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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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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投诉贴,非本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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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13:03: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投诉人:@conanmix
由于投诉人本人无法在警察局大厅发帖,因此找我代发一下,以下所有内容为事务所会员conanmix的观点:

--------------------------------------------------------------------------------------------------

关于本人MIX的帖子被主论坛版主"远略2011"关闭的投诉

本人mix是"趣味小问题02_名侦探柯南_往天国的倒计时_5.0_TV精简计划至778"的作者


帖子链接:

"趣味小问题02_名侦探柯南_往天国的倒计时_5.0_TV精简计划至778"
file:///C:\Users\a363tzz\AppData\Local\Temp\%W@GJ$ACOF(TYDYECOKVDYB.pnghttp://bbs.aptx.cn/thread-204557-1-1.html
(以下为行文方便,简称"本帖")

本帖于2015年11月13日被主论坛版主"远略2011"关闭


起因是主论坛版主"远略2011"认为本帖违法主论坛规定,但作者本人mix不认可这个做法

抗诉原因如下:

1.主论坛版主"远略2011"认为本帖"存在包含CP等很多非常敏感的主观倾向内容",mix认为有不公平之处.

  作者本人不否认本帖包含CP的内容,但是! 本人对于这条主论坛版规的"非常敏感"这个定语提出质疑,
  这个"非常敏感"完全是个便宜的大帽子,可以随便扣,只要主论坛版主喜欢的,就不属于"非常敏感",
  可以留下,而版主不喜欢的,就属于"非常敏感",必须关闭或转移甚至删除.这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

  对于一个普通作者而言

  主论坛上面的文章分类就有以下几个分类

    公告
    官方活动
    随笔感想
    剧情讨论
    人物评论
    柯南百科
    资料整理

  其中"随笔感想"和"人物评论",现在可以查找到的许多帖子,就存在许多对毛利兰与灰原哀"有倾向性"感想评论,

  例如:

  "纵快兰炮灰又如何?——记几个月来关于M14和快兰的心路历程"

  "重温柯南,对兰的一些感想(?)还有其他…"

  为什么这些对人物或CP的感慨可以留下,但mix的帖子就要删除呢,mix质疑这是版主"远略2011"的偏向性导致。

2,"远略2011"在上任版主之前曾经积极对本贴提出过排版优化建议,但过程中其进一步提出过分的要求,
要求按其意志控制本文,被作者严词拒绝,此人恼羞成怒,与作者发生争执,后来经作者向前任总版主投诉,
"远略2011"被责令道歉,事后"远略2011"的确回帖为自己的行为道歉了,作者也原谅了他,接受了他的道歉,
但道歉内容却在3天后被其删除。(此事的痕迹还保留在本贴232楼)

根据此事,作者现在有理由怀疑其公报私仇,作者质疑此人作为利益相关方处理此事的合理性,
要求与其上级进行沟通。

3,从"远略2011"的回复来看,他将对剧透者的谴责视为人身攻击和情绪发泄,这种行为是对剧透这种丑恶现象的纵容,
mix质疑 "远略2011"的基本判断是非的能力,其行为与论坛重视禁止剧透的精神相悖,希望其上级重申对剧透的态度。

4,作者尊重论坛的规则,作者也认同版主有权按照规则办事,这次的矛盾主要是针对"远略2011"个人,并非针对事务所,
作者很愿意与其他无利益冲突的管理层讨论本文的后续处理方法,争取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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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13:13:51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原投诉者能不能看到,耗子大叔辛苦了——


违规帖子属于主论,我个人不做任何评述
但是这个投诉贴本身就是违规贴

什么叫公报私仇?处罚是所有主论坛版主和助理一起做出的决定,无论如何谈不上公报私仇。仅仅是违背了原作者的意志就叫公报私仇?

主论坛版主也是普通会员之一,他们牺牲自己的时间为所有同好服务,作者这里不仅没有心怀感激,还攻击主论坛版主“质疑基本判断是非的能力”?

