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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交流] 侦探必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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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发表于 2004-1-26 00: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侦探(调查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可采用手段的法律依据分析



(1)、侦探可采用的调查手段的界定:
侦探为了有效地完成交付的案件,需要而且希望使用的手段是很多的??一般说来有跟踪监视、录音录像、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调取档案或检索查找某些文件材料、勘验鉴定、打入或套取、收买等等!从合法性的角度来看,这些手段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1、一般性调查取证手段:这些手段往往比较普通,法律本身无明确限制性规定,对使用的主体、适用的情况一般没有较严格限制??其具体手段包括:一般性地询问与访问、正常地录音录像、向政府职能部门、公共团体正常查阅、调取有关文件资料等;

2、法律规定较模糊的相对特殊一点的调查手段:
这类手段一般说来,国家不允许公民个人或企业采用!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民、企业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侵害者的法律责任,而使用了诸如跟踪不法侵害人、在公共场合密拍密录其不法行为等不是那么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相关部门在司法实践中也往往给以默许!

3、允许律师、工商行政执法人员、技术监督执法人员等特定身份机构、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行使的调查手段:
由于在侦探的很多案件中,在具体调查中实际上就是直接以律师的身份或与工商行政执法人员、技术监督执法人员共同开展调查工作,所以在有这几类人员参与的联合执法行动中,侦探实际上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利用这几类人员的法定权力,运用相应的调查手段进行调查,只是在最后的查扣、没收、固定证据阶段以其名义落款即可!在具体操作中,这就把侦探可以借用的调查手段扩展到了一个比较宽泛的范围??如跟踪与守候、对违法活动的录音录像、对证人、知情人的询问;调取有关内部档案或检索查找某些内部文件、勘验鉴定等前边谈到的大部分调查手段事实上都可以在这样一种协作中可以由双方共同操作!当然侦探在使用这些手段时,始终要意识到自己本身是没有这样一些权力,而是在协助这几类机构或人员(侦探本身是律师的除外)行使这些调查权利!

4、国家有明确主体资格要求,只能由特定机关特定人员行使的特殊调查手段。
如只能由公安(国安)与检察机关等特定主体使用,而且对具体使用目的、范围、审批权限有严格限制的专业刑侦手段??如窃听犯罪嫌疑人的电话、截取其邮件、秘密侦听/ 窥视其特定活动、秘密进入其住宅或办公地点所进行的密搜密取等。
由于这几类调查(侦查)措施大多要使用技术侦查手段,而且有可能直接侵害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民主权利,因此国家对除公安(国安)与检察机关在必须使用此类手段的大案要案中开了口子以外,是严厉禁止其它任何机关、个人在其它任何活动中使用上述手段的!因此,这可以算一条高压线,侦探就既不可能也更无权在案件调查使用这类手段获得有关的证据!

由此可见,侦探在调查中的法律性质及其手段其实就可以归结为两大类:
一种是以一般公民身份或有关企业工作人员、委托人员所进行的一般性调查取证工作,其手段如一般性地询问证人、正常地录音录像、向政府职能部门、公共团体正常查阅、调取有关文件资料等。
第二种就是需要使用一些技术手段或者有可能侵犯被调查者人身权利的较特殊的调查工作,其手段一般包括跟踪与守候、密拍密录、打入或套取等。象这类调查由于所使用的手段特殊,并且有可能造成不良的后果,因此侦探一般是不能单独使用这类手段的,往往要有关执法机关的参与的情况下进行??如打假案件前对制售假工厂、仓库的调查核实;诉前证据调查中对不法侵害人有关情况的密拍密录等!



(2)、具体的法律依据:
前边已经说过,侦探的调查活动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种是以一般公民身份或有关企业工作人员、委托人员所进行的一般性调查!这种调查工作由于不会侵犯到任何公民、企业的正当权益,也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对此类调查活动的主体、手段、使用范围进行限制(如再公开场合对目标嫌疑人进行跟踪、询问等这类侦探纯以个人身份使用的手段,即便被发现也是无法对之作出处罚的!)所以,这类调查本身不会牵涉到太多手段本身合法性的问题!值得探讨的往往是第二类:需要使用一些技术手段或者有可能侵犯被调查者人身权利的较特殊的调查活动!即便,这类活动是在有关国家职能部门参与的情况下进行的(如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前使用民间侦探对制售假工厂、仓库的调查核实等!),也有一个此类调查手段是否可以由民间侦探来直接操作,民间侦探以公民个人身份或企业工作人员、委托人员身份进行此类调查是否有法律依据的问题!

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首先要了解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对诉讼活动中当事人举证权利、证据收集方式的有关主张!就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证据本身的范围、内容、收集审查方式作了规定的主要有:刑事诉讼法、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民事诉讼法、《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律师法等几部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其中可以作为民间侦探在一定程度上介入各类诉讼的法律规定比较集中地体现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中对证据一节的有关规定及《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司法解释》这部二000年四月才正式生效的重要司法解释中!

其中,在《刑事诉讼法》第五章第四十三条中有这样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章证据一节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更是明确确立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也就意味着民事案件当事人一方是有权利以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方式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一切证据材料的!并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它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因此,在刑事案件中,民间侦探只要得到了公安司法机关的允许(默认);在民事案件中,民间侦探只要得到了当事人的委托介入此类调查取证活动,在主体上是完全有法律依据的!

在客观手段上,《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只要没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就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具体见第六十八条!

这条规定对于中国的民间侦探业及其整个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影响可以说是划时代的!有了这条规定,原来一系列接近于打擦边球的调查取证手段就都有了合法的基础,或者说是在理论上有了一个可作转簧使用的余地。

以密拍密录为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法复(1995)2号〕中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不管最高院最初作出这个批复是具体为了避免一种什么情况的发生,但其有一个效果是肯定的!??那就是录音与录像在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中作为证据出现的频率变得极低!试问在案件当事双方利益明显对立的诉讼案件中,要求对方同意才能录下其某些谈话内容作为证据被认定,这种可能性有多大呢?!难怪笔者一些律师朋友聊天时常恨恨地说:与其这样,还倒真不如把民事诉讼法里对视听资料一类的证据干脆取消了的好!话虽情绪化,但确实反映了一线法律工作者在面对这种近乎自相矛盾的规定时的无奈!

根据现在这个最新的司法解释(二00二年四月正式生效),这种情况就将得到很大的改变!只要取证方式没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那么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民间侦探的办案过程中,使用密拍密录的可能性就大得多了!这就意味着民间侦探只要不使用违法器材(如间谍特工类密拍密摄密录装备)、不侵入被调查人住所与其它私人领地就可以进行此类摄录!换言之,在公开场合使用民用的摄录器材拍录下的内容场景就完全可以合法有效的案件证据使用??以隐私权为例,如委托人一方的合法配偶与另一关系暧昧的异性在大庭广众下相拥相依而被侦探拍下整个过程,这毕竟就很难算得上侵犯其隐私权了!当然在这种情况下,要完整高质量地拍录下有关场景、谈话内容,也有一定难度!但对于专门吃这碗饭的侦探而言,要这样还总是不能达到目的,那也只能怪自己学艺不精了!

跟踪与守候也是如此!一来这类以公民个人身份或被侵权企业、公民个人的工作人员、委托人跟踪被调查人本来就很难单独作出法律上处罚,二来这类跟踪守候只要没影响其个人正常工作、生活(也就是没被其发现),这种行为本身也算不上什么违法行为!

打入和套取相对特殊一点,因此更应该控制使用范围!但总的说来,只要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不法人员侵害或为了对不法侵害人进行追究而使用这类手段,应该也可以援引此司法解释中“没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这一点来作为行动的凭据!

在客体上,亦即使用这类调查取证手段的案件范围而言??正象前边所说的,一般性的调查手段基本上没有太多案件类别的限制,但就第二类调查需要使用跟踪、偷拍、打入和套取的调查工作来讲,还是应该尽量限制在有国家职能部门、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参与或默认的一类案件中,如知识产权侵权调查中的打假、商标侵权、有律师参加的诉讼证据调查案件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对侦探案件调查中的具体手段的运用得出以下几个观点:
1、侦探以公民个人身份或被侵权企业、个人委托人的身份进行调查是找得到相关法律依据的!
2、侦探在案件调查中应尽可能地通过一般性手段来收集获得证据,如对知情人士的询问与访问、正常地录音录像、向政府职能部门、公共团体正常查阅、调取有关文件资料、分析公开资料、文献;利用与己方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个人或团体交换情报等。
3、在使用有可能侵犯被调查者人身民主权利的特殊手段时(如跟踪、偷拍、打入和套取),应在有执法部门参与或能得到其晾解的前提下进行!
4、在不得已使用以上这些手段时,应使用合法的民用器材并且尽量在公共场合进行!
5、在各类调查活动中,尽量争取承办本案的律师的现场参与!

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4-1-26 00: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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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的战略思维训练


说起侦探的战略思维,很多人会觉得离自己很远,离国内现在民间侦探业的现状更远。其实不然,正因为国内目前民间侦探业尚没有完全取得合法的地位,正因为此行业目前还很稚嫩,所以就尤显出侦探应具备战略思维的重要性!

比方说,国内现在民间侦探业的发展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在具体操作中也存在很多现实的困难,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分析现在的形势?如何从行业整体的高度看到行业自身加强规范管理对于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同与好感,如何才能切实有效地提高自身核心能力,以更好地为企业、为当事人、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服务?这些不具备一定的战略思维品质是很难得出正确答案的!
还不仅于此,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代世界,各种各样的矛盾、冲突密切相联,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种种问题交织在一起!侦探作为一个极敏感的行业,难免会跟这样那样的人和事发生联系,若不具备一定的宏观战略思维品质,不但很难完成客户交给的任务,甚至还有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可预料的麻烦。

因此,从长远来说,一个优秀的侦探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要积极地介入现实生活,他们就应该要具备从战略上思考当代的重大问题、从行业整体来分析把握形势的气魄与思维高度。


战略思维能力的训练途径:
战略思维说到底就是两个问题——思维的向度与思维的程序、方式。

1、所谓向度也就是指思维的高度、深度与广度:
思维的高度实际上也就是能否站在上级的角度思考问题。一个优秀的下级或任何一个想有一番作为的人,不管他的具体职务或地位如何低下,但他至少要在精神上敢于与他的上级或比自己地位高得多的人看齐!我刚辞去公职入职到南方一家企业集团时,它的行政总裁讲过一段让我印象很深的话:当你是一个员工的时候,你至少应该知道你的部门负责人在想什么?当你成为一个部门负责人时,你应该知道总裁或这一行业的领袖在想什么?你成了一个企业的负责人,那么有些时候你就应当知道国家领导人在想什么?
这实际上就是所谓思维高度的最生动范例!若平时按照这一思路去规划自身,开展工作,不要多久你一定会发现你就会发现:自己不但能把事情做好,更重要的是自己总是在做“正确”的事!

思维的深度与广度:
这就主要取决于自己的知识面与具体思维能力了!一般来说,注意关心社会生活中的各类热点、矛盾、问题,通过参加研讨会、社团,了解流行的各派思潮、各种政策主张的要点、异同——是扩大思维统摄面,将思维引向深入的有效途径!

2、宏观战略思维程序与方式的掌握:
宏观战略思维由于其所具有的全局性、长期性,其程序区别于一般的思维谋划,一般都有一个形势分析、目标确立、制定多个备选方案——择优选用、分阶段实施、反馈、调整的过程。要养成一样一种思维方法,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多研读一些前人的战略计划方案范例,以自己之思度古人之思,以自己之揣摩遥想当年形势之虚实,站在古人的角度谋策建议,再与前人之所思相印证,然后反复揣摩把玩,这样就有可能较快地掌握此类思考的要领了!
另外,现在很多咨询策划公司在为企业作管理咨询或战略规划时,从其形势分析、目标确立、方案制定、选择确定的过程中,也往往体现这种宏观战略思维的特点。因此,多读这类策划书范稿对于自己熟悉此类思维方式也是很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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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4-1-26 00: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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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没看完~不想看了~~但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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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4-1-26 00: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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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层次分析——一种有效的组织行动分析框架


众所周知,在工作中遇到失败的个案时,注意总结经验教训、找出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改进是发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水平的一条有效途径。在军事和警察的专项行动工作中,由于参与人数、单位众多,涉及层级广泛、相互关系、职责不明或存在交叉,在对此类行动的经验教训总结中往往存在着失败原因错综复杂、归责不明、评判不公的情况!这样,既不利于分清责任、赏罚分明,也不利于找出行动失败的深层次根源,作出改进!
我对这类专项行动的工作特点、组织构架有一定的感性认识,也参与或组织进行过一些失败行动的经验教训总结会议——我深切地感到:这类经验教训总结要真正取得成效,会上领导及参与人员的对自身失误的认识态度是一个方面,是不是有一套切合实际、条理分明的问题分析框架也同样非常重要。

下边,我就介绍一种企业咨询诊断界在为企业失败个案总结教训时常用的一种矩阵层次分析策略,希望为各位警界朋友总结自身经验教训时提供一点借鉴作用!

一、方法简介:
所谓矩阵层次分析,就是将两组变量按不同的排列组合方式一一对应,按其不同组合进行分析,提出策略的分析构架。在这里,两组变量分别是人(不同的操作层级)与事(相应的职责)。一般来说,在此类分析中,人(不同的操作层级)大多界定为战略领导层、现场指挥层与现场操作层(具体的各行动成员或小组);各层级要做的事(职责)根据组织的授权、常规构架以及具体行动的任务、特点确定。
一般说来,战略领导层责任事项包括:目标确定、作战构想、现场指挥员的指定(用人)、情报提供(相对现场指挥层而言)、后勤支持、为下属提供高标准的训练与行动准则等。

现场指挥层的责任事项:情报收集与情况判断、方案制订、任务分派、现场指挥、士气激励、按照战略领导层及平时训练与行动准则处理各种情况等。

各行动成员或小组应负的责任:良好精神面貌与心理素质、熟练使用手中装备、按照平时训练与行动时的准则进行各种操作、遵守纪律、服从命令等。

注意:在具体行动中,以上各层级的责任亦可根据合理的标准灵活确定!总之,在分析问题根源时,不应允许任何层级对自身责任范围内的问题进行推诿。


程序:先对此次行动的整个过程、导致失败的各种原因大致罗列一个清单,然后进行深入研究——将属于各层级的失职事项一一列出,绘制成表格!并根据之间的排列组合关系对产生问题的根源进一步作出补充!最后按每一层级、各层级共同要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之道。

二、运用要领:
(暂略)

三、实例演示:
1、案例资料:
《缉捕战例点评:一次失败的围追堵截战斗》
战例原文由网友阿元发表:楚魂根据公安部政治部编写的《警察缉捕战例集析》中的有关内容作了部分补充修正。

1987年1月,河南省总队南阳地区支队;直属2支队奉命各出动兵离50余人,在当地公安机关指挥下,参加堵截,搜捕,围歼抢枪杀人犯赵小冬的战斗。参战部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怕疲劳,勇敢作战,立时13天,最后在洛阳市北郊黄河公路桥上将赵犯击毙。
1,基本情况
着一起抢枪杀人案发生在浙川县 。该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
罪犯赵小冬,男,23岁,原籍纪元县,当过兵,会驾驶汽车,摩托车。赵犯 83年底从部队复员到浙川县,84年2月调县委机关当通信员,86年5月提任县团委常委,生部长。赵经常利用工作之便偷盗公物,玩弄枪支,还插手他人婚姻,是个作风粗暴,道德败坏,品质恶劣之徒。
1987年4月凌晨1时许,赵小冬伙同县汞矿一名职工偷盗县委机关的沙发,躺椅等,被县委徐副书记发现,当即交行政科长王明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赵对其怀恨在心,遂起报副杀人之心。凌晨4时,赵犯手持铁锤进入县委副书记黄名扬卧室将黄打晕,抢走64手枪一只,子弹90余发。接着赵犯又叫开王明理的房门,开枪将王打死,将王妻打伤,随后逃出县委机关大院。
5时10分左右,赵犯窜到县外贸公司经理秦仲道家,开枪将秦夫妇打死,然后协枪逃跑。

2,战斗经过 :
(1)4日至13日,重点在浙川县及周围各县堵劫,搜捕。 (略 )
(2)13日至16日转移到南阳市,平定山市搜捕。 (略 )

3,17日洛阳黄河公路桥堵截,围歼战斗。
(1)桥头社卡堵截:(略 )

(2)设卡人员在公共汽车上发现赵犯,赵犯开枪行凶,架车逃跑。
13时许赵犯在坡地村拦截一辆长途客车。13时15分左右,客车行至大桥北端,被在桥头堵佧的刑警王先民,武警排长郭吉成拦截检查。协助公安辨认赵犯的徐天华,刚上车就与赵犯打了个照面,即慌忙下车报告:“人在车上!”赵犯急忙掏出手枪喊叫:“快开车!”同时向王先民开枪,王负伤后鸣枪报警,站在客车后的武警战士李强鸣枪报警。司机趁机跳车逃跑,赵犯又向司机逃跑的方向开了一枪,随即跳入司机座位上,一手持枪一手持方向盘驾车驶向桥头。
一片混乱中,桥头哨兵孙国庆迎上去拦截,赵犯向孙连开数枪,孙敏捷的闪到一旁开枪还击,打伤了赵犯的腮部。这时吴刚和孙国庆同时将客车的两个后轮和右前轮打穿,客车失去平衡向桥上开去。赵犯架车上桥行驶600多米,冲上了右侧人行道,撞倒两孔桥栏,被一灯竿挡住,车身卡在桥边,车右前轮超出桥面悬空。

(3)武警守桥部队,追击包围赵犯。
住桥北西2支队3大队大队长黄炳炎,教导员周大欣和10中队的干部战士,听到强声迅速冲上桥头。黄炳炎率5名战士借用一辆有铁皮蓬顶的邮政车追赶罪犯,周大欣和10多名战士,分别拦乘一辆客货两用车,一辆东风车跟进。排长郭吉成带十几名战士到桥下西侧包围赵犯。赵犯不断向我追击人员射击。邮政车追至距客车30米处停下。黄炳炎想赵犯喊话:“交枪不杀!把枪扔出来!”赵犯扔出一个爆炸物将战士李长忠手指炸断,朱迪军持冲锋枪正要向赵犯射击,赵犯抢先开枪将朱打成重伤。同时,赵犯连开数枪打倒车上数名乘客,狂叫:‘你们一个都跑不了!你们那一个也别想活!谁动就打死谁!”赵犯仍不断向车外射击。
邮政车上的战士见中队长被打伤,有听到赵犯在车内杀害无辜群众的枪声,迹象赵犯猛列开火,桥下一些战士也开枪射击黄,周急忙命令战士不要乱开枪。

(4)武警,公安干警击毙赵犯。
13时40分,在前指的黄炳炎,周大欣渔堂派出所副所长丁华民调来一辆5吨泡末消防车,又调来一辆装水泥的卡车用车上的水泥袋堆成掩体,挑选4名战士携冲锋枪攻击。
14时20分由丁指挥消防车,黄,周指挥卡车向客车靠近。赵犯不断向水泥车和消防车射击。水泥车上的战士站起来向车上射击。14时30分泡末喷射完毕,水泥车上的战士见车上已无动静,先后从后车窗跳入,发现赵犯已被击毙(身中16弹),缴获64手枪一只,子弹3发。随后战士进车抢救乘客。14时40分,战斗结束。

这次战斗消耗子弹519发。公安负伤1人,武警负伤2人。车内共有18人,除赵犯被击毙外,有两人跳车辛免一死,其余12人死亡,3人受伤。车体四周有375个射入孔。




2、矩阵层次分析表的绘制:
参与层级分为三类:分别是战略领导层(当地警方首脑与武警部队高级指挥官);现场指挥层(先为武警排长郭吉成;后为3大队大队长黄炳炎);现场操作层(堵卡盘查刑警与武警战士)。

各层级的职责根据组织权限与此次行动失败的主要原因设定为:

当地警方首脑与武警部队高级指挥官:作战计划、组织编成与指挥关系、对所属人员日常训练、装备配备、作战指导等。

现场指挥层:盘查缉捕方案制订、现场指挥、战术思想、手段陈旧呆板、战前准备极不到位。

现场操作层(堵卡盘查刑警与武警战士):缺乏组织实施此类盘查、攻击的经验;心理素质与射击技术差(遇事慌张,无目标地随意开枪)、缺乏基本的战场纪律!


其中的具体失误以其严重程度,分别按阿拉伯数字顺序一一标出。空白处代表此一项无明显责任。


具体职责(唉,图表还是显示不出来)

层级 作战计划    组织编成与指挥关系 现场行动人员素质、武器配备、战术思想、行动准则。


战略领导层(当地警方首脑与武警部队高级指挥官)
未对参战部队、人员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亦未准备处置情况的作战预案;
在此类缉捕行动中,公安与武警间的指挥关系与协同要领一直未理顺; 在观念上对此类严重暴力犯罪重视不够;
平时未能给下属提供有针对性的训练与特种装备。

现场指挥层
(先为武警排长郭吉成;后为3大队大队长黄炳炎) 缺乏具体的盘查方案、未与刑警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在后来围捕攻击中,无针对此情况的作战预案; 同上(之间缺乏配合与协调);现场指挥极为混乱,既未对战士下达何种情况可以开枪的命令,具体攻击时战术手段又过于呆板、单调、蛮干!
现场指挥官战术思想陈旧、应变能力极差(1)战前准备极不充分:消防车等掩护车辆不但事先未准备联系,而且花了25分钟才到现场。(3)

现场操作层
(堵卡盘查刑警与武警战士) 盘查刑警未对辩认人进行必要的交代,亦未准备针对此情况的盘查预案。(1) 刑警:心理与战术素养差;(1)
武警:亦缺乏此类围捕攻击的经验、盲目射击。(2)

未接受过此类对抗条件下的基本技战术训练、亦缺少相应装备。(2)


3、分析:
由此可以看出,这次行动之所以失败,并造成无辜民众的大量伤亡决非偶然,无论是战略领导层、现场指挥层都犯下了一些过于低级的错误,因此也造成现场操作层的明显的训练无素与素质低下;
其中,战略领导层存在的问题较多,而且犯了一些不应该犯的错误。如:品时及战前未督促下属制订作战预案、对此类严重暴力犯罪的缉捕问题重视不够,导致下属缺乏训练,装备不足等。不过,公安与武警之间的指挥关系与具体协同上存在问题是例外,这个问题牵涉面较广,单靠其自身克服较难!

现场指挥层在此次行动中所犯的错误最明显,而且最不可原谅!(导致悲剧的直接原因可归结于现场指挥层就有五个,而且其中三个都是最严重的“一类错误”)。

现场操作层(堵卡盘查刑警与武警战士):
在此次行动中犯的错误也很低级,不过客观地看,这些问题多不是此一层级自身所能解决(除盘查刑警未对辩认人进行必要的交代,亦未准备针对此情况的盘查预案这一条以外)。因此,其上级更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如何想办法、加大力度以提高一线战斗人员的军事、心理综合素质是尤为紧要的。
4、建议
为加强我警方处置此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似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A、编制体制:
我国在缉捕严重刑事暴力犯罪分子习惯上是由公安进行调查与盘问,武警执行追捕、攻击与缉拿任务!这虽然有利于发挥公安调查、盘问经验丰富,武警身体、军事素质好的优势,但也对两者的协同配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协同组织得好还好!如组织得不好,因武警经验不足放走罪犯还是小事,更坏的结果就是造成战场混乱,乱开枪致无辜民众与己方人员死伤!在广西发生的一起案件中,就因为对罪犯体貌特征掌握不清,又未明确现场开枪的指挥权限,车下盘查人员与车上秘密安插人员心理都过于紧张,稍有动静就盲目出枪,产生误会,导致几个警种、多个单位的人员开枪互射,致多名群众及警方人员死伤的惨痛结果!

对于这一点,较好的办法是组建专门的武警特战队与公安特警队,专门应对此类案件!这一条目前随着危机感的加强已部分得到解决。

B、加强指挥员训练,提高其在危险紧急关头下的现场指挥能力:
在本战例中,确实如**所说:现场指挥员要负主要责任。
第一,他根本没有明确究竟在何种情况可以开枪,亦没有作出一旦遭遇案犯应当如何处置的预案,导致下属临战紧张胡乱射击的严重后果。
第二,在罪犯已经开枪情绪高度紧张之际,又未冷静处理先以缓兵之计使其先冷静下来再寻机攻击的策略,而是一味强攻,结果造成车内乘客大部死伤的严重后果。

因此,通过国外反恐战例分析、图上作业、模拟对抗、实并演练的方式提高指挥员战术、谋略运用意识、指挥协调能力与应变意识是真正提高我警方处暴能力的最关键渠道之一。

C、人员素质与装备:
在本战例中,剔除指挥员的过错,最直接的失误就是盘查刑警缺乏组织此类盘查的基本素养。辩认人作为一般群众见到持枪罪犯可能失态是很正常的!这本来就是一个盘查方案的失误,而当班刑警事前既没有对其作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或告之其发现疑犯先不要声张,慢慢跟踪待乘客都下车或有隙可乘时再采取行动;又未保持高度警惕,将枪上膛上车共同盘查(如果这样的话,虽然个人危险大一点,但至少有可能赶在罪犯之前出枪射击!那样也不会死这么多人了!)

因此,在建设此类防暴专业队伍时,强化各种地形条件、战术背景下模拟演练,建立形成一套针对各种情况的战术战法体系,并将之贯彻到具体训练中去,是有效提高我警方处置各种情况能力的最基础工作!


D装备:在案犯已开枪形成强攻之际,如能使用催泪瓦斯、闪光弹一类特种装备而不是一味乱开枪话,也不至于死这么多人!不过这一点在当时可能有些苛求了,不过在有组织刑事暴力犯罪越来越猖獗的今天, 在这方面越舍得下本钱就意味着我们的一线干警会少流很多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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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4-1-26 00: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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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专业技能之观察力训练(节选)——对人的观察


专业技能之观察力训练——对人的观察

在技能性训练中,由于摄影(包括密拍)、驾驶(包括驾车跟踪与反跟踪)、化装等几项本身的技术性较强,就训练本身可值得一提的并不多,所以主要以下边这些技术为例进行介绍。(注:由于这些方面很少有资料可供借鉴,故其中绝大部分是我个人揣摩而成的,仅为一家之言,权作有兴趣朋友的一个参考吧)

(一)、观察力训练:

培养自己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对于任何有志于从事侦探工作的人而言,都是必须通过的一课!在侦探的实际工作中,需要观察的事项很多,而且在具体运用时,观察与分析、判断等思维过程也往往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所谓要提高观察力,首先就应搞明白两个问题:
1、究竟该观察什么(观察的目的性)?——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集中注意力!
2、如何才能在各种现象中去发现可疑与线索?——这就取决于观察者本身的观察技巧与知识储备了!

下边,我们就以此两点为前提探讨一下几种最经常的目标的观察要领与训练技巧:

一、对人的观察:
会看人,是一个侦探在平时工作与生活中必须具备的素质!广义上的会看人,包括对目标人员的体貌特征、性格、经历、职业、现实处境、当前意图等诸多情况的观察与判断!在这里,从侦探实际工作需要与观察力训练的角度,所谓的“会看人”主要指对目标人员三方面情况的观察。

(1)、一般性观察,亦即基本体貌特征观察:如观察对象的身高、面像、发型、体态、习惯性动作、服饰等。

(2)、身份背景与当前意图观察:
这一着是平常用得最广泛的!打个比分说,侦探在外经常要主动与某人结交,在事先对对方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如何与对方搭上讪呢?这就用得上这类观察及相应推理能力了——如果通过对这个人的服饰、外表、气质、言谈能对其职业、身份背景、现在处境(现在出现在这里是打算做什么,等人还是办事?……)作出判断,那么对于侦探确定能被对方感兴趣的接触方式肯定是有帮助的!

方法:
1、从现象看本质:现象有真象与假象,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外部表像与内在本质的偏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一个人的衣着打扮、神态气质(如果还不放心,还可以留意一下他的言谈举止)在通常情况下就能够很直接地反映出这个人所属的阶层、文化程度与职业背景。只不过要真正能看准,那就要求侦探本身要有相当的社会阅历,熟知社会各类人士的一般打扮与行为举止特点。

2、由小及大:
很多侦探小说里都有这样的例子,从一位绅士外表光鲜但衣领油腻看出他实际上居无定所;从一个人买长途车票的目的地与选择的交通工具判断他是出公差还是办私事,及其经济状况、消费倾向!

3、投石问路:
当通过一般方法还是无法确定对方的身份与背景时,设个局或安排一个短暂的接触(象伪装成社会事务部门的调查人员进行社会调查、找个女搭档拿个摄像机,化装成记者伪装采访;或者直接就某事求助等),看看其反应或套套话就行了!


