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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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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感想] 谈窗帘所反映的道德观【47L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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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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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1:15: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juliachen92321 于 2011-5-2 00:45 编辑

虽然我在复习考试,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但在这里,我还是要说上两句,虽然这两句可能比较长,可是希望大家能认真地看一看,再想一想。



注意:下文的观点纯粹只是个人对现实世界的观点(兰和世良被拟作现实中的真实人物)带有极强的主观色彩,甚至有些偏激。其中一些思想不见得是正确的,有一些话也是我没有资格说的。我只是想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一些想法。
想骂我的,我另开楼,请不要在这里说,但请至少看完我的理由;如果有任何建议,我将洗耳恭听~


我在这里要说的是,兰的行为,如果从行为本身来讲,是错误的,但其意图,是正确的,甚至是值得推崇的;而反观世良,她的行为及其意图均是错误的------这只是观点,理由如下:

在这里,我引入一个比较著名的悖论------电车悖论: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疯子在那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况,你应该拉拉杆吗?

我相信,那些BS兰的行为的人,都是会去拉的吧,因为死1个人总比死5个人要好~
没错,这就是典型的功利主义的观点--------大部分道德决策都应该根据为多数的人提供最大的利益的原则做出。有人会说,这没有错啊,本来就是这样啊~但是事实是,我们不是上帝,我们不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而作为一个人,我们要做的是尽可能拯救每一个人,而不是舍弃少数人去满足多数人。
再举2例:
1》
杀人合法么?必然不!但是,如果在饥荒年代,一群人快要饿死了,只要杀一个人,分而食之,便能继续维持一段时间,如果是这样,你又是那一群人中的一个,你会去杀人么?
2》
现在讲究民主,讲究自由,但是我郭嘉人多,各阶级的需求也互不一样,甚至会有冲突,根据人口普查,窝锅最多的是农民,那如果郭嘉实行了一项政策,牺牲其他所有人的利益来满足大多数人(农民阶级)的利益,你会觉得蒸腐做了一件完全符合道德的事么?
如果按功利主义的观点来看,的确为多数的人提供了最大的利益,但是以上两件事的做法明显错误,原因不解释。即使有人觉得正确,也明显无法实行,因为就算是少数人,那也是人,如果实行以上做法,则1终会变成互相残杀,2则会变成战争,而这两点,都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

兰的行为,表现出兰希望救每一个人的愿望,但她不该拉窗帘,如果警察提前狙击,那是警察的过失,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炸弹人要自爆,他“只是”要干掉凶手。狙击的前提是谈判无效,犯人情绪激动导致人质的生命受到威胁时,而不是有可能狙击成功时。

而世良,则做出了代表功利主义观点的实例,赞同她的人,可以在回味一下上面2例,在此我不想多说。

现实部分完毕,我们最后来说漫画,漫画是一种语言,用来表达漫画家的思想与情感。在这种时候,把女主推出来干这种荒唐的事,便是用夸张的手法,吸引读者注意,并(希望)能引起读者的思考,而不仅仅是吐槽。如果兰只是用眼神阻止,或是轻轻拉扯世良的衣裙,这些动作神态对读者来说只能提高对兰的好感度,却决不会引起过多的思考。这牵强的设计有一个漏洞,就是按兰拉窗帘的时间估算的话,她是和新一同时意识到狙击的,而按照兰的推理能力,这明显不可能。即使这样,73还是顶着鸭梨冒着露马脚的危险把这话画了出来,此情此意,表达的是73对人性的理解和对当今功利化的道德理念的质疑,并希望引起大家深思。

73大叔画此话,用心之良苦,却被大家吐槽,悲哉,悲哉啊!

最后的最后,再说一点-------未来不是确定的,它只是一种概率,而且,在我看来,它是一种条件概率------一件事发生的可能与你现在的所作所为有很大关系。就像我们不能只根据概率大于50%却没有确凿的证据来给犯人定罪一样(大于99%神马的另当别论),我们也不能说什么事很可能发生就在未来一定发生,因为事在人为!拉窗帘一样,梦想也一样。我们所做的,就像兰所做的,虽然我们不能保证梦想一定实现,兰也不一定能保证炸弹人不死,但是,坚信自己的信念,竭尽全力去做,不论是兰还是我们,总能让目标实现的概率由1%10%30%60%···甚至更高,也许这也是73想传达给我们的吧~~~(笑




已有 1 人评分RP 收起 理由
juliachen92321 + 5 非常有意思的观点!5RP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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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琴是为了听清心的声音,睡觉是为了更好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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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1:21:01 |只看该作者
既然谈现实那就谈现实,请问一个疯子要怎么样把6个人绑到两条铁轨上?具体细节为何?