最后,不问青红皂白就在主论坛发分类为“公告”的投诉贴?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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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13:14:0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远略2011 于 2015-11-13 13:26 编辑

1、原帖中存在大量违规内容,这是除楼主外,所有主论坛版主、版主助理,以及众多普通会员的共识,楼主个人没有意识到只是楼主个人的问题。

2、本次锁帖的处理是经过主论坛所有版主和版主助理,经过细致讨论和慎重决定的结果,而且也已经十分克制了。@眼镜大叔 @admidi @Nicolas-C

几年前针对是否分帖一事,我是与楼主出现一些不愉快。但本次处理结果与个人私怨无关。

3、我说的“对个人情感的肆意发泄”是指帖子全文而言,并非针对这几天内发生的“楼主谴责剧透者”一事。所以也就不存在“对剧透的纵容”。这同样是楼主个人理解错误造成的。

4、原帖楼主在此投诉文中对我进行了人身攻击行为,在此我保留进行检举的权利。

以上

P.S.:“后来经作者向前任总版主投诉”:我、@眼镜大叔和@admidi同为主论坛区第一任总版主,“前任总版主”是不存在的,只有“主论坛版块前任版主”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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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13:23:10 |只看该作者
顺便补充一句。没有任何规则限制在警察局大厅发帖。投诉人为什么会说“由于投诉人本人无法在警察局大厅发帖”我表示质疑
@conanm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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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13:28:45 |只看该作者
远略2011 发表于 2015-11-13 13:14
1、原帖中存在大量违规内容,这是除楼主外,所有主论坛版主、版主助理,以及众多普通会员的共识,楼主个人 ...





1、原帖中存在大量违规内容,这是除楼主外,所有主论坛版主、版务,以及众多普通会员的共识,楼主个人没有意识到只是楼主个人的问题。



   请仔细看我的回复,我质疑的是为什么主论坛上的其他违规内容没有被处理,就我的被处理,你是故意曲解我的意思吗?
   

2、本次锁帖的处理是经过所有主论坛版主和版助,经过细致讨论和慎重决定的结果,而且也已经十分克制了。@眼镜大叔 @admidi @Nicolas-C

几年前针对是否分帖一事,我是与楼主出现一些不愉快。但本次处理结果与个人私怨无关。而且如果认为与楼主有个人私怨的版务就不能处理楼主的帖子的话,主论坛恐怕已经没有别人可以再处理这个帖子了。


   你既然承认有"不愉快",而且当年是你干错,还道歉了,你现在作为"利益相关方",出来处理此事是否合适?
   
   你说有其他版主支持你,空口无凭,你说了就算? 他们是否出来发过声? 要处理我的帖子谁都可以,我都可以和他们沟通,
   
   就你不合适! 你作为版主和之前的过错方,难道不应该认识到自己应该"避嫌"吗?
   

3、我说的“对个人情感的肆意发泄”是指帖子全文而言,并非针对“楼主谴责剧透者”一事。所以也就不存在“对剧透的纵容”。这同样是楼主个人理解错误造成的。

   
   我现在要求你公开明确表明对"剧透者的态度",你在这里解释有什么用? 你作为版主,应该要公开支持对剧透者谴责,
   至少不要让别人误会你是因为这样才处理我的帖子,这是你自己造成的误会,你必须自己公开澄清.


4、原帖楼主在此投诉文中对我进行了人身攻击行为,在此我保留进行检举的权利。


   


以上

P.S.:“后来经作者向前任总版主投诉”:我、@眼镜大叔和@admidi同为主论坛区第一任总版主,没有“前任总版主”一职,只有“主论坛版块前任版主”一职。

你这个是鸡蛋里挑骨头了,我就明说了,上次是"眼睛大叔"处理你的,你要玩文字游戏也要看对象,我可不陪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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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13:31:09 |只看该作者
码农不会码 发表于 2015-11-13 13:23
顺便补充一句。没有任何规则限制在警察局大厅发帖。投诉人为什么会说“由于投诉人本人无法在警察局大厅发帖 ...