训练方式:
培养良好的观察人的能力关键在于三点,第一有明确的观察目的与观察意识——亦即知道要对什么进行观察及应从哪些方面去观察一个人;第二,有较丰富的社会阅历并掌握相关的背景知识——观察者只有对要观察的对象领域有一定了解,才有可能从旁人看起来平常的地方看出不平常之处!发现疑点,作出判断;第三,平时多实践,养成随时随地对身边人员的体貌特征、身份背景与当前意图进行观察和判断的习惯!只要肯这样坚持下去,其观察人的能力肯定会有较大的提高!

下边,就介绍一个根据以上三点所细化的观察训练计划:
时间:可安排一个月为一个训练阶段,
地点:一般在车站、机场、大型商场等各色人出没较多的场所。(有条件的,还可安排在监狱、看守所等地,这里更有利于对各类罪犯的外表神态进行观察)
方式:每次按工人(其中又可具体分工厂工人、水电维修、电信线路维护、清洁工、搬运工人等,具体根据个人需要而定)、农民、军人、警察、公务员、商人、专业人士(律师、会计师、记者、广告策划人)、业务人员等标准,选取1--2名作为“模特”,将其体貌特征(身高、面像、发型、体态)、衣着、与人讲话或静思、休息时神态、习惯性动作一一记录下来,描写应尽量准确传神。在不会引起麻烦时,亦可用像机将这些“模特”在不同场合、情境下的样子拍下来。每天晚上回去后再根据像片对记录再作修改,直到自己看了满意为止!
这样坚持二、三个月,当每类被记录的人都不少于二十个,记录下来的“模特”总数达到一千个以上,这时就可以进行归纳分析工作了!
按照上边或自定的类别,把各类人在与人交谈、走路、购物、休息时的神态分类列成一个表,这样就能对不同身份、背景人员在不同场合下的外表、装扮、神态获得一定规律性的认识!借这张表与观察记录过上千人的神情举止的经验,往后再在外边与人接触,要观察判断出对方的职业、此刻估计比起福尔摩斯来也差不了多远了!


(3)对人的“安全性”观察:
安全性观察顾名思义就是对目标人员是否对自己或他人具有危险性所作的观察!很多朋友在观看警匪片或侦探电视剧,或者阅读此类书籍时,常为其中主人公那种对危险的准确洞察力与预见性所折服!在现实生活中,情况当然没有那么悬!不过比较有经验的警探或侦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往往能预先有所察觉,这倒是很普遍的,里边的奥妙说起来也没什么巧——主要也就是因为他们掌握了一套实用的观察方法,并在实践中把这种观察能力和意识训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罢了!

呵呵,感兴趣是吧?!下边我就对这种观察的要领与训练方法作一个介绍!
此类观察的目的就是及早发现可能的危险以利于作出防范!结合一般近身袭击所采用的方式以及袭击者在采取这种行动时在生理与心理上必然产生的一系列变化,此类观察的核心就是“四看”:

1、看眼神与面色:记得是古书里曾说过:血勇(小勇)之人面赤,骨勇(中勇)之人面白,而神勇之人面不改色!确实,当一个人要对另一个人(甚至还是很有自卫能力的人)进行袭击时,其肾上腺素加速分泌,其脸色与眼神没有一点异常变化,其可能性是很小的!因此,直接地盯住可疑接近人员的眼睛,往往能奏奇效!——对方若心中有鬼,不是立刻就在表情上流露出来,要么就是不敢直视你的眼睛!

2、看手:
无论是枪支还是刀具很多情况下都是直接拿在手上,若一个人接近你时你看不到他的手,那就很值得提高警惕;另外,在一些场合中,对方即便身手上未拿凶器,但他确对你有不利企图时,手一般也会攥得很紧!

3、看脚步:当处在不安全的环境里,特别是在那种旁边无人的小胡同里,若对面走过来的人虽然面部表情、手上都看不出有什么异常,但接近你时却步履异常凝重、小心的话,那你就得小心了!——他多半是对你有所企图的。(有时也排除另一种情况:他本身也怕你对他不利)

4、看腰部、腋下与小腿:这主要针对接近者可能携带武器而言的!侦探在工作中接触的人员很杂,其中不乏一些亡命之徒,有的甚至就直接是仇家或与自己有过过节的人,对于这类人而言,发起袭击一般是没有多少前奏的!因此有必要保持高度警惕。
从一般常规来看,若行为人携带枪支,大多藏在腰部、腋下!有时为了更隐蔽,若他买到了脚式枪套的话,他也有可能把枪藏在脚套上!到时要用,只要把蹲下来,就可出枪!刀具从常规而言,也主要是夹在掖下或绑在小腿上!


掌握了这类观察的要领后,训练本身倒是比较简单了!警察训练缉捕术时有专门就擦肩而过时制服对方的训练科目,有一人对一人、两人正面对一人、两人前后对一人等几种情况!因为此类训练时也是要求缉捕人员神态与举止应尽量放松!所以侦探若自己也安排几次此类演练,并将整个过程摄像,通过事后重放,是很容易让人对此类袭击一般环境及袭击者本身的各种掩盖性动作神态有所认识,并加强自己在这类场景观察的敏锐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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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4-1-26 00: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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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专业技能之跟踪与反跟踪训练(节选)


在国内公开出版的公安、刑侦教科书中对这个问题一般都涉及较少,没有太成熟的资料可供借鉴。国内翻译出版的有关国外间谍情报工作的一些公开与半公开(指注明内部发行的)书籍资料,我大多也查阅过,但也没有较明确的收获。因此,只能是根据我自己以往的一些经验,结合个人的揣摩,提出下边的这个训练构想!其具体实施还会碰到那些问题,效果究竟如何?只能是等以后有条件进行全面系统试验后,方可知晓了!

我所设想的跟踪与反跟踪训练方式:
一、目的:
通过实战性的跟踪与反跟踪,对双方受训人员在心理与技巧上给予近乎实战的锻炼,并通过事后讲评与互动式讨论,使受训双方不但能充分掌握跟踪与反跟踪及其安全防范等多方面的实战技术,而且学会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以培养其独立工作与学习的能力。

二、条件:
1、人员:分为两组——跟踪方受训人与被跟踪方受训人;
前者演练人员有两三个即可,一般需有此类工作经验,且不被受训人所不认识!否则,就应进行适当的化装;后者一般只安排一人;
摄录人员两名,负责拍下有关过程、整体场景与关键环节(如被跟踪方受训人的签到过程)以供事后总结讲评,亦可挑选精彩部分充当以后新手训练的教范使用。

2、装备与工具:
跟踪方受训人与被跟踪方受训人:每人配备手表、假发、化装工具盒、内置染料的微型喷枪各一件。
摄录人员:近距离的密摄微型摄像机与可作远距离摄像的数码摄像机。

三、地点:
一般安排在最具典型性的几类场所:公交车、地铁站、大型商场和写字楼、城市市区公路及其巷道。

四、程序与具体操作方式:
受训人从指定地点出发,按照指令要求其中途必须到达分布在指定公交车站、地铁站、商场和写字楼的特定地点(均需在自己知道或临时指定的地点签到),最后到达目标地点取走或交接特定物品、文件。

对抗演练人员则从起点或到达第一指定地点之前的任一区段,手持发给其的受训人员像片开始实施跟踪,每个要到达的大致地点可以事先告知,但受训人具体签到地点则是对抗演练人员事前所不知道的,必须通过跟踪受训人才能知晓。期间对抗演练人员还可尽量不被受训人发现的情况下对之进行模拟攻击(主要是使用模拟毒针与刀具的攻击)——其方式是:模拟毒针袭击时可用内盛染料的微型隐蔽喷水枪射击受训人;模拟刀具攻击可在手上沾涂一些不显眼但不易被发现的染料,接近受训人后直接沾贴在其身体的任一要害部位——既然手都能够得着了,在实践时若使用真正的刀具就更没有问题了)攻击实施后,无论成功或失败双方都不得再纠缠,应马上脱离,继续完成各自的指令。
在这整个过程中,受训人在每个环节都应当留意记下自认为可疑的人员的数量、外表体貌特征与服饰,在断定有施训人员对自身进行模拟攻击时,可使用发给其的微型喷枪(只储有可发射几次的染料)在自认为的攻击者身上留下印记!事后经确认无误后,可给予加分或抵减被袭击成功的次数。

五、考核与讲评:
1、考核主要看三个指标:
第一是被跟踪方受训人发现跟踪方受训人人员的次数及对其外表、衣着的描述的准确性!由于跟踪人员是在几个场所作不确定地出现,且每次都会更换衣着、甚至发型,所以按被跟踪方受训人发现跟踪方的总次数,并结合对其外表、衣着描述的准确性来确认每次发现的有效性是比较公允的——可以有效地对受训人的警觉性、观察判断能力与记忆力作出较确切地评价;跟踪方若被发现的有效次数越多,他的考评分当然也就越低。
第二看被跟踪方受训人是否能有效地摆脱跟踪。由于在此训练中,在几个指定地点是受训人必须要去的,但受训人具体的签到地点却不为跟踪人员所知,所以这也就为被跟踪方受训人施展甩梢提供了空间!只要跟踪人员未能准确记下受训人签到的准确地点与时间,被跟踪方受训人在考评时就可以得到大额加分。反之,跟踪方就将被严厉扣分。
最后就看双方受训人被成功攻击的次数多少了!一个没“死过一次”,只死过两三次,或也给袭击者以有力还击的被跟踪方受训人,比起那些衣服上斑斑点点的受训人肯定是要强得多了!同理,一个“无数次杀死”目标而自己身上没有一点斑迹的跟踪人,其跟踪接近的技巧与“临门一脚”的心理素质无疑都是相当杰出的!


2、讲评:
A、个人总结:
首先由每名受训人将自己在训练中的活动过程,所使用的各种技巧(跟踪与反跟踪,化装等)、策略、以及在此次训练中所取得的经验教训写成一个简要的报告。(应在讲评会前公布)
B、打分点评:全体受训人员参加,由指导整个训练的行动教官对整个过程宣读评估打分的结果,并就每一参训人员在训练过程中的表现及自我总结报告作出点评(结合现场录像共同进行)。
C、在教官的指导下进行分组讨论,跟踪方与受跟踪方互谈心得体会,站在自己和对方的角度就跟踪与反跟踪提出相应的方法策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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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4-1-26 00: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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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导树法——一种有效的分析、推理方法!


对于一个侦探而言,掌握相关的侦探推理专业知识无疑是从事此类工作的基础与前提!但要真正从纷繁芜杂的表象中一举发现问题的关键,把握事物的要害,那就还须掌握一些相应的分析与推理方法!这里我就介绍其中一种:推导树法。也希望对这方面感兴趣的朋友共同探讨!

在扑朔迷离、纷繁芜杂的案件中,有经验的人都知道:最困难的不是如何去发现问题,而是如何把已知的各种现象、疑点拼接起来,形成一个有内在关联、能对已发生的事件作出较完满解释的假说体系!推导树法中的倒树法就是这样一种有效的能化不确定为确定的回搠式推理方法。其要领是:
1、 有针对性地尽可能多地收集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发现相关疑点,通过初步的验证后,将这些资料一一列举出来!
2、 根据这些情况所涉及的领域,从其功能、构成、特征等方面将其相互关联因素一一列举,再尝试将其进行多项排列与组合。
3、 通过不同的排列与组合及相互的印证,最后形成若干较深入的判断。

其推导特征:
1、 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确定性到确定性!
2、 由较低层次的事实相互印证、限定、结合,形成较高层次的事实判断。


运用实例:
在六十年代古巴导弹危机中,美国中情局仅从古巴人在其国内反常地修建若干足球场这一点上就看出蹊跷。通过一系列推理结合其它侦察,最后发现苏联人企图在古巴建立导弹基地这一重要情报。其推理过程如下:

基本事实:
(1) 古巴人在其国内突然间同时修建若干足球场。
(2) 古巴人原来不踢足球。

假设1:古巴人对足球感兴趣是内部原因。——经验证未发现有明显变化!(排除)
假设2:古巴人对足球感兴趣是外部原因——有外国人要来!

事实3:古巴当时处在被半封锁状态,只跟苏联、东欧国家关系较好!

(假设2)+(事实3)=(判断1)苏联、东欧国家人可能要来!

事实4:足球场周围有机场,经进一步侦察发现:足球场周围还在动工建设一些其它经过保密的设施。根据常规,只有军事设施才须如此保密。

(判断1)+(事实4)=(判断2)苏联、东欧集团在协助古巴人建设保密的军事设施。

事实5:根据情报,苏联有一批导弹部件在运往某军港后便消失查不到去向了。
事实6:根据飞机拍下的侦察图片,有多艘苏联大型运输船抵达古巴。时间与导弹部件消失加上途中时间的日期基本吻合。

(判断2)+(事实5)+(事实6)=(最后的判断3)苏联在协助古巴人建设针对美国的导弹基地!

从以上推理过程可以看出,只要情报收集全面,善于分析推理,往往可以由小见大,发现一些很重要的事实!因此,掌握一些有用的推理、分析策略对于侦探而言是很有意义的!

此外,如决策树、决策表、矩阵分析、多指标属性评估分析等专业方法与策略对于侦探在评估各类案件可能性、方案可行性方面也往往有特别重要的作用!不过这些方面我只是略有涉猎,真正专业的介绍恐怕就得fan、大力、乐阳等理科好的朋友多尽心了!我想:如果能把这些方法结合实例加以介绍,不但对网友们能够起一个开阔视野的作用,而且对于网友们以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增强自身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大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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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4-1-26 00: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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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的徒手格斗训练


侦探工作是一种对抗性较强的高危险性职业。因此掌握一些基本的防身技能是很必要的。下面是我自己进行这方面锻炼时总结出的一些心得与要领,希望与对这方面感兴趣的朋友以武会友,楚魂不胜荣幸!

                        

                             徒手格斗训练

(一) 格斗的基本要素:
速度、力量(爆发力与耐力)、灵敏性、把握战机、方位与距离感、基本战术(假动作欺敌、诱敌、动作组合)、基本技术(基本拳法、脚法、步法)


(二) 基本战术:
一、强攻要领及训练:
强攻适用于对弱敌与胆怯之敌的攻击,是基本的进攻方式,亦最能体现综合技战术水平。其核心要素在于:强烈的攻击意识、娴熟的拳脚组合、动作的连续与协调、良好的步法与距离感。

招式与要领:
1、拳脚组合:
直拳继低侧踹:眼盯对方面部以不暴露企图,腿踹其阴部或膝盖。垫步欺近要快,踹腿要有力!
低侧踹继直拳:第一击很关键!突然性要强,若第一击得手,第二击的组合拳将有可能直接击倒对方!

2、单腿组合:
低踹继高侧踹:前为虚,后为实!
低侧踹继高鞭腿:
前勾踢继高侧踹:先扫踢其膝盖,待其提腿,再踹其上半部!单腿完成!
前扫踢继侧踹:

3、双腿组合:
低侧踹继转身后踹:只要第一击得手,第二击将有可能直接击倒对方!威力大!其步法距离感、爆发力是关键!
低侧踹继摆踢:
侧踹继扫踢:
前勾踢继转身侧踹:
左右连续扫踢,中路突然欺进突破:破坏敌之防御稳定性的好办法。两边连续扫踢要猛,待敌穷于招架,中路急垫步踹其要害!(若力量不够或中路露出空档,将可能被敌从中路反击!)
连续侧踹:对善拳击的对手可使其不敢过于贴近;若用于攻击,当注意突发性与欺近的速度!

4、组合拳:
直摆勾:
直拳继反背拳:

在以上的组合中,第一击都是重要的!若得手,第二击就有可能击倒对方!

二、对攻要领及训练, (适用于强弱相当,对方已形成防御架式的情形)
要素:虚实结合,示形于敌,以奇制胜;把握敌之破绽;熟练掌握敌之常用招式的破法。
1、虚实组合:
假动作要领:其虚招准确猛烈要象实招,并可以随时变为实招!
示形诱敌:

2、破敌之招式:(防守反击技法)
破敌之侧踹:侧身欺近抱摔或击其要害。
破善用拳之敌:突然用腿攻其下盘或勾踢其膝盖。
格挡敌之勾踢,用侧踹反击:格挡住后,迅速前出踹其后腿。
格挡敌之勾踢,用扫踢反击:格挡住后,迅速扫踢其后腿膝盖。
格挡敌之勾踢,用旋踢反击:格挡住后,迅速旋踢其面部。


三、奇袭:(针对特殊地形、接近中突然攻其要害的情形)
要素:意识、熟悉人的要害死穴分布、速度、准确性。
1、拐弯:乘敌不备,击敌下身或面部。有特殊需要时,可用手指戳其眼或喉部。
2、迎面相遇:擦身而过时,用拳击其小腹,待其受痛弯腰低头时,迅速膝击其面部。有一击必杀之功效!
3、背后接近:
A、揽脖锁喉——要领:应控制其手,使之无反击之机。
B、扑倒对方——要领:以扑其下盘为佳,然后用拳击其面部。


(三)、基础技术与体能训练:
一、基本拳腿法要领:
力量:应注意用腰部发力。
速度:六秒/轮的训练周期、尽可能加快频率、减少换拳、换腿的次数。

二、灵敏与协调性序训练:
途径:变向跑、篮球、足球、拳击对抗、跳绳。

三、体能:
一般性体能保持训练:晨跑、游泳、跳绳、健身操(左右摆腿、侧踢、侧踹、正踢、后蹬)
速度耐力:加速跑。
抗击打训练:冷水浴后的全身拍打。

(四)、意识与心理训练:
观察与判断能力训练:注意敌之常用组合;是擅长用腿或用拳;习惯性动作、空档;防守意识的强弱。

强化假想练习:




顺便也附上自己的简介,楚魂期待你的回应!


寻觅志同道合的朋友……         
前政法干部,下过海,创荡过江湖,欣羡“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境界,激赏“匹马只剑闯江湖”的豪气,寻觅爱好徒手格斗的朋友,也欢迎对哲学、军事问题及警察战术战法、侦探推理感兴趣的朋友。

寒风萧瑟之时,你我迎面对峙,从肉体到灵魂,用面对面的格杀感受另一种生命的意义,在壮怀激烈中达到你我的极致!

初春夜晚,一、二知己登高于群山之巅,畅游于大小梅沙,醉卧于沙滩之上,把酒论英雄,此乐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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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4-1-26 00: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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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拍密摄的基础知识与一般要领


一、 定义:

密拍密摄顾名思义就是隐蔽而不引起目标对象注意情况下的拍照与摄像活动。它是侦探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种侦查与取证手段——它通过对目标对象的外观形状、内容、某些行为或所处场所的记录与反映,从而直到证明目标对象的某种关系或特定性质、状态的作用。

二、 密拍密摄的基本装备:

1、 对于密拍密摄这种具有高度挑战性与风险性的活动而言,如能搞到专用的密拍密摄器材当然是再好不过,就目前国内市面而言,通过一定渠道可以弄到的合法器材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A、包式隐蔽摄像机(如SONY掌中宝)。它的摄像主机很小,用一般的皮手袋就可装下,由相应的线路与特制的针眼镜头相连,用的时候比较隐蔽,性能也较可靠,是一种良好的偷摄器材。

B、钢笔式密拍摄像机。其摄像镜头如钢笔状,使用时可顺着手臂(应穿长袖衣遮掩)与放置身上或提(背)包内的摄像主机相连,使用时也较隐蔽,缺点就是性能不很稳定,有时插好几回带子机器都不“吃”。

C、 眼镜式的密拍摄像机。其镜头就是一副眼镜,主机藏在身上或包内。据说在八十年代以色列的摩萨德、前苏联的克格勃都普遍使用过这种密拍机,反映也不错。国内目前不少电视台也有了这各装备,只不过一般公民要搞到还比较困难。

以上几种密拍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电池电量都有限,在电量不足或磁带用完后机器会发出“嘀嘀”的报警声,所以使用时不要随便开机,应把握关键场景进行拍摄。但总的来说,在一般的任务中,只要配备了以上专用的偷拍设备,行动就成功了一大半。

2、 在没有相应专用偷拍器材时,也可以使用一般的数码相机、傻瓜自动相机或手动相机进行拍摄,常用的摄像机一般就不行了——太大,太招摇。
A、数码相机一般应选用较高档一点的,像素一般有个200多万即可,关键是内存要大一点,至少8M,否则存不下几幅图像。

B、傻瓜相机一般选用一千元以上的比较合适——这个档次的傻瓜相机一般都具备自动倒胶(片),自对对焦、日期显示、强制不闪光等功能,符合密拍的最低性能要求。

c、 手动相机须准备的部件就多一点,大致包括:
① 一部性能良好并配有内测光装置的机身。
② 80~200mm的长焦镜头;58mm标准镜头;24 mm广角镜头各一个。
③ 匹配的增距镜一个,遮光罩、快门线、三角架、摄影包各一个。

三、 偷拍实操前的准备工作:
1、 对目标对象的基本情况应进行必要的事先调查:主要应摸清其常用交通工具、方式、路线、时间;经常出入的场所,个人举爱好等情况,以便我方确定合适的拍摄地点、方式与时机。

2、 进行必要的身份伪装:
在某些特定场合,侦探化装成外来旅游者甚或摄影师能够更好、更不为人怀疑地达到目的;有时在偷拍时,需要助手配合引开目标人员的注意力;在这些情况中,都要求侦探使自己及同伴的外形、谈吐、气质及交往活动显得更加逼真、自然,因此事前在衣着、外表、相关背景知识、身份证明(各种证件、头衔、名片)等方面加以精心准备是非常必要的。

四、 密拍实操中的几种常见方式与技巧:
在拥有隐蔽的专用密拍设备的情况下,密拍的成功与否就更多地由装备本身的技术性能与操作者的训练程度所决定,这里就不赘述。下面介绍几种主要通过谋略与技巧达成偷拍的方式与方法:

1、 守候伏击拍摄法:
我方偷拍人员事先隐藏在目标人员必定经过路线旁的汽车、店铺、角落内,趁目标人员不注意经过时把握机会进行拍摄。

2、 分散注意力拍摄法:
由偷拍人员的助手故意在目标人员周围或直接对目标人员制造事端,分散其注意力,偷拍人员借机进行拍摄。

3、 化装拍摄法:
偷拍人员可化装成旅游者或摄影师,在给自己同伴拍摄或拍摄景物时合情合理地把目标人员偷拍下来。

4、 胸前隐蔽拍摄法:
事先装上广角镜头(加大拍摄面)把相机调整好,配合使用快门线、线可连入口袋,手插在袋内,当目标向我方人员迎面走过时,按动快门线即可,但应注意掩饰快门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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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4-1-26 00: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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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的简易化装


在侦探工作所必需的各项技能中,化装技术无疑占据了一个很重要的位置——无论是在守候、跟踪与反跟踪,打入某些特定场所亦或结识某些特定人员时,都会不同程度地用到化装技术,故而掌握一些简便易行的化装技术与技巧乃是作为一名侦探的基本功。下面我就简要地介绍一下这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与技巧。
一、 化装的基本方式
对于一般不是十分训练有素的观察者而言,侦探要在较短的时间改变自己的外观形象与体貌特征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1、 改变自己的衣着与打扮:
以跟踪为例,笔者就有过这样的经验——对于一般的目标对象而言,即使你与他们打过几次照面,只要没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你换一套衣服(如西装换成夹克杉),他看到后还是认不出来。
2、 使用假发、假须与假眉毛可较显著地改变外观形象,不过应与衣着与谈吐、气质的改变而有机结合。

二、 化装的一般要领:
1、 在主要改变衣着与打扮的化装有以下一些简便易行的方法与技巧值得参考:
在出任务前给自己准备两套风格、款式、档次截然不同但均适合目标环境的服装,如西装与夹克套装;西装与运动装等(再准备个牛仔帽亦可)——一般人的观察力受心理上的影响很大,一般很难注意到刚才这位气宇轩昂的绅士怎么一下子又变成了另类打扮的城市牛仔;此外也可以考虑穿那种正反两面都能穿的衣服,下半身不换都没关系,只要身上携带的东西换一下,如公文包换成手提袋。总之,改换服装的基本原则就是所换服装所代表的层面、角色的跨度要大一点,而且无论换成哪一身份都要注意不要引起目标对象对你的注意。

2、 使用假发方法没什么好说的,假发市面上到处买得到,假眉毛和假胡须一般只能自己制作(制作方法见附录),这里简要介绍一下它们的使用步骤与方法。粘贴假胡须假眉毛步骤、方法都差不多,这里就以假胡须为例加以说明:
使用假胡须化装有两各方式,一种是使用已制作好的假胡须套;另一种是直接使用经加工的假胡须(染好色的羊毛或骆驼毛)
A、 使用假胡须套时应先刮尽脸上的胡茬,把胡须套布边的旧胶水洗尽,擦净脸,然后涂胶水(天热出汗多时就多涂一次)粘胡须套时先粘下巴边,再依次粘下巴尖、嘴角部位;贴套上部位时只须在胡须套布边的两头涂胶水。卸妆时,用酒精或汽油将胡须套布边上的胶水擦净,用小木梳将须毛梳通,妥善存放在小盒内。
B、 贴用毛纤维制作的假胡须时也应刮净脸上的胡茬,然后在须贴胡须处涂胶水。然后将假胡须按一定的角度均匀贴在粘了胶水的棉纱上,修整后剪齐,再贴在嘴唇上下部位,按紧压实,梳理后即可。用完后,也用酒精或汽油将其洗掉。


三、 其它一些注意事项:
化装不但要形似,更要神似,因此,平时多掌握几门方言(不敢说外语),多留心注意不同阶层、不同角色人士的神态、打扮、举止与说话方式对于须“扮啥象啥”的侦探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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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4-1-26 00:35: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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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创作的思维特征


