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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推理百科全书[奖励制度:每条资料2CB][大家找资料啊][更新暂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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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8 09:55:03 |只看该作者
浅谈推理小说中的模仿杀人

from: 冷言

在众多推理小说的诡计当中选择这个题目来作讨论,其实与个人在推理小说的阅读经验上有莫大的关系。不可讳言的,我本身也是从漫画金田一少年事件簿开始接触推理这个领域,并且和许多人一样,深深地折服于漫画中出神入化的诡计。本身会开始想要尝试写作推理小说也是受到这部漫画影响。这部漫画当中最为人诟病的,莫过于故事中大量抄袭其它推理小说的诡计一事。即便如此,还是有相当多的人将之奉为圭臬。我想,我相当能够体会当中的心情。
  看过这套漫画的人应该都不难发现,这套漫画中大量的运用了模仿杀人这个类型的诡计。我们回来看看在推理小说中有哪些作品也用了模仿杀人呢?我简单列举几部大家最耳熟能详的作品:童谣凶杀案、主教谋杀案、恶魔的手球歌、迷路馆杀人等等,由于所看的小说不多,相信还有相当大量的作品被遗漏。在大家看了这么多模仿杀人的推理小说之后,不知道是不是也和我产生了同样的疑问:模仿杀人在这些小说中是不是必要的?
  金田一少年杀人事件簿虽然抄袭了许多历史上经典的诡计,不过有一点是我对这部漫画相当推崇的,就是在漫画中的凶手很少做无谓的举动,而这一点正是许多受这套漫画影响进而想从事推理小说写作的人最常遗漏的一点。在这套漫画中出现的模仿杀人有这么多,但是你可以发现当中并没有出现毫无意义的模仿,也就是在故事的最后,通常凶手模仿某首歌谣或是某个传说来杀人,都有其重要的意义存在。
  再继续写下去之前,我先对我所提出的模仿杀人下个定义。举凡在故事中凶手的杀人行动有「刻意」模仿某项事物,如歌谣、小说、传说,甚至于模仿某张照片、某段影片、某座雕像,只要是杀人场面经过凶手特别设计,且有其一定意义者,我将这类的作品都归入模仿杀人的类型当中。再这里请大家特别注意「刻意」与「有意义」这两个字眼,因为有时小说中的凶手并非刻意模仿某项事物,而是恰巧和某项事物相同;或者是凶手的模仿到最后并没有意义,也就是即使不使用模仿的手法对整部小说并没有影响时,我就不把这样的小说列入模仿杀人的范畴里。
  定义完我心中的模仿杀人后,接着就可以以我个人的定义来简单和大家讨论一下推理小说中模仿杀人存在的意义。接下来要谈的部分可能会比较深入模仿杀人这类诡计的中心,请大家自由选择继续读与不读。
  我将凶手模仿杀人的目的分为几种:
第一、为了让死者的死亡顺序错乱。
这种目的算是常常被运用在模仿杀人的手法当中,尤其是当所模仿的事物有顺序出现时。这种类型通常会与不在场证明一起出现,而且故事中会有两个人物的死亡时间相近(包括凶手刻意以任何方法混淆死亡时间)。在这个类型的故事中,只要能看穿死者的死亡顺序,通常就能知道凶手是谁。
第二、为了造成登场人物的心理压力。
这点是针对小说中的人物而言,通常对读者的意义不大。这种类型的模仿杀人多半与暴风雨山庄一起出现(模仿杀人并不一定都出现在暴风雨山庄这类的小说中),凶手所模仿的事物有数字限制,而且故事当中的登场人物(指可能成为受害者的人)会比凶手所模仿事物的数目多或相等。其实这点可以说是所有模仿杀人的小说都想达到的目的,但是因为这需要作者有能力将情节写得让读者认为故事中的人很害怕,所以我认为这点是最单纯但也是最难达到的。
第三、为了掩饰凶手在现场所留下的某样致命的证据。
这个类型通常只有一个模仿场面较具意义,而且在这个场面中会出现某种大量的东西(如水、血、玻璃)。在这个类型的模仿杀人中,其它无意义的模仿场面会比较草率,我认为会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在于作者本身没有特别去设计其它非主要的模仿场面。所以只要发现小说中有某个场面比其它的场面来的大费心思,并且出现某种大量的东西时,大部分会是这种类型。
第四、为了混淆死者的死亡地点。
这点和第一点有相似,通常也是和不再场证明的诡计一起出现。只要在故事中发现尸体有被移动过,读者们在推理时别忘了考虑这类诡计的可能性。
第五、为了将杀人嫌疑推给其它人。
最常和这个类型一起出现的就是所谓的顺风车杀人,死者为复数。这类故事中会有一个人特别有嫌疑,比较夸张的可能所有人都怀疑这个人。作者在安排这类故事的结局时,大多刻意安排一个转折,也就是凶手通常有两个,但是并非共犯。最一般的写法是第二个凶手就是推理出第一个凶手的人,而事实上第一个凶手只杀了第一个死亡的人,其它的人都是第二个凶手杀的。但是到最后读者大部分都会认为第二个凶手才是真正的凶手,忘了第一个凶手也杀过人。难道就因为第二个凶手比较奸诈的缘故吗?
  以上几点是以我个人的阅读经验所归纳出来的,并非代表所有的模仿杀人就只有这些类型,我相信我所观察到的尚不到模仿杀人这类小说的百分之一。而且我这样子讨论诡计算是比较边缘的写法,我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犯了未读勿看的基本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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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8 09:56:26 |只看该作者
测谎仪

PG型心理测试仪(测谎仪)综合心理学、犯罪学、电子学、计算机科学及其它应用科学,通过对测试对象的脉搏、呼吸及皮电阻等生理参量变化的测试图谱,判断其心理状况。

人类有两种最基本的本能,一是自我繁殖,二是自卫。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必然采取种种手段抗拒审讯,而“说谎”则是他强烈生存愿望和自卫本能的一种最初和最基本的行为表现。又要说谎,又怕谎言被揭露落个“抗拒从严”的结局,心理异常复杂,紧张、恐惧、慌乱等异常心理状态交织在一起,产生沉重的“心理压力”或“应激”反应。另外,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心理异常紧张,他所感知的形象、体验的情绪和采取的行动(实施犯罪的环境、情节、侵害对象的痛苦表情、使用的凶器、工具以及犯罪结果等)都会在大脑中留下深刻的印记,甚至终身难忘。如果过后被人提起,对他都是一种强烈的刺激。用心理测试仪(测谎仪)进行测试过程中,当问及与案件有关的事项和犯罪情节时,犯罪嫌疑人必然会在心理和生理上产生异常反应,包括呼吸变化、心跳加快、血压升高、皮肤出汗等,不管他如何回答或缄默,由于这些反应都是受植物神经系统控制,一般不受人的意识控制,仪器将忠实记录下被测试人的血压、脉搏、呼吸、皮电阻等生理参量的变化,成为判定被测试人是否是犯罪嫌疑人的重要科学依据。

总之,多参量心理测试仪(测谎仪)心理测试是在依据人的血压、脉搏、呼吸、皮电阻等生理参量变化的基础上来判断其心理状况,是综合了心理学和生理学的基本原理以及电子学而形成的应用科学,其结果是客观而可靠的。

心理测试仪(测谎仪)是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办案现代化的提供了科学而有效的技术手段。用它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为侦破案件提供正确的侦破方向,增强办案人员信心;可以排除无辜;可以鉴别伪证、伪供,为审讯打下良好基础。特别是对经济、民事一对一的案件,心理测试仪更起着常规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用心理测试仪(测谎仪)可以提高案件侦破率,有效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同时节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由以往只对物的鉴识进而至对人的鉴识,使犯罪调查技术向前突破一大步。



测慌器是用来记录被测人某些生理反应的一种仪器。实验证明,人在故意提供谎言时会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而这种心理压力又会引起一系列的生理反应,如呼吸速度异常、心跳加快、血压升高、体温微升、手掌出汗、肌肉微颤等。由于这些生理反应都受人的植物神经系统控制,所以它们是人的主观意志所不能制约的。这正是说谎者无法欺骗测谎器的主要原因,也测谎技术的主要科学依据。说谎者的生理反应非常细微的。人们用普通方法无法观察到或无法准确地记录这些变化。测谎器正是运用先进的电子技术把这些细微变化测量出来,并且用曲线图或数字的形式准确地记录下来。
   测谎器有两种类型。多电图型测谎器主要记录被测人在呼吸、脉搏、血压和皮肤电阻等方面的生理反应。声析型测谎器则主要记录附着在被测人声音中的由肌肉微颤造成的次声波变化情况。因此,有人称测谎器是"记录心理刺激所角发的生理反应"的仪器。
   测谎的问题主要有三种:准绳问题、相关问题和无关问题。
   准绳问题的设计用来确定受测人说谎时生理反应模式的问题。由于每个人在说谎时生理反应形式并不完全相同,所以测谎员在测谎时必须了解每个受测人的具体反应模式,以便作为辨识谎言的标准。
   准绳问题的设计非常重要,而且比较困难。一般来说,这时候提问的问题都与所要调查的问题无关。不过,测谎员肯定知道受测人会在回答其中某些问题时说谎。如果受试人对所有准绳问题都如实回答,那么测谎员就无法建立其说谎时的生理反应模式了。
   有的时候,测谎员由于对受测人的情况了解甚少,无法设计出肯定有效的准绳问题,那么他可以用5张或7张扑克牌作为工具。他先让受测人在这几张牌中暗自选中一张,然后依次将牌拿出并问其是否正确。由于他要求受测人对所有问题都只能作否定回答,所以在这几个回答中显然有一个谎言。于是,他便可以从中分析受测人的谎言反应模式了。不过,这类准绳问题对受测人的心理压力很小,因此效果不是很好。
   精心设计的准绳问题有助于测谎员识别那些特殊体质的人。例如,有些人对于任何与犯罪或违法有关的问题都会表现出近似于说谎的生理反应。如果没有恰当的准绳问题,测谎员很可能把他们对相关问题的诚实回答视为谎言。还有些人对于说谎的生理反应极其微小。对于一般人来说,这么微小的生理反应完全可以算作正常范围之内了。如果没有恰当的准绳问题,测谎员很可能让这种有罪者轻易溜过去了。对于这种特殊体质的人,测谎员如没有把握行出确定的结论,则应如声明此次测谎没能得出任何结论。
   欺骗测谎器和不相信测谎器的都大有人在。早在二三十年代时,美国法庭对测谎的结果不予承认,原因是准确率低,如今准确性已高达95%。美国大多数州法庭支持测谎证据,但有些州的立法仍然拒绝接受测谎结果作为证据使用。美国的许多工会也反对雇主对雇员进行测谎试验。
   测谎试验在世界各国的推广,是二战以后的事情。尤其是80年代以来,许多原本持否定态度的国家也都致力于该方面的研究。我国对测谎技术长期持全盘否定,对其定论是"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典型。""资产阶级的奇技淫巧。"机器人,电子琴问世时,我国传媒也曾作过这样的定论。但是骂归骂,用归用。1982年我国试引进测谎技术,1991年生产出国产第一台样机PG-1型心理测试分析仪。1996年由公安部申请,国家科委批准立项,测谎技术列入国家"九五"科技攻关重点项目。承担单位: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协作单位有9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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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分金的完整解析版

From:青山冈田

前提:有100块金币
      N个海盗,每个都是很聪明并且很怕死当然也很贪婪。
      他们都要遵循以下规则来分:
首先由大海盗提出分金的方案,然后由剩下的海盗进行表决
如果有一半或以上的海盗同意,则按该方案分金。
如果有超过半数的海盗不同意该方案,则大海盗就要被扔下海去(一定死)
接着由二海盗提出方案,剩下的再表决……
方法一样,如果二海盗的方案得不到剩下的海盗一半或以上的人同意
则二海盗被扔下海,轮到三海盗提出方案……
规则就是这样一直轮流下去,直到某个海盗的方案通过为止。
分金方案只能是某某海盗得多少金,而不能涉及其它内容

问题:如果你是大海盗,你如何提出方案,保证自己能得到最大利益而又能保存生命。

完整解析
假设只有两名海盗,(编号为1号和2号,上级即‘大海盗’是2号),2号的最佳分配方案是所有的金币归他一人所有,1号什么也得不到。由于2号自己肯定为这个方案投赞成票,这样就占了总数的一半,因此方案通过。
如果再加上一个上级(3号),那么最低级的1号很明白,如果3号的方案被否决,那么最后将只剩2个海盗,而1号扩大一无所获——此外,3号也明白1号了解这一形势。因此,只要3号的分配方案给1号一点甜头使他不至于空手而归,那么1号肯定投赞成票。因此3号需要分出尽可能少的一点金币来贿赂1号,这样就有了这样的分配方案:
1号得一块金币;2号一无所获;3号得到99块金币。
如果是4人,4号的策略也差不多。他需要一半的支持票,因此同3号一样也需要再找一人做同党。他需要贿赂的人是2号,因为如果4号被否决而3号按照上面的方案得以通过,则2号得不到1块,而且,2号深知这一点。因此,4号的分配方案是:
1号一块不得;2号得1块;3号也是一块不得;4号得99块。
如果5人,5号的策略稍有不同。他需要收买另两名海盗,因此他至少得用2块金币来贿赂,才使自己的方案得以通过。如同上面的思路,他的分配方案是:
1号一块;3号一块;98块归自己。
这一分析过程可以照着上述思路继续进行下去。每个分配方案都是惟一确定的,它可以使提出该方案的海盗获得尽可能多的金币,同时又保证该方案肯定能通过。照这一模式进行下去。前面所述的规律直到200号都成立。200号的方案是:
从1到199号所有奇数号的海盗都一无所获;从2到198号所有偶数号的海盗各得到1块金币;剩下的1块归200号自己所有。
而201号拿不出更多的皮货来收买其他人。但是即使分不到皮货,201号至少还希望自己不死,因此他可以这样分配:
给1到199所有奇数号海盗每人1块金币,其他人(包括自己)一块也不要。
202号同样别无选择,只能一块也不要——他必须把这100块金币全部用来贿赂100名船员。而203号必须获102张赞成票,但他显然没有足够的皮货去贿赂101名海盗。因此,他无论提出什么样的分配方案,他注定会死。
可现在204号知道,203号为了能不死,就必须必须由204号自己提出分配方案这么一种局面。所以无论204号提出什么样的203号都会头赞成票,这样204号可以得到自己1票、203号1票、以及另外100名收买的海盗的赞成票,刚好达保命所需的一半。
205号可没有这么走运。他不能指望203号和204号支持他的方案,因为如果他们投票反对205号方案,就可以幸灾乐祸地看到205号死,而他们自己却仍然能够保全。这样无论205号提出什么方案都必死。206、207也是如此。
208有是来运转了。他需要104张赞成票,而205、206、207号都会支持他,加上他自己的一票及贿赂到的100票,他得以过关。获得他贿赂的必属于那些根据204号方案肯定将一无所获的人(候选人包括2到200号所有偶数号的海盗,以及201、203、204号)。
现在可以看出一条新的、此后将一直有效的规律:那些方案能通过的海盗(他们的分配方案全都是把金币用来贿赂100名同伙而自己一点得不到)相隔距离越来越远,而在他们之间的船员则无论提出什么样的方案都会死,因此他们必会投票支持最高一级的海盗提出的任何分配方案。
200号以后方案能通过的有:
201、202、204、208、216、232、264、328、456、号……
即其号码等于200加2的N次方的海盗。而从456到500的所有人都必死。500号以上也依次类推。
当然,此类题目的金币数及人数都可能变化,但其总的规律是不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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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烧死

From:圣月

我们在本书开头例举的“张举烧猪”这一著名案例中谈到,有一妇人将其丈夫谋杀
后,放火烧了房屋,伪称她丈夫是被火烧死的。县令张举为揭露其谎言,命人取来两头
猪,一头杀之,一头活之,然后进行烧猪试验。结果证实被活活烧死的那头猪口腔内有
烟灰、炭末附着,而杀死后再焚烧的那只猪口腔里却没有烟灰、炭末附着。再检验那妇
人丈夫的尸体,发现口里也没有烟灰、炭末。据此审问,那妇人才只好认罪伏法。
    历史上还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妇人与别人通奸,后来感到东窗之事已为其夫所知,
于是乘丈夫醉卧之机,将其勒死了。为掩益真相又纵火烧尸毁屋,尸体全身被烧得焦黑
一片,颈项痕迹模糊。该妇女自以为得计,于是报官验尸,哭诉其丈夫被烧死经过,检
验官说:“看你丈夫死后两手握拳,如果是活人被烧,即使喝醉了酒也知道用手护痛,
而现今死者紧握双拳,可见是由于不能活动形成的。你如果不吐真情,是绝不会得到宽
恕的。”该妇女最后只得低头认罪。
    第一例中,张举根据烧死的一大征象,口腔内有烟灰、炭末附着,成功地破了案。
第二例中,检验官根据烧死的另一征象,尸体手足拳缩的斗拳状姿式,也将案子破了。
如果说第一例破得很成功的话,第二例破得未免有点侥幸和武断。尸体呈斗拳状姿式,
确实是烧死的一大征象,但这一征象并非是烧死所特有的,因为无论是生前烧死还是死
后焚尸,肌肉因高温作用而缩短,四肢屈曲,都可能出现斗拳状姿式。因此,根据这一
征象区分烧死或死后焚尸,是行不通的。关于这一点,宋慈在《洗冤集录》中也曾明确
地指出:“两手拳缩,未足为生前死后被烧之证。”
    由于火焰、幅射热、灼热金属等的高温作用而引起的人体损伤,称为烧伤;因烧灼
而死亡的,称为烧死。在现实生活中,烧死多发生在火灾事故中,纵火自杀或他杀的现
象比较少见,但在杀人案件中,有时会遇到焚尸灭迹伪造现场的情形。因此,检验烧死
尸体,仍是法医检验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烧死的原因
    最常见的是烧伤休克,即由于高温的作用,人体感觉神经受到强烈的刺激,产生剧
痛,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发生障碍而致休克死亡。其次是一氧化碳中毒,即由于机体在被
焚烧过程中吸入大量的一氧化碳而引起的中毒死亡。此外,有因体液大量丧失而引起的
继发性休克死亡,还有因烧伤创面感染而并发其他病症引起的死亡等等。
    二、烧死的外表征象
    烧死尸体,一般外表征象明显,尸体上可以见到程度不同的皮肤组织烧伤。通常烧
伤按其严重程度可以分为4度:1度烧伤。又叫红斑期,为最轻度的烧伤。其特征是局部
皮肤充血、发红,形成红斑,局部组织肿胀。2度烧伤,又叫水疱期。其特征是红肿的
皮肤上有水疱形成,水疱位于表皮与真皮之间,疱内充满液体,疱底和周围组织充血。
3度烧伤,又叫结痂期或坏死期。其特点是皮肤全层组织凝固性坏死,形成痂皮,痂皮
周围组织充血,烧伤可深达皮下组织和肌肉层。4度烧伤,又叫炭化期。其特点是组织
水分消失,蛋白凝固,组织变硬变脆发黑,出现炭化。炭化组织,由于极度干燥收缩,
皮肤可能裂开,形成类似切创、砍创或挫创助裂口。而由于组织收缩,四肢屈肌缩短,
关节屈曲的缘故,整个炭化尸体可以形成斗拳状的姿式。4度烧伤是最严重的烧伤。
    三、烧死的内部征象
    (1)呼吸道内有烟灰、炭末附着。活人在被烧过程中,由于具有呼吸能力,呼吸时
便会将火焰中的烟灰、炭末吸入呼吸道内。因此,在死者口、鼻、咽喉、气管和支气管
沟,可见到有烟灰、炭末附着。
    (2)血液中有一氧化碳。燃烧不完全的物质可以产生大量一氧化碳。这些一氧化碳
会随着被烧者的呼吸运动被吸入体内,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
因此,烧死尸体内脏呈鲜红色。取死者心血化验,如有碳氧血红蛋白存在,即可作为烧
死的确证。
    (3)呼吸道和内脏器官的改变。由于高热作用,烧死尸体会出现喉头、气管、支气
管粘膜充血、水肿或形成水疱,内脏器官充血、水肿、出血,脂肪变性、坏死,死后硬
脑膜外血肿等。烧后迅即死亡者,上述各器官一般只出现充血现象,其他变化不明显。
    检验烧死尸体,最主要的任务是区分是烧死还是死后焚尸。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可
归纳于下表:
    烧死和焚尸的区别table
    名称
    烧死
    焚尸
    红斑
    可见
    无
    水疱
    疱内充满液体,含白细胞和纤维蛋白,疱底和周围组织有炎性反应
    疱内气体多,液体少;疱底和周围无炎性反应
    痂皮
    痂皮下充血水肿,有白细胞浸润
    痂皮下无炎症反应
    烟灰、炭末
    喉头、气管、支气管内可见
    无
    碳氧血红蛋白
    心脏和大血管内血中含碳氧血红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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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齿

