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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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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海也微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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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哀喜欢柯南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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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6 11:16:1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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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对于爱这个概念,我向来没有曲解过她的含义,我不过是在阐述一个比较客观的事实。至于这个事实能否为某些人所接受,不在我原先的考量之内。

况且,对于志保,小兰同爱新一的问题,我提出的方案也是很折中的,只要按现今美国、日本等地很常见的家庭组成形式来构筑就行——在日本与妻子共同生活,有一位在美国照顾二老的情人,就这个组成形式而言,实际上已经比一夫多妻的形式保守多了。而且也可以为美国和日本的法律所容许。毕竟两个女孩付出的爱都是真挚的,生生切断她们中任何一个人的感情在女权主义者看来都是不能容忍的。承认在岁月的长河中这种爱可能会逐渐消除,但那必须是在现在两个女孩都不痛苦的前提下。如果为了维护所谓的“专一”而一定要某个女人付出沉重心理伤害的代价。那么这种“专一”就是最不人道的侵犯女权!%&002

志保对于新一的要求其实很低,她甚至不会设想让新一为了她拒绝其他女性的爱意,她所需求的无非是一份安全感,一份关心与体贴,就算稍微过分一点的要求,也不过是有一个可以寄托她对新一爱恋的爱情结晶。也许随着日子的远去,她会渐渐厌倦这种生活方式而要追寻新时期自己的幸福也说不定。到那时她仍然是自由的,可以展翅高飞。但与生硬的绝情回复和内心的永恒创伤结果不同的是,在她厌倦这种生活之前,她的生活应该非常幸福快乐而无须用岁月的利刃一点一点刮去内心的伤痕。这难道很难做到么?况且所有的一切也并不足以影响到远在日本的新一夫妇的生活。既然如此,这个设想又有什么可难理解的么?%&014

世界上有50亿人口,如果女性是半边天,那么少说也有20多亿女性,何以见得这20多亿女性中就“不会有人想要这样的爱情”?现代女性所争之女权,不仅仅只为了几个空泛的投票、参选权利,而是要由女性自己决定自己“不为男性意愿所左右”的生活方式。对于一直津津乐道于柯哀或新兰的所有朋友而言:其实你们已在不知不觉中认同了“男性拥有着决定女性是否幸福权力”的男权式想法,因为你们心中兰或哀的幸福只能是由新一赐予,新一决定,新一是哀和兰获得幸福的唯一坐标。说白了,新一就是天而哀和兰都是地。这难道就是所谓专一爱情所应该有的方式?如果讲女权,不仅要讲权利,也要讲义务和责任。女子的幸福,是需要自己去争取而不能指望男人来“赐予”,一方面要求女性应该有这个权利那个权利,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是女人,男人就应该主动把所有的幸福送过来?蓝蝎子就曾因此痛骂玲玲:“正是因为世界上有你这样只想获得不想付出的女人,女人才会被男人看不起!”女性要追寻给于自己幸福的权利,就必须扔掉“男人应该对我们怎么样”的想法,去主动的付出、争取!她可以自由地决定自己要不要与一个男人生活在一起以及如何生活。如果哀的确对新一有必然的需求。那就算是提出要新一娶她和小兰两个也是完全在情在理的,更何况在我看来,哀对新一的要求还远远未达到那个地步。那么,保持着比朋友深入而比夫妻稍浅的情人关系,又有什么可责难的呢?我相信这个想法是有充分可具体实行的空间的,只要看哀和兰去如何协调彼此间可能存在的分歧就够了。其他的,也不用去设想的太多。   %&013 %&013
  “Treason doth never prosper. "wrote an English poet.      What's the reason?"      For if it prosper, none dare call it tr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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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6 12:41:2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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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么多实在看不下去……
不过,你所讲的一切也只是你的想法,你又凭什么认为兰和哀就会答应?你不是女性,就算你研究的再多,也只是纸上谈兵。不要说你可以知道女性在想什么,或者说你又多了解女性。哪怕是你所说的那些美国情妇,你所看的、所拥有的资料,也不过是表面而已,你又怎么知道她们心里是怎么想的?她们真的完全心甘情愿吗?
新一的选择就是天,那如果新一选择哀,哀就一定会接受?也许到最后,他一个也没有。
而且,姑且不谈这些,《柯南》只是一部漫画,既然是漫画,就已经与现实的很多事情无关,漫画是理想化的东西,我们把生活中一切不可能实现的美好愿望都寄托在这上面,我不希望有任何庸俗的东西来破坏它。
为中华之崛起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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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6 13:01:5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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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误会,我只不过是提出一种可能性,不会去做为哀和兰“主动设想”的傻事。我只是觉得以兰那善良而执着的性格,她会承认新一的生活中有志保的存在,但绝不会去出让自己对新一的感情。而以志保外冷内热的个性,她不会去和兰争夺一个妻子的名分,只要新一能对她保留着一份责任和关爱就完全足够了。在这两种性格的交融下,我所设想的方案如果说得自大一点或许是最有可能实现的。

