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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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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茅台

[论坛活动] 论坛内外,洪水滔滔,楼房看谁盖得高——这货就是水楼+1

 火...   [复制链接]

月光下的魔术师

发表于 2011-4-25 15: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銀翼の天使 发表于 2011-4-25 15:12
厦门君是个好孩子你们不要黑他啊

额,厦门菌很萌的,你们不要黑他。。。。。。。。
是这样吗

点评

没有啊……人家……人家……(对手指)人家在感谢你帮我做示范XD  发表于 2011-4-25 15:20
你这是赤果果的报复= =  发表于 2011-4-25 15:19
不过了解勒,谢谢管家XD~  发表于 2011-4-25 15:18
你戳我我也听不见……  发表于 2011-4-25 15:18
= =我电脑音响坏了  发表于 2011-4-25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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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

发表于 2011-4-25 15: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真假假  假假真真        谁知道谁真谁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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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大学生

发表于 2011-4-25 15: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基情满满的要闹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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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的小五郎

发表于 2011-4-25 15: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表示我刚下课粗现= =
在请教管家刚才他们闹勒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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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大学生

发表于 2011-4-25 15: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羊角装天然不解释
连我这刚睡醒的都看粗闹哪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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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大学生

发表于 2011-4-25 15: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连羊角签名都五颜六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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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11-4-25 15: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点评也可以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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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11-4-25 15:31:32 | 显示全部楼层
Thirteen 发表于 2011-4-25 15:30
怎么连羊角签名都五颜六色了!!!

人工手动的。。。亲~~ 你也可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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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的魔术师

发表于 2011-4-25 15: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鹳狸猿神马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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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大学生

发表于 2011-4-25 15: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难看死了,还是我这样最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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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的魔术师

发表于 2011-4-25 15: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Thirteen 发表于 2011-4-25 15:34
难看死了,还是我这样最自然

你有人分了。。。。。。。
这是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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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大学生

发表于 2011-4-25 15: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嘛……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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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

发表于 2011-4-25 15: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在扯这个点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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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的魔术师

发表于 2011-4-25 15: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闪人看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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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发表于 2011-4-25 15: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论坛,就是围绕着一个话题展开讨论的地方。如果某人的大量言论导致他人无法正常进行“针对此话题”的讨论,或者给他人的正常阅读带来了困扰(如刷屏),就算是“无意义”了吧
我赞同你以上文字:即一般情况下,在普遍意义上,对于论坛功用的诠释,以及关于论坛“困扰”他人的“无意义”发言的界定。
但是我们这里讨论是今天发生在某HL贴上面具体发生的事情,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所谓论坛,就是围绕着一个话题展开讨论的地方。”本人在发表和HL主题无关内容之前,于水区QQ群当面直接询问水区版主古怪灰原,以及HL主人米娅坎贝尔,是否允许灌水。当时即获得她们明确的肯定答复。
其次,“某人的大量言论导致他人无法正常进行“针对此话题”的讨论,或者给他人的正常阅读带来了困扰(如刷屏)”,点评发表在每个回帖的后面,且具有自我分页的功能,绝不存在“刷屏”来致使“困扰”他人“正常阅读”的情况。
综上所述,基于前面两点,针对“某HL楼刷点评”这个具体事件,本人承认有歪楼(扭曲或转移话题/主题)行为,但否认造成“刷屏”及“困扰”他人的后果。


有很多事情不一定非要写出来才有效,有些公认的准则和道德标准还是要遵守的吧。举个例子,没有哪一条法律禁止在公共场合放屁,可如果一个人吃了很多黄豆还赖在电梯里不出来不停地放,其他乘电梯的人是不是可以把他轰下去呢?
公认的准则和道德标准每个公民确实都有责任和义务来遵守,这个上纲上线的道德抨击升华得不错,让人无可辩驳。在“HL楼刷点评事件”中,本人承认犯了很大的错误。本人误以为经电梯管理员和某趟电梯租赁人的同意,就可以在该趟电梯中拥有放屁的权利。本人应该先经过电梯每一位乘客的同意,然后再实施放屁的行为。本人在此做出深刻的检讨,并表示,放屁不是某位乘客臆测的吃过“黄豆”的缘故。

确实在这个论坛我没有任何管理权限,会那么说应该是出于社会责任感吧
个人以为这句话中的“社会责任感”一词不适当,置换入“公众正义感”一词更合适些,更能提升谴责对方,以及自我标榜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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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发表于 2011-4-25 15: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像不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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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11-4-25 15: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多久开新水楼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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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11-4-25 15: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油炸鹦鹉 发表于 2011-4-25 15:46
这样像不像啊?

你够了吧。。。。。 = =
考试考多了,感冒还没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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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的魔术师

发表于 2011-4-25 15: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已经超出了开玩笑的范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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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发表于 2011-4-25 15: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藤¥新一 发表于 2011-4-25 15:13
认真你就输了。。
今天肚子疼的想吐。。尼玛。。。

难道是..............大姨妈.............来家里做客了...................【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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