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导航
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搜索
楼主: Kami-Kaze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新兰,主角不是新兰

[复制链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0-25 20: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已经做好被K的心理准备)

偶闪……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3-10-25 20: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已经做好被K的心理准备)

正在听周杰伦的《以父之名》,觉得跟佐野枫很像,干脆像高楼学习一下,用音乐来配文算了,呵呵

以父之名 - 周杰伦

微凉的晨露 沾湿黑礼服 石板路有雾 父在低诉
无奈的觉悟 只能更残酷 一切都为了 通往圣堂的路
吹不散的雾 隐没了意图 谁轻柔踱步 停住
还来不及哭 穿过的子弹就带走温度
我们每个人都有罪 犯著不同的罪
我能决定谁对 谁又该要沈睡
争论不能解决 在永无止境的夜
关掉你的嘴 唯一的恩惠
挡在前面的人都有罪 後悔也无路可退
以父之名判决 那感觉没有适合字汇
就像边笑边掉泪 凝视著完全的黑
阻挡悲剧蔓延的悲剧 会让我沈醉

*低头亲吻我的左手 换取被宽恕的承诺
老旧管风琴在角落 一直一直一直伴奏
黑色帘幕被风吹动 阳光无言的穿透
洒向那群被我驯服後的兽
沈默的喊叫 沈默的喊叫 孤单开始发酵
不停对著我嘲笑 回忆逐渐延烧
曾经纯真的画面 残忍的温柔出现 脆弱时间到 我们一起来祷告

#仁慈的父我已坠入 看不见罪的国度 请原谅我的自负
没人能说 没人可说 好难承受 荣耀的背後刻著一道孤独
闭上双眼 我又看见 当年那梦的画面 天空是蒙蒙的雾
父亲牵著我的双手 轻轻走过 清晨那安安静静的石板路
repeat *,#
(仁慈的父 我已坠入 看不见罪的国度
请原谅我 我的自负 刻著一道孤独)
repeat #
那斑驳的家徽 我擦拭了一夜 孤独的光辉 我才懂的感觉
烛光不不停的摇晃 猫头鹰在窗棂上 对著远方眺望
通向大厅的长廊 一样说不出的沧桑
没有喧嚣 只有宁静 围绕我慢慢睡著 天刚刚破晓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3-10-25 21: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如果是新兰,主角不是新兰,行不行?)

原本有意让结局是大悲剧的

但想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把兰交给新一。
因为不忍心让天使受到命运的折磨或者被沾染上黑暗的色彩。
我想这样也符合佐野枫的感情,以及驱使我塑造这个人的心情吧。
阿门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0-25 21: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如果是新兰,主角不是新兰,行不行?)

Martini或者Label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0-26 17: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如果是新兰,主角不是新兰,行不行?)

突然发现……楼主的签名档就是PART 1的开头语啊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0-26 19: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新兰,主角不是新兰

哦,真的,把兰交给新一了~~~~~~~~~~~~~~~~~
高兴~~~~~~~~~~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0-26 19: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新兰,主角不是新兰

好好!!!!!!!
楼主还是有点……否则你会被k得很惨的!!!
PS:ting1990你在说什么,上一个贴子里!!!!!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3-10-26 21: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新兰,主角不是新兰

最初由 norm 发布
突然发现……楼主的签名档就是PART 1的开头语啊


这个……呵呵……被你看出来了%&16
我是在设计这个签名档时忽然有灵感写这篇文的……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0-26 22: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新兰,主角不是新兰

快点写啊,那个黑衣少年(我猜是枫)扣动了扳机以后又怎么样?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东之工藤

发表于 2003-10-26 22: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新兰,主角不是新兰

还要~~~~~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0-27 07: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新兰,主角不是新兰

真是非常吸引人的故事^^^^^^很喜欢大人笔下的枫和兰的感觉

其实就个人而论^^^^故事好看最重要^^^^是不是新兰倒在其次了^^^^

加油!^^期待后面的部份^^^^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0-27 12: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新兰,主角不是新兰

小丝丝?

有给拉了当苦力阿~~~~~~~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0-27 13: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新兰,主角不是新兰

再多写一点吗????????????
太少了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3-10-29 06: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新兰,主角不是新兰

加油啊^^等待的说^^

说到这个名字,不才倒有个提议^^^^Aramac,酒类本身的性质和Congac相似,产于法国的Aramac地区^^^^一个紧挨Cognac地区北部的地方^^^^^^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3-10-29 21: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新兰,主角不是新兰

最初由 咖啡兰 发布
小丝丝?

有给拉了当苦力阿~~~~~~~


呵呵,咖啡回来了?

%&16 不是她写的,是我自己乱编的故事拉。
她要好好学习,没时间写文的
而且我觉得我的写法和她的不像啊。

咖啡几时写《恋》的下部啊%&09 %&05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3-10-29 21: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新兰,主角不是新兰

谢谢大家给的好建议。

至于下文……汗……等会先发一点吧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4869号住户

发表于 2003-10-29 21: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新兰,主角不是新兰

好啊,加油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3-10-29 21: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原创]As fate would have it(新兰,主角不是新兰

第一部:Cool Guy

PART 2
    鲜血从他的头颅中射出的时候,战斗打响了。
    黑衣少年的对手犯了严重的错误,由于交易地点在他们的势力范围之内,少年清俊而年轻的脸又明明白白地表明站在他们面前的是个谨慎却只是新手上路的军火商人。以至他们对危险缺乏应有的警惕,没有检查附近的制高点,也没有带来足够的人手,甚至没有打开自己的武器保险。一群在和各种势力的较量中游刃有余的兵油子就这么轻易地被这位过去毫无战斗经验的少年带领他的一群嗜血的部下打败了。
少年留在"带货"的卡车周围的一个“随从”闪电般迅速地抽出冲锋枪射倒了附近的4个枪手,两个制高点上的10名射手同时用密集的枪弹控制住了其他的卡车上的目标,20秒后枪声沉寂下来,6个人随后走上前去,向已无生命迹象的血肉之躯补射,确保等他们安全撤退后这里存在的只能是不会说话的尸体。

——————未完待续
~~~~~~~是不是写的有点……太过分了?作者正在自我反省中……大家如果觉得太过火……就跳过吧……以后我尽量不用这种文字了……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8-8 13: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加油啊,很期待你的文。
~~这里的枫要比新一有趣多了~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4-8-8 18: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where are you now, dear friend, seems disappear so long...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 沪ICP备05038770号 )

GMT+8, 2025-1-31 20:03 , Processed in 0.075844 second(s), 2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