刚才不行才拜托瞎捣蛋帮忙的, 这些是你们论坛的技术问题,难道还要我负责?

我在能发帖的时候就当然是自己来, 现在就是证据, 你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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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13:33:38 |只看该作者
conanmix 发表于 2015-11-13 13:31
刚才不行才拜托瞎捣蛋帮忙的, 这些是你们论坛的技术问题,难道还要我负责?

我在能发帖的时候就当然是自 ...

技术问题不在论坛普通管理员的能力范畴内。我很遗憾无法给你解释。如果仍然有问题请联系论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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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13:42:22 |只看该作者




既然现在能在这里发帖,那就方便多了


我们现在将事情简单化

1.想处理我的帖子,可以!

  但我认为"远略2011"作为当年侵犯过本人权益的版主出来处理,难逃"公报私仇"的嫌疑,
  为了公平公正,我希望与其上级沟通.以证明他没有说谎
  
2."远略2011"自己声称支持mix的对"剧透者的谴责",但他没有在主论坛的回帖中说明,我认为在现在这种情况下,
  会令不明真相的朋友误会,我现在要求他发个公开声明,支持mix的对剧透者的谴责.并明确澄清处理我的帖子是
  另外一回事.
  
3.我作为原作者,现在要求将我的帖子的内容全部删除作为抗议.(现在处于关闭状态,原作者无法自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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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13:47:49 |只看该作者
conanmix 发表于 2015-11-13 13:42
既然现在能在这里发帖,那就方便多了

1、主论坛版主们是为同好们服务的普通人,他们各自有各自的事情,经过所用工作人员讨论过的决定由远略版主代为执行没有任何问题。我认为你的要求不合理

2、对于剧透者的谴责,以及盗版的谴责;其他帖子早已有过相关规定。远略版主处理你的帖子根据是你的帖子存在违规内容,因此,个人意见不支持你的诉求。

3、暂不清楚论坛处理相关事务的意见,我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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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13:48:2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远略2011 于 2015-11-13 13:54 编辑
conanmix 发表于 2015-11-13 13:28
1、原帖中存在大量违规内容,这是除楼主外,所有主论坛版主、版务,以及众多普通会员的共识,楼主个 ...

1、请具体说明其他违规内容。如果是指原帖内其他人发表的违规内容,锁帖公告中已经说了“综合考虑本帖的价值,以及部分主帖、跟帖内容的违规情况”,所以锁帖也已经是对帖子内其他违规内容的处理。如果您同意的话,愿意将原帖中您发表的内容和其他人发表的内容一起进行具体处理。

2、我出面处理此事是经过其他版主和版主助理全体同意的。他们没有多余时间对版务进行具体处理,所以委托我进行处理。如果您有异议的话可以耐心等他们上线后进行答复。

3、我对剧透者的态度与您自己的声讨完全无关。您自不必道德绑架,强行要求我和您一起对剧透者进行声讨,并认为“不公开声讨剧透者,就是支持剧透者”,这是毫无道理的“方舟子逻辑”。
而且您在帖子中公然发表与帖子正文无关的“对剧透者的声讨”,抱歉,主论坛帖子不是您的私人博客,请遵守版规,谢绝发表与帖子正文无关的内容。
我的锁帖声明本身就是针对整个帖子而言,我已经在锁帖通告中多处进行了说明。如果是针对某个具体楼层,我早就直接点评相关楼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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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13:49:4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远略2011 于 2015-11-13 13:57 编辑
conanmix 发表于 2015-11-13 13:42
"远略2011"自己声称支持mix的对"剧透者的谴责"

我反对剧透,这个早就已经存在于版规和各种规定中,我当然不必再次言明。
但我从来也不支持您当时的做法,所有发帖必须在版规内进行,注意内容是否与主楼内容相一致,注意发帖语气、是否存在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吵。请勿擅自将您自己树立为道德模范和典型代表,谢谢