你认为最了解女性的一定是女人么?错了,除非是两个彼此相恨的仇人,否则就算是身为女人的自己,同样无法了解女人“想要什么”。

世界上最了解女性的,是男人!因为他们必须了解女人想要什么才会做到令女人动心的事,而女人本身大多是不会去想这个问题的。

新一的选择就是天,那如果新一选择哀,哀就一定会接受?也许到最后,他一个也没有。

如果你仔细看过我原先的话,就会发现其实我一直在抨击“新一是天”的概念而主张幸福应该由志保和兰自己去争取。你似乎是放了空枪了。

漫画既然是理想化的东西,为何一定要用此理想去取代彼理想呢?我可从来没有向论坛中其他的朋友宣传应该以什么样的理想为准吧?为什么你就不能允许我所提出的理想而一定要以你的理想为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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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6 13:07:2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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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的设想太不可能……
不象和你讨论这个了,毕竟你的年龄大,思想比我成熟,所以再说什么也不可能达成共识。就如同我们的理想都不一样,也不会因为对方的话改变。
不过,满佩服你的。
为中华之崛起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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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6 13:20:5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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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其实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关键在于人们愿不愿意这样去设想。

呵呵,请相信我是骑墙派的,我对两个女孩都很有好感。觉得新一拒绝哪边都是一种罪过。我很嫉妒新一这家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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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因为你们心中兰或哀的幸福只能是由新一赐予,新一决定,新一是哀和兰获得幸福的唯一坐标。


这不正是阁下自己的想法吗……否则怎么会让她们“共事一夫”呢?
我看了几眼榔头,突然想到一个人可以在崇拜一个偶像的同时悠然的敲开他的脑袋,喝他的脑浆,实在是一件太有趣的事。我咧开嘴呵呵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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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女性所争之女权,不仅仅只为了几个空泛的投票、参选权利,而是要由女性自己决定自己“不为男性意愿所左右”的生活方式。对于一直津津乐道于柯哀或新兰的所有朋友而言:其实你们已在不知不觉中认同了“男性拥有着决定女性是否幸福权力”的男权式想法,因为你们心中兰或哀的幸福只能是由新一赐予,新一决定,新一是哀和兰获得幸福的唯一坐标。说白了,新一就是天而哀和兰都是地。这难道就是所谓专一爱情所应该有的方式?

请把这句话从头到尾看一遍。不要断章取义,更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要表达的是:你们心中新一必须在小兰和志保中作出选择,必然会成全一方而辜负另一方,那么,实际上志保和小兰的幸福是完全掌握在新一手心里,新一拥有决定权。而我的见解是,这个权利(获得属于自己幸福)应该由志保和兰来决定而不是由新一选,兰或许会选择成为新一的妻子而志保完全可能选择做新一的情人。这都是合理的。决定权在两个女孩的手上而不是让新一的一句话来决定她们的命运。

共事一夫如果出自兰和志保的选择,那么它将会比由新一选择的“一夫一妻”更加女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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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现代女性所争之女权,不仅仅只为了几个空泛的投票、参选权利,而是要由女性自己决定自己“不为男性意愿所左右”的生活方式。对于一直津津乐道于柯哀或新兰的所有朋友而言:其实你们已在不知不觉中认同了“男性拥有着决定女性是否幸福权力”的男权式想法,因为你们心中兰或哀的幸福只能是由新一赐予,新一决定,新一是哀和兰获得幸福的唯一坐标。说白了,新一就是天而哀和兰都是地。这难道就是所谓专一爱情所应该有的方式?

请把这句话从头到尾看一遍。不要断章取义,更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要表达的是:你们心中新一必须在小兰和志保中作出选择,必然会成全一方而辜负另一方,那么,实际上志保和小兰的幸福是完全掌握在新一手心里,新一拥有决定权。而我的见解是,这个权利(获得属于自己幸福)应该由志保和兰来决定而不是由新一选,兰或许会选择成为新一的妻子而志保完全可能选择做新一的情人。这都是合理的。决定权在两个女孩的手上而不是让新一的一句话来决定她们的命运。

共事一夫如果出自兰和志保的选择,那么它将会比由新一选择的“一夫一妻”更加女权化。


恩。如果兰或哀的幸福不是只能由新一赐予,新一决定,新一不是哀和兰获得幸福的唯一坐标,那她们又何必选择“共事一夫”?
我看了几眼榔头,突然想到一个人可以在崇拜一个偶像的同时悠然的敲开他的脑袋,喝他的脑浆,实在是一件太有趣的事。我咧开嘴呵呵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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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一定要先把这个问题搞清楚,未来决定权归于谁之手和兰、志保爱什么样的男人完全是两个概念。你可以决定做出这个选择的应该是新一或者是哀兰,但你不能决定志保和兰她们喜欢谁啊?志保喜欢新一,这一点毫无疑问,你要怪就怪为什么73老师让志保去爱新一(李寻欢:我能让他不去杀人,却不能让他不去爱人。)现在的问题只在于如果为这段感情选择一条未来之路,这个未来之路的决定权在谁的手上,在新一的手上,还是在兰和志保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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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请你一定要先把这个问题搞清楚,未来决定权归于谁之手和兰、志保爱什么样的男人完全是两个概念。你可以决定做出这个选择的应该是新一或者是哀兰,但你不能决定志保和兰她们喜欢谁啊?志保喜欢新一,这一点毫无疑问,你要怪就怪为什么73老师让志保去爱新一(李寻欢:我能让他不去杀人,却不能让他不去爱人。)现在的问题只在于如果为这段感情选择一条未来之路,这个未来之路的决定权在谁的手上,在新一的手上,还是在兰和志保的手上。


很可惜,即使志保自己愿意做二奶,是否接纳她的决定权还是在新一的手上……所以我认为这不算是解放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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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理和足球中我不知道。

但在日常生活中,

如果不让新一去做,他也许永远不会做,但如果让他去做,他就会去做的。

再者,新一的妈妈也蛮通情理的,应该能帮到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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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路过……我看我还是快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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