第八章    侦探小说创作的思维特征
  一切文学作品都是作家通过自己的思维活动创造的。研究、探
讨思维规律,不仅可以揭开创作之谜,还有助于提高创作的质量。
以前对于思维活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两种
思维方式上。1984年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提出开展思维科学研究的
一些构想,积极地推动了这门科学的发展。思维的分类趋于细致,
认识日益深入。除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以外,又提出了模糊思维
和灵感思维等思维方式。诸多的思维形态,创造着五光十色的艺
术。在多种多样的思维方式中,侦探小说作家究竟运用什么方式
进行创作呢?换句话说,侦探小说的创作,有什么思维特征呢?
     一 ,侦探小说创作要不要形象思维?
   形象思维,是文学创作的基本的思维方式,也是作家、艺术
家区别于科学家的一种独特的思维方式。对于一般文学创作来说,
这是一条无可争议的文学原理。对于侦探小说呢?认识就不同了。
有人认为,侦探小说是一种智力游戏,是依靠抽象的逻辑思维创
造的,形象思维对于侦探小说无关紧要。形象思维对于侦探小说
的创作真的是无关紧要的吗?这里我们先不作笼统的结论,而将
形象思维的特征和侦探小说的美学要求结合起来加以具体的阐
释,问题也就明白了。
      形象思维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思维活动始终结合着具体的形
     象。   科学的逻辑思维,从具体到抽象,最后用概念作出普遍性的
     结论;形象思维则始终不离开具体性、可感性和个别性的生活素
     材和语言材料,并且把认识的结果通过活生生的形象表现出来。别
     林斯基最初把形象思维称之为"寓于形象的思维",就清楚地表述
     了思维和形象的内在联系和不可分离性。离开具体的形象,形象
    思维也就不存在。侦探小说的创作过程,也是离不开具体形象的。
    一个案件发生后,案件发生的现场、被害人的情况以及现场发现
    的物证等等,都是具体的、直观的形象材料,是刑侦人员思考如
   何侦破的起点,也是作家谋篇的起点。由此展开一系列的行为和
   活动,直至真象大白,也都具有形象性。对于侦探小说来说,要
   特别注重形象的个别性和特殊性,如能捕捉到独一无二的东西,那
   是最好的了。因此,侦探小说作家,不仅需要形象思维,而且需
  要更细密、更敏锐的形象思维,需要更善于捕捉独特形象的能力。
      形象思维的另一特点,是离不开想象。高尔基说:"想象在其
  本质上也是对世界的思维,但它主要用形象来思维也是'艺术
  的'思维。"形象思维之所以与想象密切相连,是因为文学反映生
  活并非机械地模拟,而是艺术地再创造。作品中描述的生活图景,
是作家根据自已对生活的体验和感受,按照自已的思想观念和美
学理想重新熔铸和创造的。这里有从实际生活选择和提炼的,也
有作家根据生活感受虚构的。虚构是艺术创作中不可或缺的极其
重要的艺术手段。而想象是虚构的翅膀。想象的翅膀坚挺有力,
就能在生活和艺术的广阔领域中自由翱翔,从而创造出辉煌壮丽
的作品。反之,想象的翅膀软弱无力,作品也就会显出"发育不
良"的病态:苍白、枯燥、单调、刻板等等。
    有一部小说集叫做《死吻de十种结局》,很典型地说明了这个
问题。这是一部命题作文的同题小说集。开篇由编者设计了一个
情节的构架,然后由十位作家据此写出十篇不同的侦探小说。编
者提供的情节线索是这样的:野鸭湖公园的女清洁工乔月仙,这
天和往常一样,拿着条帚扫地,忽然发现旁边停放的灰色雪铁龙
小卧车里,有一对青年男女花车中亲吻。情不自禁地想起自已年
轻的恋情。那是"20年前,她由学员班当使女丫环,逐渐向舞
台中间靠,苦学苦练,凭真本事当上了主角青衣。"这时上面的头
J儿非常娇宠她。不久,她和一个比她大十多岁的那个'他' 偷情,
结果怀孕了。"为了保住'他'的地位,'他'的前程以及'他'的
妻室家庭,乔月仙代人受过,自我牺牲,把一切责任统统揽到自
己身上,不管是亲戚朋友,也不管是书记团长,她绝不回答'他
是谁'的问题。小生命出世了,她没能看一眼这块心头肉,小生
命就被不知姓名的人抱走了。接着文化革命,她的脖子被挂上一嘟噜
的各色破鞋,敲着小锣到处游行,跪凳子,挨鞭子,被
打得口鼻流血,她也没有供出'他'是谁。再后来发配到这郊外
的野鸭湖边来扫地,从满头青丝到两鬃班白,"第二天,她看见车
里的男女青年仍然亲吻着,一动不动,仔细一看,死了。特别使
她吃惊的,是那个男青年很像她的'他'。乔月仙伸手去拉车门,
一动不动,车门锁着。她慌了,她急了,扔掉条帚,跌跌撞撞向湖
边最近的派出所跑去报案。
     这个情节线索,留下的艺术空间是很大的。比如说:死者是
什么人:他们是怎么死的?自杀抑或他杀?如果是自杀,为什么
要自杀?如果是他杀,被害原因是什么?死者和乔月仙到底是什
么关系?乔的情人到底是谁?是做什么的?他对乔的态度怎样?乔
月仙的"小生命"到哪去了?命运如何?等等。这些艺术空间需
要作家根据自己的生活体验,充分发挥艺术的想象力去虚构、去
充实、去延伸,构成完整而优美的艺术作品。钟源、赵大年等十
  位作家,如同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写出了十篇迥然不同的作品。
  人物关系的安排,矛盾冲突的设置,乃至最后的结局,都各不相同。
  艺术风貌也有明显的差异。由此可以看出艺术想象在创作中的重要作用。
       形象思维之所以需要想象,还因为作家在创作过程中要设身
      处地体验作品表现的对象。高尔基很幽默地说:"科学工作者研究
      公羊时,用不着想象自已也是一头公羊,但是文学家则不然,他
     虽慷慨,却必须想象自已是个吝啬鬼;他虽毫无私心,却必须想
     象自已是个贪婪的守财奴;他虽决志薄弱,但却必须令人信服地
     描写出一个意志坚强的人。"这些话把作家对表现对象的心理体验
     说得非常透彻,对于侦探小说作家来说,这个道理尤为重要。这
    是因为,侦探小说作家除了描写刑警、法官之类的正面形象以外,
    还要描写形形色色的罪犯。如果说,作家和正面人物心态还比较
    容易接近、容易沟通的话,那么,作家和罪犯之阿的心理鸿沟就
   深、就宽了。然而要真实地描写他们,就必须借助想象的翅膀跨
   越这个鸿沟,走到罪犯的精神世界中去。否则,就无法表现他们。
   不少作品对于罪犯的描写公式化、表面化,原因就在作者的心理
   体验不深。值得高兴的是现在有些作者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力
  求深入地体验和表现各种罪犯的心理。张策的小说 《人·鬼·
  神》描写年轻女人葛璇贪图享乐生活,为了得到一张国外的长期
  居住证而错迸特务的圈套。她被派到大陆来,遭到亲人们的唾弃,
终于自我暴露而身陷囹圄。她为自已编织的彩色梦幻,完全破灭
了。这篇小说的情节并不复杂,但对人物的内心刻画很细致。作
者吸取了现代派意识流的一些表现手法,把现实和梦幻、过去和
现在交织起来写,把葛璇受老牌特务控制、玩弄的痛苦、返回大
陆后的惊慌害怕以及希望与失望不断碰撞的烦恼、人生的苦涩,都
深细地表现出来,从而大大地增强了它的感染力。张策是一位公
安干部。并没有这万面生活的直接体验。他是在调查了解的基础
上,充分发挥艺术的想象力,补充了生活经验的不足,从而完成
了这一艺术形象的创造。
   形象思维的第三个特点,是始终伴随若感情活动。这是由文
学艺术的本质所决定的。列夫·托尔斯泰指出:"在自己心理唤起
曾经一度体验过的感情,并且唤起这种感情之后,用动作、线条、
色彩以及言词所表达的形象来传达这种感情,使别人也能体验到
这种感情-------这就是艺术活动。"既然文学艺术以传感情为主
乳 那么进行艺术创作的思维活动当然也就离不开感情。作家倾
注到作品中的感情愈真挚、愈强烈,作品的感人力量就愈大。反
之,没有感情的艺术,必然是冷漠的、苍白的,激不起人们欣赏
的热情。
    侦探小说描述的是正义与邪恶的尖锐而激烈的冲突,一个有
正义感的作家不能不表露出强烈的爱和恨。比如,一个美丽善良
的少女被强暴了,一个造福人民的杰出人物被谋杀了,一件价值
连城的国宝被盗窃了,一个关系国家兴旺发达的重要机密被间谍
盗走了,当作家描述这些骇人听闻的事件时,内心必然掀起
感情的波涛。"能憎能爱才能文,(鲁迅语),鲜明的爱憎能够激发
作家的灵感,推动作家的思维,使作家进入最佳写作状态。
    热烈的情感固然对于创作十分重要,但是,还要注意表达的
适当。要以理智的指针指导情感正确地发挥,而不能心血来潮,忘
乎所以。要按照艺术的特性表露情感,把情感渗透到人物形象中
去,渗透到情节和场面的描写中去,不要虚张声势、空喊空叫,不
要让情感的宣泄破坏艺术的神韵。"另外,还要接受历史的经验,不
要把感情简单化。在形而上学猖撅的时候,对人的看法是:好,就
通体透明;坏,就一无是处。如俗话所说 "头顶长疮,脚底流
浓",坏透了。因而以单一的爱或恨的情感对待他们。如果我们抛
弃形而上学,辩证地观察人,那么就会看到人性的复杂哇,看到
人性向好或坏的方面的转化,看到人生途程中人性变化的曲折
和反复。同时也就应当采取一种与这种认识相适应的实事求是的
情感态度:或爱、或恨、或怜悯、或同情、或惋惜、或遗憾、或
又爱又恨、或恨铁不成钢等等,表现出多种情感的交织和转换,往
往更切合生活实际,因而也更真切感人。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形象思维的每个特点都和侦探小说
的创作密切相关。善于运用形象思维的作家,才能创造出鲜明生
动的形象,才能构建曲折感人的故事情节,从而保证侦探小说的
一定的艺术品位。反之,不善于运用形象思维的作家,其作品必
然是公式化、概念化的,枯燥无味的,文学品位也就降低了。有
些侦探小说之所以被人看不起,不承认它是文学,原因就在这里。
因此,一切从事侦探小说创作的作家,一定要很好地把握形象思
维这个对于艺术创作最重要、最基本的思维形式。
二、抽象思维的重要作用
    抽象思维是人们运用概念、定义等抽象的语言语形态,以判
断、推理的逻辑方式阐释、论证客观事物的一种思维方式。这是
人类最常用、最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形象思维始终伴随着感性的
具体的东西不同,它把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科学的分析和综合后,
便舍弃表面的、偶然的、个别的东西,抽出本质的、必然的和一
般的东西,作出合乎逻辑的概括,并用抽象的概念表现出来。
    文学创作必须依靠形象思维,但也不能脱离抽象思维。如果
说形象思维是基础的话,那么抽象思维就起着主导作用了。在侦
探小说中,抽象思维的主导作用体现得更明显、更突出。
    首先,抽象思维对于题材的选取和提炼,对于作品主题的深
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侦探小说表现的生活领域广阔而复杂。
作家总是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和审美观念选择最能表现时代精神,
最有观赏价值的素材作为表现内容。而在题材确定以后,从
哪方面开掘这一题材的内涵,使它更有价值,这更取决于作家的
思想观念。我们看到,有的作品追求一种高远的纯洁的艺术境界,
有的则钟情于色情、污浊的艺术垃圾;有的作品思想很深刻,有
的则象游戏一样的浮浅。究其原因,就在作家抽象思维的能力和
水平。"
   美国作家约翰·鲍尔的《卡罗林闷热的夜晚》是一部影响很
大的优秀作品。从这部作品的创作过程,可以看到抽象思维对于
提炼素材、深化主题所起的主导作用。小说描述美国南部一个叫
卡罗林的小城里,种族歧视严重,"从市政府主席到最底层的无业
游民都对黑皮肤的人极端仇恨和鄙视"。就在这个城市里,发生一
起凶杀案。被害者是从意大利请来主持联欢节的音乐家恩里科·
曼托里。一来他是一位贵宾,二来他是本地大富翁乔治·迪恩科
特的朋友,这样就使得这个谋杀案变得异乎寻常的重要了。警察
在全城进行大搜查。当晚在火车站抓住一个等车的形迹可疑的黑
人。审问时,被捕者说他叫蒂布斯,是某地警察局的侦探。警方
为了证实蒂布斯的身份,便和他所在的帕隆迪纳警察局联系,该
局回答说:"兹证明蒂布斯近十年来在帕隆迪纳警察局任职,现任
侦察员。他是侦破凶杀案和其他重大案件的专家,颇负声望,特
予以推荐。贵处在发生重大案件时,此人可以为之效劳。"甘罗林
市的负责人为了尽快地破案,决定吸收蒂布斯参加侦破工作。警
察局长吉尔斯比想:如果蒂布斯破不了案,罪责由他负;如果破
了案,是我领导有方,荣誉仍归自已。蒂布斯参与此案侦破工作
后,遭到同行们的普遍嫌恶和城里白人居民的敌意与蔑视",破
案工作遇到重重障碍,但蒂布斯最后还是机智而勇敢地侦破了这
个复杂的案件。从这个简略地叙述,我们就可以感到这部作品贯
穿一条线索,就是反对种族歧视。这正是作者抽象思维的基点。他
正是从反对种族歧视出发提炼题材、深化主题的。如果作者没有
反对种族歧视的理性思考,不沿着反对种族歧视的思路开掘思想
内涵,把蒂布斯换成一个普通的白人,那么,这部作品的特殊光
彩也就没有了。
     其次,抽象思维对于作品的故事展开和作品布局,起着重要
作用。一个高明的侦探小说家,就象一个出色建筑师一样,总是
精心细意地建构他的作品。使自己的作品有如一座艺术迷宫,辉
煌壮丽而又扑朔迷离;既吸引你看,又不让你看穿。而精巧的情
节安排和细密的作品布局,是离不开抽象思维的。
     试以松本清张的《点和线》为例。这部享誉世界的作品,结
构安排是非常严密的。有两个情节突出地表明了这一点。一是关
于车站"四分钟"空白时间的安排。小说描写在香椎海岸发现佐
山和阿时的尸体时,身旁有半瓶含有氰化钾的橙汁,不能断定是
自杀还是他杀。负责此案的三原决心作进一步的调查。有位目击
者说:那天,她和别人从15号站台上车;亲眼看见佐山和阿时从
13号站台欢欢喜喜地上了"朝风号"火车。这个证词,是他们殉
情自杀的唯一证据。三原想,这个证词是否可靠呢:是偶然的巧
遇呢,还是有意的安排?据了解,这个车站来往的火车十分频繁,
每天,只有17点57分到18点零1分之间四分钟的空白时间,可
以从13号站台望到15号站台。三原经过认真地思考,断定杀人
者利用这四分钟空白时间有意安排两名目击者。当我们读到这里,
会赞叹这个"目击者"安排得多么巧妙!较之那种偶然碰到的
"目击者"或是说假话的"目击者"就要巧妙得多。这种"巧妙"
正是来自作者杰出的抽象思维能力。如果说这只是一个场面的安
排,还比较容易的话;那么,后面关于安田不在作案现场的安排
就更加精细奇妙了。要断定安田是不是杀人凶手,就要确定受害
者死时他是否在作案现场。于是三原审问安田:被害者死时他在
何处?安田说,他去北海道了。北海道与九州境内的香椎在地理
位置上正相反,且相距遥远。安田唯恐三原不信他的话,又将什
么时候、什么地方转乘那趟火车或轮船,说的清清楚楚。三原仍
不信,沿着安田所乘的车船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凡是安田乘坐的
车船上,都有他亲笔填写的旅客登记表和证人,表面看来是无懈
可击的。但是三原再三调查和思考以后,终于发现了破绽。原来
轮船的旅客登记表是安田事先登记好的。指使他作案的石田司长
让他的随员拿着安田的登记表,冒充安田乘坐了这班轮船。这种
天衣无缝的安排和冒名顶替的作法,不正是抽象思维的杰作吗?
    第三,抽象思维还是侦探小说解疑释谜、揭示案情真象的锐
利武器。一部侦探小说,一开篇,摆在读者面前的,都是一些真
真假假、模糊不清的表象,或者说,是一个末知数,是一个谜。参
与案件侦破的人,要依靠冷静的理性,也就是抽象思维;对收集
到的零星而纷杂的物证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考,进行去
伪存真的剔选,逐渐惟断出是什么人作的案,如何作的案,并设
计出如何擒拿罪犯的方案。
     爱伦·坡的《毛格街的血案》描述的是一件异乎寻常的谋杀
案。杜宾在侦破过程中,碰到了三个令人费解的"谜":一是作证
的人说,那天,他们听到了说话的声音,但"无论是意大利人、英
国人、西班牙人、荷兰人、法国人,一形容到那个声音,人人都
说是外国人声音,人人都肯定不是他们本国人的声音"。那么,这
到底是一种什么语言呢?二是,案发现场的门都锁得 "严严密
密",只有后窗可以进出。窗外几米远的地方有一避雷针可攀附,
  由此推论:只有身手异常矫健,胆大包天,浑身是劲,才有可能
  从避雷针爬迸窗里"。有这样的奇人吗?三是,从现场看,作案手
  段异常残忍,更令人困惑的是这是"毫无动机的惨杀"。杜宾把这
  些疑点集中起来分析、思考,惟断这个案件的凶手,不是人,而
  是大猩猩之类的动物。当然这只是一种推想,还不是定论。但正
是这种分析、推论,为破案找到了正确的方向。后来,杜宾又从
被害人列士巴奈太太的手中取到一撮毛,从而证实了确实是大猩
猩犯下的罪恶。这个案件,从开始解除悬疑到后来寻找到大猩猩
的主人,重重障碍,种种难题,都是依靠抽象思维突破的。
     深受世人推崇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每每勘查过现场以后,就
能推断出凶手的年龄、身材,穿的什么样的衣服,什么样的鞋子,
抽的什么牌号的香烟,以及作案的方式、所用的凶器等等,使在
场的人惊叹不已。福尔摩斯为什么能够知人所不知,见人所未见
呢?主要是依靠杰出的抽象思维能力。他善于用冷静的思考,对
现场获得的蛛丝马迹进行分析综合、分析判断,从而获得预见性
的结论。他对助手华生说:"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最主要的事情就
是能够运用推理的方法"。一种是把一系列事实在脑子里联系起
来,通过思考;得出结论,这是向前的推理;另一种是先知道结
果,人们通过自己的内在意识,推断出所以产生这种结果的各个
步骤,这是回溯推理。在侦破工作中,经常使用的就是"回溯推
理"。福尔摩斯向他的忠诚的朋友、得力的助手华生传授的这个经
验,确实是他在侦破工作中所向披靡的绝窍。
    西姆农笔下的警长梅格雷,也是一个享誉世界的大侦探。他
的特点,是善于置身于所假想的罪犯之中,从人物的"内部"探
索他们犯罪的动机和原因。寻找解开悬疑的钥匙。他是如何走到
人物"内部'中去的呢?就是借助抽象思维的桥梁,通过分析和
联想进入到对象的内心中去的。从《梅格雷与高个子女郎》、《梅
格雷与疯子》、《梅格雷与夏尔先生》、《她是谁杀的》等一系列作
品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一显著特点。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建立在抽象思维基础上的推理,与主观的
猜想是根本不同的。柯南道尔的名篇《四签名》有一个小插曲:华
生拿出一块旧表给福尔摩斯看,间他:"你能不能从上面找出它的
旧主人的性格釉习惯呢"福尔摩斯细细观察一番,果然说出了它
的旧主人的性格特征,而且说得很对很准。华生对于福尔摩斯的
"神机妙算"很吃惊。他说:"你并不是猜想出来的。"福尔摩斯说:
n对,对,我向来不猜想。猜想是很不好的习惯,它有害于逻辑的
推理。你所以觉得奇怪,是因为你没有了解我的思路,没有注意
到往往能推断出大事来的那些小问题。"这段话清楚说明了"猜
想"和"推理"的本质区别。猜想,是主观随意地设想;推理,则
是依据事物的内在逻辑推出的必然之理。


三、全面提高思维能刀
   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将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分开来论述。实
际上,两者并不是截然分开,互相对立、互相排斥的,而是互相
配合、相辅相承的。那么,两者究竟是如何 "互相配合、相辅相
承"的呢?又众说纷纭了。笔者以为茅盾先生对这个问题的论述
最为精辟。他说:
   "文学作品的技巧问题包括生活素材的分析、综合、提炼,主
题思想的确定,主要是逻辑思维在起作用,但伴随着,也有形象
思维。至于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人物性格细节的描写,社
会环境和作品主角活动场所的具体描写等,则主要是形象思维在
起作用,但伴随着,也有逻辑思维。
    "在作家的构思过程中,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并不是自觉地分
阶段进行而是不自觉地交错进行的。试以题材的如何成熟为例。所
取题材离不开具体环境中的人和事。在选择题材时,作家为什么
选择这样的人和事而不是那样的人和事,表面上看来,似乎和作
家的生活经验有关系(即作家从他最熟悉的社会生活中选取题
材)。实际上却不然,而是作家的世界观决定了他从最熟悉的社会
生活中选择最能反映时代精神的部分作为题材,这便是逻辑思维。
同时,题材不是以抽象的方式凭空跳出来的,而是作家在长期深
入生活、参加火热的斗争中,有某些事和某些人给他深刻印象,使
他兴奋,使他时刻难忘,甚至睡梦中也参加这些事件,也同围绕
这些事件而活动的人物谈心讨论;到这地步,作家渴望而且感到
有把握进行写作的就是这些人和事,从而进行了初步的构思。这
便是形象思维。可以这么说,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在作家头脑中
交错进行,使创作过程中既能够反映时代精神的主题思想,又能
够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这一构思整体的两面,它们的关
系是辩证的,是相辅相成而不是对立的。
    "从开篇到结尾,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的交错又是反复进行
的。当写成一章的初稿时,从头再三修改,有时是大删削大补充,
这也是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的交错作用在反复进行。全书修改完
成后的最后修改以至定稿,都是交错起作用的逻辑思维和形象思
维的反复过程。但是作家在写作初稿时,自然主要运用形象思维。"
(《漫谈文艺创作》,
    茅盾先生的这段话,清楚地阐明了两种思维在创作过程中的
活动情况和各自作用,对于作家的创作很有启示意义。问题是:我
们前面的论述,用的是"抽象思维"而茅盾先生用的是 "逻辑思
维"。这两个概念是否相同呢?我们认为,逻辑思维是一种抽象思
维;而抽象思维的流程,一般也是符合逻辑推理的。因此,在不
少理论论著中,这两个概念是通用的。有的人习惯用抽象思维,有
的人习惯用逻辑思维,指代的是一个意思。但是,严格说起来,抽
象思维不能完整等同于逻辑思维。这是因为,抽象思维有合理与
悖理两种类型。不合逻辑的悖理的思维方式,我们称之为逆向性
思维,这是将人们通常的思考方式倒过来的思维方式。富有逆向
性思维的作家,往往能够突破传统观念和既定模式的束缚,在作
品的思想与艺术上出新。仅提"逻辑思维",就把这种逆向思维方
式排除在外了。所以近年来,在学术著作中,大都用 "抽象思
维",以便涵盖合乎逻辑与不合乎逻辑两种思维方式。
   除了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以外,还有模糊思维应当提起注意。
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将模糊思维作为人类第三种思维方式。作
家的模糊思维主要有三种形态:一是在创作的起始阶段出现的似
爱非爱、似恨非恨的模糊不清难以把握的情绪;二是创作中时而
呈现的朦胧意识;三是梦幻中的潜意识活动激发的创作冲动,幻
化的艺术形象。模糊思维能够创造一种朦胧美。著名文学理论家
和文学史家勃兰兑斯在论述莎士比亚创作时指出:"明显性不是莎
士比亚心目中的理想,这里有不少谜和矛盾,而剧本的吸引
力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它的暖昧不明。"(《莎士比亚的生平和
创作》,其实,不只是莎士比亚,许多杰出作家的作品都有不同
程度的模糊色彩。
   还有灵感思维,是指人们对客观之物的一种带有突发和激情
特点的顿悟性的思维活动,这也是创作中不时可以见到的,这里
就不详细谈论了。不同的思维方式都有自己的特征;而且各种思
维方式又相互渗透。所以我们应当全面提高各种思维能力,从而
把创作推进到一个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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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的叙事特征