您总是围绕着这几天发生的您声讨剧透一事,但处理此贴更多是因为您之前积累的众多违规内容。您刻意只说“剧透声讨”一事,我怀疑是避重就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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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远略2011 于 2015-11-13 14:00 编辑
conanmix 发表于 2015-11-13 13:42
我作为原作者,现在要求将我的帖子的内容全部删除作为抗议.(现在处于关闭状态,原作者无法自己操作)

抱歉,原帖因存在违规内容需要留证,是不能轻易被删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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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14:00:24 |只看该作者
码农不会码 发表于 2015-11-13 13:47
1、主论坛版主们是为同好们服务的普通人,他们各自有各自的事情,经过所用工作人员讨论过的决定由远略版 ...

1、主论坛版主们是为同好们服务的普通人,他们各自有各自的事情,经过所用工作人员讨论过的决定
   由远略版主代为执行没有任何问题。我认为你的要求不合理
   
   
   担当起版主这个职责,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职责,该出现时不见人,来一句"各自有各自的事情"就想忽悠过去?
   那版主该出现的时候不出现就是失职! 没时间可以辞职,没人逼你,所以你的解释是无理的.
   
   你现在是实习版主,我建议你考虑清楚再接下正式版主的位置,否则以后万一你失职,是不是打算也用
   "各自有各自的事情"来混过去?
   

2、对于剧透者的谴责,以及盗版的谴责;其他帖子早已有过相关规定。远略版主处理你的帖子根据是你的帖子存在违规内容,
   因此,个人意见不支持你的诉求。
   
   没人问你的个人意见啊
   
   我问的是"远略2011"的上级哦 知道什么是上级吗?
   
   可以处罚"远略2011"的人 ,可以责令他道歉的人,可以责令他发支持谴责剧透者的人,你是吗?
   
   如果你是,我就和你沟通,如果不是,你的个人意见又有什么价值?
   

3、暂不清楚论坛处理相关事务的意见,我保留意见

   没人问你意见,对了,你是谁啊? 怎么这个争论你会出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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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略2011 发表于 2015-11-13 13:58
抱歉,原帖因存在违规内容需要留证,是不能轻易被删除的。


你不要故意曲解我的意思

我现在作为原作者, 从今天开始不再允许我的文章发表在这个论坛,也禁止转载到这里

你说的"留证"是什么意思? 你还公安机关啊?

我是原作者, 我明确要求将我的文章内容在合适的时间清空, 你有什么权力禁止?

你想搞"非授权转载" 或 "直接偷别人文章"?

你身为版主, 不会打算剥夺作者清空文章内容的权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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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anmix 发表于 2015-11-13 14:00
1、主论坛版主们是为同好们服务的普通人,他们各自有各自的事情,经过所用工作人员讨论过的决定
   由远 ...

我也是论坛管理团队之一。我有权利提出我的建议,当然如何处理由管理员决定,我完全支持管理员的最终意见。
即使是普通会员也有权利对论坛的日常提出建议,你要求我禁言属于无理取闹,我不能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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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14:23:31 |只看该作者



看到这个帖子并且看到这一楼的管理层请注意,现在情况小结:


  1.某文章的作者MIX投诉主论坛版主"远略2011",
  
    质疑因其为之前被迫向MIX道歉一事,公报私仇,锁定MIX的文章
   
    解决方案: "远略2011"应该避嫌,让"远略2011"的上级与MIX沟通,确认是其真实意志的表示
   
              至于文章是否违规,应该如何处理,这个MIX觉得没什么不可以谈的,下面MIX也有提出解决方案

  2."远略2011"的行为给不明真相的群众造成一个错觉,本人的文章是因为"谴责剧透者"而被其处理的,
  
    到目前为止,"远略2011"不愿意解除这个错觉,坚持"不用声明,默认就是",但事实上他
    却在"支持剧透者"的抗议后,很快就将MIX的文章锁了,令人无法不做联想
   
    解决方案: 让"远略2011"在主论坛发个声明,解释处理我的文章的原因,并且其中必须重申事务所的
              一贯立场,即"谴责剧透者",并声明支持MIX
              
  3.经此一事,MIX希望我的文章不再出现在事务所论坛上
  
    但"远略2011"以"留证"这个借口,竟然想剥夺原作者删除/清空文章的权力!
   