对于小兰的行为我就表示摇头也就仅限于此话,为了转移对她的评论而去黑世良是我非常反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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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47  电车悖论是哲学上一个著名悖论,有兴趣来看这里http://en.wikipedia.org/wiki/Trolley_problem  发表于 2011-4-19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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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bravo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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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1:21:5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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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1:58:18 |只看该作者
这个悖论著名与否不能增加他的说服性啊

另外,LZ你所举的一个人和5个人的例子可和773不太相同,这6个人都是无辜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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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2:01:1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新☆兰 于 2011-4-19 12:03 编辑

6个无辜的银?!凶手也无辜?
妹控的妹妹白死了啊

上杉景胜 发表于 2011-4-19 11:58
这个悖论著名与否不能增加他的说服性啊

另外,LZ你所举的一个人和5个人的例子可和773不太相同,这6个人都 ...

点评

b.p.bravo  杀害炸弹男妹妹的凶手应该受到法律审判,而不是炸弹男的审判。  发表于 2011-4-19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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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2:07:14 |只看该作者
法律审判也好,炸弹男激动的做法也罢,无辜两个字都用不到凶手的身上吧。如此用法这两个字也忒廉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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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2:51:32 |只看该作者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是部分认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当然,不是完全赞同。但是不可否认,在人类社会进化的整个过程中,社会达尔文主义潜移默化的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所以我不太认同楼主举的两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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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2:57:09 |只看该作者
新☆兰 发表于 2011-4-19 12:01
6个无辜的银?!凶手也无辜?
妹控的妹妹白死了啊

我说的是LZ举例中的6人……回帖不看帖是个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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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3:13:0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新☆兰 于 2011-4-19 13:13 编辑
上杉景胜 发表于 2011-4-19 12:57
我说的是LZ举例中的6人……回帖不看帖是个坏习惯


擦汗,看的时候粗略扫过,没仔细看
看来这毛病得改,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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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3:14:31 |只看该作者
新☆兰 发表于 2011-4-19 13:13
擦汗,看的时候粗略扫过,的确是没仔细看
看来这毛病得改,Sorry!

没事www,我也觉得杀害劫持犯妹妹的凶手并不无辜,不过我想在事件解决后她也逃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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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3:42:5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uliachen92321 于 2011-4-19 13:48 编辑

我相信,那些BS兰的行为的人,都是会去拉的吧,因为死1个人总比死5个人要好~


为什么我觉得BS兰的人,自己想办法先逃出去的可能性更大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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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ayou  被编辑掉了啊……嘛嘛,我不认为楼主这句话是对的哦  发表于 2011-4-19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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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3:58:35 |只看该作者
Ohayou 发表于 2011-4-19 13:42
我相信,那些BS兰的行为的人,都是会去拉的吧,因为死1个人总比死5个人要好~

说实话,我个人觉得这个悖论没有任何意义

有另一个关于铁轨的例子,有5个孩子在正常的铁轨上玩,另1个孩子在废弃的铁轨上玩,一列火车正在开来,你会不会拉动闸道。

对于这个例子,我的回答是不会拉,因为5个孩子有错误在先,而那一个在废弃铁轨上玩的孩子没有任何错误,所以他不该为其他孩子的错误,承担责任。

同样这个案子中,犯错误的是炸弹犯,他就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而除凶手外的其他人都是无辜的,他们不应该为别人的错误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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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莉蓓尔  表示赞同~~这绝对不是一个“人多人少”的问题。  发表于 2011-4-20 16:06
llm1895  这个必须顶!  发表于 2011-4-19 16:35
slivovit  我顶这个!一个生命的价值,正是体现在它自己对待生命(自己的和他人的)的态度上。简单地强调“生命可贵、平等”是不负责任的。  发表于 2011-4-19 14:43
Ohayou  不不不,我是想说,一些BS兰的人,有多少遇到这种事,是只想着逃跑或者吓得不敢动了-w-  发表于 2011-4-1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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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4:02:0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住之江理香 的帖子

