了。她哪里值得同情?
不妨做一下事后诸葛亮吧,对于女子来讲(或者干脆就说现实中可能遇到类似危险的人),最好的解决方法应该是什么?不要等到矛盾升级为如此程度再想解决的办法好吗,这样的事情放在现实中的话,如果某狼不是精神分裂,处理得当完全可以避免对方感到情感挫折怀恨在心,乃至恼羞成怒。一定要把矛盾搞大搞乱是制片方的计划,现实中可不要这么去模仿,凡事中庸,和而不同才是处事之道。

“如果是在中国呢,如果柯南是中国人,那田所俊哉、日向幸还有所有令人“潸然泪下”的凶手恐怕都得被枪毙了,”
澄清一点,按照中国的法律,对于故意杀人并不是一概处死。被害人确有过错或当事人有自首行为且认罪态度良好的,会判处有期十年以上直至无期,不是死刑。相关内容,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章,第132条。

“柯南的行为其实更像一个警察,其实,侦探并没有一定要把凶手绳之以法的职责,侦探的职责只能查出事情的真相,完全可以不告诉警察。”
其实这没什么好说的,片名叫《名侦探柯南》,以柯南为主角,当然他才要最出彩。抢人家的风头也是正常的。

“要说用法律来惩罚罗玉璋(保安团长)那是痴人说梦,难道要告诉墩子“宽恕”之类的废话,让他看着不共戴天的仇人继续欺男霸女,无恶不作,那恐怕才是罪恶吧。”
那个连续剧我没有看过,按照LZ所述,复仇也就是存在大罪恶下的小罪恶,这可以理解,真的。只是更多的话,在这里就不方便说了,还有什么,更多的去关注如何避免大罪恶,而不是如何采取小罪恶吧。

“若说他没有杀人那不是睁着眼说瞎话吗,可是为了得到组织的信赖,秀一又能怎么做?”
对错暂且不论,这样的话写在这里,可能被PAI呦。还是严肃的说,卧底是非常困难的工作,有时候为了更大的成功而牺牲小利益也是有可能的。但是,作为官方,通常回避这样的说法,包括《柯南》,也只是提到而已。一些影视作品有涉及此类问题,但是大多给所谓卧底人员比较正义的外衣,如电影《变脸》(Face Off)中的卡斯特洛伊,此问题不宜深究。

“柯南却把法律当成绝对正义,还有我们都成人了,应该有自己的思想”
不太明白LZ的意思,把柯南的一切奉为神明固然略显幼稚,但是什么叫“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思想能够凌驾于法律吗?希望我的理解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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