From:青山冈田

牙齿也是破案的重要线索。 医生能从一颗牙齿推断出性别、血型、年龄。
血型的测定并不难。这是因为牙髓腔内含有血型物质。检验时,切去牙冠,把牙齿放入蒸馏水内,然后把阳极白金线插入牙齿根管内,阴极放于外液。通电2分钟以后,蒸馏水变成黄褐色,可用来测定血型了。
至于判定性别,那是通过染色体来检验的:人体的细胞(包括白细胞)的核中,第23对染色体为性
染色体。男性为XY,女性为XX。在检验时,主要查Y染色质。有Y的,为男性;无Y的,为女性。不
光是牙髓腔内的牙髓细胞染色以后可以判定性别,凭借一滴血、一点体细胞,都可以判别男女。
从一颗牙齿怎么判断年龄呢?
人的年纪越大,往往牙齿也越是磨损厉害。医生们根据牙齿的磨损程度可以大致确定死者的年
龄:
齿尖开始磨损,约为13~23岁。
齿尖磨耗,露出黑点(齿质点),约为24~35岁。
齿质大片暴露,约为36~55岁。
齿质全部暴露,可以看到齿腔,约为56岁以上。
如果牙齿较多,从牙齿的生长情况,也可以判断年龄。比如,乳齿一般在6个月左右长出,2岁时
长满20个。7至8岁,开始换牙,左右上下第一大臼齿开始生长。11岁左右,乳齿全部换成恒齿。
16岁前,长出第二臼齿。25岁左右,长出第三臼齿(即智齿)。 ‘
镶有假牙、金属齿套的死者,有着明显的特征,医生们常常借助于这些特殊的牙齿,确定死者究
竟是谁。例如,1978年5月,在贵州一个山洞里发现一具尸骨,查出上颌第一、二犬齿镶有银铜
牙。公安侦察人员广泛调查了历年失踪的人的牙齿特征,发现某生产队失踪的女青年是被骗上山
杀死的,杀人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另外,在搏斗中,被害者常常被凶手所咬,在身上留下牙齿的咬痕,这也可以作为破案的线索。
有一次,一位医生根据被害者身上的咬痕,判断为长瓜脸,尖小颏,年龄为20岁左右。根据这一
判断,果真一举破案擒获了凶手。
在飞机失事后,死者血肉模糊,认不清脸部,牙齿也常常被用来判断死者的身份。比如,根据死
者家属或牙科病历提供的镶牙、补牙、假牙情况,或者根据死者牙齿测定血型、性别、年龄,可
以为认清死者身份提供依据。
林彪乘坐的那架三叉戟专机在叛逃苏联途中,坠毁于蒙古温都尔汗附近的依德尔默格县境内,飞
机上的9个人都粉身碎骨。由于林彪曾在苏联休养过,并在莫斯科治过牙病,装过假牙,苏方掌握
林彪牙科病历。经查对,牙齿特征一致,证明确系林彪之尸体。
美国9。11事件后,很多尸体也是通过查对牙齿来辨认的,这样做既准确,也比较简单。
还有,被火焚烧过的尸体身体的各个部位已经变形变质,很难辨认。惟有牙齿部位是比较完好
的,医生通过查对牙齿特征就能准确的辨认。
二战罪魁祸首希特勒自杀前吩咐他的下属,用军用毛毯包裹尸体,抬到花园里,浇上汽油烧掉他
的尸体。由于那时没有办法辨认焦尸,所以苏联红军不能确定希特勒到底有没有死。于是希特勒
之死,成为一桩历史悬案。
直到31年后,才被挪威的一位专家证实那具焦尸确实就是希特勒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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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防宝典 (节录)─锁的使用与钥匙的控制

from: 台湾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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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使用锁与钥匙以保护个人居家财物安全的作法,是一种最古老而最普遍的的方法,可用于信道控制、建物、房间或箱柜的保护。锁的使用可追溯到四千年前古埃及时代,在金字塔内的图画上,显示出当时锁的构造原理--把钥匙插入抬起锁梢以打开门闩,这种原理后来与耶鲁锁的原理是一致的。现代人的生活从早到晚,从室内到室外,无时无刻都在使用锁及钥匙,以保障自己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及隐私权,这些个人安全感的获得属于心理学家马士洛(Maslow,A.H.)所说的重要人类心理需要层次之一。安全的需求从古至今并未减少,使用锁的需求也并未减少,反而是急剧上升,原因是这种防卫方法既简便又实用。

锁的有效性涉及锁的设计、制造、装置与维修等,使用者(尤其是政府或商业机关中从事安全防护者)最好能对于各种锁的优缺点有所了解,选用锁时才能获得最适大效果。何种锁是好的锁,这是一种见仁见智的看法,但是锁与钥匙的设计与制造原则,可以作为个人或机关选购装置的判断参考。
贰、锁与钥匙的类型

一、锁的类型

目前锁的主要分类有类,包括:凸块锁(warded lock )、杆锁(lever lock)、挂锁(padlock)、盘簧锁(disc tumbler lock)、销簧锁(pin tumbler lock)、号码锁(combination lock)等。兹分别说明如下:

(一) 凸块锁(warded lock )

凸块锁的安全设计在于使用锁内的凸块及钥匙孔,防止其它钥匙的开锁,亦可预防锁撬的开启。凸块与较小的钥匙孔可以抗制不正确的钥匙开锁,而大钥匙孔比较容易被其它工具切入锁内撬开。这种锁是目前所使用锁中最古老、最简单、安全性最低的锁,因此,尽量不鼓励使用于住宅外门,而考虑用使于储藏室、房间门或抽屉。

(二) 杆锁(lever lock)

杆锁的安全设计原理是使用锁中的杆锁簧(tumbler)防止锁的开启,每个锁簧各有一个不同高度的隘口,开启时通常是使用一把扁钥匙,当其按顺时钟方向旋转时,钥匙上的各切口会把杆锁簧抬到正确高度,压迫弹簧而打开门闩,但此时钥匙是抽不出来的,应回转至原先插入位置才能抽出,如此可防止开锁后忘了关锁而离去。杆锁簧一般有二至十四个,如果具备六个以上的锁簧,则可被视为较高全性的锁,保险箱的杆锁簧最少要有六个以上,最多可至十四个。杆锁可考虑用于安全性不高的处所防护,例如:书桌、抽屉、信箱、手提箱或保管箱等。

普通的杆锁有三种形式:

1.整体性的锁壳。通常是用焊接或铆钉铆牢。

2.压制型式。锁壳的背面及侧面是一体的,将侧面护耳弯曲,把锁壳盖子固定在上面。

3.盖板以螺丝钉固定。

(三) 挂锁(padlock)

挂锁是利用钩环与锁头相扣紧,一般有三种扣紧方法:弹簧、铁钩或钢珠,其中以钢珠式者最佳。挂锁的使用年限少,特别是暴露于室外者,凸块锁是常见的挂锁设计,开锁的原理是钥匙旋转打开弹簧杆,使钩环跳出。挂锁虽然安全性不高,但却有多用途,例如:脚踏车、仓库、地下室、工具箱、橱柜、抽屉等,使用时应先考虑锁壳的大小、钩环间隙、直径,以及材质等。好的挂锁考量原则是:钩环与锁壳是强化材质、锁壳较大并加电镀、钩环耐高拉力等。

(四)盘簧锁(disc tumbler lock)

盘簧锁的锁筒柱有多层簧片作为制栓,其外围边缘形状大小都一样,但盘上的内长方孔长度并不同,开锁时钥匙切口将每个簧片保持在柱塞中央,塞子可自由的旋转而把锁栓脱开。盘簧锁一般不会超过五个锁簧,其安全性约如杆锁,而比凸块锁较佳,但不如销簧锁。盘簧锁可使用于汽车、机车、书桌、抽屉、箱柜或投币机上。

(五)销簧锁(pin tumbler lock)

好的锁几乎皆采销簧圆柱,当钥匙插入锁筒,各个销簧室中的下锁簧即座落钥匙齿上,因钥匙齿各高低不同,下锁簧顶高的程度亦不同,上锁簧被下锁簧顶起,其上方又有弹簧向下压,使得上下锁簧保持一定的位置,柱塞因而能在锁筒内转动。当钥匙抽出时,锁是呈现锁住状态,各个上锁簧都被弹簧压入柱塞内。

(六)号码锁(combianation lock)

号码锁是不用钥匙开锁,锁面上有数字号码,照密码转动号码盘或按钮,锁即打开。这种锁最常使用于保险箱,其重要原理是有一系列的锁簧,号码的转动能把各锁簧上的缺口集合在一起,当锁栓上的横杆掉入缺口中,即能退入而开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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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钥匙的类型

钥匙的类型主要分成四类:锁筒钥匙、平片钥匙、凸块钥匙及管状钥匙。锁筒钥匙最常见,一般的门锁、挂锁均为此类;平片钥匙都用于箱柜锁或抽屉锁;凸块钥匙则常使用于门锁;管状钥匙为中空管状,前有一个凸块,使用于行李箱、皮箱、抽屉等。锁的型态日渐多样化,因此亦有磁锁所使用的磁性钥匙;车辆使用的半圆杆钥匙;两侧均凹的双侧钥匙;钥齿置于顶端的压力钥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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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锁匠紧急进入程序

有时锁及钥匙使用者会因忘了带钥匙或遗失钥匙而无法开门,必须借助锁匠的技术协助开锁,一般锁匠会使用下列方法:

1.利用钥匙号码制钥匙开门。

2.将锁的圆柱钻孔,把切线以下的锁簧毁损,使塞子能旋转而打开门。

3.在切线之下钻孔,钻入上锁簧,将之保持在切线之上,打开门锁。

4.用专拆锁圆柱的夹具取下圆柱,或使用扳手取下圆柱,将锁打开。

5.利用坚固撬杆插入门缝中,撬开门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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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非法开锁方法与预防措施

锁的有效性不在于能绝对防止侵入者之破坏,而在于可耗费侵入者多久的时间,延迟的时间愈久,造成侵入者愈多麻烦,被发现的风险愈高,是为使用锁的最重要目的。一个销簧锁也许被有开锁经验的窃贼,在数秒中打开,但是绝大多数的潜在犯罪者皆非开锁专家,因此,中度安全的锁即可有效延迟其开锁时间,造成其不便与增加被发现的风险。一般锁的使用要依所保护物体的价值而定,过度复杂麻烦的锁,使用者反而不常去使用,并且有很多的非法侵入犯罪之发生,是因为门窗未上锁,或仅卡闭而未将门闩死锁。以下是常见的非法侵入方法与预防措施,仅供一般民众作为预防参考:

(一)非法钥匙开锁

歹徒利用饭店停车、洗车或修车等服务时机,复制顾客钥匙圈上的家中钥匙,并利用顾客资料得知地址,进而下手侵入住宅犯罪。

对于使用非法钥匙的预防,有效的防止法如下:

1.在熟悉的商家修车或洗车,或在服务过程中不离开现场,如果无法不离开,至少应将其它钥匙取走,只留下汽车钥匙。

2.当在钥匙店复制钥匙时,要确定技师未额外复制一支偷偷保留下来。

3.有些钥匙号码印在锁上,应将其磨去,避免遭他人探知。

4.饭店管理者应严格管制总钥匙,遗失总钥匙对安全系统将产生危害。

5.钥匙圈上不要留下所有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车号或驾照号码,虽然留下资料有助于遗失钥匙的送回,但也造成受害的机会,宁可平日预先复制备用。

6.钥匙上的记号,例如:大门、信箱、保险箱、办公室等注记,最好不要留着。

7.如果无可避免的状况下,已发生上述可能被害危险情况,应立即重新换锁,但最好找熟悉而有信誉的锁匠;同时,家中所使用的各个锁,最好是属于不同系列,比较能有效预防被侵入。

(二)以工具非法开锁

1.撬锁:以薄、硬的撬杆伸入锁中,将锁打开,无论是凸块锁、杆锁、盘簧锁或销簧锁,均能以撬杆撬开,以专业的标准而言,高度安全锁的标准是,开锁时间超过半分钟者。虽然如此,锁的制造商亦不断研发改进技术,以对抗被撬开,精密技术的锁依然可有效延迟开锁时间。

2.利用印痕配制钥匙:将适合的钥匙坏插入锁中并旋转,使钥匙坏与锁簧发生磨擦而产生印痕,据此加以琢磨齿刻,并多次利用印痕重复琢磨钥匙坏,以符合打开锁的齿刻。这种方法并不适用于高精密的锁,但可用于打开一般的锁,其中最适于凸块锁。

3.判读盘簧锁:使用读锁器及深度规,辨别锁簧的数目、位置及深度值,并以挫刀配制钥匙。这种开锁方法少见于窃盗犯罪,因为必须具有丰富经验的技师才有能力为之。

(三)破坏锁

使用开锁工具侵入犯罪者毕竟是少数,而大部分是以破坏门闩或锁的圆柱方式侵入,但是这种方式具有较高的风险性,例如:大型及笨重工具难携带、破坏时声音太大、锁被破坏可能形成偷窃中的危机(容易被当场发现)。对抗这种破坏的方法就是,使用更坚固、更精密的锁,使窃贼必须使用更大、更复杂的工具,花更多的时间、产生更大声因及留下更多证物。这类破坏方法如下:

1.撬开门闩。以铁撬撬开门扇,并将门闩撬开;或以工具破坏门框,撬开门闩。预防的方法是装置强化金属门框。

2.直接敲击门闩。破坏墙或门框,以工具直接敲击门闩,一般门闩是禁不起如此敲击。但窃贼必须冒着制造很大声音及花时间的高度风险。

3.锯门闩。利用钢锯锯断门闩。预防这种破坏可以装置滚动门闩或强化金属门闩对抗。

4.剥门框外皮。剥离薄铁皮或铝皮门框的外皮,以破坏门闩。预防破坏的方法是安装强化门臼板,或装置强化金属门框防护。

5.利用工具拔出锁筒。大部分固定锁筒的螺丝钉都很脆弱,禁不起工具的拉拔。可装置较粗而强化的金属门闩预防。

6.扭转锁筒。以工具扭转锁筒,是窃贼常用的方法。可装置固定辅助门闩抵抗之。

7.锁筒钻孔。这也是锁匠使用的方法,但是风险很高,很浪费时间,可装置固定辅助门闩强化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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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侦探技术装备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成果层出不穷,具有高科技集约化特点的现代侦探装备也不断出现,将侦探技术不断推向新的水平。侦探业务横跨两个方面:情报活动和反情报活动。与之相关的技术也向两个相反方向发展,并且都已成熟。窃听器--反窃听侦测器、无线电通讯加密装置;侦探用照相机--防反拍、防复印保密纸;屏幕信息侦读装置--保密荧光屏;自动密码机--自动解码机换焐?-声纹识别仪;隐身衣、隐身墙、隐形汽车、隐形飞机--电子侦测装置、反隐形雷达等等。
私家侦探既从事侦探活动又从事反侦探活动,熟悉进攻、防御两方面的手段和策略,是情报战线上真正的攻防专家,也是善于驾驭矛和盾的专家。
  现代侦探技术装备手段之多,令人眼花缭乱。许多设备、工具既可用于侦探也可用于反侦探。使侦探深受鼓舞的是,许多原本只有官方情报人员使用的矛与盾,如今都可在商店中买到。
  太阳镜上装有纤维光学摄像机镜头,雨伞防弹的,公文包刀枪不入,衬衣纽扣中藏着话筒,胸前口袋里插着的钢笔实际上是一个微型录音机,等等。这一切在侦探用品专卖店中都可以买到。洛杉矶一家专卖店老板说,它们的生意火得不能再火了。最大的国际连锁店之一CCS国际公司老板说,面向个人的侦探器销售额去年增长了30%~35%。如今,像夜视镜这样特别为侦探们量身设计的设备,成了电影明星和大腕们手中的玩具。那些对保姆不放心的父母们,可以购买经过乔装改扮的摄像机,藏在灯架上或画框中对保姆进行监视。富裕的洛杉矶人还用以侦察谁在窥视他们的汽车,谁在偷他们的报纸。
  在侦探商品目录上,在因特网上,在专卖店的货架上,诸如《黑客帝国》和《国家之敌》等大受欢迎的好莱坞电影中,频频出现的高科技侦探工具,逐渐透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白领" 们或家庭主妇们只需花395美元,就能买到改装成手表的微型摄像机,花300美元买到可使自己的声音让人听不出来的数字变声器。防扒窃公文箱可以从把手上放出10万伏的电波,从而使动了歪心的窃贼不但不能得手,而且大受皮肉之苦。
  许多侦探用品却是为了迎合担心工商机密失窃的公司需要而设计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从而成为侦探们得心应手的工具。
  主要用于保安、保密的反情报方面的工具与设备:报警装置。国内专家用关于报警装置的专著中,介绍的各种报警装置已有100警戒区域内的人或物体的侵入和移动,发出报警声响。红外感应报警装置,将其与门窗或保险柜等连接,入侵者一旦接触便可发出警报,等等。这些报警装置还可与警卫室或保安公司的监测中心联网,警报发出后,保安人员可及时赶赴现场加以处理。一些报警装置还用到汽车上,警报发出后,通过卫星识别定位系统,迅速查明出事汽车所在位置,通知保安人员赶赴援救。执行特殊跟踪监视任务的侦探,也可以随身携带,遇到危机时,通过上述办法及时发出呼救信号,获得救援。
  保密装置。将密码装置与有关器具组合在一起,达到保密目的,如保险柜、保险箱、保密电话、密码锁等。设计原理上基本可分两类:机械类和电子类。前者通过调整、组合机械部分的齿数和相应机关达到开启目的;后者通过电子元器件的参数选择和线路设计实现,具有灵敏度高和便于调整的特点。电话、传真机、计算机中的加密装置都属于这种情况。IBM公司职员的个人电脑,规定每月更换一次密码,密码由个人设计,报计算机中心备案,除此之外不得将密码告诉其他任何人使用。尽管如此,仍严格禁止将电脑交由他人使用。密码机本身就是一种加密装置,将文件、资料输入密码机后,输出来的文件、资料,便已经过加密处理。阅读时需重新解密,即输入解码机经解码处理,还原出加密前的文字。利用加密软件进行加密处理文件或数据库,已经进入了家庭个人电脑,加密技术已不再神密。
  会议上、舞台上使用的麦克风、受话器,实际上好比一台扩音机,使用无线电接收装置能在很远的地方收听,致使一些保密会议内容被泄露,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一种新型红外线传译保密系统可用于大型保密会议,与会者佩戴一种特制的耳机,以此确保会议内容不被窃听。该装置实际上是一个加密--解密装置:发言者发出的声音信号被加密处理后予以传输,到达与会者的耳机后经滤波、解密、放大,还原出发言者原有的声音信号,被与会者接收。
  保密粉末、保密涂料。将一种特殊粉末撒在保密文件上,可防止拍照、复印,一旦被拍照或复印,文字会立即消失或变黑。将一种特殊涂料涂于保密文件上,可在规定的保密时间其满后使文字自动消失。法国发明一种专门用于珍贵艺术品和名画的涂料,对上属物质不产生任何伤害,对警犬的嗅觉有极强的刺激作用,能在150米以外的地方准确嗅出。发现失窃后借助于警犬跟踪追击,即使密封于汽车中、仓库的货物堆中,也能被其嗅出。不足之处是喷洒一次有效期只能保持3个月。
保密纸。具有上述保密粉末、保密涂料的功能。
  保密荧光屏幕。微机操作人员只能在2米以内距离下面操作使用,2米以外距离及侧视,屏幕上漆黑一团。屏幕能自行吸收无线电波,防止窃视、窃收。
  保安装置、自毁装置。将高压电击装置或自毁装置组合在保密公文箱中,遭到失窃或推动,在一定距离内遥控发出强大电流对罪犯进行电击,迫令撤手;如果有自毁装置可遥控自毁并致伤罪犯。
隐形墙。用无线电波筑成的无形的墙,或称为屏障,一旦有人接近,控制室便会发出警报。许多国家的银行、机场、政府和公司的一些重要部门大都附设有该种装置。
  主要用于跟踪监视和守候监视的工具、装备:在现代都市中,由于人员众多、环境复杂、交通、通讯事业发达,人们生活节奏加快,生活内容和生活方式也经常处于变化之中,从而使跟踪监视和守候变得困难。就是最老练的侦探,目标脱梢情况也在所难免。无疑,这是非常令人懊丧的事情。怎样才能使侦探这种藏头露尾,疲于奔命,被动应付的状况有所改变或改善?借助于科学仪器和某些工具可对侦探大有帮助。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汽车跟踪仪。该仪器的设计原理和规格型号有许多种。一种是电子讯号发生器,有磁性,像火柴盒大小,可吸附在汽车尾部,工作时连续发出电子脉冲信号。侦探的汽车中装有接收装置,调好接收频率,在一定距离内,通过接收电子信号而紧紧咬住目标。再一种跟踪仪的设计原理是,根据汽车尾气中排出的余热,设计出一种专门感应这种余热的红外线接收装置,供跟踪者使用。缺点是白天在城市中使用,因道路上行驶的汽车太多,不容易区分;在旷野中使用效果较好。一种新型汽车跟踪仪,可像磁石一样紧紧吸附在汽车轮子上,汽车行进时能将一种紫外线喷洒物释放有路面上。侦探的汽车上装有一台光谱仪,将感应装置对准路面。在一个微型荧光屏上使,可发现移动的紫外线光斑,咬住被跟踪目标不致脱梢。
  最新一种汽车跟踪仪可同时跟踪4个目标,它被装在驾驶台面上,与被跟踪目标之间的距离可用数字显示;目标拐弯、转向可由彩色批示灯显示,同时发出声响,提醒跟踪者注意。该仪器还可用作"指挥中心",对一定范围内的其他作业人员进行现场监视的指挥。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一些侦探公司,已经配备有这种装置。
  特殊跟踪涂料。无色无味,附着力强。侦探人员只须将其少许涂抹在汽车上、被跟踪目标的衣服上、公文包上,便可通过一种光谱仪捕捉到光斑,达到咬住目标不放的目的。该涂料是20世纪60年代克格勃发明,色诱美国驻莫斯科大使馆担任警卫任务的美国陆战队员后,令其将该涂料涂在大使馆的汽车上,用以跟踪监视。70年代中期一位叛逃的克格勃揭露了上述情况,中央情报局取样分析后发现,涂料中有放射性有害物质,构成了对美国外交官员的人身伤害,向莫斯科提出严重抗议。
  特殊跟踪粉末。无色无味,用法和功效与上述涂料相同。还有一种粉末,最初用于绑架案,罪犯到现场取钱时,将粉末撒在现场地上、装钱用的手提箱或袋子上,罪犯手上、脚上一旦粘染便会牢牢附着,同时释放出一种只有警犬才能嗅出的强烈气味,然后由警犬导引跟踪追捕。该种粉末经改进后还被用于传递情报的秘?quot;信箱"处,罪犯或秘密情报员到"信箱"处投或拾取信件时被粘染后,通过仪器探测并跟踪监视。
电子驱犬枪。用于守候监视中驱狗,包括训练有素的警犬。设计原理是能够发射出一种电磁波,对狗的神经具有强烈刺激作用,驱使其自动躲避。对人则不产生这种作用。还有一种驱犬枪能够喷射出一种使狗特别讨厌的化学气味。狗的嗅觉和听觉的灵敏度分别是人的40倍和16倍。
  微型电子信号装置。该装置能够发出一种微弱,没有强磁场,对电视、收音机等电器的磁场和信号不会产生明显的干扰,因此具有较好的隐蔽效果。
  特种汽车后视镜。外表与普通视镜无异,不用对准后排座上的"乘客",便可达到监视目的,也不引起对方的注意。
  可后视反光眼镜。正面看与普通眼镜无异,佩戴后,通过镜片的外侧,能够清楚地看到身后的情况,使侦探能够方便的瞻前顾后,提防被人反跟踪。就跟踪监视而言,既可在被监视对象背后作业,也可在其前边或侧面作业,具有较好的隐蔽效果。
  侦探在跟踪监视过程中乘坐的汽车没有明显标记,车窗用有色玻璃。用外省汽车牌照或用泥巧妙地将车牌照上号码遮盖住。使用一面小镜子观察两侧或车后情况,也很方便实用。
  望远镜、潜望镜、照相机、摄像机、窥视仪、窃听器等传统的侦探手段,由于科技进步,其功能也在不断发展强化。将高倍望远镜与高速、自动照相机、摄影机组合一起,能将看到的远处情况迅速记录下来;有的还有远红外装置,在夜间也能照常工作。一种称为纤维眼的窥视装置,是在一根极细的光纤顶端装上一枚比米粒还小的镜头,将其插入门缝、窗缝或锁孔中,光纤的后端与一个微型荧光屏和一台微型照相机相连,通过屏幕可供一人或几人同时观察室内情况,必要时还可拍下照片。该种装置还常被装在汽车上,窥视管和镜头隐蔽在汽车天线上,接收装置和窥视装置被组合在工作台上,侦探坐在汽车内监视目标,不致暴露行迹。
  在监视过程中,侦探们有时也使用一些简便可行的办法,但效果不错。如拔掉汽车轮胎的气门心,用平头水泥钢钉刺破轮胎,用水果、土豆、泥土堵塞排气管,都能使被监视对象欲走不能。
  其他侦探工具、装置:变声器、混声器。在匿名电话或录音过程中用以掩饰声调。兴奋剂、迷昏剂、致幻剂、瞬间致盲剂。安全防卫用瓦斯枪、有害气体射器、电击棒、电击枪、微型组合工具。隐身衣。世界上首次发现隐形人的存在,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研究生艾西丽。好用红外软片拍摄到布什总统的照片,在暗房中偶然发现布什后有模糊的人影,大为不解。对镜头和拍摄方法的多次改进,惊人地发现了隐形保镖的存在。该发现见报后,广受关注。参与"幽灵计划"研制隐形衣的中央情报局官员克劳斯·华纳予以证实:白宫中确有一个营的保安人员身着隐形衣,布什入主白宫后即起用隐身保镖紧随其后,曾有两次拯救布什大难不死。
  隐形衣由特殊材料制成,经激光照射后发生反射光折射产生隐形效果。激光处理1小时,可保72小时隐形。隐形人因其隐形而多有麻烦,因车辆、路人、宠物视而不见,隐形人躲避不及易致误伤;如果发出声响,还会引起周围人惊恐搔乱,隐形人更容易受伤。隐形人常常因此而战兢兢。海湾战争期间隐形人部队曾被派往伊拉克执行秘密任务。
  隐形汽车的设计者是美国一位电子表工程师,自制的隐形汽车中装备有高级电脑和电子窃听、摄像、干扰装置。以超高速行驶,在公路警察面前转眼消失,测速雷达屏幕上无所显示,成为一大谜团。警方和摄影记者经长期跟踪追击,在一个海港得以拍下照片并作了采访,至此轰动一时的隐形汽车之谜获解。私家侦探是否使用隐身衣、隐形汽车?目前还是个谜,但这种可能是存在的。
指纹仪。指纹的特点是人皆不同、终生不变。脚指纹、脚掌纹、手掌纹、唇纹、瞳孔底部视网膜的纹路也有以上特征。但都没有指纹精确,如掌纹容易磨损、老化。指纹的这一特征可用来作为代表其人的"身份证"。除用以区别罪犯外,用于信用卡,可有效地防止假冒;制成磁卡可用作通行证,出入于持卡放行的保密场所。在千千万万张指纹卡中检查出特定人的指纹,国际水平是每人每天可判读3000卡,运用电子表计算机则一蹴而就。
  1994年9月日本市场上出现一种袖珍指纹仪,由富士通公司制造,可存储多种指纹,分壁挂式和台式两种。用于作案现场对发现的指纹进行鉴别,只需0.1秒钟的时间,便可从资料库中查出作案者的资料;同时将新发现的指纹自动输入资料库。由于省去了提取指纹的繁琐程序,有利于迅速破案。壁挂式指纹仪可用于计算机室、机要室、密码室出入中,输入工作人员的指纹,出入时只须在显示屏上按一下手指,计算机能在瞬间完成甄别工作,尔后房门自动开启放入或放出;若遇不速之客闯关便会发出警报。台式指纹仪可供银行人员、财会人员或机要人员使用,对来人"验明正身"。伪造信用卡常使银行损失甚巨,有了台式指纹仪,便可使指纹信用卡的推广使用成为可能。
  声纹仪。,用于甄别录音材料中的声音是否为某人的声音。在人质绑架案中,罪犯常常使用变音器或竭力拿腔怪调的用电话向被绑架者的亲属勒索钱财,只要录下其声音,便可使破案有望。日本的洛克希德贿赂案、韩国民航飞机被击落事件、菲律宾前反对派领袖阿基诺被杀案的侦破,都得益于声纹仪的辅佐。
滤光检测仪。能够使涂改、伪造的文书、证件、有价证券等原形毕露。新型检测仪能够发出3种光线,分别拥有同用途。第一种是红外线,凡是涂改过的文件、合同、证券等经其一照,便可显露出墨迹掩盖下的原来文字或刮痕。还能识别出用特种油彩、涂料覆盖下的名画。第二种是紫外线,第三种是蓝外线。能对钞票、证券等多种物质的真伪进行快速甄别。
  气象层析质谱仪。与电子显微镜联用,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甚至能分析出一些食品、化装品的成分、气味,说出他们的品牌。是一种极为先进的质量分析仪,1990年由德国科学家研制成功。有人担心如果滥用该种仪器,许多公司呕心沥血研制成功的新产品秘密便会失之于一旦。
  毒品定量还原分析仪。能将混入其他物质中的多种毒品迅速测出并加以还原,在缉毒和法医学、临床医学中有广泛用途。
  潜入者侦测仪。能探知一定范围的处所或房间内是否有人埋伏或不速之客潜入。
  侦探专用领带。很多男士认为不系领带有失风度。但是在搏斗中,领带一旦被罪犯控制,便有可能变成勒杀的绞索。侦探用品商店中的各种专供侦探使用的领带,可用别针、金属圆环等多种方法佩戴,强度上作出合理设计,以便克服上述弊端。当然,侦探的衣服也多选大一号的,便于侦探活动中伸展自如,不受限制。
  侦探专用鞋。具有很好的弹性、防滑性,脚背上组合有特种复合材料,柔软而又能保护脚部不受伤。有的鞋跟、鞋头处组装有金属材料,可用于搏斗。鞋的外观、式样高雅入时,可出入于任何上流社会而不至于"自惭形秽"。
  侦探专用手套。内有特殊填充材料,搏斗时保护手不受伤;有的手套中组合有特种合金,搏斗时能增加拳击重量和杀伤力。
  防弹背心、防弹夹克。早期制品使用金属丝网避弹,重量大弹性差,外观臃肿。新一代制品使用特种尼龙,重量轻、韧性好,避弹效果则优于前者。在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时,用以防弹和搏斗中自我保
护。
  防弹公文包。使用防弹背心填充材料,搏斗时可避弹和当作盾牌。特种公文包则附设有电击装置、瓦斯或一些化学品喷射装置,有的还具有自毁或报警功能。
  侦探专用眼镜。特点是耐冲击,不易破碎,有特殊固定装置,在搏斗中不易被打落击破。
  侦探专用手表。表盘上字体粗大、带夜光,具有报警报时功能、防冲击和防水功能。有的手表中还组合有微型窃听器或微型照相机、微型对讲机、微型信号发声器。后两功能尤其适用于夜间跟踪监视和守候监视,用以通讯联络。也可以将上述功能 组合在钢笔、圆珠笔中。
  其他如行业制服、肩章、帽徽、臂章、标志等都是侦探所需要的。有人说侦探的衣橱、工具箱中的东西像个杂货铺。那是为了创造角色的需要,生活中的角色三教九流七十二行,虽然不能全部备下足以代表其职业特征的种种所需,尽可能多的收全备用则是必要的和重要的。
  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使侦探装备和手段日益现代化,将侦探活动带入了越来越高的技术境界,以适应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的多样化、现代化。使?quot;胶鞋、暗灯、假胡须"为特征的传统侦探不能比拟。但是无论科技如何发展,侦探的基本情报活动方式,调查取证方式不会变。侦探必须深入现场,与各种人面对面的接触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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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的化装术(易容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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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人类的记忆

如果提到化装,可能会想起像怪盗亚森罗苹这类高手,但是在外国的推理小说中另有一名翘楚,那就是英国作家葛兰亚伦的笔下人物—葛莱上校。这位上校的脸部肌肉能像粘土般地随意移动而改变成全然不同面貌的可怕人物。
但是事实上,人类毕竟不是粘土所构成,所以是不可能将脸庞完全改变。就算是不得已的情况下非改变不可,对于一次又一次的整型手术也难以承受。
因此只有依赖人类的记忆力。
所谓的记忆力在这里竟意外地显得含糊、不明确。如果现在有十个人在房间里谈笑,让一个陌生人静静地走进去再走出来之后,要求这十个人对刚才进出的陌生人描述一下,不知道有几个人能作出正确的回答。
有些人会回答是打着领带、身着蓝色西装,黑色皮鞋、戴眼镜的年轻男子。也有人说是穿开领衬衫、红色皮鞋的中年人。甚至还有人会说是女人而不是男人。
对于没有注意的事项而言,记忆力是相当不可靠的。

化装术并不需要彻底改变颜面,或是在背部垫上枕头,或是迤逦而行。
而是只要将发型长短稍加变化,加上眼镜的利用就可以达到很好的效果。
将走路的姿势,黑痣等特征加以改变或消除,也能完全改变印象。
**********************************************************************
(2)寻常、不引人注目的装扮也是很巧妙的化装术

如果扮成过于醒目形态,也会失去化装的意义。但是如果是一反常态的装扮,比如圣诞老人反而不会引人怀疑。还有平常每个人都习以为常的外表,也不会产生好奇的心态,制服就是其中之一,不论是警察、邮差或守卫行走时都不会引人侧目。
学校的制服也一样,如果有一名女学生在路上行走,人们绝不会想到这是私家侦探所化装正在跟踪人。
究竟那种场合必须化装呢?
例如,要出入某种特定社交场合时。
举例说,有一种打零工的劳动者集中居住的地区,这里有很多离家出走的女人以及远离家乡的男人,这是一群不愿提起过去的人们,像落叶般聚集一处。
进出这种地方,如果没有和他们相同的穿著,很难进行任何调查工作。
如果穿著洒脱的模样,戴名贵的手表,大概不会有人肯与你亲密交谈。
相反地,打扮成劳动者的模样,走进高级俱乐部,也会遭致同样的结果。
侦探随时都被要求适合于调查对象的外表,所以关于化装术的研究应该用心学习。
**********************************************************************
(3)自己的外表能有合种程度的变化

(A)改变颜面

棉花含在嘴里让脸颊显得更突出,可以改变脸部轮廓;戴上义齿会使鼻子下方突出,改变脸型。
使用肤色的胶带让眼角吊上或垂下;前额发际处以安全刀稍微修整一下,感觉上就会有所改变。
发型部分只要使用假发就能随意变化。
以往的经验显示眼睛是最不容易欺瞒的地方,但是今日因为隐形眼镜的发达,连眼珠子颜色都能随意改变,反而失去其重要性。
欧美人的眼球颜色富于变化,蓝色、褐色、绿色、黑色皆有,不同于东方人的单一色彩。所以能清楚记忆眼球颜色的人很少。小说中「你的眼睛颜色真美」的对话时常出现在欧美的文学作品中,但是在我国作品中从未出现过。

(B)改变体型

身高方面只要穿上高跟鞋就可以增高五公分以上,可是要显现较矮小时,就算是弯背也只能减低五、六分,超过这个限度就会显得不自然,过于极端的造假反而会失去自然。穿著宽松的长裤稍微曲膝行走也是一种办法。
胸围和肩膀的宽度,可以利用服饰来改变。
男扮女装时必须注意不要露出男人的习性,走路的模样应该加以改变。通常女性走路是内八字,步伐也不会很大;但男性是外八字,步伐较大。如果跑步时,马上会露出马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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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凶之子--勇破好莱坞女星分尸案

  退休警探凭借蛛丝马迹,破获尘封半个多世纪的好莱坞女星谋杀案,而真凶竟然是他出身名门的亲生父亲,更可怕的是,还有十几名洛杉矶女性之死也与父亲有关。

  好莱坞女星被分尸

  1947年1月15日,美国洛杉矶发生了震惊世人的“黑色大丽花”凶杀案,年仅22岁,前途看好的女演员伊丽莎白·肖特被人分尸两半,遗弃在洛杉矶公园的荒地里。伊丽莎白死前曾被捆绑及虐待,并且是在被放血、分尸后死亡的,她的尸体被人整齐地切成了两半,让人看了不禁毛骨悚然。

  调查人员认为,凶手的手法如此干净利落,应该是名外科医生,但是除此之外,现场根据找不到任何其他线索。尽管警方在当时曾锁定几个嫌疑犯,但凶手始终没有抓到。

  多年来,“黑色大丽花”案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引发了洛杉矶民众种种猜想,同时也激发了作家的创作灵感,比如:著名小说家詹姆斯·埃尔罗伊和约翰·格里格利·邓恩合写的小说《真实的忏悔》就是以此为题材。但不管作家怎么写,民众怎么想,真正的凶手一直都是一个谜。

  两张照片带来转机

  时间来到了1999年。退休在家的洛杉矶警察史蒂夫·霍代尔听闻91岁的父亲乔治过世,连忙赶往父亲在菲律宾的家处理后事。霍代尔在整理父亲的家庭相册时,偶然发现了两张照片,上面都是一个很漂亮、很迷人的年轻女性,有着忧伤的眼神,乌黑的头发上别着美丽的鲜花。霍代尔觉得她很眼熟,于是询问了继母,但是继母也不知道她是谁。

  霍代尔曾在洛杉矶警察局(LAPD)做过24年的警察,调查过300多起谋杀案,对“黑色大丽花”案的案情也很熟悉。从洛杉矶警察局退休后,霍代尔继续在华盛顿州从事私家侦探的工作,多年来的工作经验让霍代尔觉得这两张照片非同一般,背后肯定隐藏着某些故事。他仔细研究照片,猛然注意到了那女人头上的鲜花,想起“黑色大丽花”案中的受害者伊丽莎白也常常喜欢在头上别几朵鲜花。父亲照片中的女人会不会就是伊丽莎白呢?为此,霍代尔特意找到了“黑色大丽花”案的相关资料,发现照片中的女人果然正是伊丽莎白。

  这个发现让霍代尔很是吃惊,也让他不禁联想到:父亲和伊丽莎白是怎样的关系,他会和“黑色大丽花”案有关呢?带着心中的疑惑,霍代尔决定自己重新调查“黑色大丽花”案。

  “真凶就是父亲”

  霍代尔花了几年的时间搜集到了很多和“黑色大丽花”案相关的线索,综合在父亲乔治的家中找到的其他线索,霍代尔证实了那个无法接受,但却是事实的疑问————父亲正是杀害伊丽莎白的凶手。

  首先,当年负责“黑色大丽花”案的调查人员曾有过这样的结论:“凶手切割尸体的手法非常专业,而真正有外科医术的人才能做到的。”而霍代尔的父亲乔治刚好曾经担任过外科医生。其次,在伊丽莎白的尸体被发现后不久,一家报纸曾收到凶手亲笔所写的,充满嘲讽语气的字条。霍代尔从家中拿出有父亲笔迹的文件,请专家鉴定,结果证实两者笔迹吻合。霍代尔还发现,当年在调查“黑色大丽花”案期间,洛杉矶警方也因乔治和伊丽莎白有密切关系,曾将乔治列为首要嫌疑犯之一,并对他采取了监视手段。在一名《洛杉矶时报》记者的帮助下,霍代尔拿到了此案的大陪审团文件,其中包括安装在乔治家的窃听器的文字记录内容。在一次谈话中,乔治跟人吹牛说:“就算是我杀了伊丽莎白,他们现在也无法证明。”

  居然还是连环杀手

  乔治·霍代尔不是个普通人,他聪明,颇具魅力,但私生活极不检点。15岁时,乔治的智商就达到了186,比同龄孩子高出很多,破格被加利福尼亚技术学院录取。但是才过了一年,乔治就被学校开除,据说是因为他和一个年纪比他大很多的女性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之后,乔治进入加利福尼亚大学医学院,毕业后成了一名外科医生。与此同时,他的私生活混乱到了极点:他结了3次婚,与5个女人生了11个小孩。

  乔治出身名门,又擅长处理人际关系,因此有着不一般的魅力。20世纪40年代,在乔治的组织下,洛杉矶曾举办过多场狂野派对,有很多好莱坞明星和大腕参加,包括著名的电影摄制人约翰·豪斯顿、小说家亨利·米勒以及摄影大师曼·雷。多位好莱坞女明星都曾被乔治的魅力所吸引,与他密切交往过,伊丽莎白是其中的一个。霍代尔回忆说:“在伊丽莎白被杀后,有5个目击证人曾证实我父亲与她密切交往过,他们认为我父亲就是她当时的男朋友。”

  那乔治为什么要杀害伊丽莎白呢?霍代尔表示,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嫉妒。乔治的占有欲非常强,而伊丽莎白在和乔治交往期间,也和另一个男人保持着亲密关系。另外,霍代尔还表示乔治有虐待狂的倾向,能从杀人中得到快感。除了伊丽莎白外,另外十几名洛杉矶女性被杀案也和乔治有关。

  指证死去的父亲

  乔治虽然曾一度被列为嫌疑犯,但是由于他和警察部门的某些人合伙从事非法的堕胎生意,因此得到了特别保护,警方对他的调查也就不了了之。1950年,当地方法院检查官准备重新调查乔治时,乔治已经离开了洛杉矶,逃到菲律宾,并在那里生活了40年。“黑色大丽花”案的凶手至死也没有接受任何法律上的惩罚。

  为了让民众了解事情的真相,霍代尔决定站出来指证父亲,他将自己的调查结果告诉了洛杉矶区代理律师史蒂夫·科伊,科伊说:“霍代尔的证据非常有说服力。要是乔治还活着,我们会以谋杀罪名逮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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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青山冈田

砷,又名砒,是一种广泛分布于自然界的一种金属。在土壤、水、矿物、植物中都能检测出微量的砷。正常人体组织中也含有微量的砷。本来金属砷因不溶解于水,是没有毒性的,但是,砷化物,特别是三氧化二砷,却是剧毒的。通常说的砷中毒,实际上是砷化物,主要是三氧化二砷中毒。三氧化二砷,又名砒霜。纯砒霜,色白,无味,易溶于水,溶解度可高达30%。砷及其化合物在工农业中有着广泛的用途。农业上常用它们杀虫、毒鼠和灭钉螺;工业生产中砒及其化合物也常用于毛皮生产中消毒、防腐、脱毛;玻璃工业中用于脱色剂。
在造福人类的同时,砒霜也给人类带来了一些灾难。日常生活中,砒霜常用于他杀或自杀,也有由砒霜引起灾难事故的。
砷进入人体内被吸收后,破坏了细胞的氧化还原能力,影响细胞正常代谢,引起组织损害和机体障碍,可直接引起中毒死亡。如果将砷作用于人体局部,最初有刺激症状,久之出现组织坏死。砷对粘膜具有刺激作用,可直接损害毛细血管。经粘膜(包括阴道)或皮肤吸收的砷及化合物,主要沉积在毛发、指甲、骨、肝和肾等器官。砷与毛发、指甲皮肤的角化组织有亲和力,无论是慢性砷中毒或急性砷中毒,只要其中毒后尚存活1周以上,便可从毛发中发现较多含量的砷。砷中毒一般都是由口服引起的。砷急性中毒的症状有两种类型,即麻痹型和胃肠型。其中尤以胃肠型较为常见。大量砷化物进入体内,可以麻痹中枢神经,出现四肢疼痛性痉挛,意识模糊、谵妄、昏迷、脉搏速弱、血压下降、呼吸困难,数小时内因毒物抑制中枢神经而死亡。在这种情况下,胃肠道的症状来不及出现或者症状很轻微。这就是麻痹型的症状。在实际生活中这种症状比较常见。
砷中毒呈胃肠型症状者,在服毒1~2小时,甚至15~30分钟,即发生剧烈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酷似霍乱或重症胃肠炎,大便也成水样并带血,可伴脱水和休克。一般中毒者在一两天内即可死亡。这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砷中毒症状。此外,吸入砷化氢气体也可发生急性中毒,其主要表现为溶血。
常人服入三氧化二砷0.01~0.05g,即可中毒,出现中毒症状;服入0.06~0.2g,即可致死;在含砷化氢为1mg/升的空气中,呼吸5~10分钟,可发生致命性中毒。常人接触砷数周后,即可发生慢性中毒。其症状表观为头痛、失眠、食欲不振、消化不良、体重减轻、多发性神经炎,出现知觉麻痹、运动神经麻癣、视神经萎缩,手掌、足角化层增厚等。
砷中毒死亡者尸体皮肤呈脱水状,口唇、指甲明显青紫。如果进行尸体解剖,则可以见到内脏器官充血、点状出血极为明显;心血不凝,颜色深红色,左心室内膜下点状出血;小肠内容物为淡黄色稀便或米汤样液,杂有黄色沉淀物(硫化砷)。迁延几天死亡的人,心、肝肾等脂肪变性或坏死,有的甚至发展成为急性黄色肝萎缩。
法医工作者在检验怀疑砷中毒死亡案件时,要注意提取呕吐物、指甲、骨骼为化验检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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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故事