顶起~~~~~
击毙一个不尊重别人生命的人
正是对生命尊重的表现~~~~

反之像兰这样
为了自己的所谓的信任
又把其余几个人推向危险的边缘
甚至还有自己的亲生父亲啊
连世良都能为小五郎想,小五郎的亲生女儿却不能向着自己的父亲
可悲啊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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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m1895  没听说过么,女生外向。。。。  发表于 2011-4-19 16:36
门东草  没错,兰真是个不孝女啊。  发表于 2011-4-19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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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4:06:44 |只看该作者
兰和世良被拟作现实中的真实人物

在现实中,兰拉窗帘了,只有一种可能,现场群众暴走了,把兰干掉。
真心的完全相信你,默默的努力,默默的等待。
到你身边的那一天,牵着你的手,我也可以用最真心的感情说出: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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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4:09:57 |只看该作者
“不不不,我是想说,一些BS兰的人,有多少遇到这种事,是只想着逃跑或者吓得不敢动了-w- ”

我想说反对兰拉窗帘和想着逃跑或者吓得不敢动并不矛盾,反而是一致的。

不管是想着逃跑也好吓得不敢动也好都比因为随便信任别人而拉一堆无辜群众做赌注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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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4:14:3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茅台酒 于 2011-4-19 14:35 编辑

电车悖论明显完全不适用于这个案子。如果硬要把事件往这种故事上套的话,个人觉得倒不如把这个悖论里的故事改为:六个受害者被捆在一条轨道上,疯子自己躺在另一条轨道上。这时远远的听见了列车的声音越来越近,可能是有列车从这条线路开过来了,也有可能是旁边其它线路的列车,不会轧到他们。在我看来,如果仅从选择哪边可能会被轧到的角度来说,小兰拉窗帘的行为等于:一个绑在那里的受害者在列车声越来越近的紧张时刻勉强挣脱了一只手能摸到旁边的扳道拉杆,当别的受害者都希望能够得救甚至有人希望赶紧轧死那个疯子的时候,她温柔的说尽管是把我们捆在这里的疯子但是我再也不想看见有人死了,顿时身上散发出自由博爱平等人权的万丈天使光芒就差长出光圈翅膀了然后毅然把轨道固定在了自己这边,把可能会死的危险揽在了所有无辜的受害者身上,确保了疯子绝对不会被轧到。
这么看来这种行为岂不荒唐?(有兰迷别喷我我不是黑兰我只是针对73反感这次的剧情设定)
当然以上是生搬硬套的结果看起来或许比较别扭,但实当中因为担心歹徒的安全故意挡住警方视线保护歹徒,把危险留给包括自己在内的无辜受害人的行为就是这么回事。已经不仅仅是老斯综合症的表现了。
当然要抛开二次元柯神无敌这一因素。反正二次元有小柯在痛哭流涕低头认错老老实实被带走才是正道。。。。。。
队长河蟹又有爱,进攻微操就是帅,威震八方名实在,杰钢高手不是盖。
队长手法就是神,操纵简直不是人,飞弹发射很销魂,各种机体随便抡。
队长回避就是高,面对浮游一顿飘,逮住袖章一顿削,一刀从头劈到腰。
队长面子就是大,技术无敌传天下,杰钢在手就称霸,敌人见他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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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们就是抛不开无敌的主角光环和女主角强力辅助光环。
所以我们才会输的这么直接。。
因为主角无敌呀。。。P民们,感受主角光环的威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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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向  所以嘛。窗帘能挡子弹,何种布料如此牛X~  发表于 2011-4-19 16:08
ddcn001  强大不强大有什么用,保命最好了  发表于 2011-4-19 15:42
日向  哎= =但是哀的光环还是木有那个纯粹的女主强大哟。不过欣慰的是哀排第四XD~  发表于 2011-4-19 15:22
ddcn001  放心,哀的光环也不弱啊,一个偌大的黑衣组织,竟然连一个女的都杀不掉,天天上学野餐,现在上电视都不怎么怕了  发表于 2011-4-19 15:21
真心的完全相信你,默默的努力,默默的等待。
到你身边的那一天,牵着你的手,我也可以用最真心的感情说出: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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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5:02:40 |只看该作者
兰拉窗帘后引起的轰动非同凡响啊。这也许是73没想到的。这贴所讨论的焦点是炸弹男该不该立即枪毙,这比起我前几天看到的“讨论兰是否该拉窗帘”后退一步了,后者至少同意炸弹男不该立即枪毙,兰应该用其他方法阻止。
真奇怪:“击毙一个不尊重别人生命的人,正是对生命尊重的表现”这个观点是怎么得出的?那炸弹男除了情绪激动点。哪里看出他丧心病狂了?如果真的丧心病狂,何不直接将三个嫌疑犯炸了。还来求助侦探干啥?虽然炸弹男的想知道真凶的手段激烈了点。这样的人就该立即枪毙?我庆幸法律不是由你们来立的。
兰拉窗帘哪里不理性了?在以为警C要立即枪毙那男人的情况下。拉窗帘是最好的办法吧?站在窗前?警C有可能误以为兰只是不小心站到了窗前,透过缝隙(兰单薄的身体总不能将窗户全遮住吧)还是选择将那男人给枪毙了。去将那男人拉开?找什么理由拉开?告诉他那不是一个好位置?拉他去喝茶(笑)。对方会听么?了解自己的男朋友,通过以前的经历,相信他有这份能力,最重要的知道新一的价值观是尊重每个人的生命。努力来保全每个人的生命这就成了轻率了?笑话。更何况,在拉窗帘后她也有时间去想下一步该怎么做吧。期待下一话兰的表现吧。再说了,直接打爆炸弹男的头,那炸弹就不会爆炸了么?在那男的倒下的一刻掉到地上,碰到桌子都有可能爆炸吧?
刚看到有谁说拉一堆无辜的群众做赌注?那炸弹男是表示:找出真凶后,杀了凶手再自杀吧?哦,你是想说说不定炸弹男忽然改变想法,想大家全死。那你还可以更深入地想:那炸弹男万一摔了一胶引爆了。或者控制器碰到哪引爆了……各种各样的情况真够你去想的。我觉得你更应该想你是不是安全的。老话说:吃饭有可能噎shi.走路有可摔SHI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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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日向 于 2011-4-19 15:25 编辑