第七章   侦探小说的叙事特征
    各种文体在叙事上都有自己的特点。譬如说,戏剧和小说叙
事的方式就很不一样;同是小说,长、中、短篇,叙事的方式也
不尽相同。侦探小说虽是小说的一支,但却自成一格,叙事特点
非常突出。是否遵循其规律,直接关系到能否充分发挥侦探小说
的文体特征,创作出高质量的作品。那么,侦探小说在叙事上有
那些基本的美学原则呢?'
  一 ,精细原则
    在色彩缤纷的文学园地上,叙事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的粗犷,
有的细腻,有的明快,有的委婉……这是风格范畴的事,是作家
的气质和爱好决定。侦探小说所要求的"精细原则",主要地不是
指描述风格,而是一种观照和表现生活的方法。它要求作家的描
述精确细致、以小见大,善于透过细微的行为、物象即艺术的细
节推断出大冲突、大案件,善于在不为人注日的细微之处寄寓丰
富的思想与艺术内涵。在一般文学作品中,细微的动作、表情、物
象、痕迹等细节描写,往往是情节的补充,起一种衬托作用;而
在侦探小说中,类似的细节则可能成为作品的核心,情节发展的
枢纽。当一个案件发生后,侦探或刑警勘察现场,细心地寻找犯
罪的蛛丝马迹,任何细微的物象和痕迹都有可能成为破案的突破
     我国古代公案小说有不少叙事精细的佳作。《醒世恒言》中的
    <<陆五汉硬留合色鞋》细节的运用就非常成功。这篇作品描述的是
    一起骗奸杀人案。作者在案情发展的过程中两次巧妙地运用了细
    节: 一是合色鞋的运用。合色鞋是寿儿送给情人张荩的信物;媒
    婆的儿子陆五汉则拿着这个小小的信物,骗奸了寿儿,并酿成杀
    死其父母的罪过。合色鞋成了陆五汉犯罪的媒介。二是"疮痕"的
     妙用。陆五汉作案以后,蒙在鼓里的寿儿还以为是张荩所为,于
     是官府将张荩逮捕,并被判处死刑。张荩叫屈,要求和寿儿公堂
     对质。寿儿一见张荩,似乎不太象黑夜中偷偷来奸污她的人,但
     又拿不准。便道:"记得你左腰间有个疮痕肿起,大如铜钱。"衙
     役当场检查,一看没有。官吏细细审问,发现媒婆的儿子陆五汉
     钻了空子,抓来审查,果如寿儿所说 "左腰间有个疮痕肿起,大
     如铜钱",于是真象大白。这里突出表现了细小的物象和征兆在案
      件的侦破和审理过程中的作用。
         长篇小说《湖畔阴影》是日本著名社会派推理小说家松本清
      张的代表作之一。这部作品描写细腻,文字生动,有不少既平常
      又奇特的细节描写。例如第十一章,写田代重返野湖再找木楠
      的下落,在湖面和草丛中发现许多刨花,他感到奇怪,并思:这
      样僻静的地方怎么会有刨花呢?他捡起几片细看,发现有杉树的
       ,有扁柏树的,只有一片稍有不同:"当中呈黑色,好像是从一节树
       桩上刨下来的,看不出年轮,但估计这块木头不小。"刨花是日常
       生活中常见的东西,疏忽大意的人,或许看一眼就过去了,而有
       心人田代,却对这片有些异样的刨花寻根究底。随后,他在一个
       假锯木厂发现了类似的刨花。但对其中的奥秘仍不清楚。他又到
       东京参观监察医务院的人体 "石蜡包"切片,由此得到启示:罪
        犯可能用同样的方法处理被害人的尸体。他进一步访查,在假
        锯木厂又发现了作这种残忍处理的机械锯和机械刨,证实这伙穷凶
        极恶的罪犯为了消灭罪证,果然把被害人当作木头一般刨成刨
        花"。从一片刨花,挖出了一个极狡滑极阴险的犯罪集团,产生很
   强的艺术力量,这表明细微的物象与征兆描写在侦探小说中是何
   等重要。
       精细是没有止境的。现代作家对于细小的情节、细小的行动,
   细小的物象的描写愈来愈仔细,愈来愈深入。比如说,指纹,在
   以往的许多侦探小说中都把它视为破案的可靠证据;一核实指纹,
   案件基本就定了。而当代作品进而描写了指纹的复杂情况,有的
  指纹可以作为断案的依据,有的指纹不仅不能作为依据,反而会
  造成错判、误判。《情魔》中指控哈珀烧死米谢丽唯一物证就是在
  犯罪现场发现一个五加仑汽油桶,桶上有哈珀的指纹。如果是粗
  心大意的法官,或许就会据此定罪了,然后实际上却有许多蹊跷。正因为
  既然是刚加过油,为什么没有油站管理员的指纹?有没有可能被
  犯罪分子利用了哈珀的指纹?作者要写的就其中的蹊跷。正因为
他精细地写出了它的蹊跷之点,作品才与众不同。原来哈珀买油
桶灌油的时候,管理员正忙于给别的主顾加油,让哈珀自已挑;后
来管理员拧开桶盖灌油,照理说应该有管理员的指纹,可是因为
桶盖上沾满了润滑油,用棉纱擦了个干干净净。所以就没有留下
管理员的指纹。后来哈珀将油桶放在库房中,犯罪分子将它偷出
来作案,又带着手套,所以就没有留下指纹。这样地描写,较之
一般地写指纹细致了,深入了,所以也就有了与众不同的特点。我
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作者不作更深入的描写,而是停留在发现
指纹就定案上,那么在艺术表现上就流于一般,而当事人也就难
免不蒙受冤屈。
    侦探小说是精细的艺术。精细处见功力、见智慧、见水平;粗
糙与粗疏,与侦探小说的艺术本质是不相容的,只能制造出平庸
的乃至低劣的作品。
       二、惊险原则
  惊险,是侦探小说突出的特征。在一般性的文学作品中、也
不是没有惊险的事件和场面;但不像在侦探小说中把它作为一种
叙事特征,贯穿在作品的始终。这一特征并不是外加的,而是侦
探小说内在的品质所决定的。因为侦探文学,不外乎描述侦探刑
警同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作斗争。犯罪分子并非束手待毙,而是
千方百计地保护自己,甚至疯狂反扑,伺机谋害侦探和刑警,所
以, 历险是自然的,必不可免的。罪犯愈凶狠,环境愈险恶,惊
险性就愈强。
    惊险是侦探小说中扣动读者心弦的重要因素。读者面对惊心
动魄的惊险场面和冲突,又惊讶、又揪心、又不忍释手。洞悉读
者心灵的高明作家,总是编织一个又一个剧烈冲突,绘声绘色地
描述一个又一个惊险场面,以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
     在侦探小说中,惊险又是塑造出类拔莽人物形象的强有力手
  段。 常言说:"烈火炼真金"。惊险的斗争是熊熊的"烈火",最能
  锻炼和考验人。超常的艰险必须以超常的智能去克服它。当主人
  公经历了种种磨难,战胜一切险阻制服了对手,其英雄本色自然
  显现出来。
      或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此说来,缺乏惊险性的侦探
   小说是不是就不能塑造杰出的侦探形象呢?当然不是,不过如果
   我们认真考查一下,就会发现在不同境遇中所塑造的人物是不一
   样的。平静安全状态中刻划侦探形象,着重表现的是他的机敏、精
  细, 长于观察、推理等等品质;而在艰难危险中刻划侦探形象,除
    了上述品格以外,还着重表现他的勇敢、顽强、不屈不挠的敬业
    精神。作为一个侦探和刑警,勇敢、顽强、不屈不挠的精神是很
重要的方面;而这一精神侧面,在风平浪静的情境中是难以表现的。我国
公案小说刻划包公,施公等人办案,大都是在平静的
   安全状态下进进; 如果说有一点压力,那是来自上司,而不是罪
   犯。作品突出表现的是他们公正严明,至于舍身忘死的冒险精神
   则非常淡薄了。爱伦·坡笔下的杜宾是在较为平静安全的环境中
   侦探案件的,所以杜宾的形象睿智有余,而豪勇不足。《福尔摩
  斯探案集》中某些篇章注入了惊险因素,因而福尔摩斯身上较之杜
  宾多了些不畏艰险的大无畏精神。而在美国作家达希尔·哈米
  所著的《马尔他黑鹰》中,惊险性更强,人物的赴汤蹈火的大无畏
  的精神也更加突出了。
      如今越来越多的作家意识到惊险性在侦探小说中重要价值和
效应,因而也就把更多的心血贯注到惊险性的创造中去,从而增
添了作品撼人心魄的力量。但是,惊险描述本身也存在激烈的较
量。你写一个惊险场面,我写一个惊险场面,想方设法一个比一
个更险,以便更能抓人。比万说,这个从百米高楼跳下安然无羔
那个驱车坠入万丈深渊,没一点伤;这个蹦进虎笼,与虎为伍,那
个跑进蛇窝,与蛇同眠,要说险,确实是越来越险,然而事
物都是有度可量、有理可循的。过了度,违了理,就会变得荒唐
而不可信,惊险所包含的那种巨大的激动人心的力量也就消失了。
          三 紧凑原则
     任何文学作品,都有一个节奏感问题。一般性社会题材作品,
可以写得紧凑些,也可以写得舒缓些,不可一概而论。比如一部
与日常生活的作品,作家完全可以慢慢道来,许多作家就是这
样作的。例如冈察洛夫的客著《奥勃洛莫夫》,那节奏是非常缓慢
的,作者仅仅描写奥勃洛莫夫起床前后,就用了一百多页的篇幅。
这种舒缓的叙事笔调,与作品描述的内容是相适应的。奥勃洛莫
夫是一个没落的贵族,当时被称之为"多余的人。过着十分慵懒、
散漫的生活。这种生活情调必须采取舒缓的叙事方式才能充分表
现出来。有些爱情题材作品,作者为了表现人物缠徘侧的情感,显
示恋爱过程中隐微曲折的心理变化,也往往采取舒缓的叙事笔调,
艺术的节奏是非常缓慢的。
   侦探小说就不同了。案件发生后,需要你火速地去侦破,罪
犯需要你争分夺秒地去擒拿,行动的快慢,直接关系侦破工作的
成败。侦破题材的这一内在特性,决定了叙事必须是紧凑的。只
有紧凑,才能突出侦破工作的特征,才能真实地展示犯罪与反犯
罪的激烈斗争;同时,也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审美心理。
   紧凑,就是叙事的干净利落,就是情节的快节奏地展开。为
了增加紧凑感,侦探小说作家往往把案件放在严格限定的有限时
空中展开。相对而言,在漫无边际的时空中展开故事,容易造成
散漫的感觉;而在具体限定的相当有限的时空中展开故事,自然
就要求作者以最精炼的笔墨、最快的节奏来叙述了,杏则,他就
完不成叙事任务。日本著名侦探小说家西村京太郎的《疯狂之
恋>>,写的是一件巨大的谋杀诈骗案。故事发生在"北斗星号列
车"上,时间是从晚19点3分到第二天上午10点57分,不足16
个小时。情节紧紧围绕以爆炸手段进行诈骗展开。作品的节奏和
列车的节奏一起跳动。列车每到一站,案情也深一层;列车到达
终点,案情全部弄清。有穿插、有陪衬、有铺垫,但不枝蔓,不
松散。尽管这部作品还有它的缺点,但结构的巧妙和叙事的紧凑
却是很突出的优点。当然,时空的限定虽然有助于增强作品的紧
凑感,并不意味着对时空限制得越窄小越好。创作有点象练习武
艺。舞台越窄,时间越短,也就越难练。因此作者在限定时空的
时候,要考虑自己的能力,如若驾驭不了,就难免弄巧成拙。
   作品头绪的繁简也是影响叙事节凑和结构面貌的重要因素。关绪
  过多,相互交叉,而又主次不分,齐头并进,会给叙述带来
  很大困难。如果是能力强的高手,善于把握各条线索的内在联系,
形散而神不散,也可做到紧凑;问题是不少作者把握不住纷杂的
头绪,造成作品的拖沓、松散。从优秀作品的经验看,侦探小说
还是以情节单纯为上。即使有一些必要的次要线索,也要尽量把
主线突出出来,并使次要线索围绕主要线索而展开。
     我们强调侦探小说叙事的紧凑,是不是一点不要舒缓的笔墨
呢?当然不是。任何紧张的斗争,都会有停顿、有间歇、有调剂。
作为反映这种斗争的的文学作品,自然也要表现客观的真实。在
描述刀光剑影的拼搏过程中,也应当有一些轻松的、抒情的笔墨,
使读者在惊心动魄之余,又能够感受到赏心悦目的快慰。
    俄国伟大作家车尔尼雪夫斯基指出:"紧凑是作品美学价
值的第一个条件,一切其他优点都是由它表现出来的。"这句话是
对一般性社会题材作品而言,对于侦探小说尤为适用、尤为重要。
拖沓与散漫和侦探小说的本质是不相容的。
        四、崇高原则
     崇高是一个重要的美学范畴,也是文学艺术家孜孜以求的美
学境界。古今中外的美学家非常注重探讨崇高美的特点、内涵以
及它在文学艺术中的具体体现,激励作家创造具有崇高美的文学
作品,以保证审美教育作用的实现。侦探小说从一定义上来说,是
一种同犯罪作斗争的文学。它描述的是丑恶、凶残的犯罪,而浸
润其中的应当是崇高的思想,有"崇高"思想,才能将丑恶转化
为美好,将消极转化为积极,从而使沉重的案件变为净人们心灵
的摧化剂。
    表现崇高,最主要的就是要表现一个时代的庄严而伟大的思
想,表现一个民族伟大的精神力量,表现博大的人道主义精神和
高尚的个人情怀。各种崇高的因素凝聚在一起,形成气贯长虹之  ,
势摧人肺腑之力,感动着、陶冶着、净化着人们的精神世界。尽
管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国度、不同的历史时期,崇高的具体内涵
会有一些差异,但是,作家们对于崇高的追求即是一贯的、执着
的, 基本精神是相通和相似的。我国古代优秀的公案小说贯穿着
崇高精神,外国的优秀作品也始终贯穿着崇高精神。
    崇高的品格是在斗争中实现的。展现崇高的品格,不能靠豪
言壮语,不能虚张声势,而要靠切实的斗争。愈是艰险、曲折、复
杂的斗争愈能显示崇高的人格力量。在侦探战线上展现崇高风采
的英雄,有的是同凶顽的罪犯直接进行血肉拼搏;有的是深入魔
窟之中同群魔周旋;有的是冒着丢官之险、杀身之祸追缉罪犯;有
的是顶着上司沉重的压力、穿过重重的世俗关系网调查案件,无
  不经过艰难曲折的斗争,而正是在这种艰难曲折的斗争中,刑侦
  人员的崇高精神才会大放异彩。离开艰难曲折的斗争,崇高就会
  变得暗淡无光。
      古罗马时代的美学理论家郎加纳斯说的好:"崇高是伟大心灵
  的回声。"一个具有 "伟大心灵"的作家,他的高尚品格的光采,
  会笼照着他的一切作品。如果道德败坏,趣味也必然堕落。"真理
   和美德是艺术的两个密友。"(狄德罗语)要做一个合格的侦探小
   说作家,就必须做一个有高尚德行的人。我们不能相信一个灵魂
   卑琐的作家能够真诚而热烈的歌颂崇高。当然,有些作者,畏于
   千百万人的严峻的审视目光,畏于社会的正义的批判,也做出一
   些颂扬崇高的姿态,也描述一些崇高的人和事,但是这种描写带
    给人一种冰冷生硬的感觉。人品与文品的对立和分裂,又怎能不
    留下虚伪做作的痕迹呢?
        日前,我国侦探小说正处在崇高与低俗两种审美倾向的对立
    与分化中。多数作品,歌颂爱国主义思想,歌颂舍己为人、见义
    勇为的英雄主义精神,歌颂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
乐"的博大情怀,歌颂不畏强暴、不畏艰险的坚强意志,辉映着
崇高的思想光辉。也有一些作品,打着"侦察破案"的旗号,描
述各种犯罪现象。对于犯罪现象写得淋漓尽致,但却不给予必要
的审美批判;特别是写到少女失身和嫖娼卖淫现象时,还表露出
明显的玩赏味道,这就与侦探小说应当具有的崇高品位背道而驰
了。而一旦失去崇高思想的烛照,一切犯罪描写就会变为霉变的
艺术垃圾。
    精细、惊险、紧凑、崇高,都是侦探小说创作的基本美学原
则。过去,人们对这些艺术要求分别地论述逆,但还没见到有人
把它作为侦探小说叙事的原则提出来。我们是从侦探小说创作实
践中,发现这些原则的重要性和普遍性,因而把它集中地提出来,
希望能够引起侦探小说作家的注意。掌握并善于运用这些原则,是
创作侦探小说的起码条件。有了这个"起码条件",才有可能进一
步发挥自已的生活、思想和艺术的优势创作出高水平境界的作品。
如果连这些起码的准则都不熟悉,不遵循。恐怕难以写出象样的
作品。纵存艺术才华,也难以沿着艺术的航道正常地挥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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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4-1-26 00: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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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念设置与审美效应


第六章    悬念设置与审美效应
     一,悬念在侦探小说中
   悬念是什么?人们对于它有不同看法,有不少曲解和误解。因
此我们想:还是从分析具体作品入手为好。我国古代公案小说有
许多运用悬念的范例,《三现身包龙图断冤》就是早期的代表作。
这篇作品一开始描写孙衙司到街上算卦,算卦的说他"今年今月
今日三更三点子时当死"。他自觉身体健康,怎么会当日就死呢?
于是半信半疑,闷闷不乐,回到家里喝酒解闷。不一会儿,喝得
酩酊大醉,娘子便将他扶到屋里去睡了。三更时分,只见一个穿
白衣的人从屋里冲出,双手掩面,扑通跳到河里。抢救不及,连
尸体也没找到。随后,娘子哭哭啼啼为她丈夫办了丧事。读到这
里,读者心中一定会涌出许多问题:穿白衣跳河的人是她的丈夫
吗:如果是,他为什么要自杀?如果不是,那么跳河的人又是谁?
她丈夫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又到哪儿去了?这些悬而未答的问
题就是悬念。后来经过许多周折,包公终干弄明了案件真象。原
来孙衙司的娘子与人通奸,那天孙衙司算命回来,奸夫正躲在屋
里,听他说到算命的事,恰巧他又喝醉了,便在三更时分将他勒
死,扔到井里;然后自已掩面跑出去,把一块大石头扔到河里,造
成孙衙司投河自杀的假象。至此前面提出那些问题都回答了,悬
念也就自然消除。
    由此看来,悬念就是作品提出过而尚未解决的问题,换句话说,
是读者期待问答而又尚未得到回答的疑问。悬念潜含在作品的矛
盾冲突中,是一种深层的内在的艺术因素;而不是像某些人所说
的,是作者玩花活、卖关子,是随心所欲的形式主义的东西。一
些抒情诗和抒情散文,只是抒发某种情绪,没在矛盾冲突,也就
没有悬念。一般性的社会题材作品,虽然描写了矛盾冲突,设置
了某些悬念,但往往是整体描写中的小穿插,只起一种辅助作用。
我们常说,侦探小说是"解谜"的艺术,"谜"就是悬念,可见悬
念是和侦探小说的本质特征相联系的。在侦探小说中,悬念常常
是作家营构情节的枢纽,是启动读者心灵的钥匙。悬念设置得好
坏,直接关系作品的优劣,因此侦探小说作家无不为悬念的设置
而殚精竭力。
     二, 悬念的设置
   在我们明确了悬念的重要性以后,进而就应探讨如何把悬念
设置好了。悬念表面上看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难以捉摸。实
际上是有规律可循的。自觉地认识和把握悬念的设置的美学原则,
有助于我们把悬念设置得巧妙而富有吸引力。那么,悬念的设置
有哪些基本的美学要求呢?
    首先,要有广泛的社会共鸣性。哲学家们早就告诉人们,矛
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并贯穿于一切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万事
万物都存在着矛盾,也就意味着万事万物都可以构成悬念。但是
从一个作家的眼光看,不同事物、不同性质的矛盾冲突所构成的
悬念,其思想价值和美学价值是不同的,艺术感染力也是有差异
的。 比方说,一个孩子丢失了一个铅笔盒,是路上丢了,还是让
小同学拿去了? 这也算是悬念。但是和一个孩子的失踪是无法比
拟的。所以,有见识的作家,应注意选择思想内涵充实,审美价值大、
震撼力强的矛盾冲突构成悬念,以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和
共鸣。日本社会派推理小说之所以形成一个有影响的艺术流派,就
在于它们注重反映社会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尖锐地揭露社会上腐
败现象和罪恶行为,并从社会、历史、心理等多方面揭示犯罪根
源,从而具有较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
     在侦探小说中,我们看到许多作家都喜欢以谋杀做悬念,原
因何在呢?这是因为生命对于人是极为珍贵的。惨无人道地谋害
他人的性命,能够最大限度地引起人们的共鸣,最大限度地激起
人们的愤慨、同情、焦虑和关切的心情。人们怀着这样复杂的心
情热切期待着打出迷雾、弄明真象,期待着邪恶得到应有的惩治。
这也就自然而然从内心深处产生一种欲罢不能的强烈阅读愿望。
当然,我们说在通常情况下谋杀悬念更具吸引力,并不意味着
一切谋杀案都具有强烈的悬念效果;也不说,其他性质的悬念就
一定比谋杀悬念的艺术效果差。其实社会共鸣性的大小,归根结
底,还是取决于思想内涵的深浅,取决于美学品味的高低。
   其次,设置的悬念要有新奇感。从美学角度看,爱好新奇是
人的审美本性。只有适应人的审美本性,设计出人们是陌生的、意想
不到的新奇悬念,才能最大限度地激起人们的欣赏兴趣。这在
人们的阅读经验中也是深有体会的。在我们阅读侦探小说的时候,
看到一具尸体横陈在面前,或者银行的珠宝被盗,大体上就知道
这种悬念的内涵及其发展趋势,仿佛走在熟悉的街道上,观赏
兴味顿减。如果作者换一种写法,换一种设置悬念的方式,那就
大不相同了。
  柯南道尔的《红发会》是这样设置悬念的:一天,小当铺老板
威尔逊来找福尔摩斯,述说了他最近经历的一件奇特的事:有
天他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由于原住美国宾尼法尼亚已故黎巴
嫩人霍普金斯之遗赠,现留有一空缺,凡红发会会员皆有资格申请
。薪金为每周四英镑,工作则系挂名而已。凡红发男性皆可报名。
…威尔逊有一头漂亮的红头发,很高兴地前去报了名。负责人罗斯
热情地接待了他,让他每天去半天,没有什么事,就
抄点《大英百科全书》。威尔逊干了八个星期,工资如数发给。这
天去上班,门上了锁,有一张便条,上写:"红发会业经解散,此
启。"负责人罗斯已不知去向。威尔逊非常纳闷:红发会为什么不
让干什么却给了自已丰厚的待遇?又为什么突然解散而不告诉自
已?威尔逊的疑问就是作品的悬念。当我们读到这里的时候,谁
能猜测到这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案件?谁能想到它将如何发展?恐
怕很难猜测,这就是新奇悬念的效应。福尔摩斯经过调查分析,终
于探明了其中的奥秘,原来是一起重大的盗窃案。威尔逊的当铺
和银行相邻,盗窃集闭打算从当铺的下面挖一条地道直通银行的
地下室,以便盗窃金币。他们担心挖地道时被威尔逊发现,使用
这个方法将他调开。比较一下一般描写盗窃案的侦探小说,大都
以金银财宝的不知去向为悬念,就会深刻感到这篇作品悬念的设
置不同一般。
    日本推理小说家高木彬光的长篇小说《鬼面谋杀案》,在内容
和形式面都刻意追求新奇。作者在"楔子"中说:"我想,要写就
要创造一种新的形式,总是沿袭老一套的旧形式,实在没有什么
意思。"进而又说:"我想采取的形式是,侦探一边破案,一边叙
述自已的犯罪行为那种自传体的体裁,但不是以有名的警部或刑
警为主人公的侦探小说。"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充分贯彻了这一意
图。在设置谁是凶手这个主悬念的时候,超越了以往人们常用的
模式。他笔下的罪犯柳光一,不是一个单纯的犯罪分厂。他既是
罪犯,又是侦探,还叙述人。一身而三任焉!在以前的侦探小说
中,侦探就是犯人的例子不少,叙述人就是犯人的例子也不是没
   有;但是叙述人既是侦探,同时又是犯人的例子,在世界侦探
小说史上还没有先例,所以令人感到耳一新。另外,在犯罪方
   式上,作者也追求新奇。几次谋杀,被害者都没有外伤,而是心
   脏麻痹而死。更让人惊奇的是死者屋中弥漫着一种特异的香气,
   不是恶臭,是一种馥郁的花香,但却没有花朵。"这和我们在一般
   谋杀案中见到的血淋淋的、恶浊的现场显然不同,大异其趣;后
  来查明:原来,谋杀者向被害人的血管中注入了空气,空气在血
  管中循环,一回到心脏,就会引起心脏麻痹。"作案者为了让被害
  人镇静,便让他吸了乙醚;事后,为了消除乙醚的异味,又洒了
  大量香水,故而散发出浓郁的芳香。除此以外,作者还让作案者
  不时戴上女鬼的假面,更增加了一层新奇的神秘感。
      在目前的创作中,模仿乃至抄袭现象严重。同样的案件、同
  样的问题、同样的悬疑方式,比比皆是。读者一看就知道作者的
意图是什么,要作什么样的文章,谜底是什么,自然也就索然无
味了。
     另外,设置悬念,还应当幽深一些。我们读侦探小说,常有
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有的作品象一座迷宫,你尽管注意观赏和
探究,也难以弄清它的底细;有的作品则如一个狭窄的小夹道,直
而短,一眼就看到尽头。这是侦探小说的两种艺术境界:一个幽
深,一个浅露。夏衍指出:"没有波澜,没有曲折,没有起伏,正
象一座房屋、一个园林,一进门就可以一览无余,不能引人人胜。"
所以,要尽量避免浅露,力求幽深。
    在这方面,优秀的大师已为我们创造了成功的范例。法国作
用勒白朗的名著《亚森罗宾探案集》中有个名为《家庭惨变》的
短篇。故事发生在离繁华都市很远的一所古宅里。有一天,亚森
罗宾偶然来到这里,碰见一个美丽而面带忧伤的姑娘。姑娘迎面
走来,在相距两百米的地方,忽然一条凶猛的狼狗挣脱铁链扑向
姑娘,姑娘惨厉地呼叫,突然一声枪响,狼狗倒地。原来是罗宾
开枪打死的。姑娘非常感谢罗宾,并说她叫穆涕斯·爱意,罗宾
警告姑娘现在有人在暗算她,姑娘半信半疑。罗宾进一步分析说
这条狗怎么能挣脱铁锁链呢?是有人先把铁链挫断了。姑娘这才
恍然大悟求救于罗宾,罗宾欣然应允。罗宾询姑娘家中的情况,
爱意说,她廿岁的时候,母亲去世,至今已经十六年了。她家原
来住在巴黎,母亲去世第二年,父亲穆梯斯伯爵买了这座古宅。现
在父亲病倒在床上,究竟得的什么病,没有弄清楚。除父亲外,就
是几位看门做饭的仆人,我和他们都很好,是谁想谋害我呢?罗
宾扮作萨威医师的助手为穆梯斯伯爵看病,顺便了解情况。一日,
罗宾又发现有人往爱意姑娘的水杯中投毒,于是断定凶手急不可
待地要杀害爱意了。当晚,罗宾和医师潜伏在姑娘的房中。后半
夜,凶手果然来了,拿着明晃晃的钢刀,要向姑娘刺去,医师沉
不住气,开了一枪,凶手吓跑了。姑娘看清了,凶手不是别人,正
是自己的父亲穆梯斯伯爵。为什么父亲要杀死自己的女儿呢?
众人都迷惑不解,罗宾道出了其中的秘密。原来此人并不是爱意
的生父。爱意的生父在她出世不久就去世了。她的母亲又和堂兄
结婚,这就是现在的伯爵。不久,爱意的母亲也去世了。这位假
伯爵便带了爱意到这里隐居起来,说爱意是亲生女瞒过了众人。那
么,他为什么要杀害姑娘呢?罗宾又作了说明:姑娘今年二十一
岁,到了继承遗产的法定成人年龄。她母亲的遗产要移交给爱意。
近日姑娘就要完婚,要办理一千五百万法朗遗产的领取手续,伯
爵不肯交出这笔钱,就迫不及待地要杀害她。这篇小说的悬念的
设置是巧妙而幽深的。他们父女生活在一个大庄园里,有人要谋
  害女儿,父亲正得病在床,凶手是什么人呢?谁也没想到是她父
  亲,实际上,恰恰是他!这是出人意料的很隐蔽的悬念。作品进
  而揭示出:此人不是她的生父,而是她的继父,这是又一层艺术
术悬念。一篇小的侦探故事,竟有三层悬念,自然就有了"曲
径通幽"的境界,而让人觉得意味无穷了。
     英国的埃德·麦克贝恩是一位著名的悬念小说家。他写了八
  十多部侦探小说,并著有电影、电视和舞台剧剧本,在欧美颇为
走俏。1986年美间侦探小说协会授予他"侦探小说大师奖"。他写
的《情魔>>,是一部描巧情杀的侦探小说般地说,情杀案容易
写得直露。因为当事人即使没有明显地露出马脚,也总有蛛丝马
迹可循。而这部作品悬念极深。直到最后,作者揭示了凶手是
谁、为什么作案,读者才恍然大悟。在作者没有揭示以前,读者
很难猜到谁是凶手。这样的悬念安排是非常成功的,它达到了最
好的艺术效应。那么,作者是怎样没置悬念的呢?作者在叙述过
程巧妙地运用了伏笔,将真象隐藏起来,而给人以假象,许多
读者也就被假象所蒙蔽。例如,开始描写劳埃德和米谢丽只是一
般的朋友关系,而且是非常纯正的朋友关系,对于他们隐蔽的私
情和淫乱行为作了伏笔处理,隐蔽程表象的背后;对于人物思想
风貌的描写也往给他带上假面。米谢丽出场是一个美丽清纯的女
孩子。知情人作证说"米谢丽纯洁得像百合花"(沙莉),"米谢丽
真是一个从一而终的女孩子。"(劳埃德)连她的丈夫哈珀也是这
样作证的:
    律师问他:"你怎样看待她和别的男人的关系?"
哈珀说:"别的男人?米谢丽除我之外再没有别人。她是个规
矩的妻子,霍普先生,说她不规矩的人是在撤谎。"
    这些异口同声的说法,不知不觉转移了人们的认识,转移了
人们的注意力,人们也就真地以为米谢丽纯洁得象一枝"百合
花",因而也就不按照情杀的路去判断案情了。随着侦查深入,
破案近入关键阶段,米谢丽的真面目才逐渐显露出来。原来她十
三岁就离出走,来到波恩卖淫。当时哈珀和劳埃德都在驻德美
军服役。她明里和哈珀相好,暗里却和劳埃德打得火热。后来更
堕落到和多人淫乱。"她总是满肚子的鬼主意。"许多最下流的淫
秽的点子都是她出的。后来她和劳埃德的奸情泄露,这才引发了
这场情杀案。
    我们不妨作这样的设想:如果作者一开始就把米谢丽的淫乱
本性展示出来,那么读者很容易判断出这一件情杀案,沿着这样
的思路,也就很容易猜到作案者是谁。那么,这个悬念就不是很
深,而是很浅了。所以,悬念的设置和叙述的技巧很有关系。技
巧高的作家能够把生活中的一般悬念安排得很幽深,让读者琢磨
不透,捕捉不到;而技巧拙劣的作家,则往往把生活中潜藏的很
深幽、很新奇的悬念叙述得平平淡淡,发挥不出悬念所应具有的
审美效应。

           三、悬念的强化

   从当前创作的实际情况看,对于悬念的认识和运用仍存在不
少问题。有的人认为悬念不过是故弄玄虚、故作惊人之笔,当然
也就不会精心地设置好悬念;有的人虽然意识到悬念是侦探小说
创作的基本技巧,但由于生活底蕴的贫乏和技巧的陌生,设置的
悬念平淡无奇,"悬"而无"念",这就严重影响了作品的质量和
魁力。因此,纠正认识的偏颇,遵循艺术规律强化悬念,是一个
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悬念是由矛盾中突构成的。强化悬念最节
本的就是强化冲突。罪犯愈凶狠,冲突愈尖锐,反犯罪愈艰险,悬
念也就从根本上得到加强。如果我们认真地研究一下经典作品,就
会发现,这些作品尽管描述的是纷纭万状的社会生活,尽管叙述风格色彩纷呈,
但内在的冲突都是尖锐的,激烈的,有的甚至是白热化的程度,犯罪
分子和刑侦人员之间的斗争,常常是神出
   鬼没、出人意料,在生死场上反复拼搏,智能和体能挥洒得淋漓
   尽致,从而使悬念得到最大限度地增强,取得最好的审美效应。
       悬念的迭加,也是强化悬念的一个有力的手段。所谓"迭
   加",是指在侦破案件中和缉拿凶犯过程中,意外地出现新的冲突
  和事件;换句话说,在着手解决总悬念又还没有解决的时候,又
  接连产生新的悬疑。这些问题和悬疑,是侦破案件的路障,或是
  罪犯有意埋在侦破道路上的地雷,使破案倍增困难和危险,从而
  也就增强了震撼力和吸引力。长篇小说《湖畔阴影》是日本著名
  推理小说家松木清张的代表作之一。它就是靠悬念的迭加来强化
  矛盾冲突,增强艺术魁力的。它描写的是一个犯罪团伙杀害了日
  木政界一个重要人物,然后秘密地将其肢解,散装到石腊箱里,再
将石腊箱沉到湖里。一次,正当他们把木箱往湖里沉放,被摄影
记者田代利介发现了。他决心对这个不寻常的行为进行调查。田
代的活动很快被犯罪团伙发觉,他们暗中跟踪田代,于是展开了
一场激烈的侦破与反侦破之间的斗争。一方想方设法找证据,一
方穷凶极恶地杀人灭口。凶犯先把知情的"爱尔姆"酒吧老板娘
除掉;接着又把目击者一个无辜的司机杀死;随后又将协助
田代利介进行调查的木楠害死……双方明暗斗,高潮迭起,悬念
丛生,由此产生了一股股回肠荡气的艺术力量。如果没有这些迭
加的悬念,作品就平平淡淡了。实际上,当代的侦探小说,特别
是中长篇,大都运用了悬念迭加的手段,只不过有高下之分罢了。
悬念的迭加,应当显示出矛盾冲突在各种因素作用下的新发展、新
暴发,应当具有新的意蕴,新的形态,而不要团团转似的重复。
    要使悬念得到加强,还应当注意处理好主体悬念与局部悬念
的关系。主体悬念是指体现作者创作意图的、贯穿作品始终的悬
念;局部悬念则是案件侦破过程中随时出现又随时解决的悬念。
它往往在某些章节中出现,因此又有人称之为章节悬念。如果我们
  把主体悬念比做树干,那么,局部悬念就有如枝叶。挺拔的树干
  固然重要,枝叶亦不可少,它起着重要的辅助和衬托作用。没有
  丰富的局部悬念,不可能构成作品完整而优美的整体面貌。对此,
我国著名戏剧家焦菊隐有一段精采的论述。他说:"剧本应该象一
枝梅花,有它的主干,有它的独特的神情。为了突出主干和独特
精神,才应该有枝有叶有花。这样旁枝再多,也不会压过主干去;
而主干的风姿反因有了这些旁枝的陪衬而更显得出色。"(《焦菊
隐戏剧论文集>>)
     在一些优秀作品中,我们看到主体悬念和局部悬念都配置得
非常好。比如法国作家吉尔·佩罗的《花都血案》。这部小说曾获
法国悬念小说大奖,绝不是偶然的。它的悬念的设置巧妙而充实。
图威尔的父母被谋杀,图威尔承认是他杀害的,他为什么要谋杀
自己的父母呢:这自然而然地构成作品的主体悬念,而作者却没
有象一般作品那样逐渐铺述情节以揭示其中的隐秘。作品的前半
部分,主要写了掩盖案件实质的某些假象;直到作品的后半部分,
图威尔说出青年时将自己的好友华埃尔幽禁致死、父母发现以后
要报警的事,才将图威尔谋杀父母的真正原因揭示出来。围绕主
要情节展开的一些次要情节,作者在叙述时也注意巧妙安排,使
其具有悬念性。如图威尔刚刚和芳卡作爱,转眼又将她掐死,这
是为什么妮?自然构成悬念。作者清楚知道,读者渴望早点明白,
他偏偏用这样那样的插曲把这件事叉开,直到最后才交待。又如,
图威尔的母亲年轻时,曾在火车上和一个萍水相逢的小兵发生了
性关系。后来他们的关系怎洋?小兵到何处去了?都是索绕读者
心头的悬念,作者也在后来才揭示真象。这些大大小小的悬念交
织起来,重重叠叠,环环相扣,美不胜收。读这种书,尤如旅游
者置身在奇山异峰中,处处是神秘的景点,顿添观赏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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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4-1-26 00: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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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形象的艺术创造