From:卉茶儿

转自原版 灰原的百科全书
原转:Kenshin

神秘的故事,常常是由以下几个重要的成份组成:猜谜般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 的趣味、神奇巧妙的圈套,以及出人意料的嫌犯。
例如日本的侦探小说家江户川乱步,曾把有关出乎意料嫌犯的例子归纳整理,大致上可分为以下几类:

01.侦探本身是嫌犯
是常有的例子,就是名侦探,也不能算是例外,如得鲁里.雷恩和艾裘尔.波亚罗(即波洛)即是。就连亚森.罗苹也曾化装成巴黎警政署保安课长路洛曼。

02.案件的发现者是嫌犯
这种例子也是常有的。自己把他人杀死后,再假装成是命案现场的发现者。在威尔.达因及狄克森的长篇小说中常有类似的情节。

03.案件的记述者是嫌犯
据说是由杜希的《斯密诺博士的日记》创首例,而后来的阿嘉莎.克莉丝蒂的长篇小说对这种圈套的处理也极为闻出名(《罗杰亚克洛伊命案》) 。另外尼古拉斯.布雷克的长篇小说及横沟正史和高木彬光(《能面杀人案》)的长短小说中亦曾出现过。

04.病人或身体有障碍者是嫌犯
是指由长年躺在病床上的病人来立计划, 再由别人来执行,如库因所写的小说即属此类。另外有一种例子是身体残障者,如没有双脚的人进入机械人中,来犯下杀人案件,这种现象在狄克森的小说中曾出现过。

05.尸体是嫌犯
是把手枪让死者握住,死者在经过一段时间后,手指会变僵硬,然后扣下板机,进行谋杀案件。或者把死人的尸体冷冻,再由高处丢下,来进行杀人案件。

06.幼儿或老人是嫌犯
是由幼儿(不如说是少年),所犯下的连续杀人事件,
如库因的名作中(《Y的悲剧》)即有此例。而得鲁里.雷恩和艾裘尔.波亚罗也曾说年纪进入老境的老年,在身体老化之前犯下杀人案。

07.洋娃娃或重物是嫌犯
是在洋洋娃上设下圈套,利用遥控操纵;或用时间上的前后差异,来进行杀人,例如: 利用金鱼缸所反射过来的阳光,在凹凸镜片上产生作用,使火绳枪点火燃烧,而把子弹发射出去。(warson:即采用一定的机关来杀人并造成嫌疑犯不在现场的假象。如:西村京太郎的《天使的伤痕》)

08.嫌犯有很多人,不止一人
例如曾被拍成电影的克莉丝蒂的著名小说(《东方快车谋杀案》)中的著名杀人方法,即让对被害者怀有敌意的人,同坐在一辆火车上,使所有同车的人,一人砍一刀, 将被害者杀死。

09.动物是嫌犯
以<<斑纹绳>>一书中的蛇,及<<波斯卡比尔的狗>>(即《福尔摩斯探案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书中的怪狗为首。另外可能的嫌犯尚有鸟、猫、毒**、蜜蜂等.
此外在爱伦坡的<<莫尔格街凶杀案>>一书中的嫌犯是大猩猩。

10.被害者本身是嫌犯。
是假装自己是个受害者,其实他是道道地地的杀人凶手, 这种例子相当多。还有一种是被杀死的被害者, 原来就是杀人凶手,他故意自杀来牺牲自己,然后把杀人罪嫁祸於他人(参见《福尔摩斯探案集——雷神桥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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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职业——法医

From:圣月

1984年,美国橙县警察局的一个分局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一个醉汉的妻子打
来的,说是她的丈夫喝醉了酒闹事,对家人的生命财产构成威胁,要求派警察去制服这
个罪犯。警察分局接到电话后,派去了两名警察。警察赶到那所公寓以后,见到在楼梯
的平台上站着一个喝醉酒的男子双手持刀高喊:“不许上来!”警察踏上楼梯,边走边
喊:“把刀放下!”醉汉一看急了,欲飞刀伤人。留察眼明手快,砰、砰、砰三枪,醉
汉应声倒下,一会儿便气绝身亡。醉汉家属见状大惊,从房门后一拥而出,抓住警察算
帐:“我们打电话叫你们来,是想让你们能够制服他,而不是要你们开枪打死他。我要
控告你们,你们犯了渎职罪。”可警察说:“我开枪是为了制服他,我只是打他的腿和
腹部,我们是正当防卫,责任不应当由我们来负。”死者家属哪里肯依,于是诉诸法院。
按美国法律的规定,这种情况必须由法医验尸。法医验尸结果证实,警察打的三枪都是
打在醉汉的腹部,其中仅一枪使肠子受了损失,另外两枪未伤及大血管,也末伤及肝肾
等重要器官。显然,这三枪不是致死的原因。那么醉汉死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法医
检验进一步证明,醉汉死前在颅内有一先天发育畸形存在——脑底动脉瘤。死亡的原因
是脑底动脉瘤破裂。追问死者的病史,得知死者以前喝酒都是很安静的,而这次则变得
狂躁异常,所以家属才叫警察来,而这次精神改变正是脑底动脉瘤破裂的初期症状。最
后结论是死者在警察枪击前,脑底动脉瘤已经破裂;死者死亡的原因是脑底动脉瘤破裂,
而不是枪击。法医检验的结果,使这场官司的责任终于判明。如果没有法医检验,这两
个美国警察的结局就可想而知了。
一提到法医,一般人都觉得很神秘,其实由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法医的责任就是要
为揭露和证实犯罪,正确处理各种民事纠纷,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具体说来就是:
法医以其科学的鉴定结论为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
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提供科学依据。上述的案例虽然是发生在美国,但是与这个性质和
情节类似的事例,在我们身边也并不少见。当这些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冤枉事发生在我
们身上时,靠什么来证实自己是冤屈的呢?靠法医,科学自有公断。
法医以其科学鉴定结论为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科学依据。特别是在杀人、投毒、伤
害、强奸等刑事案件中,法医检验更起着重要的作用。就杀人案来说,犯罪行为一旦付
诸实施,必然要引起人身伤亡和出现以尸体为中心的犯罪现场。侦查活动一开始,就必
须运用法医检验等技术手段勘查观场,检验尸体,固定事实,并由侦查人员发现收集有
关物证,使立案侦查建立在科学可靠的基础之上。在侦查实施过程中,也要根据法医检
验发现和提供的线索作为布置侦查工作的科学依据。对侦查中发现的各种物证,需要的
都要送交法医鉴定,查明性质及其与犯罪事实的联系后,才能作为认定罪犯或否定嫌疑
人的证据之一。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医检验所解决的问题,是其他一般的调查研究方
法所不能代替的,即使是当场抓获罪犯或证人目睹罪犯犯罪,或者罪犯自己供认了的,
也常要进行法医检验,获取罪证,查明犯罪细节,印证罪犯口供。在多人行凶杀人案件
或聚众斗殴致死人命案件中,法医对尸体伤痕分布情况、凶器种类、致命伤的位置等的
检验结论,有助于判明主犯与从犯,分清罪责。在投毒、强奸、伤害等案件中,也都必
须通过法医检验,为认定犯罪事实,证实犯罪人提供科学依据。
法医对民事案件中的性机能、性状态、两性畸形、亲子鉴定及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
鉴定等,为正确解决离婚、抚养、赔偿以及其他各种纠纷提供了科学依据。
谈到法医我们不能不提到一个名词——仵作。
什么叫仵作呢?《辞海》(旧版)说是旧时官署检验尸体者;《辞海》(新版)说是旧
时官署检验死伤之吏;《辞源》(旧版)说是旧时官署检验刑伤之吏,宋已有之,见《折
狱龟鉴》,清时改称检验吏;《辞源》(新版)的解释是以检验尸伤,代人殓葬为业的人;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是旧时官府中检验命葬死伤的人。
尸体周围环境的温度越低,尸热发散越快,尸体冷却也就越快。普通成年人的尸体,
在通常室温环境中(16~18℃)在死后的10小时内,平均每小时大约下降1℃,10小时以
后下降速度减慢,经过24小时左右,尸温就降至与环境温度基本接近。在冰库或冰雪中
的尸体,大约经过1小时,即可完全冷却,时间稍久即可发生冰冻,体内液体能结成冰
块,四肢、脑躯干完全冻硬,眼球内液体因冰冻、体积膨胀,致使眼球稍有外突。这种
尸体若要进行解剖,应当先进行解冻。在温度高达40~50℃的环境中,尸体温度不冷却,
甚至有可能上升,就不发生尸体冷却现象,因而也就不能利用尸温的变化来推断死亡时
间。尸体的衣着和覆盖物对尸体冷却也有一定的影响。裸露的尸体则冷却较快,而衣着
或覆盖物较多、较好的尸体则冷却较慢。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人在12月自缢身死,
身着羊皮袍子。在其死亡后对其尸体进行检查,发现其胸部、腹部皮肤尚有余温,而裸
露在外面的手、面部等己与外界温度接近。
在尸体冷却的过程中,尸体各部位的冷却速度并不是同步的。尸体的尖端边缘部位
都比躯干部位冷却得快,尸体的表面又都比内脏冷却得快。在一般情况下,耳壳、指(趾)
端、鼻尖最先冷却,然后是四肢、躯干,最后是腋窝。
在各种情况下研究和检验尸体冷却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测定尸体温度
的方法问题。这是谈论尸体冷却的前提。方法不同,结果定然迥异。由于直肠的温度比
较稳定,测量直肠温度的操作方法也比较简便,所以一般都是从直肠里面测定尸体温度。
在环境不变的1和3小时后测量直肠温度,用测定冷却的方法确定尸体温度的下降速度,
可取得良好的结果。
在法医学上一般不用尸体冷却这一尸体现象来确定死亡,因为法医学上认为体温降
至20℃或20℃以下可确定死亡,而即使在最有利于尸冷的条件下,尸体温度要降至20℃
或20℃以下,一般也要需要10~12小时。在这样长的时间里,其他能确定死亡的尸体现
象,如尸斑、尸僵早已出现。
当然这并不是说尸冷这一尸体现象在法医学上没有意义,相反,尸冷下降的规律对
于我们推断早期尸体死亡时间具有重要的价值。例如,尸检时,首先测定尸温和环境温
度,取得两者温差;然后取得当地气象部门的支持,查清在发现尸体前24小时的温度、
风力变化情况,再结合影响尸温下降速度的多种因素,最后根据一些现成的统计表、公
式等求得尸温下降可能经过的时间。这可以作为推断死亡时间的一种依据。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影响尸冷速度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利用尸温下降的规
律来推断尸体死亡时间,应当结合其他尸体现象和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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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拍照

秘密拍照,提起窃照人们会立即想起间谍和私家侦探的勾当。窃照的目的一是用小之又小,极易携带和隐藏的专用照相机偷拍他人的保密文件、资料;二是在使用美人计巧设粉色陷阱中,对欲使就范的人拍下床上动作或肮脏行为,尔后用于讹诈迫使其就范;三是偷拍下婚外恋中的"动人"镜头,交由夫妻中的另外一方,作为不忠不义的证据予以鞭挞,或在提出离婚,分割财产时处于有利地位。用于离婚的作用,由于性解放,也由于许多国家和地区施?quot;无过错"离婚法,即离婚双方勿须陈述过错,想离就离,从而使该方面的侦探业务大为减少。
  窃照的目的用途不止以上,在盗窃、破坏、走私、贩毒、内外勾结、移交或转移赃物,嫌疑人碰头,非法潜入等许多民事、刑事案件的侦探中,通过窃照得到彼时彼地存在、发生的事情真相的第一手资料和记录,无论用于诉讼非诉讼,其说服力,证明力都是无与伦比的。
  一张拍摄及时效果不错的窃照照片,作为证据因其提取手段非法而不为法官和辩护律师接受是常有的事情,但是他们不会拒绝看照片也无法拒绝照片上记录下的客观事实。于是,对法官和辩护律师心理上的影响也就有了。一个道貌岸然,很有脸面的绅士强暴一位良家女子,尽管照片不能作为证据,也不管绅士的辩解看来多么可信,法官心理上的天平已经发生了倾斜。照片还能使那些最有权势地位的人改变态度,最固执已见的谈判对手,改变初衷,坐下来重新考虑自己的立场、观点。如果不是照片,而是陈述,是文字材料,虽然说的是同一件事情,同样的内容,达成协议就不是那么容易。
  私家侦探可以不带抢支,但不会不带照相机,在他们随身携带的简单侦探工具中,照相机总是必备的。市面上常用的照相机,摄相机因体积较大,有时携带、使用不便。适用于侦探专用的所谓间谍照相机是侦探们的现象选择。
  专为侦探和间谍们设计的照相机,为绅士、淑女们设计并用于特殊场合的微型相机,早在上个世纪就已经有了。
  随着技术进步,侦探用照相机,摄相机款式更多,可用性更强。侦探们将其安放在需要监视的犯罪现场或嫌疑人经常起居,经常出入的地方,通过遥控装置使其自动工作。侦探本人则躲在安全的地方,安放位置的选择因场地、家具摆设情况而异。通常可以隐蔽和伪装在壁画后、镜框里、音箱中、空调器里边、窗帘后、衣柜旁、床头柜上、灯架上、烟雾、火警报警装置中或其他饰物中。选好拍摄的角度和范围即
可。
  随身携带的微型照相机,可以伪装在自己的公文包、小挎包、帽子、外衣上,悄悄启动,使其工作。
自动摄相机使用的范围更广,已经成为私家侦探和私家保安人员的常用工具。银行、商店、自动售货机公司、珠宝公司、古玩公司、保险公司、旅馆、酒店、医院、货运站、储运公司、几乎所有单位组织的敏感部门,人员相对集中及流通性较多的部门、处所,都可以公开使用或秘密使用或秘密使用。尽管公众和工众组织上不少人对这种将所有人都置于监视之下的做法极力反对,但大都无济于事。如同警察在交通枢纽和公众场合安装使用监视设备一样,总能找出诸如安全和预防犯罪方面的许多理由。
  出于跟踪监视守候监视的需要,通常的照相机,摄相机,三角架等设备,侦探也都常备手下。架好三角架,调好望远镜头,眼睛盯住目标所在处所或可能出现的方向,只等目标出现以便迅速抓拍镜头。对于侦探来说这是常有的事情。
  无论守候监跟踪监视中的窃照,还是潜入室内窃照,对于侦探来说最大的问题不是技术问题:光线、角度、时机、频率、遥控方法等,而是侦探自身的安全问题,即巧于伪装和隐蔽,谨防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一旦暴露,计划告吹前功尽弃打草惊蛇,侦探自身安全也将受到威胁。
  侦探进行窃照之前,只要时间允许,都必须进行周密的计划和先期准备工作。尤其对于潜入室内窃照这类行动,由于潜入本身就属非法,若因对环境不熟悉,对要拍摄对象不了解,没有必要而周密的安全应急措施,一旦出现意外 ,就可能身陷囹圄,甚至受到伤害。有经验的侦探执行任务前,总是把不利的因素考虑得尽可能的多,往坏处着想。在行动中则尽可能利用职权有利条件,往好处努力。侦探懂得偶然中存在必然,必然中又往往存在偶然的辩证关系。存在偶然就存在运气。当运气突然出现有面前时,要想避免因没有准备而失之交臂,那就行随时作好抓取瞬间即逝的机会,将梦寐以求的,有时是可望不可及的镜头抢下来。运气总是偏向有所准备的人,这话没错。准备就是将各种细节和小事都要考虑到、安排好。这就要求侦探有娴熟的窃照技术,包括后期制作的暗房技术。对侦探现场抢拍的基本要求是:三快、三稳、三准、三正常。
  三快:发现情况快,采取措施快,技术操作快。
  三稳:设备固定稳,掌握时机稳,按动快门稳。
  三准:目标选得准,目测距离准,光线判断准。
  三正常:姿势正常,操作政党神态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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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8 10:02:59 |只看该作者
称球问题--经典智力题推而广之

说明

  这篇文章试图给出称球问题的一个一般
的和严格的解答。正因为需要做到一般和严
格,就要考虑许多平时遇不到的特别情形,
所以叙述比较繁琐。如果对读者对严格的证
明没有兴趣,可以只阅读介绍问题和约定记
号的第一、第二节,以及第三节末尾27个球
的例子,和第五节13个球和40个球的解法。
事实上所有的技巧都已经表现在这几个例子
里了。

一、问题

  称球问题的经典形式是这样的:

  “有十二个外表相同的球,其中有一个坏球,它的重量和其它十
一个有轻微的(但是可以测量出来的)差别。现在有一架没有砝码的
很灵敏的天平,问如何称三次就保证找出那个坏球,并知道它比标准
球重还是轻。”

  这可能是网上被做过次数最多的一道智力题了。它的一种解法如
下:

将十二个球编号为1-12。

第一次,先将1-4号放在左边,5-8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坏球在1-8号。
    第二次将2-4号拿掉,将6-8号从右边移到左边,把9-11号放
    在右边。就是说,把1,6,7,8放在左边,5,9,10,11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坏球在没有被触动的1,5号。如果是1号,
       则它比标准球轻;如果是5号,则它比标准球重。
        第三次将1号放在左边,2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1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2.如果平衡则5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3.这次不可能左重。
      2.如果平衡则坏球在被拿掉的2-4号,且比标准球轻。
        第三次将2号放在左边,3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2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2.如果平衡则4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3.如果左重则3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3.如果左重则坏球在拿到左边的6-8号,且比标准球重。
        第三次将6号放在左边,7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7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2.如果平衡则8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3.如果左重则6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2.如果天平平衡,则坏球在9-12号。
    第二次将1-3号放在左边,9-11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坏球在9-11号且坏球较重。
        第三次将9号放在左边,10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10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2.如果平衡则11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3.如果左重则9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2.如果平衡则坏球为12号。
        第三次将1号放在左边,12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12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2.这次不可能平衡;
          3.如果左重则12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3.如果左重则坏球在9-11号且坏球较轻。
        第三次将9号放在左边,10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9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2.如果平衡则11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3.如果左重则10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3.如果左重则坏球在1-8号。
    第二次将2-4号拿掉,将6-8号从右边移到左边,把9-11号放
    在右边。就是说,把1,6,7,8放在左边,5,9,10,11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坏球在拿到左边的6-8号,且比标准球轻。
        第三次将6号放在左边,7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6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2.如果平衡则8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3.如果左重则7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2.如果平衡则坏球在被拿掉的2-4号,且比标准球重。
        第三次将2号放在左边,3号放在右边。
          1.如果右重则3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2.如果平衡则4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3.如果左重则2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3.如果左重则坏球在没有被触动的1,5号。如果是1号,
       则它比标准球重;如果是5号,则它比标准球轻。
        第三次将1号放在左边,2号放在右边。
          1.这次不可能右重。
          2.如果平衡则5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轻;
          3.如果左重则1号是坏球且比标准球重;

  够麻烦的吧。其实里面有许多情况是对称的,比如第一次称时的
右重和右轻,只需考虑一种就可以了,另一种完全可以比照执行。我
把整个过程写下来,只是想吓唬吓唬大家。

  稍微试一下,就可以知道只称两次是不可能保证找到坏球的。如
果给的是十三个球,以上的解法也基本有效,只是要有个小小的改动,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在第一第二次都平衡的时候,第三次还是有可能
平衡(就是上面的第2.2.2步),那么我们可以肯定坏球是13号球,可
是我们没法知道它到底是比标准球轻,还是比标准球重。如果给的是
十四个球,我们会发现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只称三次,就保证找出坏球。

  一个自然而然的问题就是:对于给定的自然数N,我们怎么来解有
N个球的称球问题?

  在下面的讨论中,给定任一自然数N,我们要解决以下问题:
⑴找出N球称球问题所需的最小次数,并证明以上所给的最小次数的确
 是最小的;
⑵给出最小次数称球的具体方法;
⑶如果只要求找出坏球而不要求知道坏球的轻重,对N球称球问题解决
 以上两个问题;

  还有一个我们并不是那么感兴趣,但是作为副产品的问题是:
⑷如果除了所给的N个球外,另外还给一标准球,解决以上三个问题。

            二、记号

  我们先不忙着马上着手解决上述问题。先得给出几个定义,尤其
是,要给出比较简单的符号和记法。大家看到上面给出的解法写起来
实在麻烦--想象一下如果我们要用这种方法来描述称40个或1000个
球的问题!