哈哈哈,有意思的人
1,真奇怪:“击毙一个不尊重别人生命的人,正是对生命尊重的表现”这个观点是怎么得出的?那炸弹男除了情绪激动点。哪里看出他丧心病狂了?如果真的丧心病狂,何不直接将三个嫌疑犯炸了。
好NB的逻辑性,只是说他不尊重生命,有说他丧心病狂?那请问你从哪里看出来我们说了他丧心病狂呢?难道一个炸弹男的行为还是尊重生命的行为不成?别逗我笑了!

2,漫画里有说狙击手在谈判破裂前要开枪了?你当日本警察都是你啊,就这么异想天开的要直接打爆罪犯的头?

3,那炸弹男是表示:找出真凶后,杀了凶手再自杀吧?
这样哦,那如果找不出真凶呢?

一段完全主观的无理取闹的回复而已。逻辑不通,错别字大放异彩,话说,你这是来内涵黑兰的吧,黑子同学。

点评

工藤¥新一  做白井黑子挺好的。还有瞬移能力呢。嗖~我先瞬移到别的地方溜达溜达XD~  发表于 2011-4-19 15:38
hillchencgs  强烈建议叫白子,黑不是我们的错XD  发表于 2011-4-19 15:33
ddcn001  恩,有一个错别字  发表于 2011-4-19 15:31
日向  那炸弹男万一摔了一胶引爆了…… 难道是通假字?……= =。。  发表于 2011-4-19 15:25
ddcn001  我找了半天,没错别字啊  发表于 2011-4-19 15:23
工藤¥新一  就是,请自重!只是各自喜欢的人不同而已嘛!  发表于 2011-4-19 15:20
hillchencgs  话说为啥要叫黑子,我提出严重抗议,请你自重XD  发表于 2011-4-19 15:15
真心的完全相信你,默默的努力,默默的等待。
到你身边的那一天,牵着你的手,我也可以用最真心的感情说出: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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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茅台酒 于 2011-4-19 15:23 编辑

各位注意讨论归讨论不要有语言攻击。。。。。。已经开始有发射药味了。
队长河蟹又有爱,进攻微操就是帅,威震八方名实在,杰钢高手不是盖。
队长手法就是神,操纵简直不是人,飞弹发射很销魂,各种机体随便抡。
队长回避就是高,面对浮游一顿飘,逮住袖章一顿削,一刀从头劈到腰。
队长面子就是大,技术无敌传天下,杰钢在手就称霸,敌人见他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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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Archiver|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 沪ICP备170275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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