第五章  罪犯形象的艺术创造
    一般文学作品间或也描写犯罪分子,但是一般的文学理论并
不专门探讨这个问题;只有侦探小说理论才专门关注和探讨这个
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对于侦探小说来说太重要了。侦探小说都是
从犯罪的发现到犯罪的终止和揭露为止。尽管小说家们挖空心思,
在情节安排、作品布局上花样很多,但其内在的事件流程都是如
此犯罪分子的行为,经常牵动侦探,也牵动整个作品的布局和
思想走向。所以,着力写好罪犯的形象,是提高作品思想艺术水
平的重要一环。
一、符号与实体
    我们这里提出的"符号与实体",标志着在罪犯形象塑造上两
种不同的倾向:
   有些侦探小说开始就写,某人被杀了,某个宝物被盗了,抑
或某家银行被抢了。究竟是谁杀的?谁盗的?谁抢的?不知道。罪
犯隐蔽在事件的后面。或者根本不露面,或者偶而露露面,作者
也设法作些遮掩,让你不识"庐山真面目"。这种写法作为一种布
局也未尝不可,问题是有些作者不注意在这种结构框架中如何尽
可能地展现人物性格。由始到终,除了犯罪行为,什么也不涉及。
罪犯是怎佯一个人?他是干什么的?他有何特点?他的文化素养
怎样?他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等等,都不描述。这样,人物
尤是一个没有血肉的影子,或者说,是一个犯罪的符号。作者让他
出场,只是为了体现某种犯罪。
    另有一些作品则不是这样。它们描写罪犯和描写其他类型的
人物一样,汪重罪犯的性格塑造。着力写他特殊的体貌、写他特
殊的脾气爱好、写他独特的生活经历,从而形成与众不问的"这
一个"。这样的人物,就不是-个"符号",而是 一个有血有肉的
"实体"。
    爱伦·坡的名篇《被盗窃的信》,对犯罪分子德部长的刻画就
很成功。作者着力写他绝不是一个一般的罪犯,而是一个 "高
级"的罪犯。所谓"高级",不只是他职位高,还在于他的智能高。
他"大胆、勇敢、有见地的独创性",他"老谋深算",这使他的
作案手段与众不同。巴黎的警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像对付一般
罪犯那样对待他,以致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也没能破案。杜宾则
清楚地认识到德部长是一个不同寻常的罪犯。针对德部长的特性
采取相对应的手段和方法,从而轻而易举地揭露了他的鬼花招。这
篇作品情节单纯,冲突也不尖锐,然而由于犯罪分子刻画得生动、
突出,把侦探杜宾有力地衬托起来,整篇作品也就很有光彩。
    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弗朗西斯·艾尔斯在《杀机》中对于罪
犯的描写也是一个成功的范例。罪犯比克利是一个农村医生。他
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找了个比自己大八岁的富豪之女为妻。婚
后发现两人的志趣、性格截然不同。妻子缺乏女性魁力。比克利
对妻子的反感与日俱增。于是一有机会便偷香窃玉,与本村姑娘
爱娃长期通奸。后来村里搬来一个叫玛德莲的女子,比克利又爱
上了她;并想和她结婚。但是,他的妻子坚决不同意离婚,玛德
莲也不同意和停妻再娶的男人结婚。于是比克利决心害死妻子;他
利用当医生的便利条件,先骗其妻服用引起头痛的药物,再用吗啡
止疼。天长日久,妻子有了吗啡瘾,常常自己偷偷注射吗啡。比
利克看准时机,给其妻注射大量吗啡,使之致死。周围的人知道
其妻有吗啡瘾 ,因而她的死没有引起怀疑,以为是一次事故。比
克利费尽心机将妻子害死后,满以为可以圆和玛丽莲结婚的美梦。
没想到玛丽莲对他的求婚根本不理睬」最后却和一个大学生结了
婚。至此比克利恍然大悟:玛丽莲对于他不过是逢场作戏,根本
没有爱;于是,比克利蓄谋报复。昔日的情人爱娃在受到比克利
的冷遇后,和律师查特福德结了婚。没多久,律师知道了爱娃和
比克利过去的私情。醋意大发,要报复比克利。于是便向伦敦警
察局检举比克利的妻子死得蹊跷,要求重新调查此事,比克利巧
妙地应付了警察局的调查,同时决心干掉律师和玛德莲。经过一
番周密的策划,他将他俩请到家中,用掺有致命细菌的三明治招
待他们。结果律师中毒身亡,玛德莲侥幸保住了性命。伦敦警察
局经过秘密的调查,以涉嫌谋杀妻子和查特福德律师的罪名逮捕
了他。这部作品淋漓尽致地写出了比克利的犯罪心理和犯罪的周
密计划,成功地塑造了一个灵魂卑污、欲望膨胀的市侩形象。
   罪犯形象刻画得成功,既为侦探形象的塑造创造了条件,也
为整部小说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二、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
   任保犯罪都有定的犯罪动机。所谓犯罪动机,就是推动行
为人实施某种犯罪的心理活动,或者说内心动力。这里让我们重
温一下松本清张的短篇佳作《证言》。这篇小说的突出特点是深入
细致地描写了人物犯罪的心理活动。小说描写某部门科长石野贞
一郎,搞了一情妇,另立了"宅"。这天晚上九点多钟,和
情妇欢聚后出来,碰见熟人杉山孝三,杉山向他点了点头。石野
害怕对方知道自己的隐私,一闪就过去了。不久杉山被牵连到一
  件杀人案中去,他申辩说,自己是无辜的,那天晚上在路上碰见
  了石野,可以证明他远离作案现场,不具备作案的条件。然而石
  野害怕暴露自己的丑行,不敢承认那天晚上遇见杉山;结果杉山
含冤而死。后来石野的情妇另有所爱,她向新情夫泄露了石野遇
见杉山的真情。警方得此消息逮捕了石野,判处他犯了伪证罪。这
篇小说没有惊险曲折的情节,也没有刀光剑影的搏斗,却有力的
鞭挞了人物丑恶自私的灵魂。石野后来认罪时说:"人哪,当他一
心只顾自己得救的时候,就要谎话连篇。"犯罪心理是作品的支点
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直接外现。举凡描写刑事犯罪的侦探小说
都要从发掘犯罪心理出发构思和营建作品。不写犯罪心理,读者
就不知道罪犯为何犯罪,作家为什么要写这种犯罪了
     既然犯罪动机如此重要,那么犯罪动机是如何形成的呢?犯
罪动机的形成,是由于某种需要在不良心理因素的作用下而激发
出来的。因此,需要进一步弄清人的需要和人的不良心理因素两
者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
     人的需要包括生理需要和社会需要两个方面。生理需要,包
括衣食住行和性生活的需要。古人云:"食色,性也。"这就是说
食与性,是人的本能的需要,也是人的第一需要。社会的需要,包
括政治思想、信念的需要、爱的需要,友情的需要、自尊的需要
等等。需要在正常情况下,并不导致犯罪。它只是犯罪的一个因
素、一个条件。有如一颗种子,只有它还不能形成犯罪动机,但
当这粒种子浸入到不良思想因素这块土地上,就会萌发犯罪动机。
    那么是哪些不良思想因素容易形成犯罪动机呢?主要是:没
有或缺乏正确的人生观,没有或缺乏爱国主义热情,缺乏道德观
念,个人主义膨胀,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心胸狭隘、刚慎自用,
嫉妒、报复、骄傲心理严重等等。
    不良心理因素因人而异,十分复杂,但任何不良因素的存在
与滋长,都是有害的、危险的。如果人的某种需要通过正常途径
不能实现,而不良的思想因素又在头脑中起着支配作用,那么就
会形成犯罪动机,促使其实施危害社会的犯罪作为。
   有篇作品写一个少女的性犯罪。在入狱前已经和几十个男人
发生过两性关系。不管是小的还是老的,也不管是漂亮的还是丑
陋的,只要有机会,就随便和人胡来。她如此放浪形骸,是出自
本能的需要吗?是她的欲火异乎常人吗?不是的。是她的心理有
一种畸形的扭变。这扭变是从十几岁的花季开始的。高中毕业前
夕,她和班上的一个同学相好,并偷食了禁果,受到学校处分。不
久此事传开了,连家里和邻居也知道了她的风流韵事。父亲和哥
哥痛骂她"把老祖宗的脸部丢尽了",不许她进家的门。后来找到
一个工作单位,不久人们了解了她的过去,讥讽她是"有色人
种"。然而有些人,表面上奚落她,背地里却挑逗她,向她求欢。
由此她产生了强烈的报复心理,决心要那些 "不让自己安生"的
人,也"不得安生"。于是她专门和那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爬得
很快春风得意的人以及家庭和美的男子发生关系,以破坏他们的
前程、破坏他们的名誉、破坏他们的家庭幸福。这个少女的心路
历程是很清楚的。如果说她第一次偷食禁果主要是出自生理欲望
冲动的话,那么后来的纵欲,则为不良的心理因素所主导,是为
了满足畸型的心理需要。
     另有一篇作品写侦破一个流氓贩毒集团的案件。主犯不是
一般人们所见到的那种凶神恶煞的莽汉,而是一个如花似玉又有
艺术才华的姑娘。在她上学的时候,就有许多追求者,她都断然
拒绝了。她把整个身心郡沉浸在学业中,决心事业不成功,决不
谈情说爱,因此学习成绩非常出色。在校时多次参加音乐比赛;拿
过大奖。从音乐学院毕业后,分配到一个乐团工作。不久遇到一
次国际比赛的机会,团里先说让她去,她十分高兴,加紧练习。但
是没料想到临时又换了别人,这使她精神上受到沉重的打击。整
天失魂落魄,在街上游荡,后来就干脆泡在舞厅里寻求刺激。一
天,一个风流倜傥的男子请她跳舞,跳得很投合,于是逐渐接近
交往起来。没想到这个男子竟是一个流氓,把她引到一个黑窝子
里,和一群流氓纵情声色、群奸群宿。进而又参与吸毒贩毒,麻
醉自已,哪知毒品的作用也是虚幻而短暂的,带来的是持久而沉
重的痛苦,最后走向了更严重的犯罪。从这个有才华的姑娘的堕
落,我们可以看到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相互碰撞、相互作用的过
程。起初,她由于心理的失衡而去寻求生理的刺激;生理的刺激
反而加重了心理的失衡;于是她又去寻找新的生理刺激,没想到
新的生理刺激造成心理更大的痛苦,如此反复,越陷越深,终于
不能自拔。这也表明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二者之间,心理因素起
着主导的作用。只有清除不良的心理因素,才能有效地抑制犯罪
行为的发生。有些侦探小说,只注意表现本能欲望,而不去深入
揭示人物犯罪心理,这样,作品就浅了,思想就弱了。
     犯罪行为主要由不良心理因素引起的,那么,是不是有不良
心理因素的人,郡一定要犯罪呢?那也不一定。不良的心理因素,
只是犯罪的主观条件,要转化为犯罪行为,还需要有一定的客观
条件。不良的客观环境,助长、促进甚至直接诱使个体意识中的
犯罪思想直接导致犯罪行为。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犯罪机遇"。客
观因素,包括家庭影响、文化教育、居住环境、经常接触的小群
体以及社会风气等。一位犯罪学家写的一份社会调查中指出,犯
罪的青少年,大多出于有缺陷的家庭,有的家庭残缺,不能给子
女良好的教育;有的父母本身就是犯罪分子,有意无意的诱导孩
子也跟着犯罪。其次是不良的社会风气的熏陶,而个别学校简单
生硬的教育,往往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正确地揭示犯罪的客观
原因,就能够把笔触深入到社会的本质中去。有一篇描写女性犯
罪的小说,女罪犯在反省自己的罪恶道路时,有三个环节把她推
到罪恶的深渊。一是父母重男轻女。认为"女孩子迟早是往外泼
的水",放弃教育;二是十五岁时,在放学路上碰见一个流氓,将
她强奸了;三是邻居有个女流氓"烂菜花",她家是一个"污黑的
染缸,白的进去,黑的出来"。她把这个受过强暴的女孩子哄到她
的家里,迸一步腐蚀了女孩子的灵魂。这篇作品所描述的事情是
有典型意义的,许多女孩子都是这样滑到泥坑里去的。
    另外,还要指出:一个正常的人,心理对行为的支配是有一
定的逻辑的。所谓逻辑,就是合乎常人的思维,合乎人情事理。如
果你所揭示的心理活动和他的犯罪行为相悖,那就让人感到难以
理解。既然难以理解,也就会怀疑它的真实性;既然怀疑它的真
实性,当然也就不会为其所感动了。侦探小说 《凝固的地火》描
述一桩发生在煤矿上的谋杀案。案情是这样:一个封闭了十八年
的巷道,日前打开了,发现里面有一具女尸。经鉴定:死者是
"文革"时期矿上"毛泽东文艺思想宣传队"的队员郭卫红,外号
"鸽子",一个非常俊俏的姑娘。她是怎么死的呢:经过艰难曲折
的侦察,终于查明杀害她的凶手是矿工董古它。原来十八年前,有
次矿井起火,董在巷道碰见了鸽儿。鸽儿"披头散发,满脸灰尘,
  一头大汗。。看来像是被人强奸了。他叫她走,她不愿走。他想:
  "如果硬把鸽儿抱出去,会是怎样一副景象呢?他绝不愿让大家看
  到一个赤裸的、肮脏的、遭人侮辱的鸽儿",于是便将她杀了。同
  时,董将强奸者丢下的钥匙握在鸽儿的手中,作为以后追查强奸
  犯的罪证。作品意在表明董吉它是为了顾及鸽儿的美好形象,并进
  而寻找强奸犯而将她杀死。人们不仅要问,是一时漂亮的外面
  重要,还是生命重要?为了顾及她的情面,就非要杀死她吗?就
  没有其他的办法吗?再者,董吉它这么做,是否意识到自己犯了
比强奸罪更严重的杀人罪?如果按常人的思维逻辑来思考这些问题,   
就会明显地感到它的不合情理了。
              三 罪犯形象与思想深度
    侦探小说和其他小说一样,应重视思想深度。有一种观点认
为:侦探小说本质是解谜游戏,只要解谜解得巧妙、解得有趣,
就达到了艺术创造的目的,无需考虑思想内涵的深浅。这种观点,
是我们难以赞同的。一部优秀的侦探小说,不仅解谜解得睿智巧
妙、生动有趣,还要内涵丰厚深刻。思想浅薄的作品,是不会有
什么社会价值的。
     侦探小说和一般小说的区别,不在于重视不重视作品的思想
深度,而在于如何开掘作品的思想深度。侦探小说家是从犯罪这
个独特的视角透视社会本质的。通过对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犯
罪根源的描述揭示社会的某种病症。卓越的侦探小说家往往以其
锐敏的眼光,见人所未见,发人所未发,使作品具有深刻的思想
内涵与厚重的社会价值。
      这里,我们首先看看侦探小说大师乔治·西姆农是如何通过
  犯罪形象透视社会本质的。试以《被沾污的雪》为例。故事发生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德国纳粹占领的欧州某地。主人公弗兰克
   ·福利托麦亚,是个19岁的青年。他家是开妓院的,他的母亲就
  是老鸨。弗兰克和院里的妓女一直有关系。所以他干掉一个德国
  军官,可以说是爱国,也可以说是性报复。他既不后悔,也不内
   疚。德军抓到一个提琴手,指控他是杀害德国军官的凶手。提琴
   手的母亲急得要死。弗兰克却若无其事。他的人生哲学是既不同
   情别人,也不同情自己;不乞求别人的同情,也不接受别人的同
   情,弗兰克受朋友的唆使,"一起去表店行窃,并用偷来的手枪打
   死了一位80多岁的老太太。弗兰克被捕了,仍是一副无所渭的样
   子;虽然他必死无疑。这篇作品的特点是对当时的犯罪心理有独
  到的观察与发现。战争的破坏、社会的污蚀、前途的暗淡,严重
伤害了青年的心。他们的内心变得冷漠而麻木。正如俗话所说:看
破了红尘,一切都无所谓。弗兰克正是这种人,虽然只有小小年
纪,心灵早已死亡。弗兰克形象使我们想起 《局外人》中的莫尔
索。《局外人》是法国著名存在主义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
谬的成名作。作品中的主人公莫尔索孤独、麻木,对一切都无动
于衷,以一种极端冷漠的眼光看待世界。他觉得生活百无聊赖。母
亲死了,他无所谓;婚姻如何处理,他也无所谓。他糊里糊涂卷
入了械斗、杀了人,被逮捕入狱、判处死刑,他也满不在乎。临
刑前照样吃饱睡足,他想:"既然需要死,那么怎样死和什么时候
死,都无关紧要"。他时时处处以"局外人"自居。弗兰克和莫尔
索的内心世界是一脉相通的。他们都是战乱时期所产生的精神的
畸形儿,作者通过这种畸形的形象表现了一些人们对当时那种混
乱世界秩序的不安心理和绝望情绪。弗兰克形象还表明,侦探小说
中的罪犯形象,只要写得好、写得深入,才可能达到和其他体
裁世界名著一样的社会历史深度。
     在我国当代侦探小说中,还没有达到世界名著那样的高度,但
是我们看到了作家日益自觉的追求,并执着地向历史的纵深进行
  开拓。李建在《她在歌声中死去》中所作的努力,就是明证。这
  部作品的最大成功,不在于写了一个多么惊险的侦探故事,也不
  在侦破的艰难曲折,而在于塑造了一个有着强烈时代色彩的悲剧
  性的"罪犯"形象。歌星林绣珠,原名苏姻,有着非常坎坷的人
  生经历。她家原是地主成分。父母早年参加革命。童年生活不错
  1966年9月,"文革"的浪潮冲击到绣珠的家庭,父母双双自杀,
  她也被扫地出门,除了几件衣服,便一无所有了"后来,她母亲
  的同事、邻居给她买了一张车票,送她到江苏射阳外婆家。外婆
  家原是地主,因此日子也很不好过。不久,外婆去世了,远亲张
长顺的父亲收养了她。她住在张家,渐渐和张长顺形成了青梅竹
马的感情。但长顺的父亲因绣珠家的成分不好,反对他们的婚姻。
他俩却背着家人领了结婚证。后来,乘长顺出去挖河的时候,长
顺的父亲托王婆另给林绣珠找一个婆家,不料王婆原是一个人贩
子,她将绣珠以800元的价钱卖了。一天,王婆领着两个人贩子
将绣珠骗出去,在一个偏僻地方轮奸了。幸好张父赶来解救了她。
绣珠在悲愤之下,乘人贩子不在意的时候用铁棍子将他俩打死。然
后改名换姓,只身逃往库尔勒市,投奔其表舅。但是不知何故,她
一直没有找到这位亲戚,于是到处流浪。1972年,她流落到博斯
腾湖边上的农场当临时工。有一次,她被一伙人骗到船上奸污,她
悲愤地跳了湖。幸被另一条船上的"和事佬"救了起来。他原是
声乐教师,也是受迫害来到此地的。他表面上认她做干女儿,实
际上两人一直同居,直到1977年她考入师范学院声乐系才分开。
毕业后,她又考入"红天鹅"轻音乐团,并逐渐成名。这期间,她
在广州又结识了一位青年油画家,不久两人结了婚。几个月前,画
家出国留学,并准备接她出国继续深造。这位一直在阴郁的日子
里艰难生活的姑娘,终于看到了自己前程的一片灿烂的朝霞。然
而就在这时,那位曾经和她有过一段感情纠葛但又分手多年的张
长顺来广州找到了她,并要求她回去和他结婚,否则,就控诉她
犯了重婚罪并有人命案;还威胁说,他带来了炸药,不同意,就
炸死她,和她同归于尽。这样便把林绣珠逼上了绝路。于是她先
设法稳住她,发案那天用酒灌醉了他,并给他服了安眠药,然后
用蚊香作为延时装置,从而使炸药在她不在现场的时候爆炸。
    小说中的"我"-------《中国法制报》的记者对林绣珠的坎坷
命运非常感慨。他自省道:"回想起她那惨痛的经历,我真不知说
什么好。她到底是罪犯呢,还是一个真正的受害者?难道她应该
受审判吗?她从那个时代活下来,并且站了起来,实在是九死一
生,没想到欠那个时代的旧债还没还清,还要被那个黑暗的时代
拉回到黑暗中去。这公平吗?""我"的这番感慨是有道理的。林
的命运确实是一个时代悲剧。她的苦难、她的辛酸、她的毁灭,都
和那浩劫的年代相联系。小说通过这个 "悲剧"性的形象,不仅
有力地批判了那个灾难的年代,也引发人们对人生的诸多思考。
   侦探小说不仅要有历史的深度,还要密切联系当前社会的发
展,及时地反映时代的新潮流、新动向、新矛盾、新问题,这样
作品才会有更强烈的现实性。也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新的
道德、理想、情操,新的历史潮流,都是通过正面人物形象体现
的,犯罪分子如何能够和新的时代联系起来?我们则以为犯罪不
仅能够和新的时代相联系,而且必须相联系。这是因为,犯罪也
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在不同时
代背景下产生的犯罪,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都必然带有一些新的
特点。及时地揭露和批判新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心理,就是对新道
德、新理想、新情操的肯定和支持,同时也是对新的历史潮流的
推动。
     冯苓植在《啄木鸟》(1994年5期)发表的中篇侦探小说《捕
风捉影》,为我们研究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证。这篇小说
的最大成功,就在于罪犯形象刻画得好,有新意。案件是这样开
始的:前不久,公安局接到一封匿名信,揭发牟成贵亲手砸死了
  自己亲生儿子,并在信纸上沾有一片血迹,作为血证。"谁料想市
  局尚未立案侦查,一股不平之气便甚嚣尘上。有人竟上书市委,声
  称这是反对改革开放的新动向,是一次假公安之手拔'旗',
  之举"。牟成贵是何许人也?对他立案侦察何以能够牵动这么多人的
  心?原来他"是全市最早从穷山沟揭竿而起的家庭企业家。从几
  家濒临倒闭的小煤窑入手,十年间竟创下了几千万元的资产。现
  在更是雄心勃勃,已拥有挖煤、选矿、炼焦、烧窑等多座山村
  企业,并引进了外资,利用蛮罕山区特有的优质矿泉水,进而建起
了制酒和饮料工厂。真可谓'买卖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
江',成了全市数一数二的利税大户。…不久,他便成了这个委
员,那个代表,全省十大名人之一"。
     牟成贵自以为身份特殊,所以对于立案侦察,不仅没有害怕、
逃避,反而更加表现自已。他到劳改局给犯人们作报告,介绍自
已创业的经验;他又将自已一块珍贵的名表赠送给一位副市长;并
立即开支票,捐献两辆最现代化的侦缉车。这样,他还以为不足,
又到市里五星级宾馆举行盛大的记者招待会,积极为自己增加政
治砝码。珐码增加一个,阻力也就增加一分。
     两位侦察员奉命来到村里,经过一番曲折,逐步了解到案情
的真象。原来,这蛮罕山区,却是个出漂亮女人的地方。在山里
的漂亮女人当中,有一个最拔尖的叫奴奴,十七岁那年就被牟成
贵占有了。后来"金屋藏娇",成了神秘的"二掌柜"。牟成贵的
儿子,已十七岁了,长得和牟成贵一样壮实。他暗地里也和奴奴
勾搭上了。外面早就有"一个女人两条枪"的流言,只是牟成贵
不知道。一天夜里,黑乎乎的,牟成贵去找奴奴,没想到她正和
一个男人在作爱。牟成贵怒火中烧,毒打两人一顿。打过以后,才
发现"奸夫"是自已的儿子,但后悔已晚,因伤势过重,成了植
物人。案发后,谎称他儿子是下煤窑砸伤了脑袋。在侦察人员到
村里调查的关键时刻,他又将儿子弄死,以免露出马脚。结果还
是被侦察人员发现了。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用炸药结束了自
已和奴奴的生命。
    小说在揭示牟成贵性格的发展变化时,这么写道:"总之,在
肖巧 (侦察员)的印象中,他既有农民那特有的狡黠,又没有完
全眠灭山汉那特有的粗扩与豪放,不知为什么,肖巧的心目中,突
然冒出两个宇:惯的!如果早早加以诱导,说不定能成为真正的
当代企业家。而现在社会上弥漫的腐败风气,助长了他的野心膨胀。人们
只要他的钱,而任他在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唯我独尊。或许正是各级各类
的官都拜倒在他那'仗义疏财'的脚下,才使他对这位小小的女公安不再怀疑了。"
    另一个侦察员梁满屯对牟成贵的看法是:"完全是武侠小说那一
套:老庄主,少庄主!别看如今都套上了名牌的西装革履,可
脖子后那那武林豪杰的大辫子还在甩着。如果处处都出这号企业家
总有一天咱们将国不成国了。"
    像牟成贯这样的人,绝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批,在我们的
现实生活中不是经常耳闻目睹这样的人呵?这个形象具有很强的
现实性和典型性,因而也具有很强的启示性。一个真正优秀的侦
探小说家,必须追踪形势的发展变化,善于捕捉犯罪的新动向、新
特点,这样,及时地警省人们防止和杜绝犯罪,使侦探小说在同
犯罪作斗争的过程中,起着"侦察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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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1-26 00:37: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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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嘎嘎,看到头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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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4-1-26 00: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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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形象的艺术创造


第四章 侦探形象的艺术创造
    在侦探小说中,由于体裁的限定性,人物大体有三类:一类
是触犯法律的各种犯罪分予;一类是与案件有关的知情人;还有
一类是承担侦破任务的侦探。由于各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差异和案
件的不同,充当侦探的有刑警、律师、专职侦探,私人侦探、业
余侦探等等。在这三类人中,侦探居于主导的中心的位置。他既
是办案的主角,又是作者审美理想的载体。因此,侦探形象的塑
造是侦探小说创作的根本任务,也是衡量作品艺术成就的重要
标志。一部作品侦探形象塑造得扎实生动;个性鲜明,小说就立
得住,就会有较长久的生命力。反之,侦探形象单薄虚弱,就很
难立足社会,更不用说引起轰动效应了。所以,有远见卓识的艺
术家,都把自已的心血倾注在侦探形象的塑造上。有的侦探小说
家在自己一生创作的几十部乃至百来部作品中,都以一个侦探
为主角,把自己几十年的心血都挥洒在他身上。不论作者思想观
念 创作风格发生怎样的变化,不论写什么案件,都把塑造好侦
探形象作为自已毕生的任务,毕生的追求门标。
   侦探形象的塑造,是个相当夏杂的问题,在认识上实践上,
都有一些难点。所谓难点,是指那些在实践中的确难以处理、而
在认识上又存在诸多分歧的问题。分歧的认识,往往使创作者莫
衷一是,无所适从,因而也就很难创造出出色的侦探形象。为了
提高侦探形象的创造水平,我们就一些困扰作者的难点问题谈点
看法,以期引起深入的讨论。