  仍旧考虑十二个球的情况和上面举的解法。在还没有开始称第一
次时,我们对这十二个球所知的信息就是其中有一或较轻,或较重的
坏球,所以以下24种情况都是可能的:
  1. 1号是坏球,且较重;
  2. 2号是坏球,且较重;
  ……
  12. 12号是坏球,且较重;
  13. 1号是坏球,且较轻;
  14. 2号是坏球,且较轻;
  ……
  24. 12号是坏球,且较轻。
没有其他的可能性,比如说“1、2号都是坏球,且都较重”之类。当
我们按上面解法“先将1-4号放在左边,5-8号放在右边”称过第一次
以后,假设结果是右重,稍微分析一下,就会知道上面的24种情况中,
现在只有8种是可能的,就是
  1. 1号是坏球,且较轻;
  2. 2号是坏球,且较轻;
  3. 3号是坏球,且较轻;
  4. 4号是坏球,且较轻;
  5. 5号是坏球,且较重;
  6. 6号是坏球,且较重;
  7. 7号是坏球,且较重;
  8. 8号是坏球,且较重。
我们把诸如“1号是坏球,且较重,其他球都正常”和“2号是坏球,
且较轻,其他球都正常”这样的情况,称为一种“布局”,并记为:
  (1重) 和 (2轻)
我们把“先将1-4号放在左边,5-8号放在右边”这样的步骤,称为一
次“称量”。我们把上面这次称量记为
  (1,2,3,4; 5,6,7,8)

  (1-4; 5-8)
也就是在括号内写出参加称量的球的号码,并且以分号分开放在左边
和放在右边的球号。在最一开始,我们有24种可能的布局,而在经过
一次称量(1-4; 5-8)后,如果结果是右重,我们就剩下上述8种可能
的布局。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使用尽量少的称量,而获得唯一一种可
能的布局--这样我们就知道哪个球是坏球,它是比较重还是比较轻。

  这里我们注意到没有必要去考虑两边球数不相等的称量。因为坏
球和标准球重量之间的差别很小,小于标准球的重量,所以当天平两
边球数不一样时,天平一定向球比较多的那边倾斜。所以在进行这样
一次称量之前,它的的结果就可以被预料到,它不能给我们带来任何
新的信息。事实上在看完本文以后大家就很容易明白,即使坏球和标
准球重量之间的差别很大,也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因为考虑这种情
况会使问题变麻烦,而并不能带来有趣的结果,我们就省略对此的考
虑。

  现在我们看到,上面关于十二个球问题的解法,其实就是由一系
列称量组成的--可不是随随便便的组合,而是以这样的形式构成的:
  称量1
    如果右重,则
      称量3
        ……
    如果平衡,则
      称量2
        ……
    如果左重,则
      称量4
        ……
省略号部分则又是差不多的“如果右重,则……”等等。所以这就提
示我们用树的形式来表示上面的解法:树的根是第一次称量,它有三
个分支(即三棵子树,于是根有三个子节点),分别对应着在这个称
量下的右重、平衡、左重三种情况。在根的三个子节点上,又分别有
相应的称量,和它们的三个分支……如果具体地写出来,就是

|--右--( 1轻)
|--右--(1 ; 2)|--平--( 5重)
| |--左--( )
|
| |--右--( 2轻)
|--右--(1,6-8; |--平--(2 ; 3)|--平--( 4轻)
| 5,9-11)| |--左--( 3轻)
| |
| | |--右--( 7重)
| |--左--(6 ; 7)|--平--( 8重)
| |--左--( 6重)
|
| |--右--(10重)
| |--右--(9 ;10)|--平--(11重)
| | |--左--( 9重)
| |
| | |--右--(12重)
(1-4;5-8)|--平--(1-3; |--平--(1 ;12)|--平--(13轻, 13重)*
| 9-11)| |--左--(12轻)
| |
| | |--右--( 9轻)
| |--左--(9 ;10)|--平--(11轻)
| |--左--(10轻)
|
| |--右--( 6轻)
| |--右--(6 ; 7)|--平--( 8轻)
| | |--左--( 7轻)
| |
| | |--右--( 3重)
|--左--(1,6-8; |--平--(2 ; 3)|--平--( 4重)
5,9-11)| |--左--( 2重)
|
| |--右--( )
|--左--(1 ; 2)|--平--( 5轻)
|--左--( 1重)
(*:对应十三个球的情形。)
这里“右”、“平”和“左”分别表示称量的结果为“右重”、“平
衡”和“左重”所对应的分支。在树的叶子(就是最右边没有子节点
的那些节点)部分,我们标出了“能够到达”这些节点的布局,也就
是说在进行每一节点上的称量时,这个布局所给的结果和通往相对应
的叶子的道路上所标出的“右”、“平”和“左”相符合。从这个图
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根下的左分支和右分支是对称的:只需要把
所有的“右”改成“左”,“左”改成“右”,“轻”改成“重”,
“重”改成“轻”;节点(1-3; 9-11)下的左分支和右分支也有这个
特点。

  (如果有朋友对树理论感兴趣,可以参考随便哪一本图论或者离
散数学的书。在这里我们只用到树理论里最基本的知识,所用的名词
和结论都是相当直观的。所以如果你不知道树理论,用不着特别去学
也可以看懂这里的论证。)

  所以给定一棵三分树(就是说除了叶子以外其他的节点都有三个
子节点的树),在每个不是叶子的节点上给定一个称量,并且规定这
个节点下的三个分支(子树)分别对应右重、平衡、左重的情况,我
们就得到了一种称球的方法。我们把这样一棵三分树称为一个“策略”
或一棵“策略树”。你可以给出一个平凡的策略,比如说无论发生了
什么事总是把1号和2号球放在左右两侧来称(在叶子上我们没有写出
相应的布局,用@来代替):

|--右--@A
|--右--(1; 2)|--平--@
| |--左--@
|
| |--右--@
(1; 2)|--平--(1; 2)|--平--@
| |--左--@
|
| |--右--@B
| |--右--(1; 2)|--平--@
| | |--左--@
| |
| | |--右--@
|--左--(1; 2)|--平--(1; 2)|--平--@
| |--左--@
|
| |--右--@
|--左--(1; 2)|--平--@
|--左--@

当然这么个策略没什么用场,只能让我们知道1号球和2号球之间的轻
重关系。另外我们看到,每个分支不一定一样长,上面这棵策略树根
下面左分支就比较长。

  一棵树的高度是叶子到根之间的结点数的最大值加一。比如说上
面这个图中,叶子A和根间有1个节点,而叶子B和根间有2个节点,没
有和根之间的节点数超过2的叶子。所以它的高度是2+1=3。前面十二
球解法策略树的高度也是3。一棵没有任何分支,只有根节点的树,我
们定义它的高度是0。

  显然,策略树的高度就是实行这个策略所需要的称量的次数。我
们的目的,就是找到一棵“好”的策略树,使得它的高度最小。

  什么是“好”策略?我们回过头来再看十二球解法策略树。我们
说过,叶子上的那些布局都是从根开始通向叶子的。比如说布局(7重),
它之所以在那片叶子上是因为按照这个策略,三次称量的结果是“右
左右”;又比如说布局(11重),它之所以在那片叶子上是因为按照这
个策略,三次称量的结果是“平右平”。如果两个布局通向同一片叶
子,那么就是说按照这个策略,三次称量的结果是完全一样的,于是
我们就不能通过这个策略来把这两种布局区分开来。比如说在十三个
球的情况下,(13轻)和(13重)都通向和“平平平”相对应的叶子,这
两个布局中13号球或者轻或者重,于是我们知道13号球一定是坏球,
但是通过这个策略我们不可能知道它到底是轻还是重。

  所以对于标准的称球问题(找出坏球并知其比标准球重或轻)的
“好”策略,就是那些能使不同的布局通向不同的叶子的策略。

    三、每个球都已知可能为轻或可能为重的情况

  先引入一个记号:对于任意实数a,我们用{a}表示大于等于a的最
小整数,比如说{2.5}=3,{4}=4;我们用[a]表示小于等于a的最大整
数,比如说[2.5]=2,[4]=4。

  我们首先考虑这样一种布局的集合。假设m,n为两个非负实数,
不同时为0。在编号从1到m+n的m+n个球中,我们知道1到m号球要么是
标准球,要么比标准球重,而m+1到m+n号球要么是标准球,要么比标
准球轻;我们还知道其中有一个是坏球(但不知轻重)。换句话说,
我们知道真实的情况是以下m+n种布局之一:
  1. 1号是坏球,且较重;
  2. 2号是坏球,且较重;
  ……
  m. m号是坏球,且较重;
  m+1. m+1号是坏球,且较轻;
  m+2. m+2号是坏球,且较轻;
  ……
  m+n. m+n号是坏球,且较轻。
有一种特殊的情况是m=0或n=0,也就是说坏球的是轻还是重已经知,常
常被用来单独作为智力题。

结论1:
1)在以上条件成立的情况下,要保证在m+n个球中找出坏球并知道
 其轻重,至少需要称{log3(m+n)}次。
2)如果m和n不同时为1,那么称{log3(m+n)}次就足够了。如果
 m=n=1,并且另有一标准球,那么称{log3(m+n)}={log3(1+1)}=1
 次也足够了。

  这里log3表示以3为底的对数。

  需要对2)作点说明。如果m=n=1而没有标准球的话,那么是永远也
称不出坏球来的。把两个球一边一个放在天平上,必然是1号重2号轻。
但是由于没有标准球,我们无法知道是坏球比较重所以1号是坏的,还
是坏球比较轻所以2号是坏的。如果有标准球,只要把1号球和标准球
比较一下。如果天平不平衡,那么1号球是坏球,且比较重;如果天平
平衡,那么2号球是坏球,且比较轻。策略树如下:(用s表示标准球)

|--右--( )
|
|
(1; s)|--平--(2轻)
|
|
|--左--(1重)

  现在来证明1)。在上面我们看到,可能的布局是m+n种(1重,2重,
……,m重,m+1轻,m+2轻,……,m+n轻)。假设我们已经有一个策
略能保证在这m+n个球中找出坏球并知道其轻重,那么每一个布局都要
通向策略树上的不同叶子,这棵策略树至少需要有m+n片叶子。但是一
棵高度为H的三分树最多只能有3H片叶子。于是这棵策略树必须满足条

  3H ≥ m+n
也就是
  H ≥ log3(m+n)
考虑到H是整数,我们就证明了
  H ≥ {log3(m+n)}

  现在我们要具体找到一棵高度为{log3(m+n)}的策略树,使得m+n
种布局通向它的不同叶子。我们对k=m+n使用数学归纳法。

  首先k=1。那么称都不要称,因为必有一坏球,那么坏球就是唯一
的1号球。如果是m=1,n=0,那么1号球比较重;如果是m=0,n=1,那
么1号球比较轻。需要的称量次数为{log3(1)}=0。

  对于k=2。m=1,n=1的情况已经讨论过了。考虑m=2,n=0。这时我
们知道坏球比较重。只要把1号球和2号球放在天平两边一称,哪个比较
重哪个就是坏球。策略树如下:

|--右--(2重)
|
|
(1; 2)|--平--( )
|
|
|--左--(1重)

m=0,n=2的情况完全类似。

  假设对于m+n<k的情况我们都可以用{log3(k)}次称出坏球。考虑
m+n=k的情况。我们把1到m号球称为第一组球,m+1到n号球称为第二组
球。

  设H={log3(m+n)}={log3(k)}。那么我们有
  3H-1 < k ≤ 3H
  3H-2 < k/3 ≤ 3H-1
  3H-2 < {k/3} ≤ 3H-1
于是
  {log3{k/3}}=H-1。

  现在我们把这k个球分为三堆,第一堆和第二堆分别有{k/3}个球,
并且这两堆中属于第一组的球的数目一样(于是属于第二组的球的数
目也一样),第三堆中有k-2{k/3}个球(也就是其余的球)。举一个
例子,如果m=7,n=3,那么这三堆可以分成这样:(当然不是唯一的
分法)
  第一堆:1,2,3,7 (属于第一组的3个,第二组的1个)
  第二堆:4,5,6,8 (属于第一组的3个,第二组的1个)
  第三堆:9,10

  这样的分堆总是可能的吗?如果m或n是偶数,那就很简单。比如
说假设m是偶数,有两种可能性。如果m/2≥{k/3},那么就从第一组球
中各取{k/3}个球作为第一和第二堆(这时在第一第二堆中只有第一组
的球);如果m/2<{k/3},那么就把第一组球分为相同的m/2个球的两
堆,再分别用{k/3}-m/2个第二组球去把它们补充成{k/3}个球的两堆
(这时在第三堆中就只有第二组的球了)。很显然这样的分堆符合上
面的要求。

  如果m和n都是奇数,事情就有点复杂。首先如果(m-1)/2≥{k/3}
的话,那么按上面的方法也很容易把球按要求分为三堆。但是如果
(m-1)/2<{k/3},我们就必须先从第一组中各拿出(m-1)/2个球放入第
一和第二堆,再从第二组中各拿出{k/3}-(m-1)/2个球将它们补充到各
有{k/3}个球为止。这就需要从第二组中总共拿得出2({k/3}-(m-1)/2)
个球来。所以必须有
  2({k/3}-(m-1)/2) ≤ n

  2{k/3} ≤ (m-1)+n
  2{k/3} ≤ k-1
这个不等式在k=3或k>4时总是成立的,但是对k=4就不成立。所以我
们要对k=4且m,n都是奇数的情况作特殊处理。我们只需考虑m=3,n=1
这种情况。把1号球和2号球放在天平两端,如果不平衡,那么较重的
那个是坏球;如果平衡,那么把1号球和3号球放在天平两端,平衡则
4号球为坏球且较轻,不平衡则3号球为坏球且较重。策略树如下:

|--右--(2重)
|
| |--右--(3重)
(1; 2)|--平--(1; 3)|--平--(4轻)
| |--左--( )
|
|--左--(1重)

m=1,n=3的情况完全类似。

  于是现在我们就可以毫无障碍地假设,我们已经将m+n=k个球分为
这样的三堆:第一堆和第二堆分别有{k/3}个球,并且这两堆中属于第
一组的球的数目一样(于是属于第二组的球的数目也一样),第三堆
中有k-2{k/3}个球(也就是其余的球)。

  我们把第一堆球和第二堆球分别放在天平的左右两端。如果平衡,
那就说明坏球在第三堆里,这样我们就把问题归结为一个k-2{k/3}个
球的问题;如果右边比较重,那么我们得到结论:要么是坏球比较轻,
并且它在第一堆中的第二组球,也就是可能较轻的那些球中,要么是
坏球比较重,并且它在第二堆中的第一组球,也就是可能较重的那些
球中,下面它就归结为一个{k/3}个球的问题了;如果是左边比较重,
那么我们也完全类似地将问题归结为一个{k/3}个球的问题。开始的策
略树如下:(小球的编号作了适当变化:假设1,2,……,s为第一堆
中的第一组球,1',2'……,s'为第二堆中的第一组球,(s+1),……
为第一堆中的第二组球,(s+1)'为为第二堆中的第二组球)

归结为坏球在
|--右--(1',2',……,s',s+1,……)中
| 的问题({k/3}个球)
|
|
(1,2,……,s,s+1,……; |
1',2',……,s',(s+1)',……)|--平--归结为坏球在第三堆中的问题
| (k-2{k/3}个球)
|
| 归结为坏球在
|--左--(1,2,……,s,(s+1)',……)中
的问题({k/3}个球)

考虑到k-2{k/3}≤{k/3},另外此次称量后我们至少可以得到一个标准
球(如果不平衡,第三堆里的球均为标准球,否则第一第二堆里的球
均为标准球)。根据归纳假设,上面得到“左”、“平”、“右”三
种情况归结后的问题都可以用{log3{k/3}}=H-1次的称法来解决。所
以加上这第一次称量,k个球只需{log3(k)}次称量就可以找出坏球。

  在这节的最后我们给出一个具体的例子:如果有27个球,其中有
一个坏球,而且已知第一堆1-14号球如果其中一个是坏球,那么它比
标准球重,第二堆15-27号球如果其中一个是坏球,那么它比标准球轻。
根据结果1,我们知道只要[log3(27)]=3次就可以找出坏球。

  按照上面的称法,首先将27个球分为三堆,第一第二堆的个数为
{27/3}=9个球,而且其中分别属于第一和第二组的球的个数相同。于
是我们可以取:
  第一堆: 1-7,15-16
  第二堆:8-14,17-18
  第三堆:19-27
现在把第一和第二堆放在天平左右两端,如果平衡,我们就归结为在
19-27号9个球中其中有个较轻坏球的问题;如果右边重,我们就归结
为坏球在8-14,15-16中的问题;如果左边重,我们就归结为坏球在
1-7,17-18中的问题。这三种情况都是9个球的问题。

|--右--归结为坏球在8-14,15-16中的问题
|
|
(1-7,15-16; |
8-14,17-18|--平--归结为坏球在19-27中的问题
|
|
|
|--左--归结为坏球在1-7,17-18中的问题


  三种情况中我们只具体做一种:坏球在1-7,17-18中的问题。同
样地我们将其分为三堆
  第一堆:1-3
  第二堆:4-6
  第三堆:7,17-18
照上面类似地我们有策略树

|--右--归结为坏球在4-6中的问题
|
|
(1-3; 4-6)|--平--归结为坏球在7,17-18中的问题
|
|
|--左--归结为坏球在1-3中的问题

于是变成了3个球的问题,解决方法就很显然了,我们把上面的策略树
写完整:

|--右--( 5重)
|--右--(4 ; 5)|--平--( 6重)
| |--左--( 4重)
|
| |--右--(17轻)
(1-3; 4-6)|--平--(17;18)|--平--( 7重)
| |--左--(18轻)
|
| |--右--( 2重)
|--左--(1 ; 2)|--平--( 3重)
|--左--( 1重)

类似地我们写出坏球在8-14,15-16中的问题的策略树:

|--右--(12重)
|--右--(11;12)|--平--(13重)
| |--左--(11重)
|
| |--右--(15轻)
(8-10;11-13)|--平--(15;16)|--平--(14重)
| |--左--(16轻)
|
| |--右--( 9重)
|--左--(8 ; 9)|--平--(10重)
|--左--( 8重)

和坏球在19-27中的问题的策略树:

|--右--(19轻)
|--右--(19;20)|--平--(21轻)
| |--左--(20轻)
|
| |--右--(25轻)
(19-21;22-24)|--平--(25;26)|--平--(27轻)
| |--左--(26轻)
|
| |--右--(22轻)
|--左--(22;23)|--平--(24轻)
|--左--(23轻)


  于是最终将此三棵策略树拼起来的到最终解法:

|--右--(12重)
|--右--(11;12)|--平--(13重)
| |--左--(11重)
|
| |--右--(15轻)
|--右--(8-10; |--平--(15;16)|--平--(14重)
| 11-13)| |--左--(16轻)
| |
| | |--右--( 9重)
| |--左--(8 ; 9)|--平--(10重)
| |--左--( 8重)
|
| |--右--(19轻)
| |--右--(19;20)|--平--(21轻)
| | |--左--(20轻)
| |
| | |--右--(25轻)
(1-7,15-16; |--平--(19-21;|--平--(25;26)|--平--(27轻)
8-14,17-18)| 22-24)| |--左--(26轻)
| |
| | |--右--(22轻)
| |--左--(22;23)|--平--(24轻)
| |--左--(23轻)
|
| |--右--( 5重)
| |--右--(4 ; 5)|--平--( 6重)
| | |--左--( 4重)
| |
| | |--右--(17轻)
|--左--(1-3; |--平--(17;18)|--平--( 7重)
4-6)| |--左--(18轻)
|
| |--右--( 2重)
|--左--(1 ; 2)|--平--( 3重)
|--左--( 1重)

  对一棵策略树正确性的验证比较容易(虽然比较烦)。首先检查
是否所有的布局都在某片叶子上了;其次就是检验每个布局经过树中
的每个节点的流向是否正确,就是说用此节点上的称量方法,它所属
的左中右分支符合实际。

           四、问题的解答

  现在我们就可以来回答第一节中的问题了。

结论2:现有N个小球,其中有一个坏球不知比标准球轻还是重。
我们令H={log3(2N)}。
1)要保证在N个球中找出坏球并知道其轻重,至少需要称H次。

  假设N≠2,我们有
2)如果N<(3H-1)/2,那么称H次就足够了;
3)如果N=(3H-1)/2,那么称H次足以保证找到坏球,但不足以保
 证知道坏球比标准球轻还是重;
4)如果N=(3H-1)/2,而且还另有一个标准球,那么称H次足以保
 证找到坏球和知道,知道坏球比标准球轻还是重。

  假设N=2,我们有
5)如果还另有一个标准球,称H={log3(2*2)}=2次足以保证找到
 坏球和知道坏球比标准球轻还是重。

  5)看起来有点奇怪,不过这其实很显然。如果有超过两个球,我
们知道坏球是“独一无二”的那一个,总找得出来;但是如果只有两
个球,一个好球一个坏球,都是“独一无二”的,如果没有一个标准
球的话,我们无论如何不可能知道哪个才是好的。

  首先假设结论成立,我们来看看几个具体例子。如果是12个球,
那么
  H = {log3(2*12)} = 3,
而且
  12 < (33-1)/2 = 13。
所以根据2)我们知道称3次可以找出坏球并知其轻重。如果是13个球,
那么
  H={log3(2*13)}=3,
而且
  (33-1)/2=13。
根据3)我们知道称3次可以找出坏球但不一定能知其轻重。但是如果另
有一个标准球的话,称3次就可找出坏球且知其轻重。

  一般地,能由H次称量找出坏球并知道其轻重的最大小球数量为
  (3H-1)/2-1 = (3H-3)/2;
能由H次称量找出坏球但不需要知道其轻重的最大小球数量为
  (3H-1)/2;
有一标准球,能由H次称量找出坏球并知道其轻重的最大小球数量也为
  (3H-1)/2。
为了比如说为了找出坏球并知道其轻重,则3次最多可以称12个,4次
为39个,5次为120个,6次为363个等等;为了找出坏球却不需知道其
轻重,则3次最多可以称13个,4次为40个,5次121个,6次364个等等
--但是如果另有一个标准球,那么就可以用相同的次数来知道坏球
的轻重。

  首先我们证明至少需要称{log3(2N)}次。这和上节类似问题的证
明几乎相同。我们看到,N个小球可能的布局是2N种(1重,2重,……,
N重,1轻,2轻,……,N轻)。所以相应策略树至少需要有2N片叶子。
但是一棵高度为H的三分树最多只能有3H片叶子。于是这棵策略树必
须满足条件
  H ≥ {log3(2N)}。