    请管理层协助MIX,责令其改正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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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14:47:0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远略2011 于 2015-11-13 14:57 编辑

那什么,锁帖就等于剥夺了你所说的那一大堆某某权利啊。看起来楼主连“锁帖”的意义是什么都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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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15:42: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远略2011 发表于 2015-11-13 14:47
那什么,锁帖就等于剥夺了你所说的那一大堆某某权利啊。看起来楼主连“锁帖”的意义是什么都不知道呢。 ...

请问这是管理层的意思吗?

你这样做是打算剽窃MIX的文章吗?

你知道什么是剽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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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16:22:22 |只看该作者
这里我只说一下跟论坛本身有关的几个事情
第一,“分区总版主”是今年才出现的管理组职位,可以对指定的分区进行管理
在此之前只存在分区内各版块版主(比如“主论坛版主”“快报区版主”“同人原创区版主”等),以及针对某些版块总体事务的“分区主管”(比如“资源区主管”)
所以2014年及以前是没有“分区总版主”一说的,“xxx分区总版主”也与“xxx版块版主”不等同

第二,警察局大厅的发帖要求应该并不高(从有专门的“等待验证会员申请激活专贴”就能看出来)
除非你是被该版块版主单版块屏蔽了,或者你的用户组是“禁止发言”“禁止访问”等,这种情况下你是没有发贴权限的
如果要考虑敏感词,那么:敏感词约束是整体的,如果你发表的内容因为含敏感词被拦截,那么其他会员发表相同内容同样存在被拦截的可能
根据目前的情况,我想你发表不了顶楼内容,应该不是论坛系统的原因

第三,锁定主题后对该版块无管理权限的人将无法回复、编辑、点评相关的贴子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贴子最后还会被随意操控,更多的选择是保持现状不变(活动贴和版规贴除外)
这样可以维持最原始的状况,有时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也就是常说的“有据可查”
如果你认为相关人员会借此剽窃、抹杀贴子内容,我只能说一句:你可能把事情想得太复杂了;如果锁帖=剽窃,那么假若锁帖操作是论坛系统自动进行(实际上也是可行的),难道你想说“论坛系统打算剽窃我的贴子”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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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16:53:2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Nicolas-C 发表于 2015-11-13 16:22
这里我只说一下跟论坛本身有关的几个事情
第一,“分区总版主”是今年才出现的管理组职位,可以对指定的分 ...

你好,初次见面

   感谢你的解释,也许N君你能协助解决此事。

   上面的争执我想你应该看过了,我这这不再赘述,我作为文章的原作者,希望与你商量一下解决方案,如果在你的权力或职责范围,就请判断一下MIX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N君你觉得有不合理的地方,我们可以继续商量,对此我期望大家都抱开放态度。请问可以吗?

1,我对远略2011不信任,我不希望他处理此事,希望由你或其他版主出面下命令,这样我们就可以清除利益相关者,回到就事论事的状态

2,我认可要尊重论坛的规则,我不打算要求为了我修改贵论坛的规则,但我同时也想贵论坛尊重我作为原作者对文章的所有权。

我认可按照主论坛的规则,我的文章不一定适合出现在那里,另一方面,经过此事,我也不打算让这篇文章继续在这里出现了,简单来说,你可以公告,我的文章因为不符合规定被锁,然后补充一句,作者心灰意冷,不接受将文章移到其他板块,要求将其彻底删除,一字不留。

3,在文章删除或清空后,我依然希望你责成远略2011对发一个支持谴责剧透者的声明,否则将给不明真相的群众造成误导

想听听你的意见,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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