                 一、性格的丰富性与主导性
    作者在塑造一个艺术形象的时候,首先要设计人物的性格。这
个人物具有哪些性格特征、如何表现这些特征以及如何达到典型
的高度,等等。在这里,关键是处理好性格的丰富性与主导性的
关系。近年来,不少学者撰文批评侦探形象单薄,强调要在错综
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全方位、多侧面地刻画性格,尽量展示人物性
格的丰富性。有位先生说,就人的现实性而言,他是一切社会关
系的总和。在家庭中,他有妻子儿女、父母兄弟;在社会,他有
亲朋好友,也有仇人对头;在生活中,他也有一般人经常碰到的
难题和纠葛。他认为,文学只有全面地表现这一切,才能塑造一
个完整的形象。还有人,端出福克纳的性格理论,批评过去的侦
探小说创造 "'扁形'性格的倾向比较明显","没有脱离俗文学
的层次",认为只有创造 "多侧面的、活生生的圆形性格",才能
使作品"更上一层楼"。
    这种理论,表面看来是很有道理的,也是很诱人的;实际上
却是脱离侦探小说体裁特征的空洞之论,在创作中是行不通的。侦
探形象的性格,总是围绕着具体案件的侦破而展开。不能为了某
个人物而在案情之外另外安排几条与案件无关的线索,也不能离
开主题不着边际地表现道德的、心理的以及家庭、婚恋等方面的
问题。否则就会造成情节的松散、拖沓,削弱乃至完全破坏人们
对侦探小说的审美情趣。原苏联侦探小说家阿达莫夫很形象地引
出:"侦探小说的情节好似高压电路,与主人公有关的一切事件
和插曲,他的所有行为都必须贯连在这条线路上。它们仿佛是'
电子流',只要一偏离,电路就中断了。电路是不允许中断的。这
就是说,不可能有任何脱离主要情节的主人公私生活方面的独立篇
章"
  从侦探小说的体裁特征出发,形象塑造必须突出人物的主导
特征。所谓"主导特征",通俗点说,就是人物性格最突出的特征,
并且影响和支配其他次要的特征。就福尔摩斯来说,精明神妙的
探案本领和高傲冷峻的绅士风度,构成了他的主导特征。我国的
福尔摩斯"包公"就不一样了。公正严明、刚直不阿是包公性格的
主导特征。他办了许多案,做了许多事,显示了丰富的性格特点,
然而贯穿于一切行为之中的,是这个主导的性格。
    当代的侦探小说创作,为了表现人物性格的丰富性,多是把感
情纠葛作为添加剂。最时鬃的是写侦探和罪犯之间的感情纠葛。
中篇小说《地狱之门》描述的是一起恶性杀人案件。凶犯杨丹因
争风吃醋,先后杀死两个情敌,这表明她的本性是很凶残的。刑
侦科长肖建负责侦破此案。小说特意写了他与凶犯杨丹之间说不
清 、道不明的感情纠葛,后来又由他审查、逮捕她,以表现肖建
不询私情。其实这种安排并不近情理。因为肖和杨那么亲密,怎
只见美丽的外表,而不见其凶恶的内心?再者,肖和杨既然有
那么缠绵的感情,就应当回避,为什么偏要让他负责这个案子呢?
如果他的情感稍有偏移,那会是什么结果呢?又如李建的<<梦
幻世界的罪恶》,侦探刘刚和罪犯小月之间也有一段恋情。在小
月遭到强暴后,刘刚就离开了她。这次重逢,刘刚心里有一种负
疚感,而小月对他却仍是一往情深。虽然刘没有因此而放弃侦察,
终因情迷心窍而显出对罪犯认识的迟钝。同时,由于设计了这种
恋情,也扭曲了对罪犯小月性格的正确描述。只写了她作为少
女温情脉脉的一面,而没有写她作为贩毒头目凶狠毒辣的一面。我
想,不是作者不了解这一面,也不是作者忽略了这一面,而是
因为一旦写了这一面,她和刘刚的那种感情纠葛就不能存在了。作
者保留他们之间的恋情,就只好掩蔽她凶狠毒辣的一面。结果适
得其反。作者意在"丰富"刘刚,却反而美化了小月。
   当然,我们强调性格的主导性,并不是说,不需要多侧面、多
角度地刻画性格,不需要展示性格的丰富性。我们只是说:,侦探
小说这一文体的艺术空间是有限制。在有限的空间不可能纵横捭阖
、全方位地刻画人物,因此要突出他的主导万面。如果有余地,
人物当然还是写得丰富些为好。性格的单一,就增加了性格雷同
的或然律,同时也减弱了作品的感染力。
           二、人物的定型与不定型
    经常阅读小说的人会注意到,侦探小说与一般社会小说不同,
侦探形象大都是定型的。他们出场后,性格与素养没有多大变化。
主人公在一系列侦破活动中将自己的特质充分展示出来,从而完
成自已的形象塑造。有的批评家认为这是形象塑造上一个大的缺
陷,于是大加挞伐。
    有位评论家在谈到《霍桑探案集》时说:霍桑是一个典型
的侦探。霍桑在第一篇《珠项圈》中的性格至尾篇几乎无大发
展。仿佛作者早在动笔前头脑中的性格已经静止了、固定化了,在
人物尚未成型前,先给他的性格下了结论,做完了鉴定。
    从这段话可以明显看到,评价者因为霍桑形象是 "定型"的
而将其否定了。我们认为:霍桑形象确实不是很成功的。但是;它
的主要弱点不在于性格的定型,而在于没有从福尔摩斯的艺术模
式中走出来,缺乏超越以往作品的更深入的发掘和更生动的表现。
叙事时,又多少有一些娇揉造作,模仿的痕迹较重,因而总使人
感到福尔摩斯的巨大阴影笼罩着他,霍桑虽然不乏机智,但终究
显得稚嫩。
    侦探形象是否成功;主要看其性格是否鲜明突出、是否独特。
不能简单地用定型不定型作为人物形象好坏高低的价值尺度。不
定型的人物固然好;定型的人物,同样可以成为光辉的艺术典型。
杜宾、包公不就是明证吗?其实,不只是侦探小说,一般社会题
材的小说也有不少定型的艺术形象。诸葛亮不就是首屈一指的光
芒四射的形象吗?所以,我们不能不加分析地一概抹杀定型形象
的艺术价值,也不能不顾题材、体裁的特点、作家艺术构思的特
点,一律要求作家写出不定型的性格。我们只能希翼作家根据自
已的艺术构思。在体裁所允许的艺术空间,把人物塑造得鲜明而
生动。
  侦探形象的定型,与侦探小说体裁有直接的关系。因为侦探
小说大都通过具体的案件侦破显示人物的思想品格。一是时间、空
间有很大的限制,二是侦破与反侦破的斗争大都非常尖锐激烈,因此
,不允许作者从从容容描述主人公性格的形成与发展;如果写,
也只是粗线条的勾勒,而不可能是细致的描绘。例如日本西村京
太郎的《疯狂之恋》写的是一起爆炸、勒索案。故事发生在一列
特快列车上。时间是从晚19点零3分列车启动到第二天上午
10点57分列车到达终点站止,不足16个小时。案件的发生、发展与
侦破都在这个非常有限的时空中,这就制约了作者对人物形象
的刻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看到作者对人物的过去和事件
的来龙去脉作了一些回叙,但那是非常简要的,因为一旦铺排过
多, 就会破坏侦探小说固有的紧张与紧凑,从而从整体上破坏了
小说的结构。也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间题:不少作家在一系列作
品中都以一两个侦探做主角,这岂不为人物性格的发展提供了广
阔的空间吗?应当说,系列小说确实比单篇作品易于充分而完整
地刻画人物的性格,但令人惊奇的是,这类作品的作者往往并不
着力于侦探性格的发展,他们笔下的侦探依然是一个稳定不变的
性格 。他们喜欢截取侦探最成熟、最辉煌的人生段作为艺术表现
的对象。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呢?我们以为,这既是破案的需要,
也是群众审美心理的需要。只有一个成熟的侦探,才能对付形形
色色凶恶狡猾的罪犯,才能侦破各种奇案;他们有超群的智慧与
行为,才能最大限度地牵动人们的心灵,激发阅读的兴趣。童稚
的少年时期,衰弱不堪的老年时期,少有能在案件侦破中大显身
手的,很难激起人们的阅读兴趣,作者何苦去写它?由此看来,侦
探小说家集中笔墨写侦探最成熟、最辉煌、最让人感兴趣的人生
段,较之写整个一生的变化发展,确实是一个聪明机巧的手法,既
容易写,又容易收到好的效果。
     我们之所以提出侦探形象的定型与不定型问题,意在破除狭
隘的艺术观念与艺术模式,还作家以自由厂阔的艺术空间,不拘
一格地创造出多姿多彩的侦探形象。
三、人物的理想性与现实性
    纵观古今中外侦探小说中的侦探形象,有的出类拔苹,光彩
烁烁,令人景仰;有的则平庸无能,黯淡无光,毫无感人力量。何
以造成这种状况呢?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点,与作品
的理想色彩的浓淡有密切关系。
    侦探形象的塑造,和其他形象的塑造一样,要从生活出发。但
是按照生活中的模特儿依样画葫芦,在百分之九十九的情况下是
不行的。作者必须借助想象的翅膀将生活升华为艺术,将从生洛
中得到的粗糙的、零散的、芜杂的原型材料熔铸成完整的、和谐
的、优美的艺术形象。有才识的作家都清楚地认识这一点,并自
觉地遵循这一艺术规律进行创造,从而取得了成功。
     著名"硬汉派"侦探小说家雷蒙德·钱德勒笔下的马洛,就
是一个理想色彩浓重的侦探形象。他是一个33岁的美男子,身材
优美,不胖不瘦。一头浓密的褐色头发,一双茶色眼睛。他"人
不穷。,无论生活怎样清苦,都保持着很高的自尊。他勇敢、
坚强,又具有无限柔情。是一个相当完美的男子汉。作者说:"马洛
我凭空想象出来的人物。他和我生活在不同的地方,在现实社会
中像马洛那样的典型人物岂止当一名私人侦探,他完全可以成为
大学的学监。"
     万斯,是另一名美国作家范·戴恩创造的侦探形象。他在
<<木森谋杀案》中首次登场,后来连续在十二部侦探小说中担任主
角。他和马洛一样也是一个美男子,身材高大,体格健壮,富有
阳刚气。他知识广博,多才多艺,既懂绘画,又擅长击剑等体育活动
。他还专门在哈佛大学攻读心理学,因此特别擅长运用心理分析
的方法破案。例如在《主教杀人案》中,万斯借助分析国际象棋
棋谱,在颇为轻松的气氛中破了一件血案。万斯,显然也是一个
理想色彩很重的侦探形象。这些形象都获得了成功,在社会上赢
得众多祟拜者。
     我国作家笔下的侦探形象往往缺乏光彩,显得平庸,一个重
要的原因是理想的东西太少。这里让我们看看王朔是如何构思侦探
    单立人的。他写道:"单立人早过了不惑之年,离知天命
不远了。三十年前从部队转业进入公安系统以来,他一步一个脚
印地从派出所干到分局再到市局,户籍、治安、刑侦、预审无不
涉足,威风也威风过了,厌烦也厌烦过了。现在就像国家资深的
科员,精通本行,一丝不苟,上班来下班走,该干的干,该推的
推,既无野心也不好奇,既不负责也不误事,像一部效率不高却
可靠的机器,开起来运转自如,停下来一声不响。"接着他又
写道:他是一个 "与世无争,安分守己,闷头闷脑过日子,放在
就找不出来的普通市民形象"。这两段话,表明了作者对这一
人物的设计思想。而在其侦察破案过程中,似乎也确实是这样:按
一般的破案程序去侦察,按照一般的思维方式去推理。作者把
主人公设计成"普痛市民形象"不能说不好;这样的形象,有助
于增强亲切感、真实感。西姆农笔下的梅格雷警长,就是一个性
格温和、平易近人的侦探。但是,不能忽略的是,作为一个侦探,
除了他"普通的"二面似外,还需要有 "不普通"的一面,"或者
说是突出的、卓越的乃至神奇的一面。没有这一面,那就不是一
个成功的侦探,而只能是一个平庸的市民了。单立人之所以没有
成为出类拔萃的侦探,就在于作者没有突出单立人作为侦探的非
同常人的那一面。
(接下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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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4-1-26 00:38: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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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一楼)

    陈国旺的小说《风雨同命鸟》,是一篇富于乡土气息和时代气
息的小说。遗憾的是:作品中的侦探形象塑造得苍白无力,让小
孩牵着鼻子走。小说描写乡镇企业家林化石夫妇跑到外地自杀了。
公安局长叶碧青等几经周折,还未探明案情。这一天,叶和其他
几位公安人员找该村村长介绍情况,忽然发现有人偷听,一看,是
林化石的闺女小凤。小凤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却精明异常。她
告诉公安人员,在她爸爸妈妈离家前,曾埋怨表舅坑了他们。小
凤又说,她的表舅叫赵天,在北京三星开发总公司当经理。随后
小凤又带叶等公安人员到北京,终于找到赵天,查清了案情真像。
从这个简单的叙述,不难看出,小凤在破案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相形之下,几位年岁颇大、地位颇高的公安人员,不免显得呆笨
了。
     比较这两部作品,《刑警803》在侦探形象的塑造上要好一些。
这部作品是一部由广播剧改编的系列小说。八篇作品,描述了8个
案件;从不同的侧面刻画主人公刘刚的性格。《国宝将被拍卖》写
一起文物盗窃案。犯罪分子是一个文物专家;作案手段又极为狡
猾,对付这么一个人是很难的。刘刚一步步地揭露出犯罪的真象。
在这场曲折复杂的斗争中,表现出他机敏的判断力和严密的逻辑
推理能力。《擒拿东北虎>>则是同一个抢劫杀人的犯罪团伙作斗争,
  他们人多势众,穷凶极恶。这是一场力量的较量、勇气的较量。
在这场恶战中,充分显示了刘刚勇武的精神,《暴死之谜>>案情
云遮雾罩,;嫌疑者多,这就给破案带来了诸多困难。。似是而非
的嫌疑者很容易把侦探引到误区中去。而刘刚却以锐敏的目光明
辨真假,终于在嫌疑对象以外找到了真正的凶犯。另外,《蓝村怪
案>>;《新娘之死》;《神秘的麒麟箱》等案件也各有不同的难点、作
者通过各种类型的案件考验它的主人公,使他的意志品格才
干勇气得到较充分的展现。但是,严格说来、刘刚的形象,典
型化的程度不是很高,理想的光彩也不是很强烈。他的推理没有
什么独到之处,他的侦察缺少超出人们意料之外的过人之处,他
的业绩也达不到让人叹服的地步,因此,也不能说是一个很出类
拔萃的侦探形象。
    我们强调作家在塑造侦探形象的时候,注入理想的因子,并
不是说要把人物神化,也不是说不表现人物的缺点。侦探作为人
也有常人的情性,有常人的缺点和不足,有常人遇到的许多矛盾
和困惑。茬体裁允许的范围内,将这个侧面真实而深刻地表现出
来,不仅不会影响人物的完美,冲淡形象的理想光彩,反而更富
生活气息和人情味。
                       四、个人和群体
    在侦探小说中,如何处理作为主角的侦探个人和其他伙伴的
关系,一直是让侦探小说作家头痛的难题;在我国当代作品中,这
个问题更突出了,很需要进行探讨。
   西方侦探小说中的侦探,从头至尾,置身于故事的中心,或
者说,处身在矛盾的焦点中。他们办案独来独往;把所有的侦探
线索掌握在自已手中,私家侦探不必说了,他们想怎么干就怎么
干, 即使是警察局的警探,也不同任何人商议,也不怎么向上级
请示,西方作家用这种方法确实创造了一些蜚声世界的神探。诸
如杜宾;福尔摩斯、波洛、梅格雷等等。这种方法已成为西方作
家创造侦探形象的一种模式。我们能不能照搬这种模式呢?当然
不能。这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制度和组织制度与西方不同,办案的
指导思想和方法也不同。我们的侦探是整体中的一员,是在群体
指导、帮助和支持下进行侦破工作的。侦探小说应当尊重客观
实际,恰切地表现个人和群体这种协同侦破、相辅相承的关系。如
不考虑我们国家的这种现实特点,把我们的侦察人员也写成西
方那样天马行空的英雄,那就违背了艺术的真实原则,同时也背
离了创作侦探小说的教育目的。
  我国的一些作家意识到不能步西方作家的后尘,非常注意表
现群体的作用,但是又出现了另一种倾向:将主人公淹没在群体
中。当一个案件发生时,几乎是上下总动员,领导开会研究分析
情况,制定作战方针,指派侦破人员;侦破人员带着领导的旨意
调查访问,寻找线索;发现了疑点和问题再向领导请示报告,然
后遵循领导的新指示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如此循环往复,直至
案情大白,凶手擒获。这种写法,人物多、头绪多、过程多,一
人可以完成的任务,平分在多人身上,结果,个人的作用弱了,
侦探身上独特的英雄主义光彩也被冲淡了。
  由此可见,侦探个人和群体的关系,表面上好像很简单,实
际上是个很难处理的问题。泛泛地说些原则话,是无济于事的。只
有认真总结一些成功作品处理两者关系的具体方法和经验,才能
获得有益的启示。
  电视剧《9·18大案》描写的是一起震惊全国的文物盗窃案。
参与侦破这个案件的,除局长武和平外,还有副局长、科长、侦
察员等多人。作为纪实体的电视片,当然要保留生活原貌,不能
有太大的改动,众多的人物都要适当地给以表现。即使如此,它
还是再现了武和平等鲜明的人物形象。奥妙在哪里呢?主要的,就
在于作者找到了处理好个人和群体关系的角度和切入点。它依据
人物的不同职务,结合具体的侦破任务,突出展示性格的某些侧
面,对于武和平,主要写了他头脑清楚,思维缜密,善于根据蛛
丝马迹判断罪犯的行踪,并当机立断,作出合乎实际布置,从而
使大海捞针一样难以侦破的案件,终于得以侦破。对于侦察员小
王,则主要写他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吃苦耐劳,机智勇敢,不顾
个人安危的敬业精神。其他的角色,也是从他的职务、他所承担
的任务,突出他的性格的某个侧面。实践表明,这种写法,只要
把握准确,情节生动、典型性强,是会创造出个性鲜明的侦探形
象的。反之,每个人都想写得全面、丰富、突出,结果你挤我撞,
哪个也鲜明突出不了。
    《9·18大案》全是按照人物的职务分工展开叙述的,这是受
它的纪实性所制约。而在侦探小说中,则可以在侦察人员之间设
置多种关系。最常见是主从关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侦探中,有
一个是主要的,其余的是助手。主要的领头人沉着机智、经验丰
富;助手则比较稚嫩;往往是热情有余而经验不足;勇于行动而
短于分析判断。这样,他们在对案情的分析判断上、在侦破方法
上、在对问题的认识与处理上,自然而然就产生分歧,发生矛盾
冲突。而人物性格就在反复的矛盾冲突中凸现出来。王朔笔下的
单立人和他的助手、李建笔下的刘刚和他的助手,都是这样设计
  的。另一种是对立关系。他们同为侦探,同去侦破一个案件,但
  由于有某种历史的嫌隙和现实的恩怨,在破案过程中,互相碰撞
  乃至拆台。李建的《"梦幻世界"的罪恶》里的刘刚和顾中就是
  这样。顾中心里爱恋于芳。他看到于芳和刘刚一起执行任务,而
  且很亲热,便心生嫉妒。因此在侦破案件时他总是和刘刚作对,反
  对和否定刘刚的所作所为。当然,作者的描写还是很有分寸感的。
  当危及到对方生命的时候,便忘记了前嫌,给以必要的提醒和帮
助。还有一种是情侣关系。两个侦探,一男一女,他们一起执行
任务,既有一份战友的亲情,又有一份情人的爱情。这样便给紧
张、激烈、艰险的斗争增添一些温馨与柔情。现代作家很喜欢这
种关系的配置。不过要注意适度,不要脱离现实。有部作品,描
述一对侦探情侣追踪罪犯到一个小岛上,罪犯还没抓到,两人却
在岛上嬉戏、调情,这就浪漫有余,而为情理所不容了。还有的
作家别出心裁,在侦探问设置一种对照关系,使他们互相辉映、倍
增光彩,如顾工的侦探小说《追捕灵魂》,里面的侦探是姐妹俩:
上官捷、上官妤。姐俩很像一对明星,"刚柔相济,文武全才"、
"动如脱兔,静如处子",相互映照,避免了侦探形象千人一面的
单调。
     当然,并不是任何一个案件都要描写一个破案群体。作者为
了叙述的打便,为了形象的鲜明突出,往往只写一个孤胆英雄。如
何使孤胆英雄的行为得到合理的解释和充分地发挥呢?这就需要
作者构思一个特定环境下发生的特殊案件。有了特定性,也就有
了合理性。
    有一个时期,一旦作家把个人放在中心位置加以突出描写,就
被视为宣扬个人英雄主义而大加挞伐。现在是应该彻底清除这种
恩想藩篱的时候了。作家应当放手地写,更舒展地表现个人的意
志品格和精神力量。当个人的意志品格和精神力量得到充分展现
之时,就是侦探英雄光芒四射之日。
      五、历史的模式与超越
    如果我们将侦探小说和一般社会题材的小说加以比较,就会
发现:侦探形象的塑造自有它的特点和难点。
    在世界文学画廊中,有许多与日月同辉的艺术形象。诸如唐.吉
坷德、高老头,欧也妮.葛朗台,包法利夫人,于连,安娜. 卡
列尼娜、奥勃洛莫夫等等。这些人物的身份、地位、职业不同
,与之相适应的活动方式和追求目标也不相同,由此形成了一种
自然的差异,因此很容易将他们区别开来。
  侦探小说中的侦探形象就不同了。他们从事的是同一职业,他
的工作任务和活动方式有许多相同之处。不管是美国的侦探还
是日本的侦探,也不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侦探,他们本质上都
同一类人。
  在同一类型的人物中塑造不同"类型"的人物形象,较之在不
同类型人物中塑造不同类型的人物形象不知要难多少倍。这就
如同绣花女绣花,你绣牡丹,她绣芍药,另一个绣月季,就很容
易显出各自的光彩;如果大家都绣牡丹,要显出奇光异彩来可就
难了。
   侦探小说经过千百年的孕育发展,特别是近一百多年的迅速
发展,已经创造出一大批成功的人物形象,同时也逐步形成了一
种的侦探形象模式。如何超越历史的模式,创造崭新的侦探形象,
是侦探小说家面临的最大难题。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这里我们不妨回顾以下几位大师创作的
轨迹、思路和经验。
   爱伦·坡笔下的杜宾,是现代侦探形象的排头兵。从《毛格
街血案》等作品,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塑造杜宾形象的主要特点和
方法是:调动一切艺术手段凸现杜宾的主导性格:敏锐的观察力、
精细的分析能力、渊博的知识以及由这些因素所形成的超群的破
案能力,同时也写他与众不同的性格"怪僻"。他和伙伴,过着隐
居的生活,不接待任何来客"。他们"偏爱深夜","白天将大百叶
窗通通关上,点上一对小蜡烛,加上浓烈的香料,只投射出阴森
森的幽幽的微光。凭借这些微光,就沉湎在梦想里:看书、
写字,谈心"。到真的黑夜来临,他俩则"臂挽臂"地到大街小巷
游荡,从静观默察中寻求精神刺激。                            ,
    杜宾破案,主要依靠精细的心理分析和严密的逻辑推理来推
断案情、缉拿凶犯。例如,在《毛格街血案》中杜宾经过多方调
查分析,初步断定"罪犯"是神秘的大猩猩。只要找到它的主人,
就能把"凶手"真象全部揭开。人海茫茫,怎样寻找它的主人呢?
杜宾别出心裁地在报纸上登了一则"招领启示"。有人怀疑地提出:
猩猩的主人敢来认领吗?杜宾分析当事人的心理:他见到启事后,
确实有顾虑。但又想猩猩是一件宝贝,能卖不少钱;另外,他们
捉拿猩猩的地方离凶杀现场甚远,警察不一定知道是猩猩作的案,
更不会怀疑与他有牵连,是会来认领的,结果不出所料,当事人
果然前来认领了,从而使这个诡秘莫测的案子真象大白。又如在
《窃信案》中,心理分析对破案起了关键作用。德部长是作案的嫌
疑犯,但苦于没有证据。警察厅长不了解德部长的心理特征,按
照以往对待一般盗窃案的办法对待他,结果失败了,什么罪证也
没有找到。而杜宾掌握了德部长大胆、勇敢、有见地的创造
性等性格特点,推测他了解警探搜查的范围和方法,因而决不
会像一般窃贼那样藏匿信件,可能采用一般人不敢用的方法
放在最显眼的地方。事实证明,杜宾的推论完全正确,于是轻而
易举地侦破了这个警厅费了九牛二虎而没有侦破的案件。
     爱伦·坡不仅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侦探形象,而且提供了一个
塑造侦探形象的方法。研究爱伦·坡的专家霍华德·海克雷夫特
说,"这个杜宾也是坡的自我理想的的化身,因为他自幼聪颖异常,
处处想表现自己的优越,所以就把杜宾写成具有超人智力、观察
入微、料事如神的理想人物。为了衬托他的了不起,又借一个对
他无限钦佩、相形见绌的朋友来叙述他的事迹。此外还写了头脑
愚钝、动机虽好而屡犯错误的警探作对比。作案地点一般安排在
锁得严严密密的暗室;埋藏赃物罪证则用明显得出人意外的方法;
破案过程则用逻辑严谨、设身处地的推理 (今称作精神分析学);
然后有条不紊地迫使罪犯就范归案;最终再由主人公洋洋自得、滔
滔不绝地解释其全过程。这已成为破写侦探小说的模式。"后来,
柯南道尔就是沿着这条道路向前走的。福尔摩斯和杜宾在构想上
有许多相通之处。
  柯南道尔仍然把自己的主要精力倾注在表现福尔摩斯的"超
人智慧,观察入微,料事如神"上。一件件在常人眼里不可思议
的案件,同时也使警察一筹莫展的案件,他都举重若轻地解决了。
如果说,杜宾只是在有数的几个案件中初步地显示了他具有办案
的才能的话,那么福尔摩斯则是一个侦破了几十个稀奇古怪、迷
雾重重案件的奇才。像《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
猎犬》等作品中,福尔摩斯所表现出的智慧、才能、眼光,都
令人拍案叫绝。
  柯南道尔一方面描述他办案的神奇,一方面也描述他作为常
人的缺点。他喜欢自吹自擂、自命不凡、装腔作势,对女人怀有
偏见和厌恶情绪,还有注射可卡因的不良习惯。作者的目的当然不
是要贬损他,而是使他有点人间烟火气,同时也能给人留下更
别致的印象。
   就杜宾和福尔摩斯的思想气质看,确实有相通之处。他们俩
是超人与怪人的结合体。有人说,可以把福尔摩斯装到杜宾的
套子中去。这是不对的。福尔摩斯较之杜宾大大地丰富了,发展了
,提高了,如果说杜宾是个刚步入社会的青年,那么,福尔摩
斯就是一个业绩非凡、誉满全球的侦探大师。他把这种"超人、怪
人型"侦探推到了顶峰。
   这座"顶峰"形象,赢来了无数崇拜者,把他奉为侦探的偶
像。这固然是侦探小说的光荣,也为后来的创造者带来了巨大的
困难。这就意味着如不改弦易张,就再也塑造不出与之相媲美的侦
探形象了。
   英国作家吉·切斯特顿最早意识到这一点,他力求超越柯南
道尔的模式,另辟蹊径。他所创造的布朗形象,无论是外貌、'举
止,还是思维方式,都与福尔摩斯相对立。
     福尔摩斯"有六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硕长;
目光锐利(他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
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鄂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
力的人。"布朗神甫则是个矮矮的个子,胖胖的身体,呆呆的头脑,
圆圆的面孔,一双无神的金鱼眼,走起路来迈着小碎步,而且常
常显出慌张,难为情,甚至愧悔的神态。
   在侦破案件时,福尔摩斯总是从外部情况和罪证入手,认真
勘察现场,寻找罪证和线索。布朗神甫则是从内部、从人的内心
来窥视其行为。布朗神甫自称:"我就不从外部研究人,我总是想
办法钻进人的内心去,…他的手就是我的手,他的脚就是我的
脚。而我要一直等到我开始像他一样思想,承受着他那剧烈的痛
苦,燃烧着强烈的憎恨为止;…¨例如,《看不见的人》,写一
座公寓里发生的谋杀案。案犯明明是从大门进去的,几个看门的
人却硬说没有人进去;他们不是没有看见,而是不把他当做外
人,因为他是邮差。"《三件凶器》也很特别。真正的凶器因为过
于庞大反倒被人忽视(在地面上被摔死),而把救援受害者使用的
手枪、绳索和匕首当作凶器。这些失误,是由心理与认识的缺陷
造成的。这两篇作品也因揭示了人们从未揭示的人的心理上的缺
陷而倍受人们推崇。
    福尔摩斯严肃、冷峻。本来,他是极富人道主义精神的人。对
于受害者充满同情,对干办案极端认真。总是不辞劳苦,不避艰
险,用全部热情和生命去化解谜团。他外冷内热,使人觉得可敬
  而不可亲。布朗神甫则亲切、随和、平易近人,谈笑风生,而且
诙谐幽默,这就快人觉得和蔼可亲了。
     正国为切斯特顿在塑适侦探形象时"反其道而行之。,就便布
朗形象有了新意,有了特色。他貌不惊人、性情平和却才干非凡,
他的出现,标志着一种新型的侦探形象"普通的神奇人物"的
诞生。如果说布朗神甫在平和中还有些怪的话,那么,西姆农笔
下的梅格雷探长形象则更加平民化。他的举止、习惯、爱好、为
人等等,都是人们在生活中经常见到的,国而倍感亲切。"他是一
个更完美也更受人欢迎的平凡而神奇的侦探形象。
    斯切特顿、西姆农取得了成功,能不能沿着他们的路子一直
走下去呢?当然不能。在活跃而又竞争激烈的侦探文坛上,许多
作家进行了多方面地探索,创造了面貌各异的侦探形象。但从创
作思路的拓新讲,硬汉侦探形象最富特色。
    硬汉形象最早是美国作家约翰·载利创造的。1923年,他
发表一部小说,描述了一个名叫莱斯·威廉的侦探。威廉宣称
自已是冷酷无情的硬汉,由此诞生了硬汉侦探形象。硬汉形象的
特质在于刚强、坚韧,他既不受金饯、美女的诱惑,也不为悲伤
不幸所压倒。以前的侦探都是事件的局外人,他们是受当事人的
委托或上级的指派而介入到事件中来,他们往往以救世主的姿态
从事案件的侦破;硬汉侦探则不是这样。他们大都与案件有着这
样,那样的联系,甚至就是当事人,受害者。他们参与破案,不是
解救别人,而是为自已、为亲友伸冤报仇。他们有一种穿越刀山火
海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英雄主义精神。达希尔·哈梅特在《马
耳他黑鹰》中塑造的侦探形象斯佩德,硬便汉形象的典型代表。
    冷峻的超人、热情的凡人、坚强的硬汉,这是侦探小说中最
主要、也是最有代表性的三类侦探形象。从整体看,侦探形象何
止成千上万,他们中的优秀者也不乏自已的个性色彩;但是如果作
深入地考察,就会发现他们的思想面貌大都靠近上述三类人中的某
一类。不是接近"冷峻的超人"、就是接近于"坚强的硬汉"或者"热
情的凡人"。换句话说,他们是以这些独具特色的大侦探为楷模进
行艺术创造的,只不过在创造过程中略加些体貌特征罢了。
例如,法国作家莫斯写的老侦探杰克,是一个硬汉子类型的形象。
硬汉子形象已有儿个高大的人物立在那里,作者为了使自己的形
象与他们区别开来,就把他写成一个年近八旬的年迈体衰的人物,
这样就具有一些体貌特征。这种体貌特征,虽然会给人物增加一
点新鲜感,终究缺少本质特色,更不用说超越那些辉煌的形象了。
事实说明,将自己的思维局限在传统的形象创造模式里,是没有
出路的。要创造崭新的、光辉的侦探形象,就必须更新思维,拓
展新路,努力实现历史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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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4-1-26 00: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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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的布局艺术