  现在我们来证明3)的后半部分:如果N=(3H-1)/2,那么称H次还
是不足以保证知道坏球比标准球轻还是重。

  我们知道第一步称量一定是各放n(这里2n≤N)个球在天平两端,
然后看天平的状况再决定后面的步骤。此时有三种情况
1)如果天平平衡,那么坏球就在剩下的N-2n个球里。这时候根据1),
 我们还需要{log3(2(N-2n))}次来找到坏球并知其轻重;
2)如果是左边重,则要么是坏球比较轻,而且坏球在右面n个球里,
 要么是坏球比较重,而且坏球在左面n个球里。这时根据结论1,我
 们还要{log3(2n))}次来找到坏球并知其轻重;
3)如果是右边重,那么有和上面类似的结论,我们还要{log3(2n))}
 次来找到坏球并知其轻重。

  如果我们在H次里可以称出坏球并知其轻重,那么我们必然要有
  {log3(2(N-2n))} ≤ H-1 和 {log3(2n))} ≤ H-1
但前一个式子表明
  2(N-2n) ≤ 3H-1
也就是
  2((3H-1)/2-2n) ≤ 3H-1
所以
  3H-1 ≤ 2n+1/2
考虑到3H-1为整数,于是
  3H-1 ≤ 2n
但3H-1又是奇数,而2n是偶数,所以
  3H-1 < 2n。 (*)
而后一个式子表明
  2n ≤ 3H-1
同样考虑到奇偶性
  2n < 3H-1。 (**)
我们看到(*)和(**)式是矛盾的。

  所以对N=(3H-1)/2的情况,只用H步是不能够称出坏球又知道它
的轻重的。它的原因在于,虽然理论上N=(3H-1)/2,那么可能的布局
是(3H-1)种,而一棵H层的策略树有3H片叶子,看起来叶子足够多了。
但是由于第一步的称量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这3H-1种布局平均地分配
在左中右三棵子策略树上,总有一个分支上承受的布局会超过3H-1种,
于是在此分支上就无法用剩下的H-1次称量来称出坏球又知道它的轻
重。

  接下来我们同时证明结论2中的2)、4)和5)。也就是说,我们要具
体找到一种策略,如果N<(3H-1)/2,那么不用标准球在H次内找到坏
球又知道它的轻重的;如果N=(3H-1)/2或者N=2,则允许使用一个标
准球来达到同样目的。仍旧使用数学归纳法。

  首先对N=1,{log3(2N)}=1且N=(31-1)/2,允许使用标准球。因
为只有一个球,而题目的条件是有一个坏球,所以这唯一的一个就是
坏球,现在只需要知道它比标准球重还是轻。这只要把标准球和这个
小球在天平上比较一次就可以了,策略树如下(我们用s表示标准球):

|--右--(1轻)
(1; s)|--平--( )
|--左--(1重)

  对N=2和N=3,{log3(2N)}=2。我们给出下面高度为2的策略树,
很容易验证其正确性。

N=2,允许使用标准球:

|--右--(1轻)
| |--右--(2轻)
(1; s)|--平--(2; s)|--平--( )
| |--左--(2重)
|--左--(1重)

N=3:

|--右--(1轻)
|--右--(1; 3)|--平--(2重)
| |--左--( )
|
| |--右--(3轻)
(1; 2)|--平--(1; 3)|--平--( )
| |--左--(3重)
|
| |--右--( )
|--左--(1; 3)|--平--(2轻)
|--左--(1重)


  现在假设对小于N的情况,称法都已经找到。考虑N(现在假定N>3)
个小球的情况。仍记H={log3(2N)}。

  首先如果N<(3H-1)/2,我们把N个球分成三堆:第一堆和第二堆
中分别有{N/3}个球,第三堆中为剩下的球,有N-2{N/3}个。我们把第
一和第二堆小球放在天平左右端进行第一次称量。

  三种情况:

  如果天平平衡,那么坏球在第三堆的N-2{N/3}个里,问题归结为
N-2{N/3}个小球,称H-1次,而且此时我们可以随便从第一或第二堆里
拿出一个球来作标准球。但是
  N-2{N/3} ≤ 3{N/3}-2{N/3} = {N/3}
但由N<(3H-1)/2有
  N ≤ (3H-1)/2-1 = (3H-3)/2
所以
  N/3 ≤ (3H-1-1)/2
右边一定是一个整数,所以我们最终得到
  N-2{N/3} ≤ {N/3} ≤ (3H-1-1)/2。
根据归纳假设,在有标准球的情况下,N-2{N/3}个球的问题可被H-1次
的称量解决。

  如果左边重,则要么是坏球比较轻,而且坏球在右面{N/3}个球里;
要么是坏球比较重,而且坏球在左面{N/3}个球里。这时根据结论1,我
们还要{log3(2{N/3}))}次来找到坏球并知其轻重。和上面的计算完全
一样,
  N/3 ≤ (3H-1-1)/2
于是
  2{N/3} ≤ 3H-1-1
  {log3(2{N/3}))} ≤ H-1
所以仍旧可以用剩下的H-1次称量解决问题。

  如果右边重,完全类似于左边重的情况。

  现在考虑N=(3H-1)/2的情况,这时允许用一个标准球。我们可以
把球分成三堆。第一堆为(3H-1+1)/2个,第二堆为(3H-1-1)/2个
再加上标准球,所以第二堆一共也是(3H-1+1)/2个球,第三堆是剩
下的
  (3H-1)/2-(3H-1+1)/2-(3H-1-1)/2 = (3H-1-1)/2
个球。我们把第一和第二堆小球放在天平左右端进行第一次称量。

  三种情况:

  如果天平平衡,那么坏球在第三堆的(3H-1-1)/2个里。根据归
纳假设,在有标准球的情况下,这可被H-1次称量解决。

  如果左边重,则要么是坏球比较轻,而且坏球在右面(3H-1+1)/2
个球里;要么是坏球比较重,而且坏球在左面除了附加的标准球以外
的(3H-1-1)/2个球里。这时根据结论1,我们还要
  {log3(3H-1+1)/2+(3H-1-1)/2)} = H-1
次来找到坏球并知其轻重。所以这也可以用剩下的H-1次称量来解决问
题。

  如果右边重,完全类似于左边重的情况。

  这就完全证明了结论2中的2)、4)和5)。剩下的就是3)的前半部分:
如果N=(3H-1)/2,那么称H次足以保证找到坏球(但可能不知道轻重)。

  这很简单,如果我们拿掉一个球,那么根据2),一定能用H次称量
来找到坏球并且知道轻重--唯一的例外是,如果被拿掉的那个恰好
就是坏球--那么这时候所有称量的结果都是天平保持平衡。如果发
生了这样的事,所有称量的结果都是天平保持平衡,我们就可以断定
坏球就是那个被拿掉的球,当然这时这个球从来没有上过天平,我们
绝无可能知道它是比标准球重,还是比标准球轻。


          五、四十个球的例子

  最后我们来解决一下40个球,没有标准球的问题。我们知道
  40 = (34-1)/2
所以我们可以称4次找出坏球,但是因为没有标准球,就不一定能知道
坏球的轻重。

  顺便先考虑13个球,另有一标准球的问题。
   13 = (33-1)/2
所以称3次可以找出坏球,因为有标准球,我们还可以同时知道坏球的
轻重。

  根据上一节的证明过程,这时我们要把这13个球分为3堆:
  第一堆:1-5
  第二堆:6-9,再加上标准球s
  第三堆:10-13
我们把第一和第二堆小球放在天平左右端进行第一次称量。

  如果是左边重,那么要么是第一堆1-5号球中有一个是坏球,而且
它比标准球重,要么是第二堆6-9号球中有一个是坏球,那么它比标准
球轻。用结论1来解决的问题,第三节末尾我们处理过27个球的问题,
9个球的问题就是小菜了:

|--右--( 4重)
|--右--(3 ; 4)|--平--( 6轻)
| |--左--( 3重)
|
| |--右--( 8轻)
(1-2,6;3-4,7)|--平--(8 ; 9)|--平--( 5重)
| |--左--( 9轻)
|
| |--右--( 2重)
|--左--(1 ; 2)|--平--( 7轻)
|--左--( 1重)


  如果是右边重,那么和上面的情况对称,只要把策略树中的“左”
和“右”互换,“轻”和“重”互换即可。

  如果平衡,那么就化为4个球(10-13号)有一个标准球2次称出的
问题。虽然还可以往下照葫芦画瓢地递归一次,不过4个球的情况就太
简单了,所以直接写出策略树:

|--右--(10轻)
|--右--(10;11)|--平--(12重)
| |--左--(11轻)
|
| |--右--(13轻)
(10,11;12,s)|--平--(13; s)|--平--( )
| |--左--(13重)
|
| |--右--(11重)
|--左--(10;11)|--平--(12轻)
|--左--(10重)


  把左中右三个分支拼起来我们就得到13个球有一标准球称3次的策
略树:

|--右--( 1轻)
|--右--(1 ; 2)|--平--( 7重)
| |--左--( 2轻)
|
| |--右--( 9重)
|--右--(1-2,6;|--平--(8 ; 9)|--平--( 5轻)
| 3-4,7)| |--左--( 8重)
| |
| | |--右--( 3轻)
| |--左--(3 ; 4)|--平--( 6重)
| |--左--( 4轻)
|
| |--右--(10轻)
| |--右--(10;11)|--平--(12重)
| | |--左--(11轻)
| |
| | |--右--(13轻)
(1-5; |--平--(10,11;|--平--(13; s)|--平--( )
6-9,s)| 12,s)| |--左--(13重)
| |
| | |--右--(11重)
| |--左--(10;11)|--平--(12轻)
| |--左--(10重)
|
| |--右--( 4重)
| |--右--(3 ; 4)|--平--( 6轻)
| | |--左--( 3重)
| |
| | |--右--( 8轻)
|--左--(1-2,6;|--平--(8 ; 9)|--平--( 5重)
3-4,7)| |--左--( 9轻)
|
| |--右--( 2重)
|--左--(1 ; 2)|--平--( 7轻)
|--左--( 1重)

  现在可以考虑40个球,无标准球的问题了。根据上一节的证明过
程,我们首先拿掉第40号球,使之变为39个球的问题。然后我们把这
39个球分为3堆:
  第一堆:1-13
  第二堆:14-26
  第三堆:27-39
把第一和第二堆小球放在天平左右端进行第一次称量。

  如果是右边重,那么要么是第一堆1-14号球中有一个是坏球,而
且它比标准球重,要么是第二堆15-27号球中有一个是坏球,那么它比
标准球轻。这恰好是第三节末尾我们解决过的例子!这个策略树分支
我们可以完全拷贝过来。

  如果是左边重,那么和上面的情况对称,只要把策略树中的“左”
和“右”互换,“轻”和“重”互换即可。

  如果平衡,那么问题转化为本节开始的13个球,有一标准球的问
题(可取1号球为标准球),上面的策略树也可拷贝过来,只是要把原
来的1-13号球和这里的27-39号球一一对应(只要把所有的号码加26即
可)。

  把左中右三个策略分支合并起来,并考虑到如果所有称量结果都
是平衡的话,则第40号球为坏球的结论。我们就得到了下面的关于称
40个球的巨无霸策略树,它有81片叶子:

|--右--( 1轻)
|--右--(1 ; 2)|--平--( 3轻)
| |--左--( 2轻)
|
| |--右--(18重)
|--右--(1-3; |--平--(17;18)|--平--( 7轻)
| 4-6)| |--左--(17重)
| |
| | |--右--( 4轻)
| |--左--(4 ; 5)|--平--( 6轻)
| |--左--( 5轻)
|
| |--右--(23重)
| |--右--(22;23)|--平--(24重)
| | |--左--(22重)
| |
| | |--右--(26重)
|--右--(1-7, |--平--(19-21;|--平--(25;26)|--平--(27重)
| 15-16;| 22-24)| |--左--(25重)
| 8-14,| |
| 17-18)| | |--右--(20重)
| | |--左--(19;20)|--平--(21重)
| | |--左--(19重)
| |
| | |--右--( 8轻)
| | |--右--(8 ; 9)|--平--(10轻)
| | | |--左--( 9轻)
| | |
| | | |--右--(16重)
| |--左--(8-10; |--平--(15;16)|--平--(14轻)
| 11-13)| |--左--(15重)
| |
| | |--右--(11轻)
| |--左--(11;12)|--平--(13轻)
| |--左--(12轻)
|
| |--右--(27轻)
| |--右--(27;28)|--平--(33重)
| | |--左--(28轻)
| |
| | |--右--(35重)
| |--右--(27-28,|--平--(34;35)|--平--(31轻)
| | 32;| |--左--(34重)
| | 29-30,|
| | 33)| |--右--(29轻)
| | |--左--(29;30)|--平--(32重)
| | |--左--(30轻)
| |
| | |--右--(36轻)
| | |--右--(36;37)|--平--(38重)
| | | |--左--(37轻)
| | |
| | | |--右--(39轻)
(1-13;|--平--(27-31;|--平--(36,37;|--平--(39; 1)|--平--(40坏)
14-26)| 32-35,1)| 38,1)| |--左--(39重)
| | |
| | | |--右--(37重)
| | |--左--(36;37)|--平--(38轻)
| | |--左--(36重)
| |
| | |--右--(30重)
| | |--右--(29;30)|--平--(32轻)
| | | |--左--(29重)
| | |
| | | |--右--(34轻)
| |--左--(27-28,|--平--(34;35)|--平--(31重)
| 32;| |--左--(35轻)
| 29-30,|
| 33)| |--右--(28重)
| |--左--(27;28)|--平--(33轻)
| |--左--(27重)
|
| |--右--(12重)
| |--右--(11;12)|--平--(13重)
| | |--左--(11重)
| |
| | |--右--(15轻)
| |--右--(8-10; |--平--(15;16)|--平--(14重)
| | 11-13)| |--左--(16轻)
| | |
| | | |--右--( 9重)
| | |--左--(8 ; 9)|--平--(10重)
| | |--左--( 8重)
| |
| | |--右--(19轻)
| | |--右--(19;20)|--平--(21轻)
| | | |--左--(20轻)
| | |
| | | |--右--(25轻)
|--左--(1-7, |--平--(19-21;|--平--(25;26)|--平--(27轻)
15-16;| 22-24)| |--左--(26轻)
8-14, | |
17-18)| | |--右--(22轻)
| |--左--(22;23)|--平--(24轻)
| |--左--(23轻)
|
| |--右--( 5重)
| |--右--(4 ; 5)|--平--( 6重)
| | |--左--( 4重)
| |
| | |--右--(17轻)
|--左--(1-3; |--平--(17;18)|--平--( 7重)
4-6)| |--左--(18轻)
|
| |--右--( 2重)
|--左--(1 ; 2)|--平--( 3重)
|--左--( 1重)




补:如果我们不需要找出那个坏球,只想知道坏球是比标准球轻还是重,
怎样用最少的称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让我们来严格表述这个问题:

  “有N(N≥1)个外表相同的球,其中有一个坏球,它的重量和标
准球有轻微的(但是可以测量出来的)差别。现在有一架没有砝码的
很灵敏的天平,问最少需要称几次才可以知道坏球比标准球重还是轻?”

  就象在普通称球问题的讨论中一样,我们首先来看几个特殊例子。

  如果N=1,那么根据题意这个唯一的球就是坏球。可是如果没有
另外的标准球的话,我们怎么也不可能知道这个坏球是比标准球轻还
是重。如果另有一个标准球的话,很显然只需要把它和标准球放在天
平两端称一次,就可以知道这个坏球是比较重还是比较轻。

  如果N=2,那么这里有一个好球一个坏球,但是如果没有另外的
标准球的话,我们无论称几次都只能得到一个比较轻一个比较重的结
果,还是不可能知道坏球比标准球轻还是重。如果另有一个标准球的
话,我们必须把标准球分别和两个球比较,如果运气比较好的话,第
一次就和坏球比较,那么称一次就解决问题,否则要称两次。所以一
般的解答就是N=2时,另有一标准球,上面的问题需要称两次才能解
决。

  如果N=3或者更多,很显然即便另有一标准球的话,我们也不可
能称一次就解决问题--如果在天平上和标准球同一边有另外的未知
好坏的球,那么这一边就不能作为标准重量了,此时天平偏向一边只
能给出某一边比较重的信息,却不能告诉我们到底哪一边才是标准重
量。

  但是当N=3时,即使不用标准球,我们也可以称两次来知道坏球
比较重还是比较轻。将球编为1-3号。首先1,2号球放在天平两端,如
果平衡的话,那么3号是坏球,接下来只要用标准的1号球来和它比较
就知道它是比较轻还是比较重;如果不平衡,比如1号球较重,那么3
号球是标准的,比较1号和3号球:如果它们一样重,那么2号球是坏
球,而且它比较轻,相反如果1号球比3号球重,那么坏球1号球就比
较重。

  当N≥4时我们会有什么结论呢?也许会出乎大部分人的意料--
无论多少个球,比如说一亿个球,如果只需要知道坏球是比较轻还是
比较重,我们总是只需要称2次。

  当N≥4时,我们总可以把N写成N=4k+i的形式,其中0≤i≤3,而
k≥1。我们把这堆球分成5堆:前4堆(分别编号为第1、2、3、4堆)
分别有k个球,最后一堆(编号为第5堆)是剩下的i个球。

  首先将第1、2堆放在天平左端,第3、4堆放在天平右端进行称量,
如果平衡的话,说明所有这四堆中的球都是好球。因为k≥1,已经确
定的好球数目一定至少有四个,所以接下来只要从中拿出i个和第5堆
比较一下,就可以知道坏球是比较重还是比较轻了。

  如果第1、2堆和第3、4堆的称量中天平不平衡,比如说第1、2堆
这端比较重,那么我们将第1、2堆分别放在天平两端进行第二次称量。
如果天平不平衡,那么说明坏球就在第1、2堆内。我们还记得在第一
次称量中,第1、2堆是比较重的,所以坏球比较重。如果第二次称量
天平平衡,那么坏球就在第3、4堆内。根据和上面相同的推理,坏球
比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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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听

窃听,是刺探情报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来被滥用之势日见明显,从官方的情报人员、警察人员、议员、公务员,到民间和工业界的情报人员,私家侦探,家庭主妇,都有越来越多地借助窃听手段获取情报。在日本,许多学生的身上或书包中被家长装上了窃听器,用以了解走出家门后的所作所为。
  以窃听方法猎取情报具有极为久远的历史。民间素有"蹲墙根"、"溜窗户"之说,指的就是窃听。人们还发现借助于某些地形、建筑和简易工具,能够取得颇为不错的窃听效果。从烟筒中通风口、从室内通出来的管道口、地下室的板缝中、墙缝中窃听室内的谈话,效果不错。没有上述条件利用,可以创造条件:将打通关节的竹筒或其他管道插入墙洞中或窗户玻璃上或门板上、墙壁上、再将耳朵贴上去,便可窃听到室内谈话;倘若将橡胶片剪成环状垫在接合部位,密封越好,窃听效果越佳。将医用听诊器的接触端贴在门上、玻璃上,便成了一个简易窃听器。这些东西几乎随手可得,不用花什么钱便能达到窃听目的。至于现代电子窃听器花样更多,窃听距离和效果更非土法能比。
  窃听,可分室内窃听、室外窃听和电话窃听。
  室内窃听:窃听室内人的谈话,最原始的方法是所谓"蹲墙根"。现代私家侦探可以借助一些电子放大器提高窃听效果,但其前提是必须能接近墙根或窗户,如果住楼房,可以攀登阳台。但是无论如何这是一种风险很大的笨办法。
另  外一种办法是把微型录音机提前隐藏在房间内,利用声控的方法,当有人讲话时自动录音,事后取回。其难点是需要内线帮助秘密安放和取出。如果没有内线,侦探本人就得冒险了。如果被窃听者忽然与重要嫌疑人在某个房中接头、会晤,既无内线可用,侦探也无法靠近,就只好坐等机会流失了。该种窃听方法有圈套的局限性。
  采用有线方法窃听。即把一支微型拾音器隐蔽在房间适当位置,用一根细金属线引出,与其他房间的信号放大器和录音机连接起来,在需要的时候使其工作,侦探勿须接近房间就可达到窃听目的。不足之处是拾音器和连线隐蔽较困难,一旦被发觉,顺藤摸瓜而来,侦探的处境就不妙了。
  目前使用较多较普遍的窃听方法是使用电子窃听器。需要的设备是音频接收器。将音频发射出去。侦探持音频接收器在一定距离外,以同样的频率接收信号,还原成声音。随着技术的发展微型音频发射机的体积可以做得小之又小,方便地隐蔽在房间的几乎任何地方:墙缝中,天花板中,花盆内,灯架下,电话机中,文具盒内,台灯下,桌子下,电源插座,座椅下,窗帘上,书架上或其他隐蔽之处。具体隐蔽部位,则视具体情况而定。写字楼台是理想之地,写字楼台的结构有的简单有的复杂,以不常触及的"死角"之处为宜,如桌面下,抽屉底面。花架或其他室内设备,由于平时很少移动,适宜于隐蔽功率圈套的窃听器。当然,趁房屋修建改建之时,将窃听器隐藏在天花板中,地板下,墙壁中,最为理想。这也是间谍机构常用的方法。
  室外窃听:室内窃听是指被窃听对象在露天场所,窃听移动的个人及汽车等。早在1985年的一次内阁会议上,日本中曾根首相就对内阁成员提出:不要在汽车内谈论任何重要事情,警惕有人在汽车内安放窃听器或窃听电话。随着汽车电话和手机的普通应用,也给窃听者的电话窃听提供方便。除此之外的室外窃听方法:一是在被窃听对象的身上放置窃听器;二是在被窃听者露天活动场地附近安放窃听器。例如在露天酒吧,侦探可假手侍者,将微型拾音器隐藏在花瓶中,烟灰缸下,桌子下,椅子下,侦探躲在附近,即可接收到对方的谈话;三是通过一定的窃听装置,在一定距离内直接窃听对话者的声音。一位私家侦探甚至说:"今天谁也不会潜入室内去安装窃听器了,那是过时的技术。现在我们的窃听器只有一颗子弹大小,以一把特制的手枪中射出,就粘在墙上,能听到室内任何声音,包括苍蝇的翁翁声。"
  电话窃听:在电话进入寻常人家的今天,电话窃听是侦探们十分看重的手段。电话线路布线情况不同,窃听的难易也不同。不用说,单线住宅电话最容易窃听,多线的商用电话较难,多线多门转换电话,窃听时对窃听设备的要求更高,否则截留信号和滤波效果很差。
何家弘博士就电话窃听的技术处置方法总结出12点:
(1) 在电话机收话器内的电话线上,附接一个微型线圈状中波发射器,便可以将声音转换为无线电信号发射出去。用这种方法发出的信号,在近距离内几乎用任何中波收音机均可收到。
(2) 把一个声控的无线电发射装置直接制作在电话的送话器里面,这种伪装的送话器外形与普通送话器完全一样。侦探将所要窃听的电话机的送话器拆下来,然后再换上伪装的送话器。这一过程只需要几十秒种。这种窃听装置的单线直拨电话上效果最佳,丝毫不影响电话机的性能。它工作时电话机内的电流变化也很小,因此只能用专门的电话线检测器才能查出它的存在。
(3) 在电话机壳内的电话线上附接一个微型线圈状中波发射器,窃听效果与(1)同。
(4) 在电话机壳内的电话线上附接一个微型长距离短波发射器,这种发射器功率较大,而且有一个线圈状软天线,其信号的有效接收半径可达一英里以上。
(5) 在电话机壳内的电话线上附接一个微型中距离短波发射器,也配有一个线圈状软天线,其信号的有效接收半径约为半英里。
(6) 在电话机壳内的电话线上附接一个微型短距离中波发射器。由于这种装置所发射信号的有效接收半径仅为100英尺左右所以用途有限。不过,它可以代替普通的录音监听器。
(7) 大功率的电话窃听装置也可以安装在电话机内,其短波发射机和天线可以伪装成电话设备。例如,天线头可以使用室内交流电源,因此没有更换电池的麻烦。
(8) 小型磁力窃听器可以安放在单线电话机的任何部位。由于它靠磁力窃听声音,所以无需剥去电话线的外皮,只要用电工胶布差点儿它固定在电话线上就可以了。这种窃听器发射的信号可达几个街区远,而且拆装十分方便,因此深受侦探的欢迎。
(9) 小型窃听器可以用弹簧线夹临时固定在电话机的底部,并可与一个无线电发射机或"电话分机"相连接。这种装置十分简单,而且使用起来很方便。
(10) 在住宅楼或办公室外面靠近电话线的地方安装一个"电话设备盒",盒内装有电话窃听器。由于多数人实际上并不知道自己的电话线路上都有哪些设备,而且这个小盒在楼外墙上毫不显眼,所以人们往往不予注意。窃听器安装在楼外,比较容易回收,信号也传得较远,因此很受侦探青睐。
(11) 用电线弹簧夹把一个电话分机或修线员耳机固定在电话线上,便可以窃听线路上的一切谈话了。虽然这种装置可以被电流检测器查出,但是因为它多为临时使用,所以实际上被检测者"碰上"的概率并不很高。
(12) 对于50线电缆传导的多门转换电话的窃听比较复杂,一种被叫做电话窃听盒听装置,实际上是多个普通窃听器的有机组合。这种窃听盒不仅能窃听电话谈话,而且在话筒挂上时也能窃听室内谈话。
  除上述方法之处,侦探还常用多功能扩音器和微型麦克风从事窃听活动。多功能窃听器是由拾音器固定在电话线路上,达到窃听目的。上述装置体积都很小,侦探可以伪装成管道维修工,空调机维修工,电工等到深入现场,伺机下手。微型麦克风则可固定在人体某个部位上,监听或记录谈话内容。如领夹内、衣领中、胸罩内、皮带上、袜子里、手包中、发卡中等,携带方便,又便于隐藏。
9个。
  在美国这种窃听方式很难被法律上认定为窃听。美国法律允许公民对自己与他人的谈话录音,受当事人中一方的委托,私家侦探协助进行该项工作,那么也就是合法的了。但是对当事人的另一方无疑是侵权。法律也有显无奈的时候。上至政府高官,下至商人、律师、家庭主妇,日益频繁的进行着各种秘密录音和窃听活动。严格地说,其中相当部分是触犯法律的,具体界定时则颇不容易。例如,1968年美国公布的《控制公共车辆上的犯罪和保证街道安全法》中,第2511条规定:"根据本法的规定,如果一个人以法律的名义进行电话或其他谈话的窃听,那么这种行为就不违法。"以上规定适用于执法人员的行动。但是后边又补充道:不是依法执行任务的人也适用本规定;抱有犯罪或其他邪恶目的者除外。也就是说,法律赋予了公民一定的窃听权力。西方国家对涉及公民自身权力的行为与问题上一向大度,即所谓尊重人权。但在执法量刑时,窃听结果能否作为证据使用,要听法官的依法裁定,方能玩真格儿的。假若窃听仅仅是为了解事情真相或用于非诉讼调解,那么对于老百姓的这种民生、民主、民权活动,警察们何必劳心费神。
有窃听就有反窃听,人所共知,私家侦探既是情报专家,又是反情报专家,既搞窃听,又承担反窃听任务。两者同是委托人所关注的和有求于侦探的。收集情报,调查取证有时需要窃听,也需要反窃听,两者时常交替发生,难以截然分开。
  专业反窃听专家进入一个房间后有时仅凭目测,便可发现窃听器可能存在的位置。所用方法是角色置换,即设身处地:假若我来窃听,安装窃听器的最佳位置应当是何处?由此而展开搜索。但是,侦探最主要的方法还是借助于无线电侦测仪,从而侦测出窃听器的准确位置。其难点是正确区分并判断,哪些是家用电器或周围环境中有关电磁设备中发出的无线电讯号,哪些是窃听器发出的讯号。在这里,经验是很重要的。
  另一种常用工具是线路平衡分析仪,主要用于电话线路中电压变化和电流流失情况的分析,检测出隐藏在电话线路中或隐藏在电话机内的窃听器。
  防止窃听的方法通常有三种:一是所谓"淹没法"。即当怀疑宅内存在窃听器时,由于一时查找不出来又暂时不宜惊动,打电话时,可以用播放音乐或增加噪音方法,将自己的声音信号淹没。因为窃听器通常不具备分辨信号的功能;二是"信号消除法"。保安器材商店和间谍用品商店中出售的谈话保密器,就是专门针对窃听器而设计的,办法是发出一种特殊频率的电磁波,对抗窃听器中发出的电讯讯号,使它无法将窃听器的信号发给接收装置。其缺陷是能够对付室内电话和无线电窃听,无法阻止通过隐蔽线路传送信号的线窃听;三是电话移位法。它是一种智能化的电话自动转号装置,也可用以对付使用声控开关或电感耦合开关的电话窃听器。当用户发现或怀疑电话中被人安装有窃听器时,会将该电话接收的信号自动地转入到用户指定的另一部安全的电话上,这时,用户就可以放心地打电话了。
  防止窃听最主要的是提高保密意识,完善保密制度,要有必要的反情报措施。要经常向自己和同事们提出安全检查保密问题并努力落到实处。
  --手中是否掌握有敏感材料?
  --是否将公司的重要文件或存有重要文件的手提电脑带回家中工作?
  --是否使用普通电话、汽车电话、移动电话谈论敏感问题?
  --是否在未经安全检查的办公室、会议室或家中谈论敏感问题?
  --保密电话例行定期安全检查吗?使用中出现过异常情况吗?
  --移动电话密码、计算机密码告诉过别人吗?被别人窥测过吗?
  --机要室、密码室、档案室、计算机室的保密制度都能落实吗?是否需要作某些修改或补充?是否需要安装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是否对知密近密人员的安全资格进行定期安全审查或进行不定期的秘密抽查?
  --对电话公司派来的电话维修人员的身份、证件进行了认真核查吗?在检修过程中自始至终派人陪同监视了吗?
  总之,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能对以上问题严格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窃听并非难事。还能发现其他安全隐患,及时堵塞可能存在的其他泄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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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检验四大功能

笔迹检验,也叫书法检验、文字检验,它是通过两部分书写的文字符号之间的比较鉴别,研究判断其书写习惯的本质是否同一,从而确定是否为同一人笔迹的一项专门技术。
笔迹检验的作用为以下四个方面:
1.确定多起案件的物证笔迹是否为同一人所写,从而为立案侦察提供依据,有助于确定侦察方向和缩小侦察范围。
2.证明一起案件的书证或物证笔迹是否为多人所写,以发现和确定添写、改写事实,为鉴别文件真伪提供依据。
3.通过对物证笔迹与嫌疑人或被告人笔迹的检验,确定书写人,为认定作案人提供根据。
4.证明侦察对象笔迹与可疑信件笔迹是否为一人所写,从中发现和掌握侦察对象的去向和行踪。


笔迹特征的内容
笔迹特征是个人书写习惯特性表现在笔迹中的各种征象。它主要包括:
1.笔迹的概貌特征。指纵观笔迹的全貌所发现的特征,包括书法水平、字形、字体、字的大小等四类特征。
2.笔迹布局特征。即书写文字在纸面上的安排特点。
3.写法特征。指字的基本构成形式,包括异体、习俗简化、行草、简缩、错别字等。
4.搭配特征。指笔画之间或偏旁部首之间的交接部位。
5.比例特征。指笔画或偏旁之间的大小、长短、宽窄的比例关系。
6.运笔特征。指完成每一个笔画和连笔动作时,从起笔、运行到收笔所表现的形态和力度特点。
7.笔顺特征。用笔画或偏旁组合成字时的书写顺序。
8.笔痕特征。指个人书写运动作用于笔尖反映在笔画中的特殊征象。

识别笔迹有无伪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从整篇文字是否违反常规上进行判断。注意整篇字迹的书写水平、书写速度是否一致,运笔有无生涩、抖动、不适当停顿现象,以及有无添、改、涂、描等反常现象。如有这些现象,很可能是伪装笔迹。
2.从相同字、相同偏旁部首的写法特点上进行判断。如果写法前后不一,且无规律,则可能是伪装笔迹。
3.从字的结构、笔画搭配比例是否均匀上进行判断。注意基本笔画的长短,高低比例有无严重失调现象及其他反常现象。
4.从笔迹变化的逆向趋势上进行判断。如有写反字、故意写错别字等现象,则可能是伪装笔迹。
5.从字迹书写水平与书面语言水平的矛盾上进行判断。一般来讲,一个人的书面语言水平与文字的书写水平是相适应的,如果出现明显差异,既有可能是伪装笔迹。

如何识别模仿笔迹?
识别模仿笔迹要注意以下三个环节:
1.仔细观察笔迹有无模仿现象。为此必须熟悉被检材料模仿的手段及其特点,要注意从运笔、字形、布局、标点符号等方面发现有无异常现象,如看运笔是否缓慢、弯曲抖动;看字形体、大小是否统一;看布局疏密和排列是否均匀等;另外还要注意发现有无异常痕迹,如压痕、复写纸痕、笔道划痕等。
2.在和嫌疑人样本的比较过程中发现模仿。在检材与样本比较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要考虑检材有可能是模仿笔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记在大的明显特征上相符合,而在细节特征上存在差异;检材上某些字与样本上的字或相同的词、数字等外形一模一样,甚至可以重叠;如发现嫌疑人笔迹上有抑压痕迹、墨水印染残迹或复写痕迹,要考虑是否有被套摩的可能性。
3.从案情分析中发现模仿。
这须在具体案例中仔细分析。

显现被消褪的字迹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荧光检验与照相法。根据物质受激发光的原理,被消褪的原文潜影物质,在紫外线或蓝光照射下,会发出与其他部位不同颜色或强度的荧光。因此,可选用不同波长的紫外线灯或兰光灯做激发光源进行检验和照相。
2.化学试剂显现法。如果被消褪的原文是用兰、黑墨水书写的,可以用任何一种与铁离子起显色反应的化学溶液进行显现。
3.硫氰酸气熏法。这种方法只使用于显现被消褪的蓝黑墨水字迹。
4.粉末显现法。如果被消褪的原文是油墨印刷的文字,或印油盖印的印文,则可以利用油墨和印油物质的粘着性,先将文件加温,然后将显现指纹用的铝粉末及石松子粉末混合刷在被消退的文字或引文上面,由于粉末能粘附在文字、印文的“潜影”上,从而达到显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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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窃密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以计算机为犯罪手段和以计算机信息为犯罪目标的犯罪活动也在增加。网上信息资源无限,而且容易得到,吸引了世界各国情报人员把目光更多地投向互联网络。私家侦探亦然。
  计算机窃密分传统方法和利用计算机为手段的现代方法。传统方法是穿堂入室,窃取储存有重要保密信息的磁盘、光盘,甚至将存有保密信息的计算机一起窃走,达到窃密目的。利用计算机和现代通讯工具作为犯罪手段和方法:一是从空中拦截、窃听保密资讯;二是借助一定技术设施,对计算机屏幕上显示出的保密信息进行劫收;三是利用专门编写的程序软件,通过局域网或国际互联网络,对他人的计算机系统进行非法登录或越权访问,窃取他人计算机硬盘上的保密信息。侦探只需一台终端机和相应的特制软件,便可对千里之外的计算机信息进行几乎是任意的阅读、复制、打印或者通过指令,将窃取的信息发送到指定的接收地址。
  这种旨在窃密的软件,称之为黑客程序或黑客方法。从程序设计和应用上,可区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窃密型病毒程序、"后门"程序和黑客程序。
  窃密型病毒程序:计算机病毒是一种能够通过修改程序把自身复制进去,进而传染给其他程序的有害程序。其基本特征是寄生性、传染性、潜伏性和危害性。按病毒作者的目的分类,可分为恶作型病毒,破坏型病毒,政治攻击型病毒,警示型病毒,反杀毒工具型病毒及窃密型病毒等。顾名思义,窃密的方法是通过破译对方系统的进入口令或寻找对方系统的安全漏洞,实现非法登录或越权访问。由于许多用户对保密信息给予加密处理,所以病毒还需具备解密功能,尔后才能阅读、复制和窃取。
  "后门"程序:"后门"程序是程序设计人员在进行程序编写时或者在对复杂程序的交互处理中,有意识地隐藏在正常程序之中的一段特殊程序。该种程序的特点是可控性,能开能关。当其关闭时,用户的程序是封闭的,安全的;当其打开时,用户的程序也便被打开,呈开放状。窃密者正是借此将窃密之手插进他人的计算机系统,达到窃密目的。"后门"程序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当用户察觉系统出现漏洞并检测出"后门"程序将其清除后,窃密者可能打开第二个,第三个"后门"程序,继续窃密勾当。
  黑客程序:有人将一切旨在破坏计算机资源的有害程序统称为黑客程序,这是不确切的。黑客程序的功能多种多样,这里指的是专门用于窃密的,又被称"特洛伊木马型"程序。它的传播途径有:发送电子邮件的附件,来源不明的共享软件,聊天屋中的CHATNG软件,盗版光盘上不明用途的软件等。
  瑞星公司写道:"一些黑客软件正在网络上广为传播,这些软件不是病毒,但其危害性比病毒大得多。一旦用户遭遇了黑客程序,黑客就可以通过黑客程序里应外合地攻击计算机系统。这时用户的机器内如同隐藏了一套录相装置,将用户全部秘密窥视得一清二楚。"梅湘先生在《现代特洛伊木马》中写道:"许多用户也许还没有意识到,计算机联网后,很可能成为黑客们的窥视目标,或许你的资料被非法入侵者偷窃或修改,计算机硬盘上的数据被人删除,你的银行存款或许被盗取密码,你辛苦的积蓄瞬间化为乌有。"
由此可见,病毒程序、"后门"程序和黑客程序都是侦探假手窃密的有效手段。后两者所以不能称为病毒,主要是不具有传染性。但是黑客程序自有其快速传播的特别方法。
  上述窃密程序,侦探甚至勿须自己劳心编写,国际互联网上又多有所见,只须弹指一挥间便可下载应用。1998年出现在我国的BACK ORISICE黑客程序,来势凶猛,造成国内大面积计算机受害。国家许多重要保密机关的计算机也未能幸免。该程序就是1997年美国拉斯维加斯召开的黑客年会上,一位20岁的自称是Sir Dystic是1984年成立的黑客组织The Dead Cow成员,对计算机网络安全缺陷有独到的研究。所以,上述程序公布后不到3天时间,就有35000个拷贝被下载,尔后迅速蔓延全世界。
在计算机犯罪活动中,窃密案件显著上升,有私家侦探、间谍、犯罪分子为之,也有不少人出于好奇心和窥探他人稳私的目的而为之。但是不可否认,作案容易,不易留下痕迹被人发现是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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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物鉴定流程

from: 台湾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证物的鉴定流程可分成初步检测、DNA萃取、PCR复制、仪器电泳分析。酸性磷酸酵素检测法,是检测精液中含量极高之酸性磷酸酵素,它是一种蛋白质,检测该酵素之活性,可初步筛检检体中是否含有精液,但一般体液中,亦有较低浓度之酸性磷酸酵素,其浓度会因人或不同生理状况而有所差异,因此结果呈弱阳性反应时,可能是检体精液浓度较低或根本无精液,须进一步分析研判。而O-Tolidine血迹反应法,是检测血液中的血红素,经由氧化还原反应,在数秒内产生颜色反应,可初步筛检检体中是否含有血液,但血迹以外之黄血盐、高锰酸钾、福尔马林、铅、铝及其它金属、药品、植物汁、人体液等,亦产生同样反应,即伪阳性反应,易引起误判,必须小心求证。经由初步检测的结果,研判需进一步分析的证物,则会以萃取DNA、PCR复制、仪器电泳分析等步骤,来分析检体DNA-STR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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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监视

跟踪监视是侦探的看家本领之一。受委托人委托或根据案情发展需要,跟踪监视可用于:一,人事调查,如嫁女娶媳前对未来的姑爷或少奶奶的家境、为人、品行调查。公司中对涉嫌品行不端的职员的调查;二,搜集商业情报,通过对调查对象跟踪监视,发现并收集需要的情报;三,对刑事犯罪分子及涉嫌人员跟踪调查,收集情报、线索、证据、回答是与非,罪与非罪问题。常有这样的情况,一些罪犯明知其有罪,因缺乏有力证据而不能起诉,于是他们中的一些人便被置于警方或私家侦探的监视之下,主要任务是侦察收集犯罪证据或破案线索,同时也是为了预防新的犯罪活动。从理论上讲,犯罪分子只要实施犯罪行为,总会留下这样那样的痕迹,或是物质的,或是行为的,或是心理的,或者兼而有之。前者是揭示案情的物质根据,后者是分析犯罪动机和行为的心理依据。在这种情况下,不失时机的跟踪监视,往往能发现许多有价值的情报和线索,为及时破案创造条件。反之,待痕迹消失或因时过境迁发生变化再作调查,将会产生事倍功半的效果,在些情报、线索一旦失去,也许永远不复再现。
跟踪监视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尾随跟踪,:在一定区域内,侦探尾随被监视对象,或在其此后,或在其侧面,进行跟踪盯梢。对象离开住所或办公室,或洽谈生意,或会客访友,或进餐、娱乐,皆紧盯不放。
  伴随跟踪:对象离开住地远足公务、旅游,侦探化装伴随不离,对其行踪和活动进行监视。
  接送跟踪:根据对象平时的生活活动规律,在对其活动时间、路线、地点确切掌握的情况下,在起、止地点接送监视,但是要作突然袭击变化时的应急准备。
  接力跟踪:在掌握对象一定的活动规律情况下,在其活动范围内,必经之路、将要出现的场所附近,由事先到达的侦探进行分段接替监视,将目标出现情况及时性通知接力侦探。
  交换跟踪:对重要对象进行严密监视甚至昼夜监视,为防止对象发现、脱走,跟踪监视人员常常不是一人,而数人,可轮流监视,也可分为主梢、副梢。主梢比校近前,副梢距离稍远,时常交换位置,以便更好的隐蔽不致被发现。
  迂回跟踪:在尾随伴随对象过程中,根据地形,建筑物,行动路线的情况及对象所要到达的目的地情况,进行迂回跟踪。
跟踪监视是对侦探体力、智力、侦探技巧的全面考验。即使是普通的人事调查,无论对象活动有无规律可循,侦探都要辅以必要的化装并使用一定的侦探技术。对象并不总在明处,他们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出没于各种场合,混迹于各色人群和环境之中,具有动态和变化不定的特点。侦探要时刻捕捉目标,既不使其脱走,又不使其发现,具有很大的难度。对于作奸犯科者的跟踪,因为做贼心虚,时刻提防行为败露和侦探的出现,他们处事、行为异常谨慎。
  惯犯和黑社会团伙犯罪分子的特点是:①活动范围大,有的是流窜作案,异地销赃,作案后迅速销声匿迹;②长于犯罪活动,作案手段高超,手法经常变换,善于制造假象,掩盖行踪;③对侦探的侦察方法手段熟悉,容易识破或虚与周旋;不乏反侦探技术和经验;④社会背景、社会关系复杂,有的在政府、公司和有关组织内部收买、安插有内线、耳目,上下勾结、内外勾结,行为诡秘;⑤有组织的犯罪和有组织的掩护。有的团伙组织周密,分工协作。收集情报、组织指挥、实施犯罪、侧应掩护、异地销赃、洗钱、反侦探等,都有人专司其责。
  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对社会危害最大,也是各国政府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打入其内部,跟踪监视调查取证,是常用的侦探方法。无论何种调查对象,行动前都应对案情及其本人力求更多的了解,制订周密的行动计划和应急措施,保证跟踪监视顺利进行。
  熟悉情况:凶手案件的性质、背景、侦察进程、情报来源的可靠性、有何疑点难点、被监视对象及有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对重大案件和关键性人物采取行动之前,最好调动力自己的情报力量收集情报,对委托人或其他方面提供的情报进行必要的补充、分析和验证。对于侦探来说案情重大与否,既指案件的重要性复杂性,也指风险大小。盲目行动的侦探大忌。
  认准目标:目标指人也指与之相关的人、事和环境。了解目标的下面一些情况:年龄、性别、身高、胖瘦、五官特征、形体特征,还要能够认出其乔装打扮后的状貌。目标不是孤立的和静止的,还要了解与之交往的人,所干的事以及所处的环境:社区、街道、建筑物、交通、通讯、地形地貌等,有助于与被监视对象周旋,应付突发事件,一旦出现脱梢、藏匿、逃遁便于搜寻。
  明确任务:也就是明确要达到的目的。如果委托人要求收集丈夫移情别恋的证据,那么对被监视对象与青年女性的接触则应特别注意,对与男性的交往和其他方面的活动可有所不顾;如果目的在于揭露以诈亡名义骗取寿金保险,监视的对象当是知情人、亲属等,首先在于发现和揭露诈亡人并未真的死亡,继之才是发现赃款的去向并设法追回。明确任务也是明确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合理使用技术手段和侦察力
量。
  分工负责:在处理弗雷谢尔德洗涤用品公司被窃听案件中,一次出动9名侦探对不同目标分别进行跟踪监视和守候监视,还有人负责联络和接应。出色的侦探监视和配合默契的分工协作,保证了跟踪监视中各项任务的顺利进行。
  规定暗语暗号,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无阻:对讲机、监听器在侦探活动中常被使用,但是都不能保证绝对安全。可能被人监听;许多情况下不便公开使用,容易暴露身份;对周围磁场带来干扰,使人产生怀疑。无论使用或不使用上述器械工具,规定暗语暗号都是必要的和重要的。向伙伴作出某种暗示,如前进、后退、拐弯、缩短距离、拉开距离、情况突变、目标脱梢、紧急求援等,都可以使用事先规定的暗号、暗语、代号。
  暗语、暗号的设计运用在侦探学、情报学中已经发展成为一门专业,论著颇多,在交易所中和黑社会组织、行帮组织中也常被应用。其设计、规定常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因组织、帮派而易,又有一定的规律供内部人掌握。对于侦探来说,因行为诡秘、所处环境复杂而又往往情况紧急,暗号暗语设计总的原则是简洁、明了、易记、好懂、安全;忌繁杂、怪诞,使人费神、误解。应以公众习惯的用语和举动,赋予新的内容为宜。如用摸头表示按计划行动,或者表示被监视对象受到安全控制;用擦拭眼镜和侧身表示目标向所示方向走去;用搓耳朵、系领带的动作表示紧急求援。这些动作即便在众目睽睽之下,只要运用自然,都能达到传递信息的目的,又不至于引起他人怀疑。这是指形体语言。暗语的设计运用也应遵循同样的原则。可用数字、代号表示被跟踪对象,也可表示哨位、处所等。如用"困极了,能睡一觉多好",配用其他生活用语,表示情况正常、按计划进行;用"我家有客人来",表示有不速客外情况,或者表示需要紧急支援。这些暗语只要事前作出规定即能明确达意,纵使被人窃听也不致泄密,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实用性。
  化装、伪装:熟悉假借职业和身份的特点,做到身份、职业、语言、着装、姿态、表情的形式统一、表里一致。着装大众化,忌怪异、花哨、刺眼。
  做好器材物资准备:通讯联络工具、交通工具、跟踪监视器材、窃听、录音、录相、照相器材、化装伪装器材设备等,做好准备,有时满足需求。
  严格保密:对侦察计划、行动方案、参与人员、暗语代号、被跟踪监视对象等严寒秘密。坚持需要才让知道的原则,需要知道多少,即让知道多少。但是反对过分的保密,使侦探因知道情况太少,当紧急情况或意外变故出现时无所举措,限制了积极性和创造性。保密是为了保护侦探的人身安全和达到预期行动目的,保密不是目的是手段。