第三章   侦探小说的布局艺术
   侦探小说都是以一个案件为中心展开叙述的。每个案件大都
经历发现案情、侦察破案、缉拿凶手的过程。这一客观进程也就
决定了侦探小说的运行轨道,因而很容易形成大同小异的叙述模
式。  爱伦·坡所创造的艺术模式,曾长期为人们所袭用。然而"艺
术最不能容忍刻板、最不能容忍雷同,最不能容忍千篇一律,这
就要求在叙述方式、布局艺术上不断变化。不断翻新,把"艺术
模式" 变为"艺术魔方",组合成纷纭万状的艺术形态。
   对于文学作品的布局,古人作了很好的美学概括。他们指出,
文学作品是由起(开头)、承、转(中段)合(结尾)组成。怎样
才能是好的布局呢?元人乔梦符讲:"作乐府亦有法,曰:风头、
猪肚、豹笔六字足也。"对此,夏衍作了进一步的阐释。他说:
"凤头,就是戏的开头(起),要像凤凰一样漂亮、俊秀;猪肚,就
是戏的中段(承、转),要像猪肚一样饱满、浩荡;豹尾,就是戏
的结尾(合),要像豹尾一样响亮有力。"那么,具体到侦探小说
如何实现这一美学要求呢?这里,我们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  确立光彩夺目的  "凤头"
   通常,侦探小说的开始都要简要地交待一下时间、地点,引
导读者进入事件发生的特定氛围中。接着,便描写发生的神秘

的、可怕的、邪恶的事件。事件发生以后,便会在读者心中划上
一连串的问号?作案者是谁?他和被害者是什么关系?他为什么
要谋杀她?他是怎样杀害她的?读者心中的疑问,便是作者设置
的悬念。侦探小说作家、理论家魏军说:"我有一个固执的见解,
作品的开头,不论是长篇、中篇还是短篇,总应有一两个悬念,提
出一两个问题,把读者吸引过来。然后像剥竹笋一样,层层剥开,
使之回答作品中的问题。"这个见解是符合艺术规律的,绝大多数
侦探小说都是这样开头的。
     问题是你也这样开头,我也这样开头,就难免近似或雷同,艺
术感染力也就会随着重复次数的增多而逐步弱化。熟悉侦探小说
的读者每当看到这样的开头,就会厌恶地唾一口:"又是老套子",
而丢弃到一边。因此,侦探小说的开头一定要开得新颖别致、与
众不同。柯南道尔的《红发会》是一篇带喜剧色彩的小说。开头
设计得不一般。它写的是一件重大盗窃案,然而它不像一般写盗
窃案的作品那样,从金银珠宝丢失、当事者十分懊恼并酿成巨大
的灾难开始,而是以当事人得到意外的美差和英镑开始。这个新
颖的开端,给作品增添了奇特的魅力。法国作家吉尔·佩罗的著
名小说 《花都血案》描述的是谋杀亲人的恶性凶杀案。按照一般
的情况,一开始就写被图威尔谋杀的他的父母的尸体,血淋淋地
躺在床上,惨不忍睹。紧接着,现场勘察,追踪破案。这部作品
  在叙述方式上似乎来了一个大翻个。开篇写法庭经过多次调查、听
  证,否定了图威尔杀害父母的罪行,宣判图威尔无罪释放。待图
  威尔和律师回到家中,小说才开始叙述他杀害父母的真相以及其
  他的犯罪行为。这种异乎寻常的布局方式,给人以全新的感觉。
      在谈到开头的时候,文学理论家告诫人们要奉行 "开门见
  山"的原则,这是完全正确的。强调"开门见山",意在避免开头
  的不着边际,东拉西扯,简洁明快地进入作品描述的事件中去。然
而有些作者对此作了狭隘片面的理解,他们误以为"开门见山"就
单刀直入地写某时某地发生了什么案件;如果是凶杀案,就将
赤裸裸、血淋淋的尸体陈放在读者面前。这样 "开门见山"就变
成了"开门见尸"了。有人以为血淋淋的尸体突然摆在那里,具
有奇特的震撼力。殊不知,篇篇见尸,奇特就演化为平常、平淡,
"读者也就无动于衷了。久而久之,这样的开头,就和尸体自身一
样,僵硬且又散发着陈腐的气息。
    我国古代公案小说,大都从事件的起因写起,从日常生活的
矛盾冲突写起。尤如"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似的,逐步发展,
逐步掀起波涛。《十五贯戏言成巧祸》开始写刘君荐给岳父做寿,
岳父给了他十五贯钱,让他做生意。回来路上,和熟人多喝了几
杯,回到家里,小娘子问他:哪儿来的钱?他开玩笑说:他已把
她典给了别人,这十五贯钱,是她的卖身钱。小娘子一听,吓懵
了,当夜溜出来,躺到邻居家,准备第二天回家秉报爹娘。不想
贼人乘虚而入,引发一场盗窃杀人案。这种娓娓道来的开头方式,
清楚地交待了事件的发生发展,使读者了解受害者的身份及受害
情况,易于为读者所接受,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同情心和
义愤感。《李研公穷邸遇侠客》开头也是从现实生活的矛盾写起,
然而表现方式很特别。房德是个穷书生。这天为生计问题又和妻
子发生口角,后到云华寺闲逛。看见墙上画一支禽鸟,翎毛儿,
翅膀儿,足儿,尾儿,件件都有,单单不画鸟头"。房德便随手提
笔画一个头。不料刚画完,从旁走出一个大汉将他引为知己。原
来大汉等是一伙有勇无谋的强人,他们想出此法寻找首领。"末画
完的禽鸟,是众兄弟对天祷告,设下的誓愿,取羽翼俱全,单少
头儿的意识。"以画鸟为媒介,房德终于被他们拉入伙。这种今天
看来近似荒唐的联络方式,是有其历史的可信性的。它表现了一
群愚昧无知的强盗和一个走投无路的文人畸形的心态和畸形的扭
合。
     古典作品的成功经验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当然任何学习只是
吸取其精神,而不是摹拟其形式。只有新颖别致,与众不同,才
能光彩烁烁,成为名副其实的"风头"。
          二、创造充实、浩涝的  "猪肚"
    中间部分,是作品的主体部分,占据篇幅大,包涵的内容
多,作者应该按照侦探小说的美学原则,写得紧张惊险、波澜
迭起、悬念丛生、引人入胜。主体部分立住了,整部小说就有了坚实
的基础。所以,作家要像军事家认真研究布阵那洋,悉心研究
侦探小说的"布阵"。
    层层设疑,是侦探小说布局的主要方法。侦探小说最忌直
线发展,因为直线的发展就会把读者的目光直接引到作案者身上,
谜底很轻易地揭破,读者也就失去了阅读的兴趣。为了避免这种
情况的发生,作家常常在作品中设置一些怀疑对象,转移读者
注意力;这样当隐蔽很深的案犯突然被揭露出来,读者就会暴发
意外的惊喜。
    爱伦·坡的《玛丽·罗热疑案>>,是侦探小说的经典性作
品,它就是以这种手法展开主体部分的叙述的。当在塞纳河发现玛丽
的尸体以后,作者假借社会舆论设置了种种怀疑。有的认为是玛
丽的爱慕者波维杀害的,更多的人认为是一群流氓作案。而且举
出前不久一群流氓在河边轮奸一个姑娘作为旁证。还有的提出
这具尸体过于腐败,与玛丽的死亡时间不符,不像是她的尸体。
诸多的怀疑是对还是错?需要当事者杜宾去辩证,同时也牵动读者
的思考。随着杜宾分析推理、侦察辩证工作的展开,主体部分
逐渐充实和丰富;待到所有这些怀疑都被否定了,出人意料的在
这些怀疑之外找到了真正的凶手时,作品的主体就形成了,情节
就呈现出曲折动人的姿态。《玛丽·罗热疑案》是一个短篇,设置
的疑点还是比较少的;不过这种设疑方式却为后人所接受,并
大力加以弘扬,后来的作品,特别是中、长篇,设置的疑点更多
也更复杂了。成为侦探小说中间部分的重要内容。
    重重设障,也是中间部分布局的一个重要手法。设障和设疑
不同。疑点是由于认识不清引起的,而障碍则是客观现实存在的。
作者有时把案件特意放置在险恶的社会和自然环境中,使侦探在破
案过程中,时时感到如履薄冰、如涉天险、如入虎穴。十分艰
险;而更多的时候,则是着力犯罪分子制造的障碍。犯罪分子愈
是到了穷途未路,愈加疯狂顽抗,愈是挖空心思设置障碍,阻挠
刑侦人员发现和逮捕他。严格地说,中国和外国的古典作品早就
朴素地意识到了这种布局方法,并不乏成功的例证;近代小说家,
特别是硬汉派侦探小说家则更加自觉地运用这一艺术规律。他们
设置障碍之多,之险、之奇;都为过去所少见。他们笔下的"硬
汉"侦深形象诸如哈梅特笔下的萨姆·斯维特、钱德勒笔下的菲
利普·马洛、罗斯·麦克唐纳笔下的阿查都是在经历千难万险、战
胜重重障碍中塑造的。
  艺术的视角是多样的,叙事的方式也是多样的。有的作家着
眼于犯罪分子,有的作家则着眼于侦探和官吏自身。他们着重
描写由于侦探和官吏自身的失误给破案工作造成严重的挫折和后
果。对此,我们也可姑且称之为"层层设错"罢!我国古代探案
小说《姻脂》就是从这个角度切入进行布局的,"姻脂案"经历了
次审判:邑宰认为是鄂秋华和姻脂通奸并杀死了姻脂的父亲,判
处他死刑;济南太守吴公纠正了邑宰的错误,为鄂秋华平了反,却
又误以为罪犯是宿介,造成新的冤案;最后学史施公又发现宿介
有冤;挖出真正凶手毛大。审理的证确与错误,都有其思想原因。
邑宰主观轻率、太守骄傲自负,怎能不酿成大错?学史实事求是,
"慎思研察"才纠正了错误。案件的审理过程,是从错误走向正确
的过程,也是认识深化的过程,从而也就形成了主体情节曲折发
展的过程。
    上面谈到的层层设疑、重重设障、层层设错,是我们经常见
到的侦擦小说作家在布局主体部分时的一些思路,并不是模式。但
是我们由此看到中间部分是矛盾充分展开和发展的阶段,各条线
索在这里出现和交叉,各种人物在这里亮相和活动,各种场景在
这里不断地转换,…这些人物、事件和场面,最初浮现在作家
头脑中的时候,是凌乱的、芜杂的,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模糊的、变
幻不定的,经常发生矛盾和碰撞。要把纷杂的人物、事件和场面
组织到一个艺术机体中,结合成一个完整的充满活力的艺术生命,
是一件非常艰难的工作。稍有懈怠,会出现松散、拖沓、杂乱的
毛病;而过分雕凿,又会造成矫揉造作、牵强附会的弊端,不仅
影响"猪肚"的充实、生动,也影响整体的浑然天成。因此需要
作家紧紧把握住中间部分,尽心尽力地去完成它,使其臻于完善。
       三、精心设计一个 "豹尾"
    在谈到侦探小说的结尾时,人们总是说,既不能收得仓促,也
不能拖泥带水。这个要求是对的,问题是如何实现它。结尾要恰
到好处,就要掌握时机。那么,怎样选择时机呢?一般地说,情
节发展到高潮,就该及时结束。因为,高潮表明矛盾冲突已发展
到顶端,障碍一个个排除了,疑团一个个化解了,小说也就自然
应当结束。这时候夏然而止,会给人干净利索的感觉,继续叙述
下去,就会拖沓。如果再加枝加叶,就更是画蛇添足了。西方早
期的侦探小说家,如爱伦·坡,柯南道尔的作品,往往在作品的
高潮-----抓住凶犯以后,由侦探自己出来说明他是怎样发现疑点
怎样思考、怎样机智而巧妙地抓住罪犯。这种阐释,具有解谜的
性质。如果侦探在侦破过程申确有惊人之举而又为人所不解,这
种阐释还是有吸引力的。如果侦破与推理没有什么奇特之处,读
者已经看明白,还在絮絮叨叨地阐释,那就是名副其实的画蛇添
足了。
    要使小说结尾好,还应注意与开头相呼应。这样既可以保证
布局的完整,又可以增加作品的韵味。美国作家约翰·鲍尔的
<<卡罗林闷热的夜晚》是一部写法奇特、思想深刻的作品。它通过
一件谋杀案的侦破,揭露了美国社会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同时
也表现了人们受到现实生活的教育而开始纠正自己的偏见。小说
作者有意安排了两个前后呼应的场面:谋杀案发生后,黑人侦探
蒂布斯正在车站等车,警察出于歧视心理将他当作嫌疑犯逮捕起
来 对他的态度蛮横而粗暴。后来他帮助警察局侦破了这个棘手
的案件,临走时,"又蠢又笨"-的警察局长吉尔比斯却把他亲自送
到车站,既想表示尊敬和友好,又不肯屈尊俯就,显得十分尴尬。
这两个前后呼应的场面把人物心态的发展以及相互关系的变化,
细致委婉地表现出来。细细咀嚼,颇有韵味。
    当然,一部作品结尾的好坏,如何安排固然有一定的作用,但
是最根本的还是结尾自身的艺术质量,所达到的艺术境界。侦探
小说的结尾,不外乎境界:一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二是
"意料之中,情理之外;三是"意料之中,情理之中"。在这三种
境界中,第一种是上乘的,是我们应当孜孜以求的;第二种是下
乘的,是违情悖理的、应当杜绝;第三种是平庸的,虽然介于上
乘和下乘之间,仅够 "中乘"的水平,也要尽量避免。要达到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艺术境界,关键是矛盾冲突解决得神妙。
试想:警察一出动,读者就知道他们要去哪里、以怎样的手段缉
拿哪些罪犯,这种司空见惯的解决方式,怎能引起读者的兴趣?只
有结尾时将白热化的矛盾冲突神妙地加以解决,才能给人们以出
乎意外的奇特的审美感受,从而获得最大的满足。法国作家勒白
朗的《亚森罗宾探案集》中《红肩巾》这篇小说的结尾情节陡转
而出人意料,很有魅力。原来在破案以后,罗宾悄悄地将红肩巾
流苏中的绿宝玉拿走,警官发现后,立刻掏出手枪对着罗宾要他
交出绿宝玉,罗宾不慌不忙地说:"没有,枪里飞不出子弹来的!"
警官吃了一惊,忙问:"为什么?"罗宾说,"我事前早有布置,收
买了你家的女仆,在清晨把枪中的火药浸湿了。不信,你开枪罢!"
说着,他敞开双臂,让他射击。而警官却信以为真,放弃了开枪
的念头,罗宾扬长而去。事后,罗宾在给警官的一封信中又说:
"至于你的手枪火药浸湿,完全是骗你的鬼话,你不妨试一下便知。
尊府女仆十分忠实,勿因我的谎话而蒙不白之冤。"警官倍感受到
戏弄,气急败坏地走了。这个结尾有两次突转:前面的"火药浸
湿了"是一次转折;后面的"火药没有浸湿"又是一次转换。有
了这两次突然的出人意外地转折,文章生色多了。
     文学作品有如一条龙,静止地躺在那里,头部、腰部、尾部
单纯而清晰,但是,行家里手挥舞起来,却会千姿百态、风情万
种。我们希望小说家也和舞龙高手一样,"舞"出"千姿百态、风
情万种"的侦探小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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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4-1-26 00: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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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的本质及共建构


第二章 情节的本质及共建构
一、"情节,侦探小说的生命。"
     情节,是侦探小说重要的艺术成分。它关联着侦探小说诸多
艺术功能的显示与发挥,关联着作品的成败。
     当一位作家创作一部作品的时候,总希望他的作品能够引起
读者的兴趣,赢得最广大的读者。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总是使出
浑身解数。但是,具体到不同体裁、不同风格的作品来看,作家
的追求是不同的,其艺术魁力的源泉也就不同。有的来自鲜明生
动的人物形象,有的来自诗情画意的艺术境界,有的来自特殊情
调的风情,有的来自优美的文学语言。而侦探小说的艺术魁力,则
主要地依赖于它的情节。紧张、惊险、曲折而又充满神秘感的情
节,是侦探小说魁力的永不枯竭的源泉,也是它长盛不衰、征服
读者的最灵验的武器。英国作家毛姆提出:"…今天的严肃小说
作家往往没有什么故事可讲,他们的确相信了别人所说的,在他
们所从事的艺术中叙述故事与否无关紧要。这样他们就把作品中
对人性最具吸引力的东西抛掉了,因为喜欢故事的欲望是自有人
类以来就存在的。因而如果侦探小说作家抢走了他们的读者,那
么只能怪他们自己。"这段话从人类审美本性上说明了情节对于文
学作品的重要性,也说明了侦探小说的情节优势。
  在文学作品中,情节是展示性格的基本手段。各种性格都依赖于
相应的情节来展现。这是创作的一条基本规律。对于这一点,意大
利著名美学家泰纳有一段著名的阐释。他说:"人物性格决定以后,
性格所受的磨擦必须能表现这个性格。…某个伟大而坚
强的性格,由于没有机会或者刺激的因素,往往默默无闻;无所
表现。…一个己经定型的人入世的时候,有如一条船从船坞中
滑进大海;它需要一阵微风或大风,看它是小艇或大帆船而定:鼓
动大帆船的巨风势必叫小船复没,推进小艇的微风只能使大船在
港口里停着不动。因此艺术家必须使人物的遭遇与性格配合。"不
消说,一切真正的艺术家都是这么做的。他们以人物的遭遇为线
索,建构一连串的情节,以显示人物的性格。谁做得好,谁就能
创造出上乘作品。
    说到这里,人们自然而然会联想到侦探小说中,情节和人物
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它的价值和作用有什么变化呢?就一般小说
而言,人物形象是艺术创造的中心。创作作品,首先要考虑人物
性格的需要,从人物出发安排情节;衡量作品,也首先考察人物
形象刻画得怎样。人物永远处于中心和第一的地位。在侦探小说
中就不能作这样简单的论断了。这是因为,侦擦小说的人物刻画
更依赖情节,没有新颖、奇特、紧张、惊险的情节,人物形象根
本立不起来。还因为侦探小说的情节具有较大的审美独立性。有
些作品,人物形象不那么饱满、生动,但故事情节曲折有趣,也
具有一定的可读性和一定的审美价值,甚至会成为受群众喜爱、有
巨大社会反响的作品。再从创作过程看,一般小说为了刻画人物,
往往多条线索纵横交错,情节如伞一般张开。只要有利于塑造人
物,情节枝蔓多些也在所不惜。侦探小说则不然,情节的完整性
和集中性是首要的。只能在 "完整"与"集中"的情节框架中展
示人物性格,而不能因为刻画人物损害情节的 "完整"与 "集中"。
否则,就会造成松散,拖沓,丧失侦探小说固有的美学品格,从而也
就不成其为侦探小说。由此可见,在侦探小说中,情节虽然不能说是
第一位的,但它在作品中的价值和作用确实比在一般作品中突出很多。
    另外,情节还是侦探小说思想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决定性因素。
俄罗斯作家阿·托尔斯泰曾说过:情节"是一把能揭示某种社会
矛盾的钥匙"。这一特点,在侦探小说中体现尤为明显。侦探小说
描写的是对抗的矛盾、激化的矛盾、生死搏斗的矛盾,广泛地涉
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思想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因此它
能够尖锐地揭露社会时弊,及时反映群众的心声。这一价值的实
现主要地依靠情节。情节愈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深处,作品的社会
价值和思想价值就愈大。如果剖析一下古代公案小说名作《一文
钱小隙造奇冤》这篇小说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这篇小说的
布局是很奇特的。它的情节可分三个层次:开始以一文钱为由头,
引出杨、刘两家的争执,这是第一个层次;接着,由杨、刘两家
的争执演化为朱、赵两家的激烈争斗。他们斗争的焦点已不是一
文钱,而是三十亩地,从而触及到封建社会的本质矛盾。这是第
二个层次。最后又由朱、赵两家的冲突转化为赵家的内讧,展示
了赵家内部争夺财产和乱伦的丑态。这是第三个层次。情节的递
进过程,也就是逐步深入的过程,逐步拓展了它的思想价值和社
会价值。反之,作者不注意提炼和深化情节,停留在一文钱的纠
纷上,其价值也就降低了许多。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无论是实现作品的思想价值,还是实
现作品的艺术价值,情节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我们可以断
言:情节是侦探小说的生命。有人把侦探小说称为"情节小说",
是有一定道理的。
  
二、情节的类别及其建构
    侦探小说的情节最具丰富性和多变性。适应侦探小说的文体
特征,创造出奇特而不荒唐、曲折而不造作、惊险而不失真的情
节,并不是一件易事。在我们阅读侦探小说的过程中,常有这样
的感受:有的作者虽然费了很大气力,情节安排得平淡无奇,有
的作者创作态度原本是严肃的,作品情节却让人感到荒唐无稽。这
是为什么呢?其根本原因是作者有无意中违背了情节建构的艺术
规律。所以,对于一个侦探小说作家来说,掌握一些建构情节的
技巧与规律,是完全必要的。这里,我们简要地介绍一下不同类
型情节的特点及其建构方法。                                
    1·必然情节:是建立在性格冲突基础上的情节。高尔基曾指
出:情节"即人物之间的联系、矛盾、同情、反感和一般的相互
关系,某种性格和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尽管有的学者
指出高尔基的这个论述有其不够完善的地方,但我们认为它还是
说出了情节的本质特征,也是符合文学创作实际的。在侦探小说
中,情节和性格的内在联系更为紧密。贪婪的掠夺者和悭吝的守
财奴相碰撞,必然要发生财产的纠纷与争夺;粗暴的色鬼和柔弱
的美女一旦相遇,也必然会生色情案件;狡诈的骗子和正直的百
姓相交,又怎能不发生伤天害理的坑害?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多
种性格的交织与碰撞,就会形成色彩缤纷的情节。作者对于人物
性格把握得愈准确,表现得愈鲜明,情节的必然性就揭示得愈充
分。在侦探小说中,作家可以建构各式各样的情节,但是,必然
情节应居主导地位。只有以必然情节为基础的作品才是坚实的、有
感染力的,并令人信服的。所以,建构必然情节,应是侦探小说家
运用匠心的重点。
  <<稻草女人>>是法国女作家卡托利努.阿尔雷的成名作,被译成
几十种文字。这部佳作的突出特点是它的情节建构在鲜明的性
格冲突的基础上。小说的主人公希尔蒂迦尔·麦纳,是一个年轻
美貌的姑娘。一天,她在报上看到一条征婚广告:
   "一人有巨额财产,欲求一出身汉堡的未婚女子为伴侣。希女
方懂世事,没有家庭拖累,喜爱旅行,喜好奢侈。"
    希尔蒂加尔早就梦想闯入上流社会,看到这则征婚广告,十
分高兴,便回信见面。在约定地点会面的是一位名叫安东·科尔
夫的老绅士。科尔夫说,他是百万富翁里奇蒙的秘节。他不是自
己征婚,而是为里奇蒙寻求佳偶。里奇蒙是个乖僻固执的老人,已
经七十多岁了,还是孤身一一人,终日坐着豪华游艇周游世界。他
自知活在世上的日子不长了,便立了一个遗嘱:将财产都赠给了
慈善事业,只给他这个老秘书二万美元。他打算让里奇蒙再次结
婚,以改变他的遗嘱计划。他希望希尔蒂加尔帮助他实现这个计
划。事成之隔,给她十万美元的报酬。希尔蒂迎尔满口答应了他
的要求。她遵照科尔夫的安排,登上了里奇蒙的豪华游艇,很快
就赢得了里奇蒙的欢心,并且结了婚。结婚后里奇蒙修改了遗嘱,
将财产全部褂给希尔蒂迎尔。游艇很快就要回到美国,计划眼看
就要实现,里奇蒙突然被人害死在船舱里。希尔蒂迦尔落个人财
两空。此时她才明白自己中了科尔夫的圈套。他一开始就想谋杀
里奇蒙,栽赃陷害她,以便自己独吞财产。可悲的是,她怎么说
明其相,警察也不信她的。
    如果我们深入分析一下,不难发现这部由遗产继承问题引发
的奇巧的谋茶案,完全是性格碰撞的结果。首先,里奇蒙的固执
乖僻和科尔夫的阴险贪婪形成遗产冲突,引出了"征婚广告";随
之,希尔蒂迦尔的贪慕荣华和科尔夫的老谋深算,达成了结婚的
秘密协议,并导致最后蒙受栽赃陷害的冤屈。这部作品没有依赖
偶然的巧合,没有拼凑牵强附会的情节,一切都是自然出之,从
性格出之,让人感到逼真的现实性。由于情节建构的真实自然而
又揭示了社会尔虞我诈的丑恶现象,小说出版后,获得极大的成
功,成为风行世界的一本书。
    我们可以这么说:必然情节建构得好坏,直接关系着作品的
社会内涵的深浅,关系着艺术上的成败。举凡成功的作品,都有
坚实的必然情节。
    2.偶然情节。巴尔扎克说:"偶然性是最伟大的小说家,若要
文思不竭,只要研究偶然就行;"这说明偶然情节是多么重要。作
家安排偶然情节有多种方法,其中最常用的是巧合。俗话说:"无
巧不成书"。巧合,就是不期而遇、不谋而发的事件和冲突。它犹
如魔术师手中的魔术棒,挥舞起来,可以变化出许多令人眼花缭
乱、心醉神迷的艺术情节。
    在《十五贯戏言成巧祸》这个不朽篇章中,用了一连串的巧
合的手法:刘君荐拿着岳父给他的十五贯钱,回家碰"巧"遇到
熟人喝了几杯;回到家里,碰"巧"小娘子问他钱从何来,刘和
她说了几句戏言;当晚又碰"巧"有贼人来偷,从而酿成这一惨
案。后来小娘子回家途中又"巧遇"崔宁,崔宁身上的卖丝钱又
正"巧"是十五贯,成为难以分辩的罪证。由此可见,这篇小说
的戏剧冲突的形成,巧合起了重要作用。而巧合的运用又和性格
冲突有着内在的联系,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融为一体,使人感到
巧而不失其真。
    另一篇公案小说《卢太学诗酒傲王侯》也是运用巧合手法编
织戏剧冲突的,但运用得不太好,效果也就差--些。作品情节的
中心是严酷的汪知县和豪绅卢太学之间的矛盾。汪知县慕卢太学
的豪富与文名,想到卢家庄园附庸风雅;卢太学畏其权势,也只
好违心地邀请他。但是,他一连请了七次,都因意外事故给冲击
了。 这些意外事故虽然各不相同,但在 "巧合"这一点上,是共
同的。重复次数太多,不仅使人感到同义重复,还让人觉得不那
么真实。所以,巧合,不可不用,也不可乱用。要用得适度,也
要用得巧妙,
    在许多作品申巧合是和误会联系在一起。有些事件从一方面
看,是巧合,从另一方面看,则是误会。《错调情贾母詈女,误告
状孙郎得妻》是一篇很有情趣的公案小说。这篇小说的矛盾冲突
是由"错调情"起的。而所以"错调情",就因为"巧合"导致了
"误会"。白天,闰娘穿了"淡红褂子"在窗前刺绣,孙小官一见
钟情,晚上,闰娘母亲随意披上女儿的"淡红褂子"去茅厕,孙
小官误以为是闰娘,造成了"错调情"。这里,如果没有衣服的巧
合,也就不会有误会的发生。
    我们将必然情节和偶然情节分开来讲,读者且莫误以为偶然
和必然之间就隔着一条鸿沟,没有任何联系了。用辩证的观点看,
必然的东西,是由纯粹的偶然性构成的;而偶然的东西,也有必
然性包含在里面。在具体的小说情节中,往往呈现出偶然与必然
相互渗透,互为表里的情况。《聊斋志异》中的《冤狱》耐人寻味
地表现了这一点。小说的故事很简单:朱生"少年桃达,喜诙谐
"。他的妻子去世了。一天,他到媒婆家去,想托她再介绍一个。
到媒婆家时,正好碰见邻家有一少妇,甚美。朱生戏对媒婆说:
"刚才见你邻一少妇,甚美貌,不知能否为我求凰?"媒婆也笑说:
请你把她丈夫杀了,我为你撮合!"朱生笑道:"行!"过了一个
多月,少妇的丈夫出门讨债,回来的路上真地被人杀了。县令便
怀疑是朱生所为,将其逮捕,屈打成招,问成死罪。后来,经过
一番曲折,抓到了真正杀人凶手宫标。他供认:听说少妇的丈夫
出去讨债,以为他身上有钱,便在回来的路上将他杀了,不想他
身上没钱。真相大白。朱生是无辜的。如题目所表明的这是一起
"冤案"。朱生因一句笑谈而引起一场冤案,无疑是具有偶然性的;
但他"喜诙谑",在偶然的笑谈中包含着性格的必然因素。少妇的
丈夫在朱生笑谈不久之后被害,含有偶然性;但宫标的谋财害命,
又是性格的必然。所以完整地说,朱生的冤案是必然因素和偶然
因素结合在一起而造成的。由此我们也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偶然与
必然的紧密的内在联系了。
    3.突转情节,也是一种常见的情节建构。亚里斯多德在论述
古希惜悲剧时,就曾提出"突转"的理论。他指出戏剧有简单情
节和复杂情节之分,"突转"是构成复杂戏剧情节的重要方法。侦
探小说中的"突转"和古典悲剧中的"突转"基本精神是一致的,
不过侦探小说家运用得更为纯熟和巧妙。所谓,突转,就是情节
从现有定势突然转向相反的方向,由逆境转向顺境,或由顺境转
向逆境。这样,就打破了情节平稳发展的态势而呈现急转直下,大
起大落的新局面。
    法国侦探小说家布洛瓦¨纳尔斯加克在《妖女》中精心营造
突转情节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小说描述推销员费尔南·拉菲尔,
和妻子米雷优结婚已经五年,但他不满足于平淡的家庭生活,又
和一个叫留西埃尔.摩迹尔的女医生勾搭上了。为了和情妇过好
日子,拉菲尔企图害死妻子;以获取巨额的保险金。一天;他俩
密谋,骗米雷优喝下安眠药,然后将她放在浴盆中淹死。尸体当
时没有来得处理。两天后,两人一起从浴盆申捞起米雷优的尸体;
用帐篷裹上,然后偷偷扔到塞纳河里。处理完尸体以后,情妇走
了,拉菲尔心神不定地回到自已家中。奇怪的是没多久邮差便送
来一封快信。拉菲尔一看,吓个半死;原来信是她妻子写的,写
信的日期竟是今天。这使拉菲尔更加魂不守舍了。第三天,他到
米雷优的哥哥家探听情况。米雷优的哥哥说,"米雷优小时候就有
点神经质,经常不声不响地离家出走。看来快信是她写的。听了
这些话,拉菲尔更加害怕了。他想:米雷优明明被自己害死,怎
么还会活在世上?他心惊胆战,去找情妇解开谜团,情妇却一改
往日的媚态,摆出一付冰冷的面孔。拉菲尔被一连串异乎寻常的
怪事吓坏了;于是又引出完全出人意料的结局。由于情节的不断
突转,使小说变化多端,"神秘莫测,激起读者强烈的阅读兴趣。
    美国侦探小说家艾拉·莱文的《死前的吻》是一部享誉世界
的作品,并赢得1945年度美国侦探作家俱乐部最优秀作品奖。这
部小说的巨大成功;与突转手法的巧妙运用是分不开的。小说的
主人公是一个出身贫苦的青年,"他聪明好学而又相貌堂堂。可是
从部队退伍后,连个工作都找不到,内心非常苦闷。如何改变现
状呢?他想只有一条捷径:就是找一个有钱的女人。他考进了一
所名牌大学。在这里,他结识了铜厂老板的小女儿多萝西。两人
的感情发展很快,眼看就要实现他的野心时,却出现了意外的情
况:多萝西怀孕了。他想,多萝西的父亲知道女儿天婚先孕,就
可能一文财产也不分给他们。于是他不是和多萝酉结婚,而是将
地害死。这是一次突转。多萝西的二姐艾伦对妹妹的死产生怀疑。
她暗地进行调查分析,但当她接近案情的核心问题时,残忍而狡
猾的罪犯又对她下了毒手。这是小说的第二次突转。在杀害了两
个妹妹以后,他又向大姐马里恩进攻。马里恩不明真像,又胡里
胡涂地爱上了他。他终于成为大铜厂老板的乘龙快婿。但是正当
他进一步实现他的野心时,一个了解他杀人底细的男人突然出现
在面前,挡住了他的路。这使情节又一次发生突转。这三次突转,
造成三次大的跌宕,掀起情节发展三次大的高潮,不仅步步深入
主人公不择手段向上爬的野心,而且大大增强了读者的审美兴趣。
     4.隐蔽情节。在一般的小说中也有隐蔽情节,但只有侦探小
说家把它作为一种重要的情节建构形式而经常使用它。隐蔽情节,
往往只描写某种行为结果,而不交待它的过程或者只写作案的
意向,而不写实际的行动;或者意向、过程、结果都不写,只是
曲折地折射出某种隐蔽行为的影响。隐蔽情节和公开情节,一虚
一实,一明一暗,相互交织,相互映衬,不仅可以丰富作品外在
的形态,还能够增添作品内涵的意味。许多作家喜欢在作品的开
始设置隐蔽情节,如:某人被暗杀了,只有一具尸体躺卧在那里。
至于死者是什么?是怎样死的?是谁害死的?就"隐蔽"起来了。
作者这么写,一方面是为了真实地再现事件的本来面貌,另一方
面也是为了增强小说结构的魁力。而现代有些侦探小说作家,不
只在作品开始设置隐蔽情节,而是从作品的开始到结尾不断地构
建和运用隐蔽情节。松本清张的长篇小说 《湖畔阴影》就有两条
线索,一明一暗,交叉发展。明线是田代等人根据发现的案情的
蛛丝马迹追踪调查;暗线是隐蔽的杀人团伙不断制造谋杀案,先
杀了山川,接着又杀了"爱尔姆"老板娘,随后又杀了目击他们
犯罪的司机和前去调查的木椭……并秘密地跟踪和企图谋杀前去
追缉他们的田代。隐蔽情节的贯穿,更有力地表现了斗争的复杂、
曲折和艰难。许多事例都表明,现代侦探小说作家更加注意发掘
隐蔽情节的审美价值,同时也更加重视隐蔽情节在作品中的巧妙
运用。
   作家建构情节,当然有技巧问题,但更主要的是对生活的感
知与灵思妙想两种因素。对生活的感受与认识,是建构情节的基
础。阿·托尔斯泰形象地指出:"情节,就是一种幸运的发现,是
一种拾来的东西。光是坐在弥漫着雪茄烟烟雾的写字台旁边,把
一对大眼睛死盯在墨水瓶上,挖空心思去思索情节是不行的。情
节总是来自沸腾的生活,来自当前的生气勃勃的斗争。"著名作家
孙犁也指出:"情节的要求是真实,它的生命的基础是作者的丰富
的生活经历。"(《论情节》)不少有才华的作家的作品,广泛地涉
猎到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就是不写破案生活。这是为什么呢?这
是因为侦破工作是一个专门的生活领域,如果不熟悉,就难以动
笔。当然,生活是基础,并不等于情节本身。把感知的生活素材
变为艺术情节需要借助"灵思妙想"来提炼和升华。插上"灵思
妙想"的翅膀,情节才能建构得巧妙而新奇。有些作品情节滞重、
平庸,就因为作者缺少灵气,太拘泥于生活了。所以,结构技巧、
生活索材和灵思妙想是三位一体的,要互相融合、相互促进,而
不能相互分离、相互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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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楼主| 发表于 2004-1-26 00: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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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 自成一格的文体


第一章 侦探小说: 自成一格的文体
一、什么是侦探小说
何家二小姐杏芳在自己画室中被人谋杀了。侦探霍桑得知消
息后,立即赶到现场。只见杏芳躺在地上,"右太阳穴上显着一个
血洞",并在地板上找到了凶器----玻璃闹钟。不久,警署黄署长
也来了,亲自参与破案。经调查了解到何家姐弟三人:大姐梅芳,
20岁, 二姐杏芳18岁,小弟翰卿17岁,正在上中学。其父何莼
香两个月前去世。老太太和体弱多病的大女儿梅芳住在一起。案
件是下午两点多钟发生的。初步侦察分析,有几个人值得怀疑:一
是表兄许邦英,他和梅芳几年前定了婚,近来和二小姐杏芳接触
多,案发前他在死者的房中呆了很久,二是男仆林全发近来不听
二小姐使唤,又正当青春年少,有可能对小姐无礼;三是弟弟翰
卿,也有可能为争夺遗产而对姐姐下毒手。黄署长认定就是林全
发作的案,便将他逮捕起来。霍桑则认为,这三个人作案的证据
不足, 又进一步调查分析,最后断定是大姐梅芳所为。众人十分
惊讶。大姐为什么要害妹妹呢?霍桑揭开了其中的秘密。原来,梅
芳见未婚夫在杏芳房中呆了很久,窃窃私语,顿生醋意。在许邦
英走后,便到画室找杏芳理论,两人争执起来,梅芳随手抄起小
闹钟朝杏芳砸去,失手将其打死。读者一看,就会说:这是一篇
侦探小说。不错,这就是我国著名侦探小说家程小青先生写的侦
探小说,名曰:<窗>。
从这篇小说和其他侦探小说,我们可以悟到:侦探小说都是
以案件为核心、为主干展开对社会生活的描述。凶犯秘密作案,刑
侦人员则到现场进行勘察,寻找罪证、然后进行分析推理,揭开
犯罪的秘密。这一特点已为多数人认同。前苏联侦探小说家阿达
莫夫说:"古典侦探小说,亦即爱伦·坡、柯南道尔、契斯特顿等
人的作品为我们规定的是一套极清晰又严格的公式:侦探小说以
某种危险的及错综复杂的犯罪秘密为主题,而且它的整个情节,全
部事态都是围绕着揭示开这一秘密的方向发展的。"侦探小说家托
曼也指出:"对于侦察作品可以这样来说明,在侦探小说中采用合
乎逻辑的分析方法,循序渐进地揭开某种错综复杂、头绪纷杂的
秘密:刑事犯罪或政治犯罪的秘密。"所谓"揭开秘密",主要有:
三个问题,即"谁"作案?"如何"作案?"为什么"作案?当然,
每个作家都以不同的视角观照社会、观照题材,因而侧重面各有
不同,但归根结底,要揭开这些秘密,特别是"谁"作案这个秘密,
这是侦探小说的特质。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侦探小说源远流长,品类繁多,特别是
近几十年来,花样不断翻新,令人眼花缭乱。人们对侦探小说的
认识也随之发生变化。有一类小说案件是明写的。作案人是谁?如
何作案?为什么作案?作者都写清楚了。表面看来,无案可
"侦";实际上还是需要"侦"的。因为虽然知道凶手是谁,但他
己经逃跑了,隐遁了,要弄清罪犯的去向、逮捕归案,就还要侦
察;另外,罪犯往往还要顽抗、还要继续作案,因而侦察与反侦
察的斗争就更加激烈。有人主张对侦探小说的特性不要限制得太
严,可以放宽些。如保加利亚作家博博戈米尔·拉伊洛夫在其论
文《黑色小说》中写道:"侦探小说能够推翻和突破狭隘地规定
和限制它的范围的企图……其体裁只是保存了极其重要的特征:它
文学故事必定与犯罪有关。"这就把侦探小说的范围扩得很大,
近乎我国的"法制文学"的概念了。我们以为 "侦探小说的文学
故事固然与犯罪有关",但"与犯罪有关的文学故事"并非都是侦
探小说。侦探小说还是应该有侦探活动;没有侦探活动还叫什么
侦探小说?这一点,我们在下面还要做进一步阐述。

二、侦探小说的审美特性与艺术魅力



我们可以断言,侦探小说是最受人们喜爱的文学样式,也是
读者最众的文学品种。你周游世界,不论走到哪里,到处都可以
看到品类繁多、五颜六色的侦探小说向你招手,到处可以碰到陶
醉其中的读者。从稚气末退的青少年到白发苍苍的老者,从识字
不多的半文盲到满腹经纶的学者,从柔情似水的少女到铁骨狰狰
的壮士,都痴情于侦探小说。侦探小说何以具有如此神奇的魅力?
何以赢得年龄、文化、性别等不同读者的共同喜爱?对于这个问题,
作家和学者从不同方面进行了探讨,似乎还未取得共识。我们认
为主要的有以下几点:
第一、神密的悬疑性。这是侦探小说最突出的美学特征,也是最
主要的魅力源泉。侦探小说在开始往往就埋下一个"秘密",
以后,随着情节的发展,不断地穿插和叠加新的秘密,以适应和
满足人们的好奇心,从而使其爱不释手,欲罢不能。著名侦探小说家
阿达莫夫在谈到侦探小说的艺术魅力时说:"我认为,原因首先在
于贯串在侦探小说情节中的秘密,各个时代的人,天生都具有强
烈的好奇心。他们激动不安,不可遏止地渴望揭开秘密,渴望识破
自己生活道路上所遇到的一切不可理解的神秘的东西。而
秘密越大愈危险,或者愈重要,想揭开它的愿望也就愈强烈。"一
部优秀 的侦探小说,如同许多神秘环做成的链条。分解开来,是
一个个神秘环;连接起来则是个神秘链条。当你打开作品,"神
秘环"吸引你一页页读下去;直至真像大白,"神秘环"破译,作
品也就结束了"
第二、强烈的刺激性。 侦探小说反映的是社会上最尖锐最激
烈最复杂的矛盾斗争,而且常常是人们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所
以富于刺激性。善与恶的激烈碰撞,强烈地刺激人们的神经,刺
激人们的感情,刺激人们的良知良能,使你全身心地投入,"并在
投入之后,精神亢奋起来,关注斗争的发展,关注斗争的成败。侦
探小说经常描写的抢劫案、诈骗案、强奸案、破坏案、间谍案以
及凶杀案等等,无不具有刺激性,其中尤以凶杀案的刺激性最为
强烈。这一方面因为生命本身具有崇高的珍贵的价值",另一方面
人与人之间具有相通的人性。一个慈详的老者被暗杀了,一个天
真活泼的幼儿被摧残了,一个纯洁无暇的少女被谋害了,…在
所有善良的人看来,都是最凶恶、最残忍、最可怕的,因而产生
一种捉拿凶犯、惩治凶犯的强烈期待。当侦探与勇士挺身而出,不
畏艰险,神出鬼没地追踪杀人凶手,自然会激起人们浓厚的兴趣。
当然,案件的性质虽然对读者的情感冲击力有一定的影响,但并
不起决定的作用。艺术魅力的大小归根结底取决于艺术表现的完
美程度。非凶杀案,只要表现得好,也会很有魅力。
近代侦探小说注入了惊险因素,而且所占的分量越来越重。
《霍桑探案集》开篇就说:"是的,当侦探的人,危险的工作是当
然的报酬,惊疑和恐怖,更可算是家常便饭。"足见惊险运用的广
泛了。惊险因素,有助于凸现主人公的英雄品格,使侦察行动更
具传奇色彩,从而也增强了作品的刺激性。
第三、智慧的启迪性。侦探小说恐怕是文学中理性最强的一种
文体。破案者,依赖智慧寻觅难以发现的罪证,依赖智慧梳理错综复杂的案情
,依赖智慧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凶犯也要
依赖狡猾的心计隐蔽自己、对抗追捕乃至疯狂地继续作案,进行
报复。日本学者中野美代子说:"侦探小说描写的是如何发现真正
的犯人,这是犯人和侦探的智力竞赛。"作品的主人公在智力竞赛
中 (当然在必要时也要辅之以武力)战胜对方、制服对方,读者
则从其中受到智慧的启迪。
侦探小说的启迪性在于它和一定时代的科学技术相结合。优
秀作家都注意吸取和运用他们时代的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勘查现
场、寻找证据、推断案情,从而撕开重重迷雾弄明案件的真相。有
的学者称爱伦。坡是第一个"试图把科学和文学联系起来"的人。
他用心理学、逻辑学以及演绎推理武装主人公杜宾,使其破案具
有科学性。在柯南道尔的小说中,科学知识更为丰富,运用也更
为广泛,效果也更为显著。福尔摩斯通晓医学、化学、地理学、物
理学、心理学,对于破案有关的专业知识更为精通,这使他的眼
光异常敏锐,能够看穿狡猾的伪装和骗局,侦破大量疑难案件,获
得"神探"的美称。我国古代科学不发达,但在一些经验性的破
案方法中,也包含不少科学的道理。到程小青笔下的霍桑就自觉
地运用科学破案了。随后的侦探小说,科学知识日益丰富,智慧
日益充盈。读者虽然不学习做侦探工作,但其中的知识和智慧对
于做任何事情都是有帮助的。因此一些渴求知识、渴求智慧、改
进思维方法、提高才干的青年人,格外喜欢侦探小说。
第四,浓厚的趣味性。中野美代子说:"侦探小说,首先必须
生动有趣。"浓厚的趣味性是侦探小说赢得广大读者的又一重要原
因。我们所说的趣味性,不是庸俗的而是高雅的。优秀侦探小说
家从不以展示污秽为美,不以演染色情为趣,不以卖弄噱头为艺
术;而是在高质量的艺术追求中寻求高层次的艺术趣味。变幻不定
,神密难测的案情发展,出类拔萃,别具一格的形象,幽默机智的语言,
色彩浓郁而独特的社会风情以及绵密周致的分析推理都是侦探作品的"趣味素"。
"趣味素"越多,趣味也就越浓。
上面谈到的"四性",既有内容方面的因素,也有形式方面的
因素,准确点说,是特定的内容与特定的形式相结合的产物。侦
探小说,是一种理、情、智、趣溶于一体的文学体裁。它把残暴
与温柔、科学与愚昧、理性与情感、美好与丑恶、严峻与趣味巧
妙地结合在一起,并以万花筒似的变幻不定的形式表现出来,能
够满足多层次读者的审美需要;因而能够赢得多层次读者的喜爱。

三 侦探小说在法制文学中
法制文学,已经提出多年了。然而直到现在,人们对它的认
识也不一致。它能否作为一个艺术门类独立存在?有没有独特的
价值?这是值得认真探讨的。
我国的文学理论习惯于按照题材区分文学的性质,如工业题
材、农业题材、商业题材、爱情题材等等。这种分类方法,曾经
盛行于我国文坛,但也遭到不少论者的非议。认为这种分类,既
不科学,也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因为不少作品写的社会生活面宽,
呈现行业交叉的局面,既可以说是这种题材,也可以说是那种题
材。另外,人们区分题材的视角也不一样。有的从行业分,有的
从感情生活着眼;而人的感情生活又和他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
以及从事的工作密切联系着,表现感情也不可能是抽象的,而要
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硬从行业上划分,就会出现"剪不
时、理还乱"的局面。
"法制文学"的名称显然也是题材的类别概念。开始人们像对
"工业题材"、"农业题材"、"商业题材"的作品分类一样,反对
"法制文学"这个提法。但是事物的发展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法制文学由几条细细的溪流发展成涛涛的江河。张锲同志在一次
理论研讨会上说:"随着生活与文学创作实践的向前发展,有越
来越多的同志承认了法制文学这个提法;现在法制文学己经有了
一支日益壮大的队伍,有了自已的作者群;编辑群和报刊群,得
到社会各阶层愈益增多的重视。法制文学的提法已经约定伦成。
"法制文学"所以能够 "约定俗成"为一种很有影响的文学,
主要地在于它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第一,法制文学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非常宽泛,避免了题材分
类易于产生的狭隘弊病。以行业划分文学类别;本来就有很大的
局限性,而现在更有人将大的行业作更细更小的划分。例如,在
工业题材的范围内,又分为煤炭、石油、电力、化工、纺织、铁
路等数十种行业。划分得愈细范围愈狭窄,局限性也愈大。不仅
不利于充分地反映社会土活,还会影响作品的审美效应。法制文
学则不然。它的外延宽,涵盖面广,在工业、农业、商业、卫生
教育等各领域,都有一个法制问题,因而也都是法制文学表现的
对象。作家既可以单独表现某条战线,某个部门,也可以将几条
战线;几个部门交织起来,综合地给予表现。它毫不影响作家笔
力的驰骋,也不存在因行业交织而分切不清的问题。-
第二、法制文学之所以能够成立,还在于它有一个明确的衡
量标准。众所周知,任何文学作品都是借助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
突表现其思想内涵的。有的矛盾冲突比较缓和;有的则非常尖锐;
只要冲突不触及法律,就属一般性的社会冲突,是一般性作品所
表现的的范畴,而一但触犯刑律,那就是法制文学所描述的对象了。
作品所表现的人物违不违法,换句话说;是法律以内还是法律以
外的事情,这是区分法制文学与非法制文学的基本标准。法制标
准是明确的,因此,法制文学与非法制文学的界限也是明确的。社
会上流行一种"道德法庭"的说法,有的人在婚姻恋爱、对待老人等
方面违背了伦理道德,引起了群众公愤,将其过错公之于众,在
"道德法庭"上给予批判。显然,这里所谓的"道德法庭",不是根据
法制建立的,而是一种象征,一种比喻,据此而创造的文学
作品,不能算是法制文学,只有描绘触犯法律的矛盾冲突,才能
说是真正的法制文学。
第三、法制文学之所以能够成立,还在于它作为一个独立的
艺术门类有利于自身的建设和发展。法制文学作为一个独立的艺
术门类,有它独特的内容,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有不断变化的
艺术流向,还有一些创作中的问题,都需要要进行专门的研究。一
般的文艺理论可以涵盖它,而不能代替它。只有对法制文学创作
进行系统的全面的研究,建立起科学的完整的法制文学理论,才
能切实有效地推动法制文学蓬勃健康地向前发展。
第四、法制文学之所以成立并赢得广大群众,最根本的还在
于现实的需要。"四人帮"被粉碎后,为了适应新的建设形势的需
要,被破坏的法制需要恢复,不完善的法制需要完善,某些没有
的法制需要新建,同时还要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人们的法
制观念。而法制文学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法制,是最有效的宣
传手段,也最受群众的欢迎。著名法学家张友渔说,"法制文学有
利于宣传法制。用文学形式、文学表现方法宣传法制,容易
有可读性、感染性,所以我一直提倡法制文学。"法学家曹海波也
说,"用文学形式宣传法制,用法制的内容丰富文学,使读者既受
到法制教育又得到文学的享受,这无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是
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是建设社
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需要。"因而可以说,法制文学是适
应现实的需要应运而生的,是和法制建设同步发展的。随着法制
建设的深入和发展,法制文学必将获得更大的发展。


在阐明了法制文学特点及其存在的必要性以后,还必须进而说明侦探小说和
法制文学的关系,以及在法制文学中地位:
著名评论家曾镇南认为:法制文学内部有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纪实体法制文学。这里头包括各种带文学色彩
的通讯报道、文学特写和纪实小说、新闻体小说等等。其中文
学特写是最常见的文学体裁。"
"第二个层次,是推理体的法制文学。这里主要指各种侦破小
说,或者说,小说化的侦破故事。这种推理体的法制文学作品,
特点是着重表现侦破人员在分析、推断案件真像时显示的惊人
智慧 "
"第三个层次,社会画卷体的法制文学作品。这主要包括法制
文学中的长篇纪实作品和中长篇小说。这种作品不以解剖一个或
几个案例为限,而是以某个典型案例为由头,为触媒,展开一个
时代的历史画卷,以精心创造的典型人物来概括时代风云。"
"这种画卷体的法制文学作品,已经不是纯粹的法制文学了
或者可以说是广义的法制文学、泛法制文学了。它们实标上已经
逸出于法制文学的名目之外,之所以还可以勉强放在法制文学内
来观察,不过是因为它们所取的题材的主干是人类法律生活中采
得的,写的是涉法生活内容。例如《悲惨世界》《红与黑》《复
活》《罪与罚》《阿Q正传》等作品,其题材内涵是相当深地涉
法的。但作家所思者深、所察者广,不以法制问题自圆,而是从
一个案件廷伸开去,牢笼万物,包举洪荒,以描绘具有高度概括
化、高度典型化的艺术典型为旨趣。高尔基曾经称赞司汤达的
《红与黑》把一个刑事案件的描绘提高到对法国社会历史形态的解
剖。这就非常精辟地指出了这种画卷体的涉法名著的最本质的特
征 巨大的概括力和高度的审美价值。"(《发展法制文学之我
见》)
曾镇南对法制文学的类别所作的区分,是有实际根据的。不
过,我们以为对这三类作品的文体特征还需要作进一步的说明:第
一类,纪实体文学包括的通讯报道、文学特写、纪实小说、新闻
体小说等等,是一种普通的具有共性的文体,能够表现各种内容,
写工业题材可以用,写农业题材可以用,写一切题材都可以用,而
不是法制文学所特有的文体。所以这类作品,就内容来说,有法
制文学的特性,就艺术形式来说,却没有法制文学的特性。
第三类,画卷体的法制文学。这类作品把典型案例和多方面
的社会生活交织起来,构成"一个时代的社会历史画卷"。把这类
作品归之于法制文学,确实如镇南所说,有些"勉强"。这是因为,
有些作品虽然以案件为"由头",但其主要内容是一般社会生活,
表现的是人物的心灵历程,如果把它归之于法制文学,就难免轻
重失当,甚至影响对作品内涵的把握。即如《阿Q正传》,虽然写
了监狱,写了刑场,写了阿Q被处决,但是作者的着眼点,决不
是法制,而是民族精神,是人物的心路历程。法制是局部的、表
层的,而影响人物精神面貌的社会环境和人物的心路历程则是贯
穿全篇的深层的内涵。如果我们把它看做法制文学,从法制的角
度去审视它,恐怕就会影响对这部作品的深遂的社会意义的理解。
我们之所以觉得这类 "社会画卷体"的作品归之于法制文学有些
"勉强",还因为这类作品的叙事方法稍一般的社会题材长篇作品
毫无二致,没有法制文学文体的特性。如果硬把它们归之于法制
文学就真正是 "泛法制文学"了。"泛法制文学"再 "泛"开去,
就会泛无边际;我国古典名著《三国演义》、《金瓶梅》、《红楼
梦》、《儒林外史》、《老残游记》等等,或以案件为由头,或渗入
相当多的法制内容,岂不都要圈到法制文学中来。这样的话,必
然引起分类的混乱而不能为人们所接受。
镇南所说的第二类:"推理体的法制文学,------"各种侦破小
说,或者说,小说化的侦破故事",我们认为既有法制文学内容特
性,又有法制文学形式特性,是法制文学最基本、最重要的文体。
在国外,表现法制内容的作品,主要是各种侦探小说,这绝不是
偶然的,而是因为这种文体在内容与形式的结合上最充分地体现
了法制文学的特点。前面谈到,我们并不反对 "法制文学"这个
概念,也不否定法制文学作为独立的一类文学存在的必要性;但
是,同时也必须明确,侦探小说是法制文学的主体。法制文学的
特点和规律最充分地体现在这种文体中。因此要把侦探小说放在
考察和研究的最中心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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