守候监视是侦探潜伏于被监视对象处所,经常出入之地或犯罪现场附近,通过秘密观察,监视、控制对象的一种侦察方法。守候监视和跟踪监视是侦探的两项重要户外作业,通常情况是跟中有守,守中有跟,相互配合。对象的生活节奏可能很快,社会活动的内容很多,接触的人员很复杂,也总是有一些相对固定的生活、工作、休息、娱乐的场所和去处,他们以此为基地或据点,频繁出入活动。只要进行持续的监视,大都能有许多收获。如从来往的人中发现交往过密的伙伴,有些可能是前科犯或在逃犯;从搬进搬出的物品中发现赃物、赃款隐匿品、走私品、毒品等。在预谋犯罪中,通过对罪犯必经之地或即将出现的现场进行守候监视,有利于收集证据、制止犯罪或将罪犯逮捕归案。
  守候监视和跟踪监视一样,适用于一般人事调查、商业情报搜集和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确定实施守候监视可从几个方面考虑。
  根据罪犯、涉嫌人或情报目标的工作、生活情况,实施守候监视。他们所在的住所、办公室、窝点、经常出现的娱乐场所,可能成为情报活动或犯罪活动场所,实施守候监视在利于收集情况,发现线索。
根据侦察得到的情报、线索实施守候监视。被监视对象可能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出现,进行交接物品、投放或拿取秘密信件,从事犯罪活动。此种情况下进行守候监视尤其必要。
  根据被监视对象生活规律和出没规律。婚外恋中男女双方幽会偷情,大都有较固定场所;拦路抢劫,强奸惯犯,其作案手段、作案时间和出没场所,也有某种规律和习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抢劫犯、盗窃犯销赃,也有一定的方法、渠道和活动规律,一旦掌握这些规律,便可辅助于守候监视获得突破。
  根据委托人或事主的报告。有些涉嫌窃密、通敌、盗案件,委托人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情况;在些刑事犯罪的受害人、知情人,如绑票案的受害者受到罪犯的威胁,要求将赎回人质的钱在指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受侮辱的少女被强迫有指定时间、地点出现,侦探可据此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埋伏守候。
  根据侦察中发现的赃款赃物,通过守候监视发现线索或案犯。上海火车站曾发现一批假冒香烟,侦探不露声色的守候监视。两天后数人前来提货,继之对提货人进行跟踪监视和顺藤摸瓜,一举摧毁了这个制假售假团伙。郑州邮电局在邮件中发现一批黄色淫秽音像带,经守候监视使提货人落网。经跟踪追击,使一个专门通过邮寄方式制售黄带的犯罪团伙落入法网。
  综上所述,适宜于守候监视的处所有以下几种:
  被监视对象较为固定的住所、办公室或其他活动、娱乐场所。
  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地方。
  犯罪分子和涉嫌人员接头、联络处所;秘密信箱所在处。
  犯罪分子和涉嫌人员预谋犯罪场所或必经之地。
  赃款赃物存放场所;分赃、化赃、销赃场所。
  盗窃、推动、流氓犯罪活动高发区域或场所。
  逮捕、拘捕人员住所或其他隐藏落脚地点。
  守候监视实施之前,也需要熟悉案情,熟悉目标和环境,明确任务,分工负责,规定通讯联络暗号暗语,严格保密,建立指挥机构和支援梯队等。应十分注意化装伪装和隐蔽,必要时随时由守候监视变为跟踪监视。
  守候监视的时间有时可能长达数月,环境较为复杂。守候时常需借助于一定的观察手段和通讯联络工具,必要时须建立观察据点,以便作持久战和取得更好的隐蔽监视效果。据点的建立,可选择利用附近有较好礼堂效果和隐蔽效果的旅馆、饭店、写字楼楼或民居内、屋顶上,必要进可作一定的改建和伪装。没有这些条件,可在适当地点建立临时商业网点,装扮成商店职工或摊点小贩进行秘密无稽之谈;也可以修桥补路、绿化整地等名义,搭建临时工棚借以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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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8 10:08:40 |只看该作者
鉴识 Q & A

From: 台湾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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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何谓刑事科学或刑事鉴识?
A: 刑事科学或刑事鉴识是将科学应用于法律上的一门学问,举凡可解答在法庭上被质疑问题的任何科学领域均属之。例如:刑事化学、刑事工程学、刑事摄影学、法医学、刑事牙医学、指纹学、刑事血清学、文书鉴定、笔迹鉴定、枪弹鉴识、工具痕迹鉴定、刑事昆虫学、刑事骨骼学、影像处理技术…等均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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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不小心喝到假酒如何暂时自救?
A: 误饮假酒可能会造成眼睛失明或更严重的伤害,所以误饮后暂时的处理方法有: (一)服用高吸附性的解毒剂(活性碳成分),如市售诺得胶囊。 (二)服用万用解毒剂(活性碳:硫酸镁:单宁酸=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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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酒醉的定义?
A: 所谓酒醉,简言之,系指中枢神经受酒精之药性作用所出现意识不清,举止失控之现象。由于每个人体质不同,因之受到酒精的影响也因人而异,有人血液内酒精高达0.1%,却仍意识清醒;有人仅有0.05%却出现酒醉现象。为了有一统一的判定标准,各国均订有数据作为执法准则,例如我国和日本均以呼气酒精含量超过0.25%作为酒后驾车之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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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酒精对人体有什么影响?
A: 有关酒精在血液内的浓度及其对人体的影响如下:(一)血液酒精浓度10~50 mg/100ml(呼气酒精浓度换算0.047~0.238 mg/l):症状为精神欣快,注意力、判断力减低,抑制力变小。(二)血液酒精浓度50~100mg/100ml(呼气酒精浓度换算 0.238~0.467 mg/l):症状为兴奋或镇静,肌肉协调能力受损,反应迟钝。(三)血液酒精浓度150~300 mg/100ml(呼气酒精浓度换算0.714~1.428 mg/l):症状为精神错乱,平衡感受损,言词不清,定向力障碍,感觉障碍。(四)血液酒精浓度250~400mg/100ml(呼气酒精浓度换1.190~1.904 mg/l)昏呆、木僵、昏睡、肌肉失调明显,大小便失禁。(五)血液酒精浓度 400~500 mg/100ml(呼气酒精浓度换1.904~2.380mg/l)昏迷,完全失去意识,呼吸循环虚脱、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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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何谓FM2、快乐丸(MDMA)?
A: FM2为安眠镇定剂,每片药片含有2毫克之Flunitrazepam,取成分名称之首尾二字母及2毫克之剂量而通称为FM2。具强力催眠、镇静之药效,且药效快速,令人深度沉睡。有歹徒将之掺入饮用品中予女子饮用,待其昏睡失去抵抗力后即予迷奸,故有强暴药之称。本药物对人体身心两方面均有毒害作用,且具成瘾性,政府已列为第三级毒品严予查处管制。快乐丸,学名为MDMA,为亚双氧双甲基安非他命(Methylene dioxymeth amphetamine)之简称,为安非他命类物质。国外尚有狂喜、望我、亚当等俗称,对人体中枢神经具有兴奋及迷幻作用,滥用中毒之症状为心悸、恶心、肌肉痛、心率不整、横纹肌溶解、体温过高、急性肾衰竭而致死,政府以将之列为第三级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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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何谓红中、青发、白板?
A: 三者都属于安眠药类,其中红中(短期型)成分为Barbital,青发(中期型)成分为Secobarbital,均属巴比妥类;白板(长期型)则属非巴比妥类,又称诺米那克撕(Norminox);三者皆会抑制中枢神经,造成意识障碍,呼吸困难,甚至可能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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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有何危险性?
A: 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均属中枢神经兴奋剂,吸食后刺激神经系统,引起情绪亢奋,胃口减小,产生愉快和欣慰的感觉,然会提高血压,加快心跳,一旦超量服用,超过身体负荷,会导致心脏衰竭而死亡,故为贪求欣快感而提高用量是相当危险的。此外,情绪亢奋使人失去理智,往往造成意外伤害或触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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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古柯碱、吗啡、大麻对人体的影响为何?
A: 古柯碱属于中枢神经兴奋剂,所产生的兴奋效果和安非他命几乎相同,引起兴奋、忘却疲倦。其最危险的滥用方式为静脉注射,有致死可能。吗啡为鸦片中之植物碱,能产生止痛效果,滥用后使人体产生困倦、活动力减少、情绪变异、精神无法集中、呼吸抑制、瞳孔缩小等症状,滥用成瘾后,心里及生理依赖性提高,一旦停止使用,则会出现禁断症状,有虚脱致死可能。大麻属于幻觉剂一种,吸食者会有轻微醉意,对时空之感觉扭曲,视觉及肌肉协调短暂受到损害,使人情绪不安,心神恍惚,失去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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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如何区别药物与毒物?
A: 药物指化学品进入人体后,对人体有益或产生的医疗结果是我们所期望的,称之为药物。毒物泛指一些化学品与人体接触时,因为化学作用而对人体生活机能产生暂时性或永久性的危害。一般区分为: (一)挥发性毒物:如醇、醛类。 (二)非挥发性毒物:如生物碱、农药。 (三)金属性毒物:如铅、砷、铜、汞、镉。 (四)透析性毒物:如强酸、强碱。 (五)气体毒物:如一氧化碳、硫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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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何谓测谎鉴识?
A: 所谓测谎鉴识系涵盖测前会谈、主测验、测后会谈的整个测试过程。其功能系协助警方厘清侦查方向,不仅节省刑案侦查之成本,而且经常发挥「保障人权」的功能,为无辜者洗刷清白,减少无辜者在刑案侦查中所带来不必要的困扰。测谎鉴识是一项讲求严谨作业步骤的科学鉴识。由于人的心理变化过程相当复杂,一个专业测谎人员必须利用其专业知识整顿受测当事人的心理,使说谎者的心理无所遁形、使无辜者的心理无所畏惧,而正确测试受测当事人的心理世界。因此心理整顿过程及测试问题的编制皆是测谎鉴识的重要课题。也因为测谎程序愈趋严密,目前已有很高的准确度,其测试结果在国内亦常为法官审案的重要参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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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如何获得更多有关科学办案、刑事科学的资料?
A: 刑事科学或刑事鉴识的资料,中文方面的并不太多,下列提供一些中、英参考资料目录,请参酌: (一)中文书籍部分: 1.李昌钰着,李昌钰破案实录,时报出版社,民国 年,一版。(亦可参考网址:http:// publish.chinatimes.com.tw/data/tc/tc0001r2.htm)。 2.鉴识实务汇编,警察大学印行,民国七十二年。 3.骆宜安,刑事鉴识学,明文书局印行,民国八十四年。 4.翁景惠,枪弹鉴识,书佑出版社,民国八十一年,二版。 5.翁景惠,程晓桂合着,血迹喷溅痕,书佑出版社,民国八十六年。 6.李俊亿,DNA鉴定-PCR,中央警察大学出版。 (二)中文期刊部分: 1.刑事科学半年刊,刑事警察局出版。 2.警学丛刊,中央警察大学出版。 3.警政学报,中央警察大学出版。 4.新知译粹,中央警察大学出版。 5.警专学报,台湾警察专科学校出版。 6.警光杂志,警光杂志社出版。 (三)英文书籍: 1.Bennett W.W. and Hess K. M., Criminal Investigation, West/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 1998. 2.Bodziak , Footwear Impression Evidence, (CRC Press, Boca Raton, FL: 1992) 3.Cowger JF, Friction Ridge Skin: Comparison and Identification of Fingerprints, CRC Press, 1992. 4.Davies G., Forensic Science,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 2nd edition,1986. 5.DeForest & Gaensslen & Lee, Forensic Science - An Introduction to Criminalistics, (McGraw Hill Co., NY: 1983) 6.Eckert & James, Interpretation of Bloodstain Evidence at Crime Scenes, Elsevier Press, 1989. 7.Eubanks, Pedestrian Accident Reconstruction, Lawyers & Judges Publishing ,1996. 8.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Handbook of Forensic Sciences, GPO, 1992. 9.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The Science of Fingerprints, GPO, 1984. 10.Fisher B.A.J., Techniques of 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CRC, 5th edition, 1993. 11.Geberth V. J., Practical Homicide Investigation: Tactics, Procedures, and Forensic Techniques, CRC Press, Inc. 3rd edition, 1996. 12.Lee & Gaevsslen, Advances in Fingerprint Technology, Elsevier Press, 1991. 13.Lee H.C., ed. Physical Evidence, Magnani & McCormick, Inc., U.S.A. 14.Lyman MD, Criminal Investigation: the art & the science, 2nd edition, Prentice Hall Inc. 1999. 15.Murray R.C. and Tedrow J.C.F., Forensic Geology, Prentice Hall, 1992. 16.Noon, Introduction to Forensic Engineering, CRC Press, 1992. 17.Osterburg J. W. and Ward R. H., Criminal Investigation- A Method for Reconstructing the Past, Anderson Publishing Co., 2nd edition, 1997. 18.Ressler, Burgess & Douglas, Sexual Homicide-Patterns & Motives, ,Lexington Books, 1988. 19.Saferstien R., Criminalistics : An Introduction to Forensic Science, Prentice Hall, 6th edition, 1997. 20.Weston P. B. Criminal Investigation, Prentice-Hall, Inc. New Jersey, 5th edition, 1990. 21.National Res. Council, DNA Technology in Forensic Science, National Academy Press, 1992. 22.Krawczak M., Schmidtke J., DNA Fingerprinting, Springer Verlag, 2nd edition, 1999. 23.Inman K, Rudin N., An Introduction to Forensic DNA Analysis, CRC Press, 1997. (四)英文期刊 1.The American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 and Pathology 2.FBI Law Enforcement Bulletin 3.Forensic Science International 4.Science &Justice - The Journal 5.Journal of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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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为什么重大刑案一发生,现场就要拉封锁线?
A: 刑案一发生,现场就会拉封锁线,不让无关的人进入,主要的原因是「刑案现场是证据的宝库」,经由缜密之刑案现场保全,才能将刑案现场相关物证完整地保存下来,以利于现场勘查人员的采证及鉴识人员的鉴定,并提供有利的线索供侦查案件之参考,否则,若无关人员的进入,可能破坏现场,造成无可弥补的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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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何谓是「人别鉴定」?
A: 人别鉴定是指对人的身分加以辨别、鉴定的一种过程,其鉴别的对象,不单只有死者(如地震、飞机失事、火灾等罹难者、无名尸体、分尸案件等)而已,还包括存活的人;如迷失的小孩或是老人、亲子鉴定(如跨国寻亲案)、和涉案的凶嫌等。其鉴定的标本可能小到一根毛发、一滴血、一枚指纹、一个咬痕、一颗牙齿,也可能大到一具尸体,经由缜密的分析、鉴定结果,以确定其真正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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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问题文件如何检测?
A: 文书鉴定中所谓之问题文件鉴定项目主要有笔迹鉴定、印文鉴定、伪变造文件及有价证券…等之鉴定。其中各个鉴定项目因其鉴定标的的不同,所采用之方法及认定程序亦有不同,例如,笔迹鉴定可以利用特征比对;印文鉴定,可应用特征比对、重叠比对;伪变造文件鉴定则用显微镜或各式紫外光、红外光或不同波段的可见光检查…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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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刑事摄影与一般摄影有何差异?
A: 刑事摄影主要以摄影方式记录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及其原貌、物证的特征及现场的状态等,以达现场重建及物证鉴验之需,同时协助犯罪侦查,提供法庭作证之用,故其拍摄对象为犯罪嫌疑人、物证及刑案现场,其与一般摄影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以保存真实为目的,后者则以美化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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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何谓声纹鉴识?
A: 武侠小说中「听声辨位」的功夫虽不是人人皆会,可是现实中「听声办人」却是常人都有的经验。现行运用于刑事科学的声纹鉴识,其方法除了如上述利用到「听声判人」的方法外,最主要者,系利用人类因生理上(如声道形状)及环境上(如语言学习过程等因素),而造成不同人之间语音上的变异,并以图谱判读的方式来决定是否为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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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台湾常见滥用药物种类。
A: 台湾常见滥用药物一般分为四类: (一)麻醉剂:如吗啡、海洛因。 (二)兴奋剂:如甲基安非他命快乐丸(MDMA)。 (三)幻觉剂:如大麻。 (四)镇静剂:如红中、青发、白板F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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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如何对抗针孔摄影机?
A: 针孔摄影机易于隐藏,因此常沦为不肖份子偷窥工具,如不留意,个人隐私恐有受侵犯之虞,然而不论针孔摄影机如何伪装隐藏,于日常生活中,我们可多留意观察环境中细微处,以防止被偷拍,以下提供几项较易隐藏针孔摄影机之处所,供参考:一、室内冷气通风口;二、紧急照明设备;三、天花板;四、空气芳香剂;五、双面玻璃镜面;六、壁画、相框;七、吹风机、电源座…等处。除以正面检视外,亦须配合各种角度观察,如发现不必要异常之孔洞,则再进一步确认是否为针孔摄影机之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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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何谓N-N-DMA
A: N-N-DMA为二级毒品N-N-二甲基安非他命之缩写,其一、药理作用:主要作用是兴奋中枢神经,使用后会有警觉、欣快及抑制食欲之作用,重复使用会成瘾。二、使用者之行为特征:多话、喋喋不休、情绪及活动力亢进、产生幻觉、食欲丧失等症状。三、中毒症状: 1心脏血管系统方面:会有心悸、脸部潮红冒汗、心跳过快、血压升高、血管收缩等现象,进一步会造成心律不整、急性心肌梗塞、心脏衰竭、肺水肿、休克等症状,严重会造成死亡。 2神经及精神系统方面:常见会有躁动不安、活动力增加、意识混淆、肌肉僵直、舞蹈症等现象,进一步会造成脑血管病变、精神病等症状,严重会造成死亡。 3体温调节异常及其它器官并发症:会造成体温升高(高烧)、心跳过速,同时会伴随发生横纹肌溶解、散播性血管病变及急性肾衰竭、暂时性肝功能异常等症状。 4停用之脱瘾症状:会造成精神呆滞、昏睡、易怒、烦躁不安、忧郁,有自杀之倾向。本局日前曾查获疑似安非他命十六包,经鉴验后,其中四包为甲基安非他命,其余十二包为新兴二级毒品N-N-D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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